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生在美丽的山城。中国西南部云贵高原有连绵不断的群山,最高的乌蒙山海拔2900米。群山之中,有一块不大的盆地,这里四周青山环绕,中间有清澈见底的河流流过。这就是贵阳——我的家乡。
我生在美丽的山城。中国西南部云贵高原有连绵不断的群山,最高的乌蒙山海拔2900米。群山之中,有一块不大的盆地,这里四周青山环绕,中间有清澈见底的河流流过。这就是贵阳——我的家乡。
父亲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大学英文系的旁听生。他千里迢迢,跨越崇山峻岭,到北京来投考著名的北大英文系。他曾接受过胡适的面试,但胡适嫌他英语口语不好,有太重的山城口音,没有录取他。他一气之下,就在北大西斋附近租了一间公寓,坚持在北大旁听,当了四年北大英文系的旁听生。他告诉我当年北大的课随便听,他只听陈西滢和温源宁的课,虽然对面教室鲁迅的讲堂人山人海,他也从不过问。
他不缺钱。祖父是贵阳山城颇有名气的富绅兼文化人,写得一手好字,收了好些学生。
据说他痛恨自己的先人曾是贩卖鸦片的巨商,立志改换门庭,除一个儿子继续经商外,将其余四个儿子都先后送到北京。后来,一个是清华大学首批留美学生,学化学;一个送到德国,学地质,后来多年担任北大地质地理系主任;还有一个学医,是抗战时期贵州名医;只有父亲学文,颇有游手好闲之嫌。但父亲并不是一个纨绔之人。记得1976年他和我曾到天安门东侧的劳动人民文化宫,当时那里曾作为特殊的灵堂安放周恩来总理的骨灰3天,我们去向周恩来总理做最后的告别,他一再和我谈起1924年,他到天安门西侧中山公园悼念孙中山,并步行送孙总理遗体上碧云寺的情景。他对两位总理都深怀敬意,曾对相隔五十余年的西侧、东侧两次悼念,不胜唏嘘。但他却始终讨厌政治,只喜欢读济慈、华兹华斯的诗。
1927年,他“学成”还乡。同学中有人劝他去南京,有人劝他去武汉,他都不听,一心要回家乡,建立小家庭,享人间温暖,尽山林之乐。据他说,途经九江,曾遇一位革命党人,好意劝他参加革命,不想他游庐山归来,这位革命党人已经被抓进监狱,这更使他感到政治斗争的残酷,而更坚定了“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的决心。
回到贵阳,父亲很是风光了一阵。他穿洋装,教洋文,手提文明棍;拉提琴,办舞会,还在报上骂军阀,都是开风气之先。他又喜欢和教堂的神父、牧师交往,练练口语,换换邮票,看看杂志,喝喝咖啡之类。“文化大革命”期间,他为此吃了大苦头,说他是什么英国特务的高级联络员等,经过多次“触及灵魂的批斗”,后来也就不了了之。
父亲当年回乡最得意之事就是娶了比他年轻十多岁的母亲,她是当年女子师范艺术系的校花,从此筑成了他多少年来朝夕梦想的温馨小家。我就是在这样一个家庭中长大。父母都是新派人,又有钱无处花,所以四岁就送我进天主堂,跟一位意大利修女学钢琴。一星期三次,我每次都被天主堂那只大黑狗吓得魂飞魄散,对钢琴毫无感觉。我在这个名叫善道小学的教会学校念到三年级,留下了对天主堂圣诞节、复活节的辉煌记忆。最有意思的是每个礼拜的望弥撒,我还能清楚记得那每次必念的经。当时这些经对我来说,只是一串音符,现在想来,大概是如此:“申尔福、玛利亚,满被圣宠者,主与尔贤焉。女中尔为赞美,尓胎子耶稣,并为赞美。天主圣母玛利亚,为我等罪人,敬谢天主及我等死后人。阿门。”这一段经,当时学校上下人人会念。最近读关于第一批耶稣会士利玛窦的书,才恍然大悟,原来,利玛窦为了迎合中国文化讲求仁义、崇拜祖先、尊重母亲的特点,尽量少宣传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残酷形象,而多宣传圣母,以致乡民认为主宰天主教的是一位女性;而且在敬谢天主之后,还要敬谢“死后人”之类,大概都是外来文化首先迁就本土文化(崇拜祖先)的痕迹。
