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职工薪酬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实际与教育教学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奖励性绩效实施方案,确保绩效分配公平、透明、精准,充分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职工薪酬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实际与教育教学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奖励性绩效实施方案,确保绩效分配公平、透明、精准,充分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一、方案实施范围
本方案覆盖学校所有在编在职教职工,实现在岗教育工作者政策全覆盖,保障每一位履职人员的合法权益与激励机会。
二、奖励性绩效的两大构成板块
奖励性绩效由 “基础奖励性绩效” 与 “政府奖励性绩效工资” 两部分组成,两类绩效各有侧重:基础绩效聚焦日常考勤与基础履职,政府绩效聚焦工作实绩与专项贡献,共同构建 “基础保障 + 实绩激励” 的分配体系。
三、基础奖励性绩效:按月核算,考勤挂钩
基础奖励性绩效原则上依据教师职称统一核算,核算时扣除缺勤相关费用,按月足额发放,具体细则如下:
请假扣除标准:教师请事假的,每节课扣除 7 元;请病假的,每节课扣除 4 元。
缺勤处罚标准:无故未到校按旷工处理,每次扣除 200 元;迟到、早退每次扣除 5 元;全体教师会、升旗仪式无故缺勤一次扣除 20 元;自习课迟到一次扣除 5 元,未到岗一次扣除 10 元。
公假规定:每位教职工每月享有 8 节公假,公假仅限当月使用,不累计至后续月份;考勤扣除的金额将统一累积至 “政府奖励性绩效 30% 的奖励部分”,用于后续二次分配。
代课费用标准:代班主任费用为每天 25 元,从班主任津贴中列支;代课费按每节课 5 元标准发放,从政府奖励性绩效 30% 的奖励部分中支付(调课不产生代课费)。
四、政府奖励性绩效:分层分配,聚焦实绩
政府奖励性绩效总额由上级部门统一核算确定,分配分为 “固定津贴发放”“70% 余额分配”“30% 余额分配” 三大板块,具体如下:
(一)固定津贴:按规发放,明确标准
班主任津贴、领导干部津贴按上级相关规定每学期集中发放,2021 年具体标准如下:
班主任津贴:基准为每人每月 210 元,结合班级管理实绩分三档发放(学期末统一兑现):A 档 240 元 / 月(班级管理优秀)、B 档 210 元 / 月(班级管理达标)、C 档 180 元 / 月(班级管理基本合格)。班级管理考核涵盖 “安全管理” 与 “班级日常工作”(含日常检查、班级活动开展情况)。
领导干部及专项岗位津贴:
副校长、副书记:每人每月 910 元;
中层正职(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办公室主任、政教主任、团队负责人):每人每月 770 元;
中层副职:每人每月 700 元;
财务工作人员:每月补贴 600 元。
(二)剩余绩效 70%:聚焦课时量,按劳分配
剩余政府奖励性绩效的 70% 专门用于发放 “课时量(含自习课)津贴”,计算方式如下:
月课时量计算:月课时量 = 周课时量 ×4;
其中 “周课时量”= 周上课节数(实际课时)× 难度系数 + 周备课量 + 早读课。
(备注:①难度系数:语文 1.2,数学、英语 1.1,其他学科 1.0;②教师因请假由学校安排代课的,原教师的工作量津贴扣除,发放给代课教师)
校月平均课时量:校月平均课时量 = 学校月课时总量 ÷ 学校总上课人数;
每课时津贴标准:每课时课时量津贴 = 剩余绩效 70% 的总金额 ÷ 学校总课时量;
特殊岗位核算:未达到月平均课时量的任课教师、非教学岗位教师,均按校月平均课时量核算津贴,保障非教学岗位人员权益。
(三)剩余绩效 30%:面向全体,优绩优酬
剩余政府奖励性绩效的 30% 面向全体教师发放,以 “日常管理、教学成绩、加班、附加项、其他工作量” 为核心依据,具体细则如下:
日常管理考核(满分 500 分):
基础管理(300 分):涵盖政治学习笔记、备课、三类学生辅导、作业批改 4 项,每项原满分 100 分(总计 400 分),由分管领导按每次检查结果累计得分后,按 300 分折算为最终得分;
