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41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548号公司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宏胜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吕伟顺先生、姜金双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安如磐先生、鞠桂春先生、张海霞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潘澍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石磊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姜胜先生、赵庆梅女士、张兵先生、丁研峰先生、韩建伟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修订《友好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修订《友好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修订《友好集团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修订《友好集团独立董事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修订《友好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修订《友好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制定《友好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项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大明律师、邵丽娅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42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代表
董事的公告
一、董事离任情况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3日收到董事范铁夫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范铁夫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范铁夫先生在辞职报告中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范铁夫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范铁夫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范铁夫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范铁夫先生的离任未导致本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本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铁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事项,并已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选举李娜娜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代会联席会议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娜娜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附:个人简历
李娜娜,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大商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常务副书记、巡视管理本部本部长、审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娜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来源:新浪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