对天主堂的其他记忆是还有一次为一名德高望重的老神父送葬。那次,我走在最前面,手捧一大把非常美丽的鲜花。另外,就是许许多多漂亮的十字架和念珠,以及每回圣诞节必得的一只透明小靴子,里面装满了五颜六色的糖果,有时还会有一个小小的刻着圣母像的精致圣牌。
卢沟桥事变之后,贵阳这座山城陡然热闹起来,市街上摆满了地摊,出售逃难来的“下江人”(指来自长江下游发达地区的人)的各式衣服杂物;油炸豆腐、江苏香干、糖炒栗子、五香牛肉的叫卖声此起彼落。一到傍晚,人群熙熙攘攘,电石灯跳动着小小的蓝火苗,发出难闻的臭味。我却欢喜和母亲一起一边在闹市中穿行,一边吃个不停。可惜好景不长,大约是1939年末,下达了疏散学校的命令,父亲所在的贵阳一中奉命迁到离市区十余里的农村——乌当。先是在一个大庙里上课,后来又修建了一些简陋的草房;教员则挤在租来的民房里。父亲仍不改他的“浪漫”,别出心裁地租了一座农民储粮的仓库,独门独户,背靠小山,地基很高,面向一片开阔的打谷场。
二 蓝色的天堂
我们一家四口(还有两岁的弟弟)就在这个谷仓里住了两年多。尽管外面兵荒马乱,但我们还可以沉浸在父亲所极力营造的一片浪漫温情之中。例如我们常常去那座小山顶上野餐,欣赏夕阳。这种时候,我和弟弟在草地上打滚,摘野花,有时也摘一种野生的红荚黑豆和大把的蒲草,母亲会将它们编成一把笤帚扫床。母亲还教我们用棕榈叶和青藤编织小篮儿,装上黄色的蒲公英花和蓝色的铃铛花,非常美丽。这时候,父亲常常独自引吭高歌,他最爱唱的就是那首英文歌《蓝色的天堂》:“just Mary and me, and baby make three, that is myblue heaven!”有时我们也一起唱:“家,家,甜蜜的家!虽然没有好花园,春兰秋桂常飘香;
虽然没有大厅堂,冬天温暖夏天凉……”父亲有时还唱一些古古怪怪的歌曲,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其中一首歌词是这样:“我们永远相爱,天荒地老也不分开,我们坚固的情爱,海枯石烂也不毁坏;你看那草儿青青,你看那月儿明明,那便是我们俩纯洁的真的爱情。”我至今不知此是中国歌还是西洋歌,是流行歌曲还是他自己编的创作歌曲。中学教师的薪水不多,但乡下物价便宜,生活过得不错,常常可以吃到新鲜蔬菜和鲜猪肉。每逢到三里外的小镇去买菜赶集,就是我最喜欢的节日。琳琅满目挂在苗族和仲家族项链上的小铃铛、小饰物,鲜艳夺目的苗族花边和绣品,还有那些十分漂亮、刻着古怪图案、又宽又薄的苗族银戒指,更是令人生出许多离奇的梦幻。唯一令人遗憾的,是没有好点心可吃。母亲于是用洋油桶做了一个简易烤箱,按书上的配方做蛋糕和饼干。开始时,蛋糕发绿,饼干有一股涩味,后来一切正常。由于加了更多的佐料,比在城里点心店买的还要好吃。父母常以《浮生六记》的男女主人公自况,《闲情记趣》一章也就成了我的启蒙读物。那时候,生活真好像是一首美丽恬静的牧歌。然而,经过多年之后,回想起来,倒也不尽然。
我们家附近没有小学,父母就自己教我念书。父亲教英语、算术,母亲教语文和写字。
母亲嫌当时的小学课本过于枯燥无味,就挑了一些浅显的文言文和好懂的散曲教我阅读和背诵。我现在还能背全篇归有光的《祭妹文》和一篇至今未能找到出处的短文。这篇短文按我的记忆大致如下:“闻门外有卖花声,呼之入,视之,则一女子,年可十六七,因询其家状,女曰:‘吾父夙经商,不幸,病目失明。余因自念,在家坐食,徒为亲累,特非计之得,遂请于父母,以卖花为业,于此获微利,借谋自立之道焉。’已而顾日影曰:‘日将终,吾将趋归,为吾父做饭。’”后来,我曾遍寻各种典籍,却始终找不到这篇短文的出处。我有点怀疑这是不是母亲自己编的。
