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正常运行时不出现,仅在不正常运行时短时间偶尔出现爆炸性气体的场所。
一、引发电气爆炸的条件
引发电气爆炸事故必须同时存在以下条件:
1、存在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蒸汽和薄雾;
2、上述物质与空气混合浓度在爆炸极限以内;
3、存在足以点燃爆炸性数量级气体的火花、电弧或过热。
二、爆炸性危险场所的区域分类
1、Ⅰ类
煤矿甲烷类(煤矿环境)。
2、Ⅱ类
气体、蒸汽类(工厂环境)。
3、Ⅲ类
粉尘、纤维类(粉尘环境)。
三、气体危险场所的分组、分级、分区
1、气体危险场所按引燃温度(t/℃)分组:T1、T2、T3、T4、T5、T6。
2、气体危险场所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比分级:Ⅰ、ⅡA、ⅡB、ⅡC。
3、气体危险场所按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分区:0区、1区、2区。
(1)0区
爆炸性气体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2)1区
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场所。
(3)2区
在正常运行时不出现,仅在不正常运行时短时间偶尔出现爆炸性气体的场所。
四、粉尘危险场所的分组、分级、分区
1、粉尘类危险场所按引燃温度分组:T11、T12、T13。
2、粉尘类危险场所按导电性和爆炸性分级:ⅢA、ⅢB。
3、粉尘类危险场所按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分区:10区、11区。
(1)10区
正常运行时连续出现、长时间或短时间频繁出现爆炸性粉尘、纤维的环境。
(2)11区
在正常运行时不出现,仅在不正常运行时短时间偶尔出现爆炸性粉尘、纤维的环境。
五、电气设备防爆类型分类
1、隔爆型设备(d)
隔爆型设备是指把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闭在一个外壳内,该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向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传爆的电气设备。
2、增安型设备(e)
增安型设备是指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并在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规定过载条件下出现点燃现象的电气设备。
3、本质安全型设备(i)
本质安全型设备是指在正常运行或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所产生的火花或热效应均不能点燃爆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设备分为a类(ia)和b类(ib)。
4、正压型设备(p)
正压型设备具有保护正压外壳,且壳内充有保护气体,其压力保持高于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气体压力,以避免外部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内部的电气设备。正压型设备有两种型式:
(1)正压通风型
采取保护性气体连续通过正压外壳的方法,使壳内保持正压,以达到阻止外部环境中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进入壳内与点火源接触。
(2)正压补偿型
采取在各个排气口封闭时,对正压外壳和管道内保持气体不可避免的泄露进行补偿的方法,使壳内保持正压,以阻止外部环境中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进入壳内与点火源接触。保护性气体为空气或不可燃气体。
5、油浸型设备(o)
油浸型设备是指全部或某些带电部件浸在油中,使之不能点燃油面以上或外壳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6、充砂型设备(q)
充砂型设备是指外壳内充填细颗粒材料,以便在规定使用条件下,外壳内产生的电弧、火焰传播、壳壁和颗粒材料表面的过热温度均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7、无火花型设备(n)
无火花型设备是指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产生电弧或火花,也不产生能够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表面或灼热点,且一般不会发生有点燃作用故障的电气设备。
8、浇封型设备(m)
9、防爆特殊型设备(s)
六、电气设备防爆特性要求
1、插头插入时接地或接零触点先接通,拔脱时主触点先分断;
2、开关和插头之间有联锁机构,插头插入后开关才能闭合,开关在分断位置时插头才能插入或拔脱;
3、插座带有防护盖,在插头拔脱后保护盖将插座遮蔽,避免外物侵入。
来源:电工知库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