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街串巷的“明白人”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6-03 11:07 2

摘要:“强行占用他人耕地是违法的……”近日,在青县一起占地纠纷案的调解现场,青县金牛镇吴增口村的吴学敬正忙着为双方当事人调解。他操着当地方言,不时翻一下手中的小册子,现场为群众开展了一场与土地相关的普法宣传。吴学敬是吴增口村村委会工作人员,他还有另一个身份——法律明

“强行占用他人耕地是违法的……”近日,在青县一起占地纠纷案的调解现场,青县金牛镇吴增口村的吴学敬正忙着为双方当事人调解。他操着当地方言,不时翻一下手中的小册子,现场为群众开展了一场与土地相关的普法宣传。吴学敬是吴增口村村委会工作人员,他还有另一个身份——法律明白人。

法律明白人,顾名思义,主要指在乡村或者社区等基层单位中,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熟悉政策法规,且能主动参与法治宣传、纠纷调解、法律服务的“带头人”或“示范者”。

在青县,共有2501名法律明白人。这些人并非专业法律工作者,而是经过选拔或者培训的村委会工作人员、党员、热心公益的村民。他们活跃在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充分发挥人熟、事熟、地熟的本土优势,播撒法治的种子。

吴学敬(右一)为村民释法明理

吴学敬

方言释法,化解兄弟隔阂

在青县金牛镇吴增口村一块刚刚种上粮食的农田旁,法律明白人吴学敬戴着一顶草帽,操着地道的青县方言,用一场别开生面的“田埂普法课”,化解了一起兄弟间的土地纠纷。

去年9月,因20亩耕地的归属,村民蔡某某与他的弟弟一家人发生激烈矛盾。原来,蔡某某的父亲蔡某生前将25亩耕地分给两个儿子,长子蔡某某随后用自己名下的5亩耕地,置换了别人的2.2亩养殖地。蔡某某的父亲去世后,蔡某某突然提出要重新平分剩余的20亩土地。在遭到弟弟拒绝后,蔡某某竟强行在他弟弟的一块5.2亩的耕地上播种,导致两家人之间的关系剑拔弩张。

“置换是你自愿的行为,强占他人承包地涉嫌违法。”接到蔡某某弟媳的调解请求后,吴学敬当即召集双方当事人前往争议地块。他手里拿着发黄的小册子,操着一口青县方言,给当事人现场普法。渐渐地,原本围观看热闹的村民都成了听众。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蔡某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去年9月15日,在吴学敬的见证下,蔡某某不仅归还了强占的土地,还与弟弟一家人达成协议:维持原本的家庭土地分配方案。

看着两家人冰释前嫌,在场村民感慨:“吴大哥把法律条文嚼碎了用土话讲,再糊涂的人也能听明白。”

据了解,作为村里的法律明白人,吴学敬在近3年时间里,成功调解各项纠纷70余起。他用乡音乡情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为基层治理贡献了不可或缺的力量。

刘恩昌

明确赠与关系,化解经济纠纷

“转账记录不等于借款凭证,特殊关系也需要厘清法律边界……”近日,青县中街的法律明白人刘恩昌以法为尺、以情为纽,调解一起“黄昏恋”分手引发的钱款纠纷,为当事人讨回1.8万元养老钱。

去年8月,青县清州镇的独居老人李某通过网络与离异女子孙某相识。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后,李某在3个月内累计给孙某转账2.3万元。

今年2月初,孙某突然不再接李某的视频通话邀请。感受到分手危机的李某,以讨要“借款”的名义向孙某索要恋爱期间转账的钱款,被孙某拒绝。无奈,李某向有调解经验的法律明白人刘恩昌求助,希望他能帮忙追回其“借”给孙某的养老钱。

“恋爱期间,孙某向你借过钱吗?”担任清州镇司法所所长的刘恩昌第一时间向李某反复确认。对此,李某表示,孙某虽然没有向他借过钱,但是向他抱怨过生活不易,生意难做。并且,他给孙某的多笔转账,孙某都收下了。李某认为,他向孙某转账的钱,就是借款,转账记录就是借款凭证。

了解李某的想法后,调解过近百起纠纷的刘恩昌当场向李某释法:“孙某没有明确向你借过钱,收款后也没给你写过借条。由此可见,你们之间多数的转账都属于恋爱期间的自愿赠与。根据法律规定,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是不可以随意撤销的……”