母亲十岁丧母,外祖父是贵州大法官,三个女儿中,最爱我母亲。他为了照顾孩子,娶了一房继室。谁知孩子们的生活由此更为难过,外祖父不久即抑郁而死,那时母亲年仅十五岁。母亲是一个非常要强的人,她一方面支持比她大四岁的姊姊到北京求学,另一方面,带着比她小五岁的妹妹在别人的欺凌中苦苦挣扎。据我后来的观察,她与父亲的结合多少有一些“不得不如此”的苦衷。她内心深处总以靠父亲生活不能自立为耻。对于父亲的种种“罗曼蒂克”,她也不过勉强“紧跟”而已。从我很小的时候起,她总时时刻刻教我要自立自强,并让我懂得依靠别人是非常痛苦的事。母亲很少教我背诗,却教我许多易懂的散曲,内容则多半是悲叹人生短暂,世事无常。那首“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母亲最喜欢,还亲自谱成曲,教我唱。我至今会背的,还有“晓来青镜添白雪,上床和鞋履相别……人生有限杯,几个登高节!嘱咐俺顽童记者,便北海探吾来,道东篱醉了也”,等等。从后来的许多事实看来,这些选择都体现出母亲内心深处的一些隐痛。
其实,所谓牧歌云云,也不过是自己给自己营造的一种假象。当时,抗日运动在高涨,学校也来了许多“下江”学生和先生。他们教大家唱抗日歌曲,诸如“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工农兵学商,一起来救亡”之类,我都是当时学会的。我印象特别深的是有一位美术老师,我至今还记得他的名字叫吴夔。我之所以记得这个名字,是因为夔字太难写,母亲教我写了很多遍。他教学生用当地出产的白黏土做各种小巧的坛坛罐罐,然后用一个铜钱在上面来回蹭,白黏土上就染上一层淡淡的美丽的绿色。他又教学生用木头雕刻简单的版画,我记得刻的大都是肌肉隆起的臂膀,还有喊叫的张开的大嘴。版画上大都刻着抗日的大字标语。学生们都很喜欢他,特别是我的小姨、母亲唯一的妹妹,当时也是贵阳一中的学生。父母在乡间很少招待客人,这位吴先生却是例外,记得他来过好几次,和父母谈得很高兴。然而,到了大清洗的那一天,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吴先生和两个学生被抓走了,警车呼啸着,穿过我们窗前的小路。不久,传来消息,说吴先生一被抓到城里就被枪毙了,他是共产党员!接着又有一些学生失踪。母亲把小姨囚禁在家,也不让她上学,她大哭大闹也没用。就在那个夏天,父亲被解聘,失了业,罪名是与共党分子往来。幸而他们并未搜出学生们藏在我家天花板上的文件,否则问题就不只是解聘了。那是1941年,我十岁。
三 困顿与转机
我们一家凄凄惶惶地回到了贵阳。原来的房子已租给别人,我们无处可去,只好挤进“老公馆”。所谓“老公馆”,就是祖父去世前与他的五房儿子共居的处所。老屋很大,共有六进,从一条街进去,打从另一条街出来。
当年祖父去世,五兄弟分家,有的分了田产,有的分了商号,父亲放弃了其他一切,只要了祖父晚年刻意经营的小小的后花园。我记得当时的“乐家大院”是一座很长的大建筑,横穿两条街:大门开在普定街,后花园出口是毓秀里。房屋有五进:第一进是办公待客的地方;
第二进是祖父的书房,这两处后来改建为伯父临街的诊所;第三进是祖父原来的起居室,祖父去世后,设有乐氏族宗的牌位,由祖父的姨太太掌管,每天按时进香、敲磬、祭祀;第五进是一些无人居住的旧房。穿过这些荒凉地带就是后花园。
花园里原有一座带飞檐的旧楼,挂着“湘雪堂”的牌匾,有许多玉兰花、紫荆花和古老的银杏树,还有一口养金鱼的大石缸。父亲对这个花园进行了彻底改造,他买来许多外国建筑和室内装饰杂志,自己设计了一幢美丽的小洋楼。那还是三十年代初期,在贵阳确是绝无仅有。父亲对自己的杰作满意极了!他常常举行周末家庭舞会,宾客云集,华尔兹、狐步舞、探戈都从这里传播开去。他们在里屋舞兴正酣,我们几个小孩则在外屋把准备好的糖果点心吃个够!
