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丨“柴怼怼”等赔偿260万元是对失控“怼文化”的司法纠偏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11-13 16:00 1

摘要:近日,“柴怼怼”侵权案以260万元赔偿落槌,其意义远超个案本身。网红“柴怼怼”因发布针对胖东来及创始人于东来的不实视频,被法院认定构成商业诋毁及名誉权侵权,判令公开道歉并赔偿。这笔高额赔款,为自媒体时代的混沌生态划出了一道清晰界线:在流量竞逐与言论自由的表象下

近日,“柴怼怼”侵权案以260万元赔偿落槌,其意义远超个案本身。网红“柴怼怼”因发布针对胖东来及创始人于东来的不实视频,被法院认定构成商业诋毁及名誉权侵权,判令公开道歉并赔偿。这笔高额赔款,为自媒体时代的混沌生态划出了一道清晰界线:在流量竞逐与言论自由的表象下,社会责任与法律底线究竟何在?本案的判决,既是对失控“怼文化”的司法纠偏,亦是对行业伦理的郑重警示。

“柴怼怼”的失范并非孤例,而是畸形流量逻辑下行业责任意识集体沦陷的缩影。当“数据即王道”成为铁律,部分自媒体奉“语不惊人死不休”为信条,从“猫一杯”编造谣言的封号案例,到层出不穷的摆拍造假,揭示出为追逐“10万+”而不惜扭曲事实、践踏底线的行业痼疾。“柴怼怼”为博眼球编造“胖东来玉石利润上百倍”的谎言,甚至在视频中使用侮辱性语言攻击企业家,其行为已完全背离了自媒体应有的职业操守。平台算法作为无形推手,更倾向于放大冲突与争议,致使理性声音在情绪化的“乱怼”浪潮中渐趋失语。正是在这片追逐“爆款”的土壤中,批判精神被异化为攻击武器,社会责任让位于流量狂欢。

“怼文化”的泛滥正加速批判精神向网络暴力蜕变,侵蚀公共对话的理性根基。“怼”虽蕴含反抗之意,但健康批判与恶意攻击有本质区别。古语云“君子和而不同”,真正的批评建基于事实与逻辑,旨在建构;而当下网络中的“怼”,却常沦为立场先行的情绪宣泄,与《娱乐至死》所警示的“公共话语退化”现象如出一辙。当“柴怼怼”对胖东来的指控被监管部门查证为完全不实(胖东来玉石实际毛利率不足20%),其传播便不再是行使监督权,而是演变为损害商誉与人格尊严的网络暴力。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调查发现“柴怼怼”本人却在直播间销售伪劣玉石,这种“贼喊捉贼”的行径,彻底暴露了其所谓“监督”的虚伪本质。

当道德自律与行业规范双双失守,司法介入成为捍卫秩序的最后防线。“柴怼怼”案中,法院不仅判令“柴怼怼”、温州XX公司、武汉XX公司共同赔偿胖东来公司200万元,赔偿于东来本人40万元及合理开支20万元,更追究了相关人员的连带责任。这种高额判罚的价值远超个案正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明确宣告:自媒体言论自由的边界,止于他人合法权利,止于事实与法律框架。这种法律的“重塑力”,既是对潜在效仿者的强力震慑,亦是对软性约束机制的有效补强。

或有观点担忧,严厉判决将抑制自媒体监督活力,产生“寒蝉效应”。此虑实为混淆了正当批评与侵权行为的本质区别。法律所惩戒的是以“监督”之名的恶意诋毁,保护的是基于事实的理性发声。正如监管部门对胖东来的突击检查证明了其清白,法律始终保护的是这种基于事实的监督。健康社会需要的是“清朗”的舆论生态,而非“混沌”的信息泥石流。本案划定的红线,正是去芜存菁。

“柴怼怼”案虽已审结,其启示却应长鸣。从账号封禁到高额赔偿,再到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追究,这一系列法律后果构成了完整的责任链条。此案不应仅是终点,更当成为重构网络生态的起点;平台须超越纯粹流量逻辑,践行算法责任;内容创作者当恪守流量伦理,让锐度蕴含温度;每位网民亦需在数字互动中保持理性自觉。唯有多方共治,方能抵御“怼文化”的暴力侵蚀,构筑一个既激浊扬清又充满建设性的网络家园。(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钱程)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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