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林薇的电话打来时,我正蹲在地上,用一块旧棉布擦拭一本地摊上淘来的《百年孤独》。
林薇的电话打来时,我正蹲在地上,用一块旧棉布擦拭一本地摊上淘来的《百年孤独》。
周驰在旁边,捣鼓他新收来的一张榆木长凳,砂纸摩擦木头的声音,沙沙的,像春蚕在吃桑叶。
阳光从“南风”书店的落地窗斜斜地照进来,把空气里的微尘都染成了金色。
“姐,我明天回A市,去你那儿坐坐。”
她的声音,隔着电波,都带着一股子精心调制的香水味,甜腻,又有点疏离。
我“嗯”了一声,手上没停。
“怎么,不欢迎?”她轻笑,那笑声像羽毛,轻轻搔刮着我的耳膜,有点痒,有点烦。
“你沈太太大驾光光临,我这小破店蓬荜生辉,哪敢不欢迎。”我语气平平,听不出什么情绪。
周驰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是那种“你又来了”的无奈。
我冲他挤挤眼,意思是,你懂的。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然后是林薇幽幽的声音:“姐,我就是……想找你聊聊。”
“聊呗。”我说,“随时恭候。”
挂了电话。
手机屏幕还亮着,映出我有点发怔的脸。
林薇要来。
来我这儿。
而不是回妈那个永远把她当“骄傲”的家。
这事儿有点稀奇。
周驰放下砂纸,走过来,从我手里拿过那本旧书,吹了吹封面上的灰。
“你妹又要来展示她的‘一地鸡毛’了?”
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什么叫一地鸡毛,人家那叫顶层名流的烦恼,你不懂。”我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灰。
“是,我不懂,”周驰把书放回架子上,顺手搂住我的腰,下巴搁在我肩膀上,“我只懂我家林蔓老板,今天晚饭是吃西红柿鸡蛋面,还是酱油炒饭。”
我靠在他怀里,闻着他身上淡淡的木屑和汗水混合的味道,心里那点因为林薇的电话而泛起的涟漪,瞬间就平了。
这就是我的生活。
一家半死不活的书店,一个爱鼓捣旧家具的男人,和每天都要纠结的晚饭。
以及,一个代替我嫁入豪门的妹妹。
这故事说起来,其实挺狗血的。
当年和沈家订婚的是我,林蔓。
我们林家,在A市也就是个中产,我爸是个小干部,我妈是会计,一辈子精打细算,最大的愿望就是女儿能“有出息”。
我的出息,是考上重点大学,找份体面工作。
林薇的出息,是长得漂亮。
她从小就比我白,比我嘴甜,比我会计较。妈总说,我们家薇薇,是干大事的料。
我也不知道她能干什么大事,大概就是,用她的美貌去干大事。
和沈家的婚约,是我爷爷和沈家老爷子当年开玩笑定下的。沈家是A市真正的豪门,做地产的,家大业大。
谁也没当真,直到沈家那位传说中雷厉风行的继承人沈子川到了适婚年龄,沈老爷子不知怎么就想起了这茬。
于是,这桩婚事就落到了我头上。
妈那段时间,走路都带风,见谁都说我命好。
她拉着我的手,眼睛里放着光:“蔓蔓,你嫁过去,我们家就彻底翻身了。你妹妹以后找对象,也有底气了。”
我看着她那张因为兴奋而涨红的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没见过沈子川,只在财经杂志上看过照片,英俊,但冷漠,眼神像淬了冰。
我不喜欢他。
或者说,我不喜欢这种被安排的命运。
那时候,我已经认识了周驰。
他在我们大学后门摆地摊,卖他自己做的木头小玩意儿。
我第一次见他,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T恤,蹲在地上,专注地给一个木头小猫刷桐油,阳光落在他低垂的眼睫毛上,长长的,一颤一颤的。
我的心,也跟着颤了一下。
后来,我们就在一起了。
没有鲜花,没有誓言,就是很自然地,走在了一起。
他会骑着他那辆除了铃不响哪儿都响的破自行车,带我穿过A市的大街小巷。
他会为了给我买一支我喜欢的钢笔,吃一个星期的泡面。
他会在我为了考研焦虑到失眠的夜里,给我讲他小时候在乡下抓萤火虫的故事。
他是我灰暗青春里,唯一的光。
所以,当妈兴高采烈地跟我规划未来豪门生活的时候,我只觉得窒息。
我跟她说,我有男朋友了,我不嫁。
那天,我们家爆发了有史以来最激烈的一次争吵。
妈指着我的鼻子骂:“你是不是疯了?周驰?那个穷小子?他能给你什么?你跟着他以后就等着喝西北风吧!”
