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播报】宣州检察:多次盗窃又袭警 一男子数罪并罚获刑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11-12 19:25 4

摘要:“配合警方执法,是公民的法定义务”—— 这不仅是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更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然而被告人汪某某不仅涉嫌盗窃,面对民警依法传唤时竟袭警……近日,由宣州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汪某某盗窃、袭警一案,经宣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多次盗窃并暴力袭警

数罪并罚获实刑

“配合警方执法,是公民的法定义务”—— 这不仅是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更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然而被告人汪某某不仅涉嫌盗窃,面对民警依法传唤时竟袭警……近日,由宣州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汪某某盗窃、袭警一案,经宣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今年春,宣城市区接连发生“顺手牵羊”式盗窃案,涉案财物虽价值不大,但频发的案件给市民生活带来困扰。警方经缜密侦查,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汪某某。经查,自2月24日至4月26日,汪某某在宣城市区范围内流窜作案,先后六次趁人不备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涉案价值达1428元。

4月28日16时许,宣州区辖区派出所民警许某某等人依法前往某宾馆,对汪某某进行书面传唤。在民警依法对其随身财物进行清点时,汪某某突然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执法。当民警许某某为保障执法安全对其实施控制时,汪某某竟采取口咬的暴力方式袭击民警,致民警许某某受伤。

宣州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被告人汪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严重妨害了执法秩序,其行为又构成袭警罪。鉴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并提出相应量刑建议。

9月18日,宣州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汪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生活中的“小便宜”切莫贪,“顺手牵羊”看似事小,实则已触犯法律,次数多了更是会构成刑事犯罪。同时,民警执法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尊重和配合执法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暴力袭警只会“罪加一等”。每个公民都应守住法律底线,别因一时糊涂,毁了自己的生活。

审 核丨谢 斌 陈 剑

来 源丨宣州检察

来源:宣城检察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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