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特辑 | 这份高考法律“护航包”,请及时查收!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6-06 15:25 2

摘要:六月悄悄地到来,又有一群少年们即将迎来属于他们的夏天,数载逐梦,梦圆在即!高考临近,绥北人民法院提示您,以下注意事项,希望广大高考生牢记心中,轻松上阵,取得佳绩!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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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悄悄地到来,又有一群少年们即将迎来属于他们的夏天,数载逐梦,梦圆在即!高考临近,绥北人民法院提示您,以下注意事项,希望广大高考生牢记心中,轻松上阵,取得佳绩!

01.组织考试作弊,散播虚假信息,依法查处,从严追责!

随着技术的发展,不法分子的手段不断翻新,一些出售所谓 “高考答案”、虚假院校招生信息等高考诈骗,披上信息化外衣后卷土重来。考生和家长稍有不慎,就会上当受骗,轻则损失钱财,重则误了前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一)组织作弊的;

(二)通过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

(三)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四)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五)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02.心存侥幸带“小抄”,面临惩罚追悔莫及!

高考,是十二载寒窗苦读的检验;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也是人生的闭卷考。考生面对的是知识的考试,更是道德的考验。作为新时代新青年,我们应当对高考替考作弊行为坚决说“不”,坚信“诚信是立身之本”。诚信考试,才能在人生的闭卷考上答出满意的答案。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作弊行为。


03.花钱保送不可信,天上不会掉馅饼!

警惕!所有声称“内部指标”“花钱保录”“特殊渠道”的都是诈骗!高考全环节监管严密,成绩一经发布不可更改,切勿相信旁门左道,给骗子可乘之机。高考录取严格规范,公开透明。任何索要“活动费”“保证金”的行为都是诈骗!被骗钱财难追回,更可能耽误孩子正常录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04.高考志愿被篡改,信息泄露需警惕!

高考结束后,同学们将会经历很多值得纪念的时刻,不少人喜欢拍照晒到微信等社交平台上,与大家分享喜悦。在此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关于个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号及密码、志愿填报表、成绩单、个人录取通知书、银行卡等信息不要泄露,要时刻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高考,不仅是知识的检验场,更是诚信的试金石。希望广大考生都能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用诚信书写青春答卷,为自己的高中生涯画上一个问心无愧的圆满句号。绥北人民法院愿全体考生都能考出好成绩,不负韶华,金榜题名!

挥洒热血,书写青春,

高考之路,勇者无畏。

加油,未来属于你!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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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省绥化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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