“我乐意。”我梗着脖子。
“你乐意?你有没有想过我和你爸?有没有想过你妹妹?你太自私了!”她气得浑身发抖,一个巴掌就扇了过来。
我没躲。
脸上火辣辣地疼,心里却一片冰凉。
就在我们僵持不下的时候,林薇回来了。
她站在门口,看着我们,眼睛红红的。
然后,她走到妈身边,轻声说:“妈,别逼姐姐了。”
她顿了顿,抬起头,看着我,眼神复杂。
“我去。”
她说。
“反正……反正沈家要的只是林家的一个女儿,不是吗?”
我愣住了。
妈也愣住了。
然后,妈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一把抱住林薇:“薇薇,我的好女儿,还是你懂事,还是你心疼妈。”
那天晚上,林薇睡在我房间。
我们很久没有睡在一张床上了。
黑暗中,她问我:“姐,你爱他吗?那个周驰。”
“爱。”我回答得很干脆。
她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她睡着了。
然后,她又问:“爱……是什么感觉?”
“就是,你看着他,就觉得整个世界都亮了。”我说。
“那嫁给很多很多钱,是什么感觉?”她问。
我答不上来。
“应该也挺亮的吧。”她自己回答,声音里带着一丝不确定的憧憬。
后来,一切都顺理成章。
林家对外宣称,和沈家有婚约的一直是二女儿林薇。
我成了那个被“雪藏”的姐姐。
林薇风光大嫁,婚礼的盛况,占据了A市所有媒体的头版头条。
我没去。
那天,我用我所有的积蓄,和周驰一起,盘下了大学城附近这个快要倒闭的书店。
我们给它取名“南风”。
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
这是周驰说的。
我觉得有点酸,但心里是甜的。
一晃,五年过去了。
林薇成了别人口中艳羡的沈太太,住着上千平的别墅,开着限量版的跑车,衣帽间比我的整个书店都大。
我呢,成了书店老板娘林蔓,守着一屋子旧书,和一个除了爱我一无所有的男人。
妈每次打电话,三句不离林薇:我们薇薇又去欧洲了,我们薇薇的包是最新款,我们薇薇给家里换了大房子……
然后,话锋一转,就落到我身上。
“蔓Màn,你那书店还开着呢?能挣几个钱?我说你当初就是死心眼。”
“周驰呢?还在倒腾他那些破木头?一把年纪了,也该找个正经工作了。”
我通常都是左耳进,右耳出。
“妈,挺好的,我们够吃够喝。”
“够吃够喝?你看看你妹妹,再看看你!你就是没出息!”
是啊,我没出息。
我没出息到,连嫉妒林薇的力气都没有。
因为我知道,那双水晶鞋,就算当初穿在我脚上,也一样会磨破我的脚。
第二天,林薇来了。
一辆骚红色的玛莎拉蒂,像一团火焰,停在了我这清汤寡水的书店门口。
她从车上下来,穿着一身剪裁利落的白色香奈儿套装,拎着爱马仕的铂金包,脸上戴着一副能遮住半张脸的墨镜。
整个人,像是在拍时尚杂志的封面。
店里几个正在看书的大学生,都齐刷刷地抬起了头。
她摘下墨镜,露出一张精致却疲惫的脸。
“姐。”她冲我笑笑,笑容有点僵。
我给她倒了杯柠檬水。
“喝吧,我们这儿只有这个,没有手冲蓝山。”
她接过杯子,手指上那颗巨大的钻戒,在阳光下闪得我眼睛疼。
“挺好的,解渴。”她抿了一口,然后环顾四周。
“你这儿……还是老样子。”
“嗯,穷,没钱装修。”我实话实说。
她被我噎了一下,没接话。
气氛有点尴尬。
还是周驰打破了沉默。
他从里屋走出来,身上还沾着木屑,手里拿着两只刚做好的木头小鸟。
“给。”他把其中一只递给林薇,“见面礼。”
那小鸟做得极精致,翅膀的纹理都清晰可见。
林薇愣愣地接过去,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
“谢谢……姐夫。”她叫得有点生涩。
周驰笑了笑,把另一只塞到我手里,然后很自然地揽过我的肩膀。
“你们聊,我去做饭。”
林薇看着我们,眼神里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
周驰走后,她才像是松了口气。
“他……对你挺好的。”
“嗯。”我把玩着手里的小鸟。
“姐,”她突然开口,声音压得很低,“我能不能在你这儿住几天?”