这是父亲一生中最快乐的几年。可惜好景不长,政府决定要新修一条马路,通过毓秀里,直达体育场。后来父亲告诉我,曾有人来联系,说是只要自愿出一点“捐赠”,马路就可以绕开一些,不一定从父亲的花园穿过。父亲认为如此公然让他行贿,简直是奇耻大辱,不仅拒绝,还把来人大骂了一顿。据说原来计划修的马路并非像后来那样,就是因为父亲坚决拒绝行贿,惹恼了父母官,一条大路硬是从我们的花园中央蛮横地穿了过去。花园中的这个厅,那个楼,当然全都被拆得七零八落,林木花草更是一片凋零。父亲已不再有钱修复破败的花园,只好将房子和地皮都交给当时正在发展的“信谊药房”经营。相约八年内由他们使用,八年后他们占一半,交还父亲一半。
“老公馆”堂屋旁边还有间空屋,我们一家四口就搬了进去。和原来的大花园相比,自然是天上地下。
我们真是过了一段非常穷困的日子。我常陪母亲到贵阳专门收购破烂的金沙坡去卖东西。
几乎所有能卖的东西都卖光了。记得有一次,母亲把父亲过去照相用作底片的玻璃片洗得干干净净,一扎扎捆得整整齐齐,装了一篮子,拿到金沙坡旧货市场去卖,但人家不愿买,说了很多好话才卖了五毛钱。母亲和我真是一路滴着眼泪回家。更难堪的是,当时已是贵阳名医的伯父,事业非常发达。他的私人医院占据了大部分老宅,而且修缮一新。许多权贵都来和他结交。就在同一院内,他们家天天灯火辉煌宾客盈门。我的六个堂兄弟都穿着时髦,请有家庭教师每天补习功课。我和他们常一起在院子里玩,每到下午三点,就是他们的母亲给他们分发糖果点心的时候。这时,母亲总是紧关房门,把我和弟弟死死地关在屋里。在这一段时间里,父亲很颓丧,母亲和我却更坚定了奋发图强,将来出人头地的决心。
生活的转机有时真是来得好奇怪!父亲偶然碰到了一个北京大学的老同学,他正在为刚成立不久的贵州大学招兵买马,一谈之下,父亲当即被聘为贵州大学英文系讲师,事情就是那么简单!我们一家高高兴兴地搬到了贵州大学所在地花溪。说起花溪,也真是有缘分。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小镇,一湾翠色的清溪在碧绿的田野间缓缓流淌,四周青山环绕,处处绿树丛生,离贵阳市中心四十多里地,但多少年来,这块宝地却不为人知。
还在抗日战争爆发前三四年,喜爱爬山越野的父亲就发现了这一片世外桃源。那时这里还是一片不为人知,只是仲家族聚居的荒山僻野。如果你不能步行四十里,就绝无可能亲自领略这一派人间仙境。父亲一心向往西方生活方式,也想在城外拥有一间幽静的别墅。他花了很少一点钱在花溪(当时的名称是“花格佬”)买了一小片地,就地取材,依山傍水,用青石和松木在高高的石基上修建了一座有三个房间长的房子,前面有宽宽的阳台,两边有小小的耳房,走下七层台阶,是一片宽阔的草地,周围镶着石板小路,路和草地之间,是一圈色彩鲜艳的蝴蝶花和落地梅。跨过草地,是一道矮矮的石墙,墙外是一片菜地,然后是篱笆。
篱笆外便是那条清澈的小溪了,它是大花溪河的一道小小的支流,把大河里的水引向脚下一大片良田。草地的左边是一座未开发的、荒草与石头交错的小山。最好玩的是在篱笆与小山接界之处,有一间木结构的小小的厕所,厕所前面有一块光滑洁净的大白石。后来,我常常坐在这块大白石上,用上厕所作掩护,读父母不愿意我读的《江湖奇侠传》和张恨水的言情小说。草地的右侧则是一间厨房和一间储藏室,父亲雇来看房子和种花草的一个孤单老人就住在这里。听说他也不是本地人,而是一个四处流浪、无家可归的老兵。几年后,这位孤独的老人一病不起,父亲一怕传染,二不愿有人死在自己的家里,就在墙外搭了一个草棚,将老人搬进去。我每天给他送水送饭送药,心里总感到很难过、很不忍,觉得我和父亲一起做了亏心事。这是我第一次朦胧体验到人间的不平,此是后话。当年,这位老兵可真是把房子、菜地、花园全都收拾得一无瑕疵,可惜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实际上,抗战前我和母亲只去过一次,是乘轿子去的。那次,新居落成,父亲大宴宾客,游山玩水,唱歌跳舞,又是听音乐,又是野餐,很是热闹了好几天。平时,只有父亲常去,他喜欢步行,认为那是一种很好的运动。
这次重返花溪的机缘简直使父亲欣喜若狂。虽然他的别墅离贵州大学足有十里之遥,他也宁可每天步行上课,而不愿住进大学的教师宿舍。后来他为此几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他和母亲在这里一住就是三十年,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当我们兄弟姊妹都在北京念书或工作时,他忽然得了脑血栓,人事不知,昏迷不醒。那幢别墅修建在土家族聚居的一座小山的半山腰,离镇上的小医院还有十多里路,既没有车也没有电话,一时间更叫不来帮手。母亲怎么把父亲弄到医院,父亲又怎么能全无后遗症地恢复了健康,对我们来说,始终是百思不得其解!
