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营者擅自将商品外包装上的条形码、二维码或者防伪码等刮去进行销售,是否违法?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非授权经营者在明知品牌方的销售管控体系中有区域性授权销售限制的情况下,仍然刮码销售,破坏了品牌方的商品管控体系,同时也将增加消费者与品牌方的沟通成本,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存在受损的可能性。
商家刮码销售正品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十七条。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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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