我有点惊讶。
“怎么了?跟沈子川吵架了?”
她摇摇头,又点点头,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他没跟我吵,他根本没时间跟我吵。”
她说。
“他每天都很忙,忙着开会,忙着应酬,忙着……跟他的那些莺莺燕燕发信息。”
我沉默了。
这剧情,虽然俗套,但发生在她身上,我一点也不意外。
“他妈……他妈天天催我生孩子,说我占着沈家少奶奶的位置,就是只不下蛋的鸡。”
“他们家里的保姆,看我的眼神,都像是看一个摆设。”
“我每天从几百平的床上醒来,看着巨大的衣帽间,我都不知道我该穿哪件衣服,去过这空洞的一天。”
她说着,眼泪就掉了下来,砸在她那个十几万的铂金包上。
“姐,我好累啊。”
我递给她一张纸巾。
“所以,你想离家出走,跑到我这个‘穷姐姐’这里来体验生活?”我问。
她擦了擦眼泪,看着我,眼神里带着一丝恳求。
“我就是想透透气,就几天,行吗?”
我能说什么呢?
我说不行,好像我多冷血似的。
“行吧。”我叹了口气,“里屋那张床,周驰刚修好,你将就一下。”
林薇在我这儿住了下来。
她带来的那只巨大的爱马仕行李箱,几乎占了里屋一半的空间。
打开来,全是些我叫不出名字的大牌衣服、鞋子、包包。
她把它们一件件挂起来,那小小的房间,瞬间像是变成了奢侈品专柜。
而她,就像是专柜里那个最精美,也最寂寞的模特。
第一天,她睡到中午才起。
穿着真丝睡袍,趿拉着带羽毛的拖鞋,走到店里。
我和周驰正在吃午饭,西红柿鸡蛋面,上面撒了点葱花,香气扑鼻。
她站在那儿,看着我们,有点不知所措。
“要不要来一碗?”我问。
她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
我给她盛了一碗。
她吃得很慢,很小心,像是怕面汤溅到她那身昂贵的睡袍上。
吃完,她看着我拿碗去洗,突然问:“你们……天天都自己做饭?”
“不然呢?”周驰抢着答,“外卖多贵啊。”
林薇不说话了。
下午,她想帮忙,看我整理书架,她也想来搭把手。
结果,一本厚厚的精装辞典,从她手里滑了下去,砸在了她的脚上。
她“啊”地一声尖叫起来。
我赶紧过去看。
脚趾甲上新做的法式美甲,被砸掉了一小块。
她看着那点瑕疵,眼泪又在眼眶里打转。
“算了算了,”我哭笑不得,“您还是歇着吧,沈太太,我这儿庙小,供不起您这尊大佛。”
她委屈地瘪着嘴,坐回沙发上,拿起一本时尚杂志,翻来覆覆去地看。
晚上,周驰回来了。
他带回来一个西瓜。
我们三个人,就坐在书店门口的台阶上,一人捧着一块瓜,啃得汁水横流。
夏天的晚风,吹在身上,黏黏的,暖暖的。
远处,大学城的夜市开始热闹起来。
林薇啃着瓜,看着远处的人来人往,灯火璀璨,突然说:“姐,我好久没这样吃过西瓜了。”
“你在家怎么吃?”我问。
“保姆会把西瓜切成小块,用牙签插好,放在水晶盘子里,送到我面前。”
她说得轻描淡写,我却听出了一丝悲凉。
“那多没劲。”周驰说,“吃西瓜,就得这样抱着啃,还得把籽吐得远远的,比谁吐得远。”
他说着,还真“噗”地一声,把一颗西瓜籽吐到了马路对面。
林薇看着他,愣了一下,然后,她笑了。
是那种,发自内心的,没有经过任何修饰的笑。
她也学着周驰的样子,鼓起腮帮子,“噗”地一声,把西瓜籽吐了出去。
当然,没吐多远,就落在自己脚边。
她自己都乐了,笑得前仰后合,像个孩子。
我看着她,心里有点酸。
原来,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一个精致的假人,真的不需要太久。
林薇在我这儿住的第三天,妈找来了。
她是怎么知道地址的,我不用想也知道。
那天下午,店里没什么人,我和林薇正窝在沙发上,看一部老掉牙的爱情电影。
妈推门进来的时候,带来了一阵风。
她一眼就看到了林薇,然后,她的脸瞬间就沉了下来。
“林薇!你在这里干什么!”
