摘要:6月9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6月9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文件指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作要求。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要求,推动我省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省能源局编制了《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9日至6月18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反馈至省能源局新能源处,并注明“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反馈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人:杜国伟;联系电话:0571-87052582;
电子邮件:zjnyjxnyc@163.com;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8号;邮编:310025。
企事业单位反馈意见,请注明单位名称、组织代码、联系人、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本文素材来源于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fzggw.zj.gov.cn),具体实施以官方最终文件为准,著作权属归原创者所有。我们分享此文出于传播更多资讯和知识之目的。如有侵权,请在后台留言联系我们进行删除,谢谢!
来源:仁江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