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股市黑嘴,远离非法荐股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6-03 11:13 2

摘要:近年来,不法分子从事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的手法不断翻新,隐蔽性越来越强,投资者们需要进一步提高对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的识别和防范能力,选择合法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对各类“专家”、“大V”荐股活动保持高度警惕,远离股市黑嘴、非法荐股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近年来,不法分子从事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的手法不断翻新,隐蔽性越来越强,投资者们需要进一步提高对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的识别和防范能力,选择合法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对各类“专家”、“大V”荐股活动保持高度警惕,远离股市黑嘴、非法荐股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股市黑嘴”是什么?

“股市黑嘴”是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影响股票价格或交易量,甚至操纵市场等牟取非法利益的机构和个人。

“股市黑嘴”行为模式主要包括:

编造、传播证券虚假信息。主要指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蛊惑交易。主要指传播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
抢帽子交易。主要指对证券及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并进行与其评价、预测、投资建议方向相反的证券交易。
利用信息优势操纵。控制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的生成或者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时点、节奏,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

典型案例

朱某,一名80后证券分析师,2010年8月至2014年8月期间,担任某证券公司营业部经纪人,持有证券经纪人证书,从事股票经纪业务,具有一定的证券投资知识。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朱某在某财经频道股票投资栏目担任股票分析专家。

朱某直接操控其父亲、母亲、祖母的股票账户,先当天提前买入A股票。当晚,在股票投资栏目中,朱某直接点名A股票名称,详细描述股票特征,对股票进行正面评价,鼓动、暗示投资者买进。一些中小投资者对电视节目专家的分析深信不疑,第二天上午一开盘,便听从朱某建议跟风进场。朱某则在电视栏目公开荐股后的几个交易日内,将股票全部卖出为自己牟利。

朱某以此手段操纵A股票等多只股票,总计获利400万余元,严重侵害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证券从业人员禁止买卖股票以及《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禁止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和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朱某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452万余元,并处以1358万余元的罚款。

风险提示

独立思考决策才是投资者立足证券市场的投资策略。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切忌盲目听从电视栏目专家意见,不做分析而跟风投资。面对专家通过电视、微博、博客等渠道推荐个股、预测点位、预估涨停板等情况,一定要擦亮慧眼保持警惕,客观分析专家投资建议,有自己的主观判断,避免落入不法者的圈套。

“非法荐股”是什么?

“非法荐股”是指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非法荐股”行为模式主要包括:

网络直播荐股。主要指创建或利用互联网平台开设股票直播室,以“主播”“播主”“圈主”等名义荐股。
微博、微信荐股。主要指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工具,以“股神”“大V”“老师”等名义荐股。
软件荐股。主要指通过销售荐股软件,提供股票投资分析意见,买卖时机建议,预测股票价格走势等。
培训荐股。主要指通过推销“投资者教育”“炒股”课程,举办炒股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荐股。

典型案例

某公司自主研发所谓大数据选股策略,通过公司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包装成“涨停xxx”、“xxx大师”、“早盘xxx”等服务产品,向投资者按月或按年收取订阅服务费。投资者付费后,即可以通过网站、APP、微信公众号接收相应的荐股提示。该公司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其销售的各项服务产品向客户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选择建议或买卖时机建议,属于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软件产品,即“荐股软件”,其行为构成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案发后,该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共计罚没逾千万元。

某公司打着“教育咨询”的幌子,实际上以“荐股”为由,向客户收取高价费用。该公司对外宣传广告与普通的“培养理财思维”课程无异,但当客户进入相关社交平台群组后,公司会在群里发布“资深老师荐股”的介绍、过往学员投资获利的案例,进而以每套近两万元的价格销售内含所谓“名师荐股”视频的U盘和所谓“投资秘籍”,向客户提供股票买卖建议,获取高额利润。该公司行为涉嫌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案发后,公安机关对涉案公司及相关人员成功实施抓捕,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涉及投资者近300人。

风险提示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法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请投资者选择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获取相关投资咨询服务,对各类“荐股”活动保持高度警惕,远离“非法荐股”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投资理财要选择具备资质的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合法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名单可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

风险提示:本文为投资者教育资料,仅用于为投资者提供丰富的、多角度的投资者教育素材,非营销材料,亦非对某只证券或证券市场所做的推荐、介绍或预测。本文内容不应被依赖视作预测、研究或投资建议,也不应该被视为购买、出售任何证券或采用任何投资策略的建议。投资须谨慎。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根据自身的风险评级选择相应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收益具有波动性,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投资有风险,请审慎选择。

来源:兴证全球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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