她的声音又尖又利,像一把刀子。
林薇吓得一哆嗦,手里的爆米花都洒了。
“妈……”
“你还知道叫我妈?你长本事了啊,离家出走?你知不知道子川都快把A市翻过来了!你把沈家的脸都丢尽了!”
妈冲过来,一把拽住林薇的胳膊,就要把她往外拖。
“跟我回去!”
“我不回!”林薇挣扎着,声音里带了哭腔。
“你再说一遍!”妈扬起了手。
我站了起来,挡在林薇面前。
“妈,有话好好说,别动手。”
妈看着我,眼神里的怒火,几乎要把我烧穿。
“好好说?林蔓,这都是你干的好事!是不是你撺掇你妹妹的?你看她过得好,你嫉妒,你眼红,是不是!”
我简直要气笑了。
“我嫉妒她?我嫉妒她什么?嫉妒她有个一年见不了几面的丈夫?还是嫉妒她有个天天逼她生孩子的婆婆?”
“你!”妈气得说不出话来,手指着我,抖个不停。
“你懂什么!那叫豪门!哪个豪门不是这样?你以为过日子是谈恋爱啊,风花雪月的!你妹妹现在拥有的一切,是你这种人一辈子都挣不来的!”
“是,我挣不来,我也不想要。”我迎着她的目光,一字一句地说,“妈,你想要的,是你想要的,不是我们想要的。”
“你想要的,就是跟着那个穷小子,守着这个破书店,过一辈子苦日子?”她厉声问。
“对。”我点头,“我乐意。”
“你……”
妈的巴掌,终究还是落了下来。
这一次,我没让它落在我脸上。
我抓住了她的手腕。
“妈,”我看着她的眼睛,声音不大,但很清晰,“你打我一次,够了。你不能再用‘为我好’的名义,来绑架我的人生了。”
“林薇的人生,也一样。”
妈愣住了,她看着我,像是第一天认识我。
林薇在我身后,哭出了声。
那天的争吵,最后不欢而散。
妈是被周驰“请”出去的。
周驰没说什么重话,他就是站在门口,高大的身影,像一堵墙。
他对妈说:“阿姨,她们姐妹俩想聊聊天,您让她们清静清静吧。晚点我送林薇回去。”
妈狠狠地瞪了我们一眼,气冲冲地走了。
妈走后,林薇抱着我,哭得撕心裂肺。
好像要把这五年里,所有受的委屈,都哭出来一样。
我抱着她,轻轻拍着她的背。
我们姐妹俩,好像从来没有这么亲近过。
那天晚上,林薇跟我说了很多。
说沈子川其实在婚前有个白月光,娶她,不过是商业联姻加家族任务。
说她婆婆为了让她尽快怀孕,找了各种偏方,逼着她喝那些味道奇怪的汤药。
说她在那个巨大的房子里,连大声说话的自由都没有,因为管家会说“有失体统”。
说她有一次,只是因为想吃路边摊的麻辣烫,被狗仔拍到,就被她婆婆训斥了一个小时,说她“不知廉耻,败坏门风”。
“姐,”她抬起头,眼睛肿得像核桃,“我有时候真羡慕你。”
我心里一动。
“羡慕我什么?羡慕我穷?”
