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提到“国有企业”,人们往往会联想到中国的“央企”“地方国企”,但美国的“国企”却像藏在自由市场帷幕后的“特殊角色”——它们没有统一的名称,有的是联邦政府直接运营的“官方机构”,有的是政府控股的“私人公司”,甚至还有地方政府持股的“市政企业”。这些企业既不姓“国
提到“国有企业”,人们往往会联想到中国的“央企”“地方国企”,但美国的“国企”却像藏在自由市场帷幕后的“特殊角色”——它们没有统一的名称,有的是联邦政府直接运营的“官方机构”,有的是政府控股的“私人公司”,甚至还有地方政府持股的“市政企业”。这些企业既不姓“国”也不姓“私”,却在能源、交通、住房、金融等领域扮演着“市场补位者”的角色。
本文将带你揭开美国“国企”的神秘面纱,通过分类解析、典型案例和争议讨论,理解这个“自由市场中的政府工具”如何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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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的“国企”到底是什么?——从定义到分类
要理解美国的“国企”,首先需要打破一个认知误区:美国没有中国语境下的“国有企业”。根据美国法律,政府直接拥有的企业被称为“联邦政府公司”(Federal Government Corporations),而更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则被称为“政府相关企业”(Government-Sponsored Enterprises, GSEs)或“政府资助企业”(Government-Supported Enterprises)。它们的共同特点是:
- 政府背景:由国会立法设立,部分或全部资本来自联邦、州或地方政府;
- 公共使命:承担市场不愿或无法有效提供的服务(如邮政、农村信贷、公共交通);
- 市场化运作:多数企业需自负盈亏,但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支持等“特权”。
根据所有权和职能的不同,美国“国企”可分为四大类:
1. 联邦政府直接运营的“官方机构”(Federal Agencies)
这类企业由联邦政府全资所有,直接隶属某个政府部门,承担全国性公共服务职能。最典型的是美国邮政署(USPS)——成立于1775年(早于美国建国),负责全国信件、包裹的投递,是美国唯一覆盖所有地址的邮政服务提供商。
2. 政府资助企业(GSEs):市场失灵的“救火队员”
GSEs由国会立法设立,通过私人资本运作,但政府提供隐性担保(如信用背书),目的是解决市场无法有效服务的领域。最著名的是房利美(Fannie Mae)和房地美(Freddie Mac)——两家负责为住房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企业,曾支撑起美国70%的房贷市场。
3. 州/地方政府所有的“市政企业”(Public Utilities)
州、县或市政府控股的企业,主要提供区域性公共服务,如电力、供水、公交等。例如田纳西河谷管理局(TVA)(联邦政府下属,但覆盖田纳西州及周边7州)、洛杉矶水电局(LADWP)(洛杉矶市政府全资,负责区域电力供应)。
4. 混合所有制企业:公私合作的“试验田”
部分领域由政府与私人资本共同持股,政府保留战略决策权,私人资本负责运营。例如美国铁路公司(Amtrak)——联邦政府持股79%,其余由地方政府和私人投资者持有,承担全国城际铁路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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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典型案例:美国“国企”的生存图鉴
为了更直观理解,我们选取四家最具代表性的美国“国企”,解析它们的功能、争议与生存逻辑。
1. 美国邮政署(USPS):百年老店的“生存之战”
成立时间:1775年(大陆会议设立“邮政总局”);
职能:全国信件、包裹投递(覆盖99%的美国地址);
现状:2023年日均处理邮件超5000万件,亏损超10亿美元/年。
USPS的故事,是美国“国企”最典型的矛盾缩影:它承担着“普遍服务义务”(即使偏远山区、亏损线路也必须投递),但又需在市场化竞争中自负盈亏。
