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公布第四批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11-15 10:51 1

摘要: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基石。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净化首都食品市场环境,今年以来,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突出问题,在全区深入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强化日常检查、

核心提示: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基石。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净化首都食品市场环境,今年以来,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突出问题,在全区深入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强化日常检查、深化监督抽检、查处违法案件等方式,全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现公布第四批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基石。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净化首都食品市场环境,今年以来,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突出问题,在全区深入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强化日常检查、深化监督抽检、查处违法案件等方式,全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现公布第四批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01

查处北京某水产有限公司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案

案情介绍:

我局在办理其他案件时发现,北京某水产有限公司售出的59条鲫鱼经抽样检验,检测报告显示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第12项规定,孔雀石绿(Malachite green)属于食品中禁止使用的物质。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无法提供相关记录和凭证。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未按规定保存相关凭证、记录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警告、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合规提示:

食品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采购、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物质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严把食品进货质量关。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供货方资质、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妥善留存相关凭证,确保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02

查处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案情介绍:

根据市民举报线索,我局在对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委托江苏某公司生产“青翠小莴笋(蒜香)”,产品标签标示“执行标准:SB/T 10379-2004速冻调制食品”,该标准已于2013年6月1日废止。涉案产品实际执行标准为“SB/T 10379-2012”,产品标签标示内容与实际不符。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合规提示:

食品生产委托方应当对受托方的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委托生产食品的安全负责,应确保标签标示的执行标准真实有效,严禁使用已废止标准。标签标注的各项内容必须与产品实际信息一致,不得存在虚假、误导性表述。

03

查处北京某食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案情介绍:

我局根据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的案件线索,发现北京某食业科技有限公司售出的某品牌调味料酒经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其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购进该产品时未向经销商索取营业执照、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卡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上述行为构成了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合规提示:

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来源不明、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按规定索取并查验供货方相关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确保所经营的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既是对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更是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郑重承诺。从禁用物质超标到标签标识造假,案件暴露出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责任落实缺位等突出问题。食品安全没有“真空地带”,更容不得丝毫侥幸。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化专项整治,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

在此也呼吁广大食品经营者引以为戒,严守法律底线,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线索,凝聚监管合力,共同筑牢食品安全民生防线,让放心食品惠及每一位消费者。

日期:2025-11-14

来源:食品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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