我快乐地在花溪度过了我的初中时代。母亲因为在我就读的贵阳女中找到了一份教书的工作,心情比过去好多了。她担任的课程是美术和劳作。她教我们用白黏土做小器皿,并用铜板磨上淡淡的绿色。我知道这是为了纪念那位被枪杀的年轻美术教师吴夔。母亲还教我们用粗毛线在麻布上绣十字花,她也教我们铅笔画、水彩画、写生和素描。总之,她的教法是相当新潮的。她非常爱艺术,也爱她的学生。据说她和父亲结婚的条件就是婚后送她到上海读书学画,但是由于过早地怀上了我,一切计划都不得不付诸东流!后来母亲和父亲吵架时,总是恨恨地骂他毁了她的一生。其实父亲也并非不感到内疚,在我两三岁时,父亲曾带着我和母亲到杭州,让母亲在那里上了著名的杭州艺专。但是不到半年,由于我不知道的什么原因,我们一家又回到了贵阳。
总之,我们在花溪的生活又恢复到过去的情调:在小溪边野餐,看日落,爬山,做点心,赶集,只是这里的集市要比乌当大得多了,父亲又开始快乐地唱起他那些永远唱不完的老歌。
四 山城中学生活一瞥
抗战初期,我在从贵阳疏散到花溪的贵阳女中念完了三年初中。这所刚从城里迁来的学校集中了一批相当优秀的老师。我最喜欢的一门课是国文。老师是刚从北方逃难南来的一位“下江人”。我还清楚地记得她的名字叫朱桐仙。她也不愿住在学校附近,就在我们家那座小山上,比我们家更高一些的地方,租了两间农民的房子。她单身一人,家中却很热闹,常有许多年轻的来访者。母亲不大喜欢她,常在背后指责她走起路来扭得太厉害,有故意卖弄风情之嫌。
朱老师很少照本宣科,总是在教完应学的单词、造句和课文之后,就给我们讲小说。一本英国托马斯·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讲了整整一学期。那时我们就知道她的丈夫是一个著名的翻译家,当时还在上海,《德伯家的苔丝》正是他的最新译作。朱老师讲故事时,每次都要强调这部新译比旧译的《黛丝姑娘》好得太多,虽然她明知我们根本听不懂翻译好在哪里。在三年国文课上,我们还听了《微贱的裘德》《还乡》《三剑客》《简爱》等。这些美丽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我几乎每天都渴望着上国文课。
初中三年,我们每学期都有国文比赛,每次我都是尽心竭力,往往几夜睡不好觉,总想得到老师的青睐,然而,不管我如何奋斗,我从来就只是第二三名,第一名永远属于老师的宠儿“下江人”葛美。她穿着入时,皮肤白皙,两只大眼睛清澈明亮。我对她只觉高不可攀,似乎连嫉妒都不配。她也一向只和“下江人”说话,从来不理我们这些乡巴佬。
我们的国文课越上越红火了。大约在二年级时,朱老师在我们班组织了一个学生剧团,第一次上演的节目就是大型话剧《雷雨》。我连做梦都想扮演四凤或繁漪,然而老师却派定我去演鲁大海。我觉得鲁大海乏味极了,心里老在想着繁漪和大少爷闹鬼,以及二少爷对四凤讲的那些美丽的台词。由于演出相当成功,朱老师甚至决定自己来创作一出歌剧。她在课堂上大讲中国京剧如何落后,意大利歌剧如何高超。她终于和一位姓李的贵州农学院的讲师合作,写出了中国“第一部可以称为歌剧的歌剧”。在他们合作的过程中,李先生几乎每天都来朱老师家,他俩为艺术献身的精神着实令人钦佩。李先生会拉手风琴、会弹钢琴,朱老师构思情节并写歌词。他们常常工作到深夜,于是,人们开始窃窃私语。每逢李老师过我家门口,母亲总是对父亲悄然一笑。有一次母亲还一直熬到深夜,就为看看李先生究竟回家没有,我也使劲撑着眼皮,但很快就睡着了,到底不知结果如何。
不管怎样,歌剧终于完成,并开始大张旗鼓的排练。朱老师要求全班都学会唱歌剧中所有的歌,我们大家每天都得练到天黑才回家,这些歌也都深深刻进了我们年少的记忆。记得演出时,帷幕一拉开,就是伯爵登场,他轻快地唱道:“时近黄昏,晚风阵阵,百鸟快归林。
