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林语堂《人生不过如此》才算懂:人活着,要做自己喜欢的事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10-30 08:18 2

摘要:当时的中国还处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男人们依旧拖着长长的辫子。而他的家,却是传统礼教、新式思想与西方文化交织的小天地。

有人说,读了林语堂《人生不过如此》,就读懂了人生!这话,当真一点不假。

1895年,林语堂生于福建漳州一个牧师家庭。

林语堂的父亲叫林至诚,是福建龙溪当地的基督教浸信会牧师,生性乐观,同时经营着一家小型布店以补贴家用。

父母生了8个孩子,林语堂排第七。他的家规是:不允许吵架,和气生财。

父亲是林语堂的启蒙者,不仅教儿子识字读书,还鼓励其接触西方文化与英文。

当时的中国还处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男人们依旧拖着长长的辫子。而他的家,却是传统礼教、新式思想与西方文化交织的小天地。

幼年时,他一边跟着家人读蒙学典籍、学传统礼仪,打下中式学问的底子;一边围在父亲身旁,听英文《圣经》故事、读简易外文小册子,成了当地少见的“早接触英文的孩子”。

稍大些,他进入教会小学,课堂被一分为二:一半时间研读四书五经、修习中文,一半时间学习英文、与西方常识,小小年纪就敢试着写英文短句。

升入中学后,他把英文课文背得滚瓜烂熟,常借同学的外文报纸、小说来读,遇到生僻词句就记在小本子上追着老师问。

靠着这份“中西兼修”的积累,1912年,他顺利考入上海圣约翰大学。圣约翰大学在当时可是国内数一数二的教会高等学府。

1916年从圣约翰大学毕业后,林语堂直接被清华大学聘为英文老师。授课时,他不只会清晰讲解语法与文学知识,还常穿插中西方文化差异的趣闻,课堂幽默生动又有料,很受学生喜爱。

1919年,林语堂和廖翠凤结婚,在征得廖翠凤的同意后,婚礼当天,林语堂当着众多宾客的面,拿出婚书并将其烧毁,在场的人都惊讶了,他却说:“结婚证书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才用得着,我们一定用不到。”

婚后不久,廖翠凤陪林语堂飘洋过海远赴欧美留学。在轮船上妻子突发盲肠炎,疼痛难忍,林语堂想中途下船,带妻子去夏威夷做手术,因为她带的价值一千多元的嫁妆要补贴给林语堂哈佛留学用,廖翠凤硬是忍住疼痛没有去做手术。

在哈佛的日子,生活艰难,不得不变卖首饰,聊以度日。生在乱世,夫妻漂泊,颠沛流离,可谈起往日的颠沛,妻子廖翠凤却笑着说:“跟着语堂,哪里都是家。”

1923年,留学归来的他转去北大教书,可这份在外人看来“稳定体面”的工作,却不是他想要的人生。

教鞭执得久了,他转身投入国民政府做官。1927年3月,他应陈友仁之邀,前往武汉担任国民政府外交部秘书。

可没过多久,看清官场的尔虞我诈、觉得革命如戏后,又果断抽身——最终,他选择辞职呆家里,成为一名作家。用他的话说,这“半由个人嗜好,半由个人需要”。

嗜好,是打心底里的喜欢;需要,是写作能隔绝复杂人际,不用讨好谁、敷衍应酬,只需专心写好作品。即便他曾幽默调侃“人世间再没有比这事业更乏味的了”,可他依旧乐此不疲。

对阅读,林语堂也有自己的坚持:“绝不要为了读书而读书,所有阅读都该因喜欢而去读。”

他说“人人必须自寻其相近的灵魂,然后其作品乃能成为生活的”。

生活里的林语堂,更是把“喜欢”二字贯彻到底。

他不追求书房的整齐规矩,收到新书就随手放在书桌、客厅。

最后家里的床榻、沙发、餐桌甚至厕所架上,都散落着各类书籍——精装本与平装本混放,哲学书和科学书为邻,中文典籍与英文著作比肩,在他眼里,这是“不规则的美丽”,既显兴趣广泛,用起来也特别方便。

他是出了名的“老烟枪”,更直言“自己的散文由尼古丁构成”。

晚年时,女作家赛珍珠问林语堂:“你的婚姻怎么样?”林语堂幽默地说:“我太太允许我在床上抽烟,这便是自由。”

这份自由,可是自古以来多少男人梦寐以求的呀!

