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软塌塌的,蜷缩在米色的地垫上,像一截被遗忘的、融化了一半的巧克力。
那坨东西第一次出现在我家门口时,我还以为是哪个小孩的恶作剧。
软塌塌的,蜷缩在米色的地垫上,像一截被遗忘的、融化了一半的巧克力。
空气里有股很微妙的、带着点谷物发酵后的酸味。
我住的这栋楼,老旧,但安静。邻里之间像是遵守着某种默契,连走廊里的声控灯都很少被脚步声点亮。
我弯下腰,用一张废报纸小心翼翼地把它包起来,扔进楼道的垃圾桶。
第二天,同样的时间,同样的位置,又是一坨。
这次的形状更完整,颜色也深一些。
我叹了口气,重复了昨天的动作。心里想着,这小孩还挺有毅力。
第三天,我特意提前半小时开了门,想看看究竟是谁。
门开了一条缝,我看见了它。
一只土黄色的小狗,看着不大,也就比我的两只鞋拼起来长一点。它正撅着屁股,后腿微微下蹲,尾巴尖紧张地翘着。
整个过程很专注,很投入,甚至带着点神圣的仪式感。
完事后,它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杰作,像是画家审视刚完成的画,然后满意地、迈着轻快的步子,跑向了对门。
对门的门开了,又迅速关上。
我站在门后,手里捏着准备好的报纸,半天没动。
原来不是小孩,是邻居的狗。
对门的邻居,我几乎没印象。只知道是个很年轻的男人,很高,很瘦,总是穿着一身黑。他走路没有声音,像个影子。我们唯一的交集,就是偶尔在电梯里碰到,他会冲我点一下头,眼神却飘向别处,仿佛那点头的动作耗尽了他所有的社交精力。
我把那坨东西清理掉,喷了点花露水。
那晚,我躺在床上,想着那只叫“土豆”的小狗。对,我擅自给它取了个名字。因为它长得就像个刚从地里刨出来的、带着泥点子的小土豆。
土豆的毛色有点杂,眼神却很干净,像两颗黑色的玻璃珠,浸在清水里。
我没有去找那个年轻男人理论。
为什么呢?
我说不清楚。可能是我觉得,为这点事去敲开一扇紧闭的门,得到的可能只是一句冷冰冰的“知道了”,然后明天一切照旧。也可能,是我在这栋安静得像座孤岛的楼里,太久没有跟一个活物产生什么像样的交集了。
哪怕这交集,是以一坨狗屎开始的。
从那天起,我每天的工作多了一项:清理门口的“礼物”。
我甚至摸清了规律。早上七点半,晚上八点。风雨无阻,比我的闹钟还准时。
我开始观察土豆。
它很瘦,肋骨的形状在它奔跑时清晰可见。它的毛很干,像秋天枯萎的草。
它每次方便完,都会在原地转两圈,用鼻子嗅嗅,然后才恋恋不舍地离开。那个动作里,有一种我无法理解的执着。
一个星期后,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去超市买了一大包牛后腿肉,回到家,切成薄片,放进烤箱里,低温慢烤。没有加任何调料,只有肉本身最原始的香气。
烤箱工作的时候,满屋子都弥漫着一股焦香的、温暖的气味。
这种气味,让这个空荡荡的屋子,有了一点烟火气。
第二天早上,七点二十五分,我打开门,把一小片肉干放在了地垫旁边。
然后,我关上门,从猫眼里往外看。
七点半,土豆准时出现。
它熟练地找到那个熟悉的位置,开始酝酿。
解决完生理需求,它照例回头审视。然后,它的鼻子抽动了一下。
它看到了那片肉干。
它很警惕,绕着肉干走了两圈,伸出鼻子,隔着一段距离,小心翼翼地闻。
那样子,像个拆弹专家。
大概过了足足一分钟,它终于伸出舌头,飞快地舔了一下,然后立刻弹开,紧张地看着四周。
见没什么危险,它才又凑过去,用牙齿叼起那片肉干,跑了。
没有当场吃掉。
我有点失落,又有点想笑。真是个谨慎的小家伙。
晚上下班回来,门口干干净净。
我愣了一下,心里空落落的。
难道它知道吃了我的东西,不好意思再在这里捣乱了?