“不,”她摇头,“我羡慕你自由。”
“羡慕你……可以爱你想爱的人,过你想过的生活。”
“羡慕周驰看你的眼神,那种眼神,我从来没在沈子川眼里看到过。”
她说,“那种眼神里,有光。”
我看着她,突然觉得,眼前这个珠光宝气的女人,其实还是当年那个,在黑暗中问我“爱是什么感觉”的小女孩。
只是,她选了一条看起来金光闪闪,却通往迷宫的路。
而我,选了一条看起来崎岖不平,却能看到风景的路。
林薇在我这儿住了五天。
第六天,沈子川来了。
他来的时候,是晚上。
一辆黑色的宾利,无声无息地停在书店门口,像一头蛰伏的猛兽。
沈子川从车上下来。
他比杂志上看起来更高,也更冷。
穿着一身昂贵的手工西装,一丝不苟,整个人散发着一种生人勿近的气场。
他推门进来,店里昏黄的灯光,似乎都因为他的到来,而冷了几分。
他的目光,在店里扫了一圈,最后,落在了正帮我给多肉浇水的林薇身上。
林薇的身体,瞬间僵硬了。
“玩够了?”
沈子川开口,声音很淡,听不出喜怒。
林薇没说话,低着头,手指紧紧地捏着小喷壶。
周驰从里屋走了出来,很自然地站到我身边,看着沈子川,眼神里带着一丝警惕。
两个男人,一个穿着沾了木屑的旧T恤,一个穿着十几万的定制西装。
一个温暖如春日,一个冷冽如寒冬。
像两个世界。
沈子川的目光,从周驰身上掠过,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轻蔑。
然后,他又看向林薇。
“跟我回家。”
他不是在商量,是在下命令。
林薇的肩膀,微微颤抖着。
我看不下去了。
“沈先生,”我开口,“林薇在我这儿住几天,是我的客人。她想什么时候走,是她的自由。”
沈子川终于正眼看了我。
“你是林蔓?”
“是。”
他扯了扯嘴角,那笑容,比不笑还冷。
“我当是谁,原来是当初为了‘爱情’,放弃沈家少奶奶位置的林大小姐。”
他的话,像一根刺,扎在我心上。
周驰的脸色,沉了下来。
他往前站了一步,把我护在身后。
“沈先生,请你说话客气点。”
沈子川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
“客气?我跟我太太说话,需要对一个外人客气?”
他向前逼近一步,强大的压迫感,扑面而来。
“林薇,我再说一遍,跟我回家。不要让我在这里,丢人现眼。”
“我……”林薇终于抬起了头,眼眶是红的,“我不……”
她那个“回”字,还没说出口。
沈子川已经不耐烦了。
他直接上前,一把抓住林薇的手腕,就要把她往外拖。
“啊!”林薇痛得叫出了声。
“放开她!”
周驰出手了。
他一把抓住了沈子川的手臂。
周驰常年做木工,手上的力气很大。
沈子川吃痛,被迫松开了林薇。
他甩了甩手,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
“你敢动我?”
“是你先动手的。”周驰寸步不让。
气氛,剑拔弩张。
就在这时,林薇突然做了一个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举动。
她把手里那个小喷壶,用尽全力,砸向了沈子川。
喷壶砸在他昂贵的西装上,水洒了他一身。
虽然不疼,但极其狼狈。
沈子川彻底愣住了。
他看着林薇,眼神里满是不可置信。
他大概从来没想过,这个一向温顺、听话,像个精美娃娃一样的妻子,会做出这种事。
“沈子川!”
林薇的声音,因为激动而颤抖,却异常清晰。
“我不是你的附属品!我不是你的摆设!我是一个人!”
“我想吃麻辣烫就吃麻辣烫!我想穿T恤牛仔裤就穿!我想在我姐姐家住几天,就住几天!”
“你凭什么管我!你凭什么对我呼来喝去!”
