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537,35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8%,位居公司当期全体股东持股数量排名第四名,根据现行披露规则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5-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537,35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8%,位居公司当期全体股东持股数量排名第四名,根据现行披露规则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4日、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公司原董事会成员人数将由6名增至7名,并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副董事长;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民主讨论、表决,选举夏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5年10月21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25日、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21日及2025年10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58)、《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1)等相关公告。
2、关于收购凌安科技少数股东股权暨对外投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700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安科技”)少数股东张勇、夏昌培、代亮合计持有的凌安科技49.2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凌安科技100%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2025年10月,双方依照协议约定,顺利完成全部交易流程,凌安科技办理完成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见2025年9月25日及2025年10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4)、《关于子公司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59)等相关公告。
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解除留置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勇先生家属的通知,陈勇先生被鹤峰县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2025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同意选举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陈子笛先生在此期间代为履行董事长的职责。2025年9月,公司收到陈勇先生家属的通知,鹤峰县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陈勇先生的留置措施,陈勇先生已能正常履行公司董事长的职责,陈子笛先生将不再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的职责。具体内容见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7日及2025年9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留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3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解除留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0)。
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永安”)持有公司股份10,529,232 股(占总股本比例 3.573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3.6415%),因经营需要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32,300股(占总股本比例0.893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9104%),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10月13日,黄冈永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2,632,300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见2025年7月25日、2025年9月9日及2025年10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4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5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7)等相关公告。
5、美国诉讼案情况
2021年10月,原告VITAWORKS IP,LLC和 VITAWORKS, LLC在针对公司产品客户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向法庭提交动议要求将公司加为被告,起诉公司的牛磺酸产品侵犯了其在美国的9745258号、9815778号、9926265号、10040755号、10961183号专利,专利主要涉及牛磺酸的制造工艺。2022年1月21日,公司收到由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民事诉讼传票及关于专利侵权的起诉状。公司通过法律程序积极应诉,2024年2月,公司收到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法官批准的《规定最终判决》,该判决书作出了公司被控工艺和产品未直接或间接侵犯原告所主张的五项专利中的任何专利,且原告需要按照法院的命令赔偿公司部分律师费。2024年3月,公司获悉原告已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并收到了上诉通知书。2024年12月31日,原告VITAWORKS IP,LLC在美国新泽西州破产法院申请破产,公司代理律师正参与破产程序,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因该破产程序暂时中止了上诉案件程序。公司将持续关注原告破产清算进展及案件动态,全力保障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具体内容见2024年2月7日及2024年3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的专利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关于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的专利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1)等相关公告。
上述重要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盛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天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5-62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审议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选举董事陈子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聘任董世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彭波先生、吴旭先生、黄宁军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述相关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陈子笛先生:1987年5月出生,特许金融分析师,2009年毕业于英国兰卡斯特大学会计金融专业,2010年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会计金融专业,硕士学历。曾先后任 7-Eleven 合伙人、上海美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中恺投资有限公司投融资经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总监,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现担任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
陈子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勇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世豪先生:1971 年 9 月出生,大专学历。曾先后在黄冈市制药厂销售科、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销售部、本公司销售部工作以及湖北安莱斯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现担任武汉安珀贸易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董世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86,534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彭波先生:1975 年1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01 年8月进入公司,曾先后任公司仓储中心主管、人资企管部副部长,现任公司党委书记、综合管理部部长。
彭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吴旭先生:1978 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2001年进入公司并先后担任公司生产车间操作班长、生产部调度员、公司后勤办公室副主任、牛磺酸事业部安全环保主任、牛磺酸事业部亚钠车间主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担任公司工会主席。
吴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黄宁军先生:197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04年4月进入公司,曾先后担任公司生产车间班长、副主任、主任,现任公司牛磺酸事业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黄宁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来源:新浪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