他的人生理想简单又实在:“有屋一间,不必清洁整齐,只要舒适亲切;有自由能流露本色,无须作伪。”

廖翠凤忌讳别人说她胖,却爱听人夸自己挺直的鼻子,所以每次妻子动怒发小脾气,他就轻轻捏着她的鼻子说些俏皮话,总能让她转怒为笑。

他经常对廖翠凤说:“少说一句,比多说一句好;有一个人不说,那就更好了。”妻子问他对自己婚姻的看法,林语堂幽默地回复:“婚姻就像穿鞋,穿的日子久了,自然就合脚了。”

有人问他夫妻感情好的秘诀,如何做一个好丈夫?他笑着说:太太喜欢的时候,你也跟着喜欢,可是太太生气的时候,你不要和他生气。

试问一下,哪个女人不喜欢被自己的男人宠溺,这可是多少女人梦中的情郎!

正如他在《生活的艺术》里写的:“理想的人不是完美的人,而是令人喜爱而通情达理的人。”

林语堂还懂“放下”的智慧。

1929年,在一次饭局上,他鲁迅曾因文学理念和一场版权误会争吵了起来,从此交恶。

当天,他们就把双方写进日记里。鲁迅出言讥讽,他也在日记里愤然写下“此人神经已成病”。

鲁迅一生都不认同林语堂的幽默作风,可他从没有深陷纠纷,鲁迅批判他,他完全不生气,不抱怨,反而把这些激烈的批判发表在自己主编的刊物《论语》《人间世》《宇宙风》上,结果,三本杂志刊物都爆火了。他也成了“最会借批评造势的作家”。

而别人问他面对鲁迅的尖锐批评,他淡淡回应“骂人的艺术,我不如鲁迅”,还调侃着给鲁迅起绰号“白象”,自己则是“黑象”。

待鲁迅去世后,他又写下真诚恳切的纪念文章,全无半分怨怼。就像他说的:“人生在世,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人家笑笑。”

更难得的是,林语堂始终主张“做个无用之人”。

他反感用分数衡量学习、用物质定义“有用”,认为“教育的目的,是发展知识上的鉴赏力和行为上的良好表现”,“有教养的人不是博学的人,而是知道何所爱何所恶的人。”这更是当下多少莘莘学子打从心底里所向往的!

在他看来,这个世界总用“能不能赚钱”评判价值,可真正的幸福,藏在那些“无用”的喜欢里。做喜欢的事、读喜欢的书、过喜欢的生活,看似对世俗标准“无用”,却是对自己人生最有用的选择。

晚年时,女儿问他“人生有什么意思”,他沉默良久后缓缓道:“活着要快乐,要快乐地活下去。”

他甚至提前想好了墓志铭:“此人已返归真境,尘世劳苦皆已卸下。”

连葬礼都要调侃:“我死时,只需说‘他在棺材里抽烟呢’。”

民国时期从不缺文学大师,但活得最通透最快乐的肯定是林语堂。他一共获得三次诺贝尔文学奖提名,他写的《吾国吾民》曾在美国占据畅销书榜52周。

林语堂在《人生不过如此》里写:“人生不过如此,且行且珍惜。自己永远是自己的主角,不要总在别人的戏剧里充当着配角。”

如今的我们,困在业绩指标的考核、同事间的比较、“升职加薪才算成功”的框框里,总在追着别人定义的“优秀”跑,却忘了问自己:“这份工作,真的是我想要的吗?”

我们捧着手机刷着碎片化信息,却腾不出半小时读一本真心喜欢的书;我们为了“体面”硬扛着干自己不喜欢的工作,却不敢停下脚步尝试去做自己喜欢的事。

其实人生是没有标准答案的,不必把“买房买车”“功成名就”当作必答题,也无需因别人的节奏打乱自己的生活。

人生只有一次,与其困在世俗的标准里磨蹭,不如痛痛快快地像林语堂那样,用喜欢的方式度过一生。

读一本想读的书,做一件喜欢的事,见想见的人,和值得的人过舒服的日子……

毕竟,活着的意义不是拼尽全力工作,等到年老时才在遗憾里细数“这也没干、那也没做”。更不要活成别人眼中的范本,而是要让自己在每一个当下,都能真切感受到“快乐地活着”!

来源:小橄榄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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