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民法典】离婚时约定一方以未来的征收利益补偿对方,能兑现吗?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10-31 09:35 1

摘要:大林与小丽离婚时约定,如自己婚前房产动迁,承诺给小丽一套两居室房屋。现该房产被纳入征收范围,货币安置,小丽能否要求大林兑现承诺?

大林与小丽离婚时约定,如自己婚前房产动迁,承诺给小丽一套两居室房屋。现该房产被纳入征收范围,货币安置,小丽能否要求大林兑现承诺?

——小丽可主张分得部分征收补偿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本案中,大林离婚时约定如自己的婚前房产动迁,承诺给小丽一套两居室房屋,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有发现该协议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才可能被撤销。现征收补偿方式变更为货币安置,小丽可主张分得部分征收补偿利益。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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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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