荷枪实弹,悄悄静静,沿着山径慢慢行……”他随即开枪,向飞鸟射击。一只被击中的小鸟恰好落在树林深处伯爵夫人的怀里,她于是唱起了凄凉的挽歌:“鸽子呀,你栖息在幽静的山林,你整天在天空飞翔,从东到西,从南到北,没有一些儿阻挡;鸽子呀,你哪知凭空遭祸殃,可怜你竟和我一样,全身战栗,遍体鳞伤,失去自由无力反抗……”正在此时,一位流浪诗人恰好走来,他唱着:“异国里飘零,流亡线上辛酸,这生活的滋味像烙印般刻在我心上。每日里,痛苦鞭打着我,我饱受人间的冷眼讽言。我只能忍气吞声,我只能到处飘零。
如今,我不知向何处寻求寄托,何处飘零?!”当然,两个不幸的人立刻同病相怜,随即坠入情网。后来,当然是伯爵一枪将诗人打死,伯爵夫人也就自杀身亡。
当时,这出“千古悲剧”真使我们心醉神迷!虽然所有角色照例都属于漂亮入时的“下江人”,但我们对于分配给我们的任务却是十分尽职尽责。记得我当时负责管道具,为了打扮那位伯爵夫人,我把母亲结婚时用的银色高跟鞋和胸罩(当时一般女人不用胸罩)都背着母亲翻了出来。演出当然又是非常成功。露天舞台设在高高的土台上,后面是一片幽深的松林,当年轻美丽的伯爵夫人穿着一身白纱裙(蚊帐缝的),头上戴着花冠从松林深处幽幽地走向前台时,大家都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
我就是这样爱上了文学,爱上了戏剧。
母亲把她的全部希望寄托在我身上,总想让我来实现她未能实现的梦想。初中一毕业,她就让我考上贵州唯一的国立中学——第十四中。这里的同学大半是大官和有钱人家的子弟,“下江人”居多,师资水平相当高,其中不少人原来是大学教师或报刊文人。在当时,学校方面对学生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办法,每一班级都有一个班主任,这一班级就以他的名字命名。
我们的泽寰班以数学好著称。我后来考大学能拿高分,就得益于赵泽寰老师教我的数学。学校每天都有升旗仪式,唱《国歌》《国旗歌》,然后校长训话。晚上有晚点名,点名前唱的歌是《劳动歌》:“神圣劳动,小工人爱做工;神圣劳动,小农民爱耕种……为什么读书,为什么读书,为辅助劳动。”点名后唱的歌是学校老师自编自谱的《马鞍山颂歌》,我至今清楚记得歌词是这样:“马鞍山,马鞍山,是我们成长的园地,是我们茁长的摇篮。山上飘洒着园丁的汗雨,山下流露着慈母的笑颜。上山!上山!往上看,向前赶!永恒的光,永恒的爱。永远地守住我们的园地,永远地守住我们的摇篮!”每个星期一都要举行“纪念周”,在这种全校的周会上,常常有大小官吏来训话。总之,国立第十四中有自己独特的传统和校风,尊师爱校,严格训练和管理,重视劳动,每个班级都有自己的自留地,学生都为自己的学校而自豪。
五 沉浸在西方文化的海洋中
可惜我在第十四中的时间并不长,高二那年,抗日战争胜利,第十四中迁回南京,重新复原为中央大学附属中学,我则仍然留在贵阳。高中三年印象最深的就是美国。我对那些嚼着口香糖,伸出大拇指叫“顶好”,开着吉普车横冲直闯的美国兵并无好感。我每个周末回花溪,有时坐马车,有时走路,总会碰上那些载着花枝招展的时髦姑娘的美国吉普。车上的美国兵常常对着我喊:“漂亮姑娘,要不要搭车?”他们其实也许并无恶意,但我却觉得受了莫大的侮辱。
有一次,我和堂姊在花溪平桥碧绿的溪水里游泳后,正穿着游泳衣坐在桥头上晒太阳,来了一群醉醺醺的美国兵,他们先是说说笑笑,后来就动手动脚,竟将堂姊推落水中。堂哥一见大怒,用相当流利的英语和他们争吵起来。堂哥当时是空军机械师,刚从美国受训一年归来。美国兵一看堂哥能开“洋腔”,顿时有些气馁,终于被迫道了歉。后来发生“沈崇事件”,美国兵强奸了北京大学的女学生,凶手竟被引渡回国,无罪开释,引起了全国学生运动。我自己更是对美国兵恨之入骨。我的这位堂哥后来加入了地下共产党,解放前夕被抓进监狱,国民党撤退时英勇就义,成为贵州有名的烈士。我想他所感到的民族的屈辱一定也是他参加革命的重要动因。然而,奇怪的是我一方面讨厌美国兵,一方面却又被美国文化深深地吸引。四十年代那些美国的所谓“文艺哀情巨片”简直使我如醉如痴。泰隆·鲍华、罗勃·泰勒扮演的银幕上的美国兵竟然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每个周末放学回花溪,我宁可摸黑走路回家,也要在星期六下午赶两三场美国电影。当时的《魂断蓝桥》《鸳梦重温》《马克·吐温传》等影片在我心中烙下了深深的印记。
