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原野-2025”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精准打击鸟类“捕、运、收、售”全链条犯罪,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摘要:“平安原野-2025”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精准打击鸟类“捕、运、收、售”全链条犯罪,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每一只野生动物都是
生态警示我们失去的不仅仅是鸟▲ 破坏生态平衡:大部分鸟类是昆虫和种子的重要捕食者和传播者,大量捕获会导致虫害滋生、植物繁衍受阻。
▲ 危及物种生存:这些鸟类很多正处于繁殖期,捕获成鸟意味着毁掉多个鸟类家庭的未来,对野外种群的稳定是毁灭性打击。
▲ 威胁公共安全:非法猎捕、运输和交易食用野生动物,极易导致人畜共患疾病的传播,给公共安全带来隐患。
法律链接涉嫌罪名: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涉嫌罪名:非法狩猎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保护野生动物,
不仅是对自然的敬畏,
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
我们倡议:
1.不捕杀:坚决不参与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
2.不购买:拒绝购买、饲养来自野外的珍稀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
3.不食用:摒弃“野味”滋补的落后观念,坚决不食用野生动物。
4.文明观鸟:在观赏野生鸟类时,保持距离,不打扰、不投喂,让它们自由生活。
5.积极举报:发现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的行为,请立即向当地林业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您的举报,可能拯救无数生命。
校对 | 陈剑波
审核 | 刘 丹
来源:烟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