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81年7月16日4时5分,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公安局多哇派出所民警孙小庆跑到州民族师范学校值班室,敲开门,喘着粗气对两位值班人员说:“你校女学生李艳自杀了,我要报案!”随即,他又跑到学校围墙豁口处,将一具女尸抱回放在值班室窗下,便抓起话筒给公安局打电
1981年7月16日4时5分,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公安局多哇派出所民警孙小庆跑到州民族师范学校值班室,敲开门,喘着粗气对两位值班人员说:“你校女学生李艳自杀了,我要报案!”随即,他又跑到学校围墙豁口处,将一具女尸抱回放在值班室窗下,便抓起话筒给公安局打电话。
县公安局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孙小庆所指的方位,侦察员对现场进行了勘察。现场的脚印凌乱不堪,只有两处血迹和磨擦痕迹比较明显,还发现一些纸灰。侦察员提取了带血的石块、少量杂草、三个弹壳。7月17日10时许,法医又对死者的尸体进行了尸表检验,死者是被勃郎宁手枪在极近的距离射中胸部,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手无寸铁的女学生哪来的枪支弹药呢?现场唯一的见证人孙小庆讲述了案发经过。
他和李艳为情侣关系,7月15日23时许,他看完电影和球赛回家,洗完脚准备睡觉时,李艳来叫他,他就穿衣服出去了。李艳问他:“带枪了没?”他说:“没带。” 李艳担心枪支被盗,让他随身携带,他便回屋取了枪,然后他俩慢步走到唯哇村,又返回向东南的田间便道走去,往返大约四个小时,在此期间,李艳反复唱着《离别了,朋友》那首歌,并对他说:“你可能要毁在我手里!今晚要是在你面前出个人命案办?”但没有引起他的警觉,当李艳要枪时,他以为李艳只是拿着玩,便顺从地将枪交给了李艳,并教李艳用枪的方法。李艳学会打枪后,便对空放了两枪,他赶忙将枪要回。一会儿,李艳再次要枪,并威胁说:“你若不给枪,我跳隆务河去!”他只好又将枪给了李艳。李艳接过枪说:“我走了后,别忘记衣袋里有一封信。”说完,便开枪自杀。
县公安局拿到了那封信,信的内容为:生我养我的父母,我走了,我给你们带来了很大的不幸,但是我没有办法,我是一个软弱无能的人。都怪我自己,不怨任何人。求你们从记忆深处忘记我吧!署名为女儿艳。
经技术鉴定,此遗书为李艳亲笔所写。并且,造成李艳死亡的勃郎宁手枪,经鉴定,在枪后护环上尚有死者右手食指半节指纹,枪弹的射击角度、距离也符合一般自杀的规律性。根据鉴定结论,县公安局认定李艳为自杀。追溯自杀的原因,县公安局经调查认为,李艳思想状态复杂,存在单纯乐趣观念,生活上任意放纵自己,同时向几个男人求爱,但屡遭拒绝,加之被父亲严厉教训了一番,感到人间没有温暖,很早埋在内心的厌世思想暴发了,于是,就萌生了轻生之念,最后,利用男朋友孙小庆的手枪,达到了自尽目的。
李艳的自杀案看似天衣无缝,但她父亲李秋水却坚持不认可女儿是自杀,而是他杀。
李秋水认为,虽然他和妻子只是一般干部,经济上不太宽裕,但对女儿李艳却是尽心尽责的,只要女儿的要求合理,他和妻子总是想方设法去满足。女儿不久前曾提出要买架手风琴,他和妻子也十分支持,并答应为女儿筹措买琴的钱。女儿来同仁上学期间,他先后八次从尖扎县去看女儿,妻子也曾两次陪女儿住院。就在临死前的那个晚上,他还专程从尖扎县到同仁县,为女儿办理毕业分配的事。女儿在上学期间恋爱,虽然他不支持,也批评指责了几句,但再傻的女儿也懂得,那完全是出于爱护,毫无别的恶意,怎么会使女儿感到人间没有温暖呢?