我们学校附近就有美国兵的驻地,我和同学们都喜欢黄昏散步时在那边徘徊。堆成小山的咖啡渣发出诱人的香味,偶尔会拾到一两张美丽而有光泽的糖纸。特别吸引我们的是沿街销售美国剩余物资的小地摊,从黄油、奶粉、口香糖、信封、白纸,直到专供美国兵用的简装本的古典小说和侦探故事都有。这种简装本六十四开、软封皮、不厚不薄,在车上、床上,特别是上课时偷着看都很方便。霍桑、海明威、辛克莱、斯坦贝克,我都是通过这些简装缩写本读到的。当时,傅东华翻译的美国小说《飘》刚刚出版,真称得上风靡一时。同学们都在谈论书中的人物,我和母亲也时常为书中人物发生争论。我当然是有文化、有理想、有教养的文弱书生卫希里的崇拜者,母亲的英雄却是那位看透了上流社会、能挣会赚的投机商人白瑞德。
应该说,整个高中时代,我都沉浸在西方文化的海洋中。每个星期六一定参加唱片音乐会,听著名的音乐史家萧家驹先生介绍西洋古典音乐,然后系统地欣赏从巴赫、贝多芬、舒伯特、德沃夏克、柴可夫斯基到德彪西、肖斯塔科维奇的乐曲。我当时对萧先生特别崇拜,他的言谈举止对我都十分有吸引力。后来听说他和我堂哥一起被关进了国民党监牢。肃反时又听说他被监禁,原因只是他既然没有被国民党枪杀,那就肯定是叛徒。关了好几年,出狱不久就与世长辞。那时,除了参加唱片音乐会,每个星期天晚上,我还一定参加圣公会的英文礼拜,听上海圣约翰大学神学院毕业的汤牧师用英文布道。起先只是想练练英语听力,后来是真正对基督教的一套仪式发生了兴趣。特别是那些非常动人的赞美诗,似乎真沟通了一种超自然力量和人的灵魂。我不但参加礼拜,而且也参加了查经班、唱诗班,并认识了年轻的女牧师密斯宾。这是我认识的第一个美国人。我们一起用英文读《圣经》,唱赞美诗。我最爱听她讲《圣经》故事和人生哲理。她的广博知识、平等待人,特别是她舍弃平安富裕的生活,来到这陌生环境的献身精神都使我深深地感动,并看到了另一种人生。
在这一时期,我的业余时间几乎全部用来看外国小说,包括英国D.H.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法国安德烈·纪德的《田园交响乐》和《伪币制造者》,俄罗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卡拉马佐夫兄弟们》,等等,真是无所不看!我也喜欢写散文、念古诗,国文课上总是得到老师最热情的夸奖。我就是这样无可挽回地走上我的文学之路。
六 我心中的山水
我生在美丽的山城贵阳。在这崇山峻岭之中,我的第一个记忆就是从我家楼上玻璃窗可以看见的苍蓝色的螺蛳山。从小我就知道这螺蛳山名称的由来,这是一个美丽而凄凉的故事。
在我家那棵古老的银杏树下乘凉的时候,人们反复讲过这个故事。
从前,在平坦的盆地上有一家七姊妹,都是聪明美丽的姑娘。住在深山里的蛇公子仰慕她们的聪明美丽,就打发蜜蜂来做媒求婚。蜜蜂飞到这一家,对七个姑娘唱道:“嗡嗡嗡,嗡嗡嗡,蛇家请我做媒公!牛驮胭脂马驮粉,金银绫罗十二捆,问你张家大姐肯不肯?”大姐不肯,说爬山太苦。蜜蜂挨个儿往下问,二姐说山泉太凉,三姐说森林太黑,四姐说山石太陡峭,五姐说离家太远,六姐说蛇太可怕,她们一起把蜜蜂轰出门。但小七妹和她们不同,她自幼爱山,爱水,爱森林,爱峭石,爱山间的野花,爱林中的小动物……她高高兴兴地答应了蛇公子的求婚,和蜜蜂一起走进了深山。她来到密林深处辉煌壮丽的蛇公子的宫殿。蛇公子每天晚上变成英俊少年和小七妹在一起,他们生活得非常幸福。