- 历史辉煌:19世纪,USPS通过统一邮资(“一封信5美分”)和美国宪法赋予的“邮政垄断权”,成为连接美国各州的“信息血管”;
- 时代冲击:20世纪末,电子邮件、快递公司(如UPS、FedEx)崛起,USPS的信件业务量暴跌60%;
- 改革困境:2006年《邮政责任与增强法案》要求USPS提前支付员工退休金(75年费用),导致其背负超1800亿美元债务;2020年后,疫情下的电商包裹激增虽带来转机,但USPS仍需依赖政府拨款维持运营。
争议焦点:是否应该私有化?保守派认为“市场能解决的事,政府不该插手”;进步派则强调“偏远地区的邮政服务是公民权利,不能因亏损取消”。
2. 房利美与房地美(Fannie & Freddie):房地产市场的“隐形推手”
成立时间:房利美(1938年)、房地美(1970年);
职能:购买银行发放的房贷,打包成“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出售给投资者,为房贷市场提供流动性;
现状:2008年金融危机后被政府接管(持股超80%),2023年管理资产超8万亿美元(占美国房贷市场65%)。
这两家企业的存在,源于美国“居者有其屋”的政策目标——银行不愿发放长期房贷(资金回笼慢),房利美和房地美通过“兜底”风险(政府隐性担保),让银行愿意以低利率向普通人放贷。
- 黄金时代:1990-2000年代,美国房贷利率从10%降至4%,房利美和房地美功不可没;
- 危机爆发:2000年后,两家企业为追求利润降低贷款标准(如“零首付”“次级贷”),最终引发2008年次贷危机(损失超1.3万亿美元);
- 政府接管:危机后,美国财政部注资1900亿美元救助,两家企业转为“政府控制企业”,但仍保留市场化运作。
争议焦点:是否应该限制其权力?批评者认为它们“大而不能倒”,绑架了美国经济;支持者则说“没有它们,30年固定利率房贷将消失”。
3. 田纳西河谷管理局(TVA):公共事业的“成功样本”
成立时间:1933年(罗斯福新政产物);
职能:田纳西河流域的水电开发、电力供应、防洪减灾、环境保护;
现状:覆盖7州(田纳西、肯塔基等),服务超1000万居民,电力成本比全美平均低15%。
TVA的故事,是美国“国企”最成功的案例之一——它用政府规划弥补了市场在公共资源管理上的失灵。
- 背景需求:1930年代,田纳西河流域因滥伐森林、无序开发,成为“美国最贫困的地区”(疟疾肆虐、农田荒废);
- 政府介入:罗斯福签署《田纳西河谷管理局法案》,授权其“开发流域资源,促进经济发展”;
- 运营模式:TVA既是“电力公司”(发电、输电),又是“环保机构”(治理污染、恢复生态),还是“经济引擎”(吸引制造业投资)。例如,它建设的水坝不仅发电,还控制了洪水;它运营的化肥厂降低了农民成本;它的旅游项目(如大烟山国家公园)带动了区域经济。
成功秘诀:明确的目标(“消除贫困+开发资源”)、灵活的运营(允许盈利但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政府的长期支持(免州所得税、低息贷款)。
4. 美国铁路公司(Amtrak):公共交通的“倔强生存者”
成立时间:1971年(由联邦政府组建,整合破产的私营铁路客运业务);
职能:全国城际铁路客运(覆盖46州、2.1万英里线路);
现状:2023年日均载客超8万,亏损超10亿美元/年,但仍是美国长途客运的重要补充。
Amtrak的存在,反映了美国在“效率”与“公平”间的妥协——尽管私营铁路公司已放弃长途客运(转向货运),但政府仍需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出行权利。
- 成立背景:1960年代,美国私营铁路因亏损纷纷破产,大量偏远地区失去铁路连接;
- 运营困境:Amtrak需使用私营铁路的轨道(支付高额“路权费”),但乘客量不足(仅为欧洲高铁的1/10);
- 政策保护:联邦政府每年拨款超20亿美元补贴,部分线路(如“东北走廊”纽约-华盛顿)实现盈利,但90%的长途线路仍亏损。
争议焦点:是否应该关闭亏损线路?支持者认为“公共交通是社会福利”;反对者则说“纳税人的钱不该养‘僵尸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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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国“国企”的三大特点与深层矛盾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可以总结美国“国企”的三大特点,以及它们背后的制度逻辑。
