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河南师范大学大三学生张同学向大河报·豫视频邻妹妹帮忙团求助称:5月24日上午,她在新乡市金穗大道与新二街交叉口附近的公交站台下车后,因寻找通往人行道的安全通道受阻,在穿越非机动车道时被后方驶来的四轮电动车(俗称“老头乐”)撞倒,头部受伤。当地交警部门认定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张波 张亚林
近日,河南师范大学大三学生张同学向大河报·豫视频邻妹妹帮忙团求助称:5月24日上午,她在新乡市金穗大道与新二街交叉口附近的公交站台下车后,因寻找通往人行道的安全通道受阻,在穿越非机动车道时被后方驶来的四轮电动车(俗称“老头乐”)撞倒,头部受伤。当地交警部门认定涉事车辆负主要责任,张同学负次要责任。对此,张同学表示不服并已提起行政复议,并提出公交站台周边交通设计的质疑。
女大学生穿行非机动车道遭车祸被判有责 女生质疑交通标线缺失、呼吁完善设施
事发当天,张同学下车后,顺着非机动车道行走,起初未发现通往人行道的路口,向西走至路口时,却发现因有围栏无法上天桥。无奈之下,她又顺着非机动车道右侧(南侧)返回,在找到护栏缺口准备进入人行道时,被后方驶来的“老头乐”撞倒。事故经交警部门查看,交警认定“老头乐”一方负主要责任,张同学负次要责任。对此结果,张同学表示不服,并已提起行政复议。
张同学认为,自己在此次事故中不应承担责任。她指出,从公交站台跨越非机动车道前往人行道的这段路,存在交通标识线施划欠缺的问题。公交站台附近没有任何交通标线引导行人安全通行,行人在下车后很难第一时间发现非机动车道对面栏杆的缺口,而机动车停车位的设置不仅阻挡了行人视线,还使得通行空间变得狭窄,人车混行现象严重。
为了证实自己的观点,张同学带记者一起在现场查看。她发现许多行人下车后的经历与她相似,都需要折返寻找入口,且在通行过程中困难重重。记者在现场走访时也注意到,公交站台附近确实存在行人通行不便的情况。由于机动车停车位的阻挡,行人很难及时发现通往人行道的缺口,即使看到了,也需要在夹缝中穿行,同时还要避让非机动车道上穿梭的机动车和电动车,较为危险。
张同学希望通过媒体呼吁,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尽快对公交站台附近的交通设施进行完善。她认为应增加交通标线,如施划人行横道,同时增设提醒标牌,以保障行人的安全通行。
记者调查:国内城市有在公交站台附近施划了人行横道线先例
记者查询发现,为解决公交站台因乘客上下车通过非机动车道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安徽滁州、陕西咸阳等城市均在公交站台附近施划了人行横道线并设置有交通指示标志,以治理行人通行隐患。
2023年5月9日,陕西咸阳市广播电视台报道了《渭城交警增设斑马线 助力市民出行安全》的消息,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渭城大队在辖区9座公交站台新增交通指示标志和人行横道线,方便市民出行,消除安全隐患。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渭城大队事故室主任张建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渭城大队通过隐患排查,发现近年来公交站台后面的非机动车道内,有多起电动车与上、下公交车乘客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受伤。我们大队通过学习、分析、研究,决定在这个非机动车道内增设人行横道。”
新乡市能否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经验,对类似路段公交站台附近的交通标线进行整改?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采取措施,解决新乡市类似路段的交通隐患问题,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来源:大河看法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