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会上由纪检委员张芳带领全体党员同志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强化全体党员干部对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文件指出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一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二是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三是如实提供所知
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近日,在林旭书记指导下,我行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为主题开展党日活动。
会上由纪检委员张芳带领全体党员同志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强化全体党员干部对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文件指出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一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二是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三是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四是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五是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六是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作为党员我们更加有义务维护国家安全,要做到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今后我更加要增强防范意识,主动传播安全知识,为守护国家安全出力。(张芳)
责编:张炜 王丽娟 王晶晶 曹阳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农村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