她像一头发怒的小兽,把这五年来所有的压抑和不甘,都吼了出来。
吼完,整个书店,一片死寂。
沈子川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
他死死地盯着林薇,眼神复杂,有愤怒,有错愕,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东西。
良久,他冷笑了一声。
“好,很好。”
他脱下湿透的西装外套,扔在地上,像是扔一件垃圾。
“林薇,你有种。”
说完,他转身就走。
那辆黑色的宾利,很快就消失在了夜色里。
他走后,林薇像是被抽干了所有力气,瘫软在地。
我赶紧扶住她。
她趴在我怀里,放声大哭。
这一次,哭声里,除了委屈,还多了一丝……释放。
那晚之后,林薇像是变了个人。
她不再穿着那些把她束缚住的昂贵套装,而是换上了我给她找的T恤和牛仔裤。
她把头发随意地扎成一个马尾,素面朝天。
虽然没有了之前的精致,却多了一份难得的生气。
她开始学着自己做饭,虽然第一次就把厨房弄得像战场。
她开始跟着周驰,学着打磨木头,虽然总是把自己的手弄伤。
她开始坐在书店的角落里,安安静静地看一整天书,而不是翻那些空洞的时尚杂志。
她的话,也变多了。
她会跟我聊书里的情节,会跟周驰讨论榫卯结构,会跟来买书的客人,笑着说“欢迎光临”。
沈子川没有再来过。
也没有打过电话。
就像从她的世界里,彻底消失了。
妈倒是天天打电话来,骂她不识好歹,骂她要把林家的天给捅破了。
林薇第一次,没有哭,也没有沉默。
她很平静地对电话那头的妈说:“妈,这是我自己的事,你别管了。”
然后,就挂了电话。
我看着她,知道,有些东西,不一样了。
一个月后,林薇收到了沈子川寄来的东西。
一份签好字的离婚协议。
还有一张卡。
协议里,他把市中心的一套公寓,和一笔数额不菲的钱,给了她。
算是,仁至义尽。
林薇看着那份协议,看了很久。
没有哭,也没有笑。
最后,她抬起头,对我说:“姐,我想好了。”
“我想……把这家书店,盘下来。”
我愣住了。
“什么?”
“我说,我想把这家书店盘下来。”她重复了一遍,眼神很坚定,“你和姐夫,不是一直想去南方开个木工坊吗?”
我和周驰,确实有这个打算。
我们一直想去一个有山有水的小镇,开一家属于自己的木工坊,过那种更纯粹的日子。
只是,一直没下定决心。
“这家店,是我这五年来,唯一感到安心的地方。”林薇说,“我想把它留住。”
“你有钱吗?”我问得很现实。
她扬了扬手里的那张卡。
“现在有了。”
她顿了顿,又说:“姐,我知道,我以前活得很糟糕。我用我的青春,换了一堆没用的奢侈品,和一个不爱我的男人。”
“现在,我想用这些东西,换一个真正属于我自己的开始。”
我看着她,看着她眼睛里,那种从未有过的,笃定而明亮的光。
我想起了多年前,在黑暗中,她问我,爱是什么感觉。
我说,就是你看着他,就觉得整个世界都亮了。
而现在,她的世界,好像也开始亮了。
不是因为某个男人。
而是因为她自己。
我笑了。
“好。”
半年后。
我和周驰,在南方一个靠海的小镇,安了家。
我们租了一个带院子的老房子。
院子里,种满了花草。
周驰把其中一间房,改造成了木工坊。
我呢,就在院子里支起画架,教镇上的孩子们画画。
日子过得不富裕,但很安逸。
我们每天都能看到海,闻到花香,听到木头被雕琢的声音。
偶尔,我会收到林薇寄来的照片。
照片里,“南风”书店被她重新装修过,更明亮,也更温暖了。
她会在书店里举办读书会,会邀请一些小众的民谣歌手来唱歌。
她还开辟了一个小小的区域,专门卖她自己烘焙的饼干和咖啡。
照片里的她,总是笑着的。
那种笑,和以前那种挂在脸上的标准笑容,完全不一样。
那种笑,是从心底里,开出的花。
有一天,我接到了妈的电话。
她在电话里,絮絮叨叨地抱怨,说邻居家的女儿,嫁了个香港富商,生了个大胖小子,全家都跟着享福。
“你说,我们家怎么就没这个命。”她叹着气。
我听着,没说话。
然后,她又说:“你妹妹也是,好好的豪门太太不当,非要去开那个破书店,能有什么出息。”
“妈,”我打断她,“林薇现在很好。”
“好什么好,一个离婚的女人,能好到哪儿去。”
“她很快乐。”我说。
电话那头,沉默了。
过了一会儿,妈才用一种很复杂的语气说:“快乐……快乐能当饭吃吗?”
