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近两年
AI深度合成名人、换脸换声的视频
层出不穷、屡禁不止
近日
某知名演员自曝遭AI盗播
多个直播间出现她的带货形象
这种行为
既侵犯名人肖像权、名誉权
更直接误导了消费者
导致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受损
演员本人表示
AI合成手段混淆视听
担心信任的粉丝下单买到假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
未经同意用AI技术伪造他人肖像用于带货,侵犯他人肖像权,若商品质量问题导致被仿冒者社会评价降低,还可能侵犯名誉权。
AI合成技术其创新潜力和发展价值值得肯定,但任何技术创新都不能脱离法律框架,任何技术创新都要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为前提。
当前,部分商家未经授权利用AI克隆明星的肖像和声音,通过技术合成打造虚假直播形象进行商品推广,这种低成本的营销捷径忽视了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平台审核又难以识别高仿真的AI合成内容,对相关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管控。该现象如不及时遏制,长此以往会破坏消费信任,也会阻碍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任何利用AI换脸侵犯他人肖像权、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
电商平台:
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审查平台内AI合成内容,精准识别人脸替换等违规内容,实现对AI虚假带货行为的早发现、早拦截;若发现已侵权的账号,可对其采取停播、封号等惩罚措施;可以设立AI侵权投诉维权专线,简化投诉流程,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让维权过程更高效便捷。平台内经营者:
遵守《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规定,不可利用AI技术非法使用他人肖像、声音进行商业推广,诚信经营并保障商品质量与宣传一致;确需使用AI虚拟形象带货的,要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不要误导为其他名人代言的。消费者:
对异常低价、限时秒杀等促销产品保持理性,不盲目跟风;主动监督商家是否存在AI盗脸虚假代言、隐瞒合成内容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发现疑似情况时,及时留存相关证据并通过正规渠道反馈,推动商家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参与消费环境治理。那么
消费者该如何识别换脸破绽
并加以防范?
消费者在选择短视频带货服务时要仔细观察主播的微表情是否自然,声音与口型是否同步,是否出现人物或背景模糊、扭曲等异常画面,对异常低价或反常促销行为应保持警惕。
AI展示“障眼法”
这三种情形要警惕
AI展示“障眼”花招
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标识模糊不清:部分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中,仅在角落用极小的字体标注“AI效果仅供参考”,或者使用“数字人展示”等表述。消费者很难从中明确知晓哪些图片是AI生成的,哪些是真实的实拍图。
混合展示陷阱:一些商家采用更为隐蔽的手段,将AI模特图与少量实拍图混杂在一起排列展示。消费者在浏览商品时,很容易误以为这些图片都是实拍图,从而做出错误的购买决策。
动态视频误导:AI生成的动态展示视频也存在问题。在视频中,AI人的动态、服装摆动幅度、配饰搭配效果等都可能通过算法进行优化,与实际穿着效果存在显著差异。消费者仅凭这些动态视频,很难准确判断商品的真实情况。
面对AI展示的商品
福建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
做好以下几点:
要理性看待AI展示,应将AI展示视为一种“创意参考”,而非商品的真实呈现。
在选购商品时,要重点关注商品描述中的材质、尺寸等客观参数,对那些过度完美的展示保持警惕。
关注评论中的真实评价,警惕“刷单”好评等虚假信息。对于高额商品,建议消费者要求商家通过视频通话的方式查看实物,确保自己购买的商品符合预期。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薛晶晶 张文章
编辑/李晓雨
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