日子久了,小七妹想念自己的亲人,希望和姐姐们一起分享自己的快乐。她请蜜蜂带队,给姐姐们送去了很多礼物,又请六位姐姐到深山的宫殿里来做客。姐姐们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宫殿、如此富裕的生活。她们都非常后悔没有听蜜蜂的话,对小七妹十分嫉妒,并认为这一切本应属于她们自己。于是,她们想出一条毒计。她们一起到蛇公子面前,说他受了小七妹的欺骗。她们的妹妹原来就最恨山,最恨水,最恨树,最恨花草虫蛇,特别认为蛇是最阴毒的动物!这次,她邀请六个姐姐进山,目的就是要合力害死蛇公子,独占他的宫殿和财产。
唯有她们六个姊妹与小七妹不同, 她们六姊妹最爱山,最爱水,最爱树,最爱花草虫蛇,她们认为蛇是最美好的动物,她们决不肯将蛇杀害,因此,不顾手足情深,决定将小七妹的这个阴谋揭露出来。蛇公子一听大怒,立即将小七妹赶出家门。小七妹伤心极了!她不能理解这个世界为什么竟能如此颠倒黑白,亲姐姐为什么如此狠心,自己的丈夫为什么能如此轻信无情?她哭了又哭,从这个山头漂泊到另一个山头。有一天,她将头埋在手臂里痛哭,山神可怜她,就把她变成了一座美丽的山。我从玻璃窗看见的螺蛳山就是她高耸如螺的发髻,她的泪一滴一滴流在山石上,变成了盈盈的清泉,她的足边总是开满鲜花。山神又怕她感到寒冷,常常用白色的雾霭,轻纱一般围绕在她胸前。因此,我们看到的螺蛳山常常是一种特别的青黛色,比周围的青山更加苍蓝,围绕着山腰的雾霭也显得更加洁白。记得从小母亲就教给我一首诗,其中有两句是:“天女似怜山骨瘦,为缝雾縠作春衫。”
这个故事和这首诗在我的记忆中总是连接在一起,诗和故事都很美,然而,事实却是另一回事。由于贵阳地处盆地,从沼泽、山洼升起的湿雾很难越过高山,向外消散。这种湿雾对健康有害,被当地人称为“瘴气”。长期以来,这块“疫瘴之地”都是人烟稀少,成为政府流放要犯的场所。后来在这里定居的汉族人越来越多,将原住这里的苗族同胞驱赶到更远、更深、更陡峭的深山老林。这些苗民为了纪念他们在被驱赶过程中死伤的同胞和曾经带领他们战斗的苗王,每年四月春暖花开时节,都要回到贵阳市中心,唱歌、跳舞,抒发心中的情思。
这一民俗一直延续到今天,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来自深山的苗族人总是激起我深深的好奇和遐想。他们生活在封闭的群山之中,依然保存着很多原来的习惯和风物。苗族妇女至今仍然梳着高高的螺髻,穿着自织的有精致花边的褶粗蓝布衣裙。苗族妇女的百褶十分宽大,皱褶很多,一直垂到足踝,走起路来,裙边随步态摆动,十分动人。一到春天,苗族妇女就会将山里刚出芽的野菜,如蕺菜(当地人称为“折耳根”,即鱼腥草)的幼芽,还有气味很刺激的小野蒜(当地人称为“苦蒜”)背到城里来卖;随着秋天的到来,她们又会背来满背篓的“红子”(一种艳红的野果)、翠绿色的刺梨(现在已被开发为富含维生素的营养食品),还有用棕榈叶穿起来的、深红色的山楂果,一串串挂在胸前。她们走街串巷,叫卖这些从深山里采摘来的、大自然赐予的珍宝。卖了钱,就换盐和五颜六色的丝线。她们多半是一大早进城,黄昏时分便不见踪影。有的城里人对她们很歧视,传说她们都有一种被称为“放蛊”的邪术。这种巫术是将蜈蚣、毒蛇、蝎子、红蜘蛛等七种剧毒的动物关在一个土罐里,让它们互相吞食,最后剩下一个最毒者。这个最毒者被用毒咒炼成粉,带在苗族妇女身边,这就是“蛊”。如果有人触犯她们,她们就会念着特殊的咒语,将毒粉弹在那人身上。这个人回家就一定得病。这当然只是传说,包含着对他种民族的轻慢,但苗族妇女也靠这个传说保护了自己。例如我就曾亲眼见过一群轻薄少年跟在一个苗族姑娘身后恶意地问:“喂,你们为什么穿裙子?裙子里面穿着裤子吗?”姑娘把手伸向衣袋,他们就全被吓跑了。他们相信姑娘衣袋里一定有“蛊”。我对这些深山里来的人从来就怀着敬畏,觉得她们又神秘,又美丽,总是在心里把她们和那个在深山里漂泊的、被陷害的小七妹联系在一起。我就是在这样既神秘又美丽,充满着原始想象的氛围中长大。
来源:挽风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