直到这时,李某才意识到他给孙某转账的钱都打了水漂。考虑到李某攒下养老钱不容易,刘恩昌拨通了孙某的电话,向孙某展开“情理攻势”。在刘恩昌的耐心沟通下,孙某最终同意返还李某1.8万元。

“以后一定要懂点法律常识,不要轻易给别人转账。”看到李某收到孙某转来的1.8万元,刘恩昌悬着的心才踏实下来,再次告诫李某。

刘晓璐

温言劝解,弥合邻里裂痕

去年11月底的一天,青县盘古镇大盘古村10岁的小华(化名)途经邻居张某家时,被张某家3只狼狗咬伤。有村民路过发现,将小华送医救治。事后,双方为后续费用争执不休。

小华的母亲吴某要求张某承担小华的后续医疗费用和精神抚慰金共计1.3万元。张某则认为,他已经为小华支付了首期医疗费用,尽到了赔偿责任。邻里关系为此一度降至冰点。

“动物饲养人的责任不是‘首付制’,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青县盘古镇大盘古村的刘晓璐既是大盘古村党支部书记,也是村里的法律明白人。她接到吴某的求助后,及时固定“证据链”:调取接诊记录、核实小华的疫苗注射情况、留存医疗票据。

随后,刘晓璐组织吴某、张某在炕头上开起“微型法庭”。刘晓璐告诉当事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华的治疗费、交通费,张某必须要赔偿,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要求还需司法鉴定支撑。

第一次调解没有成功。自此之后,张某一直“闭门谢客”,态度非常强硬。刘晓璐连续几天上门调解都吃了闭门羹。直到去年12月18日傍晚,刘晓璐将刚刚收工的张某夫妇“堵”在了家门口。

“狼狗放养本就违法,真要闹上法庭,赔偿数额可能会翻倍。”刘晓璐开门见山,向张某夫妇摆法条讲道理,告诉两人要珍惜友好的邻里关系。在刘晓璐的温言劝解下,张某夫妇态度终于有所松动。

今年1月18日,经过刘晓璐三轮调解,吴某与张某最终达成和解:张某赔偿小华1500元后续治疗费;吴某放弃精神抚慰金诉求。

至此,这起“狗咬人”赔偿纠纷终于被化解,两家人恢复了以往的和睦状态。

现场调解

普法息讼

破解宅基地之争

“公职人员不属于村集体成员,哪有资格争宅基地?”在青县清州镇王呈庄村一处被彩钢板围起来的空地前,法律明白人李维顺用法理交融的现场调解,为王家兄弟的宅基地纠纷画上句号。

原来,王家兄弟三人中,王某及其三弟是公职人员,只有二弟王某某留守务农,赡养母亲至“百年”。他们的母亲生前明确表示,将三弟屋后的空地留给二儿子王某某。

王某多次向其母亲索要未果,为此在其母去世时都没有回家送葬。让人没想到的是,去年7月,王某竟突然返乡,强行圈占了空地。这让本就微妙的兄弟关系彻底破裂。

“土地管理法中写得很清楚,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申请宅基地。”接到王某某的求助后,王呈庄村党支部书记李维顺当即联系村委会其他工作人员一起赶赴现场。

烈日下,兼任法律明白人的李维顺翻开法律条文,对着满脸涨红的王某逐句解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入职起,自动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条司法解释,你应该比我熟……”

在李维顺的劝解下,王某最终同意拆除彩钢板。李维顺趁热打铁,对王某展开情感疏导:“你的母亲卧床多年,都是你二弟端茶送药。你现在要抢他安身立命的宅基地,于法不容,于情何忍呀?”李维顺的一席话,说得现场围观村民频频点头。

经两个多小时的调解,王某最终低头认错。去年7月20日,三兄弟达成和解:王某承诺不再主张宅基地权益。

作为青县清州镇首批法律明白人,李维顺已经调解80余起纠纷。他告诉记者,“这类‘历史遗留问题’最难调解,既要严守法律底线,又要解开当事人心结。只有在法治理念与传统道德伦理间找到平衡点,才能化解矛盾。”

来源:沧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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