“能。”我说,“而且,比鲍鱼鱼翅,好吃多了。”
又过了一年。
我和周驰回了一趟A市。
我们去看了“南风”书店。
书店里,人很多,很热闹。
林薇穿着一身简单的棉麻裙子,系着围裙,正在吧台后面,忙着给客人做手冲咖啡。
她的动作,很熟练,很专注。
阳光照在她身上,给她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晕。
她看到我们,惊喜地叫了一声。
“姐!姐夫!”
她冲过来,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拥抱的时候,我闻到她身上,有好闻的咖啡和书本的香气。
而不是以前那种,昂贵又空洞的香水味。
她拉着我们,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说她最近又淘到了几本绝版的旧书。
说她新研发的桂花拿铁,特别受欢迎。
说她准备在书店二楼,开一个免费的阅览室。
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像落满了星星。
那天晚上,我们三个人,就在书店里,打地铺,喝酒聊天。
聊到半夜,林薇有点醉了。
她靠在我肩膀上,突然说:“姐,你知道吗,我现在才明白,你当年为什么那么坚决。”
我摸了摸她的头。
“明白什么?”
“明白嫁给爱情,是什么感觉。”
她喃喃地说。
“不是嫁给某一个人,而是嫁给一种……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
“那种,脚踩在地上,心里很踏实的感觉。”
“那种,你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因为你喜欢,而不是为了取悦谁的感觉。”
她抬起头,看着我,眼睛里有泪光。
“姐,谢谢你。”
“谢我什么?”
“谢谢你当年,没有把那条路让给我。”
她说。
“也谢谢你,让我看到了,人生还有另外一种可能。”
我笑了,眼泪却掉了下来。
周驰在一旁,揽住我们俩的肩膀,把我们紧紧地搂在怀里。
窗外,月光如水。
书店里,弥漫着旧书、咖啡和木头的混合香气。
我想,这大概就是,生活最好的样子。
不是拥有一切,而是,珍惜你所拥有的。
不是活成别人眼中的风景,而是,活成自己喜欢的模样。
回去的路上,周驰问我:“后悔过吗?”
“后悔什么?”
“当初,如果嫁给沈子川的是你,现在会怎么样?”
我想了想。
“可能会成为另一个林薇吧。”
“一个,更早认清现实,然后更早逃离的林薇。”
周驰笑了。
“我觉得不会。”他说。
“为什么?”
“因为你骨子里,就不是那种人。”他看着我,眼神温柔而笃定,“你是一棵树,你的根,必须扎在土里。你没办法在水晶花盆里,假装自己活得很好。”
我的心,被他这句话,狠狠地戳了一下。
是啊。
我是一棵树。
而他,就是那片,让我安心扎根的土地。
回到小镇。
生活依旧。
我画画,他做木工。
我们一起买菜,一起做饭,一起在海边散步。
偶尔,也会吵架。
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但很快,又会和好。
因为我们都知道,生活本就是一地鸡毛。
重要的是,那个愿意陪你一起,把鸡毛捡起来,做成鸡毛掸子的人。
几个月后,林薇又给我寄了个包裹。
打开来,是一只她亲手做的木头小鸟。
做得歪歪扭扭,有点丑。
但看得出,很用心。
包裹里,还有一张卡片。
上面是她清秀的字迹。
“姐,我恋爱了。”
“他是我店里的常客,一个教物理的大学老师,有点呆,但很可爱。”
“他不喜欢我做的咖啡,说我糖放多了。但他会把我的每一块烤糊了的饼干,都吃掉。”
“他说,他喜欢我素颜,穿着围裙,为他手忙脚乱的样子。”
“姐,原来,这就是你说的,看着他,就觉得整个世界都亮了的感觉。”
“我现在,终于懂了。”
我拿着那张卡片,站在院子里,看着远处蔚蓝的大海,笑了。
南风,终于吹到了她心里。
真好。
来源:暮至叶为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