为了弄清女儿的死因,李秋水奔波于尖扎县和同仁县之间,希望公安机关能重新深入调查。但同仁县公安局坚持认为李艳是自杀,还把李艳的血衣、信件、日记等遗物退还给李秋水。于是,李秋水一次次邮寄挂号信、打长途电话,向上级机关反映问题,请求重新调查。
直到1982年10月,青海省检察院接到了李秋水的申诉信,立即人前往黄南藏族自治州进行调查。经过阅卷、勘验现场后,省检察院认为自杀证据不足,并向同仁县公安局提出了9个疑点:一是所谓的案发第一现场仅仅凭孙小庆一人口供去认定,缺少佐证材料;二是案卷中说被害人被枪击中胸部,但没有查清是击中了哪个脏器,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三是枪响时间没有调查取证;四是现场发现纸灰没有被进一步查证;五是孙小庆与李艳均握过枪支,为什么枪支上的指纹只有李艳的;六是死者倒卧的方向与自杀射击的弹道路径相矛盾;七是死亡时间没有在卷宗中体现出来;八是现场脚印凌乱,是否遭到破坏,没有被查证;九是按照孙小庆供述,李艳于案发当晚23时去找他,深夜去找他散步,是处于什么心理和目的,没有查清,同时,两人散步四个小时,有无目击证人,没有查清。
1982年11月,同仁县公安局仍按照自杀结案,再次移送县检察院起诉。根据当时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黄南藏族自治州州委和同仁县县委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决定,以同仁县检察院为班底,成立由10人组成的专案组,对此案重新进行侦查、审理。
专案组到州民族师范学校公布案情,发动广大师生提供线索。专案组很快找到了在校门口遇见李艳和孙小庆的三个目击证人。这一发现证明,并不是像孙小庆之前供述的,7月16日23时,李艳去他的住处找他,而是他来学校找李艳。在此基础上,沿着州民族师范学校到案发现场的路,专案组还找到了7月16日晚,在路边停放拖拉机和汽车的守夜人,凌晨一点路过案发现场的人、听到枪响的三位社员、凌晨四点路过案发现场的司机和乘车人,这进一步否定了孙小庆之前的供述。
同时,专案组围绕本案的重点人员孙小庆展开了调查,专案组先后访问了孙小庆关系人近300人次,根据孙小庆的一位好友小张交代,7月14日晚,由孙小庆口述、小张书写,伪造了一封假情书,落款是省医院陈茉莉,信中说,她爱上了孙小庆,对他十分痴心,而孙小庆不爱她,却一心爱李艳,她内心非常痛苦。
为进一步查清李艳的死因,专案组研究决定,开棺验尸。经检验,从致命伤来看,李艳是被枪弹击中心、肺等重要脏器,心脏破裂,立即死亡;从弹道来看,专案组邀请西安医学院法医学一位副教授进行了鉴别,证明由死者自射是不可能的,除非死者的手举过肩部,腕部还必须极度弯曲成99度,才能扣动扳机,形成这样的弹道,而这种角度自杀自射是不可能成立的。
专案组又从侧面对孙小庆的背景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孙小庆的母亲侯竹仙,在黄南藏族自治州是个颇有名气的人物。她仗着在县、州、省上有几条过硬的“关系线”,自己又在粮食部门工作,手上有点粮油权,便肆无忌惮。她得知黄南藏族自治州州委和同仁县县委决定成立专案组重新调查李艳案件以后,大骂专案组有意整她,并且提出要见李艳的父母,准备花上一笔钱,将此案私了。
鉴于李艳自杀的说法已被查否、孙小庆供述内容也全被查否、孙小庆母亲又想找李艳家属私了,种种迹象表明,就是孙小庆杀害了李艳,专案组随即将其逮捕。
在强大的审讯压力下,孙小庆很快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1980年的夏天,在一次全州性的群众大会上,孙小庆担任警戒工作,发现了亭亭玉立、明眸皓齿的李艳,立即被她的天生丽质所倾倒。可他自知自己相貌粗俗、胸无点墨,直接进攻,恐难成功,便采取了迂回战术。