考勤奖励(200 分):请假 2 天以内得 200 分,2-7 天得 150 分,7-10 天得 120 分,10-15 天得 90 分,15 天以上不得分;全学期公假 8 节课以内的教师,额外获全勤奖励 200 分。
附加项得分:针对音体美、科技及各学科区级以上比赛中 “集体或学生获奖” 情况,由校务办公会根据实际获奖级别、影响力确定奖励分值。
其他工作量核算:
固定岗位:教研组长 10 课时(心理工作室主持人 10 课时、微机组长 8 课时),备课组长 8 课时(教研组长兼任备课组长的,课时不重复累计),室长 4 课时,专用室管理员 4 课时,办公室 / 团队工作人员 6 课时,安全档案管理员 4 课时,安全平台管理员 4 课时,因病缺课平台管理员 4 课时,卫生室管理员 6 课时,党建工作评论员 6 课时,心理档案工作人员 4 课时;
专项工作:XXX、XXX 两位教师负责防疫、安全等专项工作,核增 6 课时;
临时工作:其他临时性工作的工作量,由校务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
教学成绩:捆绑式评价,目标导向:
目标设定:2022 年各年级目标为 —— 七年级、八年级期末考试全区第 9-11 名,九年级期末考试及中考全区第 9-12 名,各学科目标参照对应级部目标;
七八年级评分:所有任课教师(含非统考学科)基础分 400 分(跨级部教师 “就高不就低”);级部目标完成,级部教师每人加 200 分;学科目标每超级部目标 1 名加 100 分,低 1 名不扣分,再低 1 名扣 80 分;级部目标未完成但学科目标完成,学科教师每人加 200 分,超 1 名加 100 分,再低 1 名扣 80 分;
九年级评分:所有任课教师(含非统考学科)基础分 500 分(跨级部教师 “就高不就低”);中考目标完成,全体教师加 260 分;学科目标每超 1 名加 150 分,低 1 名不扣分,再低 1 名扣 80 分;中考组合学科按 “中考成绩 + 期末 / 一模成绩” 排名,无组合成绩则按期末 / 一模成绩核算;中考目标未完成但学科目标完成,学科教师加 200 分,超 1 名加 150 分,再低 1 名扣 80 分;九年级中考达标,全校教师额外积 400 分;
特殊情况:若全校各级部目标均未完成,将重新制定本部分绩效发放方案。
绩效扣除情形:出现以下情况的,由校务办公会研究后,每次扣除 100-200 元;情节严重的按对应标准处理:
违反师德规定,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损害学校荣誉,造成严重影响的;
不服从学校临时性工作安排,拒不执行相关规定的;
不落实教学常规要求,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
不执行安全要求,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
迎检工作不重视,出现重大失误的;
违反网络安全与舆情管理规定,传播不实信息、发表不当评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受通报批评及以上党纪、政务处分(不构成犯罪)的,取消本学期 30% 奖励性绩效;
请假 1 个月的;
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五、特殊情形与补充规定
特殊月份分配:每年 2 月、7 月、8 月,扣除领导干部津贴、原班主任津贴后,剩余政府绩效的 70% 由在编在岗教师平均发放,30% 纳入学期末绩效统一分配;
支教教师待遇:在我校支教的教师,其政府奖励性津贴在我校发放;
产假教师待遇:休产假教师不享受产假期间的政府绩效,学校绩效按原方案执行;
工伤教师待遇:因工伤休假的教师,政府绩效发放数额由教代会研究确定;
长期请假影响:每学期请假累计 15 天(含)-30 天,当月不发政府绩效;累计超 30 天(1 个月),不发本学期 30% 绩效;累计超 2 个月,不发本学期政府绩效;
加班费标准:学校统一组织或认定的加班,按每天 40 元发放;
比赛奖励细则:
“区长杯”:夺杯 1000 分,第二名 800 分,第三名 500 分;一等奖 800 分,二等奖 600 分,三等奖不计分;
学生辅导:按获奖学生累计,国家 / 省 / 市 / 区级一等奖分别 100/80/60/40 分,二等奖降 20 分,三等奖不计分;
其他比赛:奖励分值由校委会研究确定。
六、方案效力与解释权
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行政办公会负责具体解释。
来源:校园的路灯一点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