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友之家|物流园内遭流浪狗咬伤 货车司机如何维权?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6-09 17:35 2

摘要:卡车司机常年奔波在外,难免遇到各种纠纷,中国交通广播《卡友之家·一路有法》栏目来帮您!深度剖析卡友真实遭遇的法律纠纷案例,专业律师提供实用维权指南和法律建议。本期内容整理自近日节目,由北京市诺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殿芳律师为卡友答疑解惑。

卡车司机常年奔波在外,难免遇到各种纠纷,中国交通广播《卡友之家·一路有法》栏目来帮您!深度剖析卡友真实遭遇的法律纠纷案例,专业律师提供实用维权指南和法律建议。本期内容整理自近日节目,由北京市诺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殿芳律师为卡友答疑解惑。

先生:2024年9月,我前往郑州某物流园卸货时遭遇意外,被园区内窜出的多条流浪狗咬伤,随即前往医院注射狂犬疫苗,并已留存完整的医疗凭证。我认为园区管理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园方赔偿医疗费及误工费,但物流园以“流浪狗非园区责任”为由拒绝协商,我如何向园区索要我的医疗费和误工费?此外狂犬病有潜伏期,后期还能否继续找园区索赔相关医疗费用?

杨律师:

就卡友刘先生咨询的法律问题,涉及如下两个法律方面:

一是涉及物流园区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的责任承担问题。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流园区作为经营场所的管理者,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园区内存在流浪狗,且园区未采取合理措施(如设置围栏、定期巡查驱赶流浪动物等),则物流园区存在未尽到管理的义务,园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另外,如果园区员工有长期喂养流浪狗的行为,可能形成事实上的饲养或管理关系,园区作为用人单位也需负责。即使员工是出于爱心,但喂养行为让狗定居,公司有义务管理。

除此之外,如果能够确定流浪狗的原饲养人或者管理者,则可以根据民法典第1249条关于“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要求原饲养者或者管理者承担法律责任。但实践中常因难以找到原饲养人,责任转移至管理人或公共场所管理者。物流园区若无法证明流浪狗有原主,则需自行承担管理疏失责任。

二是涉及责任比例划分问题。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需对动物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除非证明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即饲养动物适用无过错责任,除非有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法定抗辩事由。所以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通常结合以下因素划分责任:

1、物流园区的过错程度,是否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巡查、驱赶、警示等)。

2、受害人过错,若受害人存在挑逗、擅自进入禁区等行为,可能减轻园区责任。

3、是否有喂养行为,喂养行为是否直接导致流浪狗滞留。

综上,物流园区以流浪狗与园区无关为由,拒绝对卡友刘先生因流浪狗的伤害行为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进行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刘先生有权要求物流园区承担赔偿责任。如此后卡友刘先生因该伤害行为发生了新的损失,刘先生有权继续要求物流园区进行赔偿。

法律是守护权益的盾牌,中国交通广播《卡友之家·一路有法》栏目每周五22点-24点直播,常年为卡友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来源:中国交通广播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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