一天,孙小庆托人给李艳带话,约李艳到校园外树林里相见。善良单纯的李艳哪知是计谋,便如约到达了树林。孙小庆摆出公安干部的面孔,故作神秘地说:“公安局掌握了黄南藏族自治州的12人流氓集团情况,其中有你的名字。”而当时李艳的身边也的确跟着几个不三不四的追逐者,她吓傻了。孙小庆趁势说:“领导派我前来帮助教育你,希望你能成为线人,以后你要经常和我接头,汇报情况,争取宽大处理。”
在后来的几次接触中,孙小庆的罗网越收越紧,迫不及待地向李艳求爱,多次向她做出亲昵的表示。李艳却逐渐识破了孙小庆的骗局,对他表示了明显的冷淡和厌恶。但女生性格中的怯懦,使李艳缺乏足够的勇气断然拒绝孙小庆的追求。她在日记中表露了自己矛盾和苦恼的心情 “一只温顺的小鹿任凭毒蛇的摆布,再受毒蛇的折磨,你清楚这样危险,但毒蛇缠上了你,使你没办法摆脱。”
李艳的有意疏远,使孙小庆大为恼火。在他生活的辞典中,似乎还没碰到过“不”的字眼。在家里,他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倍受宠爱,长大后,他经常殴打、漫骂同学,甚至对父亲也动过拳脚。高中毕业后,他没考上大学,却不费吹灰之力顶替了他的父亲,进入公安机关工作。他认定爱情的路也应如此畅通无阻,不应该有任何坎坷和阻碍。
1981年清明节的晚上,李艳鼓足勇气,告诉孙小庆以后断绝来往。孙小庆气急败坏,拔出随身携带的手枪,对天一枪,对地一枪,又以自杀相威胁。慑于武力,当时李艳只好勉强同意维持关系,但她的心是冰冷的、忧郁的,时时想摆脱孙小庆的控制和纠缠。
1981年7月中旬,李艳面临着毕业分配。孙小庆对岌岌可危的关系更加担心,他烦躁不安,急于最后摊牌;7月15日晚,孙小庆带上了假情书、手枪、钱包等到州民族师范找李艳,正碰上李艳送父亲走出校门,他先躲在校门南面的树下。待李艳返回时,他拦住她说:“我们最后谈一次吧!”在这之前,他已多次来学校纠缠,李艳均回避了,这次再也回避不了。她略加思索,返身回到宿舍,、匆匆写好一封遗书,也打算作最后的摊牌。
深夜十一点多,空旷的同泽公路上行人寥寥。李艳在前,孙小庆在后,沿公路向南走去。路上,孙小庆讨好地将假情书递给李艳,李艳不屑一顾,旋即将信退给孙小庆。于是,孙小庆再三表示想和李艳永远在一起,但李艳均拒绝了。孙小庆看软的不行,便拔出手枪,朝天开了一枪后,又以自杀相威胁。李艳看他故伎重演,冷眼相视,无动于衷。孙小庆抓着李艳离开公路,折向田间小路,拉她坐在田上,拿出20元钱和几张歌片相送,并划着火柴烧了假情书,以表忠贞。李艳仍不屑一顾,孙小庆再也按捺不住,再次朝天开了一枪,并下了最后通牒:“今晚你要不答应,就别想活了!”李艳毫不胆怯地回答:“我早就准备好了,这个信就是为我的死而准备的!”她一面把遗书扔给孙小庆,一面义正词严地说:“我就是死了,也不跟你,你有胆量就打!”
孙小庆终于丧失了最后一点人性,开枪射向了李艳的心脏。随后,他故意破坏了现场,先将尸体移至水渠旁,想塞进一个涵洞,但觉得不妥,又将尸体放在公路中心,企图造成车祸事故。路过的司机以为公路上仰卧的是醉酒的人,就小心地从旁边绕了过去。孙小庆六神无主,不知所措,便将尸体背至州民族师范学校围墙外豁口处,急忙跑回家去,向母亲求计。
侯竹仙见儿子满身血污,忙问:“出了什么事?”孙小庆慌乱地说:“我把李艳打死了,妈,咋办?”侯竹仙一听儿子打死了人,吓哭了,小声地说:“你先不要慌,你就说是那个丫头来叫你的。她是自杀的,你再去报案。” 于是,母子定好计谋,企图瞒天过海。孙小庆从家里出来后,将遗书装进死者上衣口袋,又在手枪后护环上按上了李艳死后的指纹。他还将枪杀时间挪后了一个小时,巧妙地除去了回家串供的这段时间。然而,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最终,孙小庆还是落进了法网。
1983年9月28日,经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复核后,命令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被告人孙小庆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来源:晓龙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