1. 特点一:“公共使命”优先,但拒绝“纯公益”
美国“国企”的设立目标明确——解决市场失灵(如偏远地区邮政、低收入住房、区域电力)。但它们不依赖财政全额拨款,而是通过市场化运作(收费、发行债券)覆盖成本。例如:
- USPS的邮资收入占其总收入的90%,政府仅补贴亏损部分;
- TVA通过出售电力(均价7美分/度,低于私营电力公司的10美分)盈利,再用利润反哺环保项目。
这种“有限市场化”模式,既避免了“纯公益”的低效(如完全依赖财政拨款可能导致资源浪费),又防止了“纯私营”的逐利性(如私营铁路放弃长途客运)。
2. 特点二:“政府背书”与“独立运营”的平衡
美国“国企”享受政府的隐性支持(如信用担保、税收减免),但运营上保持独立。例如:
- 房利美和房地美虽由政府接管,但仍以“私人公司”身份发行债券(投资者相信“政府不会坐视其违约”);
- TVA由国会授权成立,但董事会成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确认,日常运营不受政府直接干预。
这种“松散控制”模式,既保证了企业的灵活性(避免官僚主义),又确保了其服务公共目标的初心(政府可通过立法调整其职能)。
3. 特点三:“普遍受益”与“利益集团”的博弈
美国“国企”的存在,本质上是“公共利益”与“特殊利益”的妥协产物。例如:
- USPS的偏远地区投递服务,惠及农民、山区居民,但城市居民可能觉得“多交了邮费”;
- TVA的低电价吸引了制造业投资(如田纳西州的汽车工厂),但也导致私营电力公司游说国会限制其扩张;
- Amtrak的长途线路亏损,但沿线城市的议员会联合施压,要求保留“家乡的铁路”。
这种博弈的结果,是美国“国企”往往带有“地域保护”色彩——它们更愿意服务政治影响力大的地区(如摇摆州),而非纯粹按市场效率分配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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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美国“国企”的启示:自由市场之外的“政府工具”
美国的“国企”体系,本质上是一种“有限政府干预”的实践——它承认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但在教育、医疗、交通、住房等“民生刚需”领域,通过设立“政府相关企业”填补市场空白。
对中国而言,这种模式提供了三点启示:
1. 公共服务的“精准覆盖”比“全面国有”更重要
美国“国企”不追求“覆盖所有领域”,而是聚焦“市场做不好、政府必须做”的环节(如偏远邮政、农村信贷)。中国国企改革也可借鉴这一思路:在竞争性领域逐步退出,在公共服务领域强化“精准供给”。
2. 市场化运作是“国企”可持续的关键
美国“国企”大多保持盈利(或部分盈利),核心在于它们并非“吃财政饭”,而是通过市场化服务覆盖成本。中国的公益性国企(如地铁、公交)也可探索“交叉补贴”模式(如用商业地产收入补贴票价)。
3. 制度设计需平衡“公共利益”与“利益集团”
美国“国企”的争议(如USPS的私有化争论、房利美的监管难题),本质是不同利益集团的博弈。中国在推进“国企改革”时,需通过立法明确“公共使命”,并通过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方式,减少利益集团的不当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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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美国“国企”的本质——自由市场的“必要补充”
美国的“国企”不是“计划经济的残余”,而是“自由市场的高级形态”——它们用政府的“有形之手”,弥补了市场的“无形之手”在公共服务领域的短板。从USPS的百年坚守,到TVA的区域振兴,再到房利美的危机与重生,这些企业的故事告诉我们:
真正的市场经济,从不是“市场万能”的神话,而是在承认市场局限性的基础上,用制度设计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平衡。
当我们讨论“国企”时,本质上是在回答一个问题:在市场无法独自解决问题的领域,政府该如何作为?美国的答案或许不完美,但它提供了一种思路——用“有限干预”守护“无限可能”。
来源:淮都王子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