我正准备开门,对面的门开了。
那个黑衣男人牵着土豆走了出来。土豆的脖子上,套着一根崭新的、红色的牵引绳。
男人看了我一眼,还是那个熟悉的点头,然后拉着土豆进了电梯。
土豆在进电梯前,回头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很复杂。
第二天早上,地垫上,那坨熟悉的东西又出现了。
我竟然松了一口气。
我放下第二片肉干。
这次,土豆没有犹豫。它解决完“正事”,就直接叼起肉干,跑回了对门。
就这样,清理狗屎和投喂肉干,成了我生活里一个固定的仪式。
我开始变着花样给它做。牛肉干,鸡肉干,鸭肉干。有时候还会加一点点南瓜泥或者胡萝卜,烤成小饼干的形状。
我甚至开始享受这个过程。
听着烤箱嗡嗡作响,闻着食物的香气在空气中一点点散开,我会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
我和土豆之间,形成了一种奇怪的默契。
它每天准时来“送礼”,我每天准时给它“回礼”。我们从不见面,却通过这种方式,进行着无声的交流。
有时候,我会隔着猫眼看它。
看它吃东西的样子。它总是吃得很快,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像一台小小的发动机。吃完后,会用舌头把地垫舔得干干净净,一粒碎屑都不剩下。
我发现,它好像胖了一点。
毛色也亮了,不再是那种灰扑扑的枯草色,而是泛着一层淡淡的、像蜂蜜一样的光泽。
它在我门口停留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吃完肉干,它会坐在那里,尾巴轻轻地扫着地面,耳朵竖起来,听着我门里的动静。
有一次,我没忍住,轻轻咳嗽了一声。
它“噌”地一下站起来,对着门缝,小声地“汪”了一下。
那声音,怯生生的,带着点试探。
我的心,在那一刻,像是被什么柔软的东西撞了一下。
我慢慢地,把门开了一道小缝。
它看见了我,没有跑,也没有叫。只是歪着头,看着我。那双黑色的眼睛里,全是好奇。
我蹲下来,朝它伸出手。
它犹豫了一下,还是凑了过来,用它湿漉漉的鼻尖,碰了碰我的指尖。
凉凉的,软软的。
像一颗果冻。
“土豆。”我轻声叫它。
它好像听懂了,尾巴摇得更欢了。
从那天起,我们的交流,从门里门外,变成了面对面。
每天早上,我打开门,它已经等在那里。我把肉干放在手心,它会小心翼翼地舔着吃,生怕弄疼我。
它的舌头,暖暖的,带着点粗糙的颗粒感,像砂纸一样,一下一下,打磨着我手心的纹路,也打磨着我心里的某个角落。
我开始跟它说话。
说今天天气真好,说楼下的栀子花开了,说我昨天晚上做了个什么梦。
它就安安静静地听着,偶尔用头蹭蹭我的裤腿,或者用尾巴扫扫我的脚面。
我们像两个老朋友。
那个黑衣男人,依然神出鬼没。
偶尔碰到,他看我的眼神,似乎多了一点东西。不再是那种空洞的、礼貌性的点头,而是一种探究,一种疑惑。
他一定发现了。
发现了土豆的变化,发现了每天早上出现在门口的肉干。
但他什么也没说。
我也什么都没说。
我们三个人,或者说,我和他们两个,维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
直到一个月后的那天。
那是个周末的下午,我正在阳台上给花浇水。
门铃响了。
我有些意外。住在这里三年,我的门铃,除了快递和外卖,几乎没响过。
我从猫眼里看出去,心脏漏跳了一拍。
是那个黑衣男人。
他手里,牵着土豆。
我深吸一口气,打开了门。
“你好。”他开口了,声音比我想象中要沙哑,也更年轻。
“你好。”我点点头,目光落在了土豆身上。土豆看见我,兴奋地直摇尾巴,一个劲儿地想往我身上扑。
男人拉住了牵引绳。
“它……”他顿了顿,似乎在组织语言,“它最近,好像很喜欢你。”
“它很可爱。”我说。
空气陷入了沉默。
走廊里的声控灯暗了下去,我们俩站在一片昏暗里,只有彼此的轮廓。
“那个……”他终于又开口了,“每天早上的肉干,是你放的吧?”
“嗯。”我承认了。
“谢谢你。”他说,“把它喂得这么好。”
“不客气,我挺喜欢它的。”
他低下头,看着脚下的土豆,眼神很复杂。有温柔,有怀念,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悲伤。
“它不叫土豆。”他轻声说。
我愣住了。
“它叫‘念念’。”
念念。
念,是思念的念。
“是她取的名字。”男人抬起头,看着我,眼睛里像是蒙着一层雾,“我妻子。”
我的心,猛地沉了下去。
“她一年前,走了。”
他的声音很轻,很平淡,像是在说一件别人的事。但那份沉甸甸的悲伤,却像一块巨石,压得整个楼道都喘不过气来。
“念念是她带回来的。那时候,它才这么点大。”他用手比划了一下,大概只有一个巴掌那么长。
“她把它当儿子养,每天给它做各种好吃的。牛肉,鸡肉,什么都弄。她说,念念的胃很挑,外面的狗粮,它不爱吃。”
他说着,嘴角牵起一抹苦涩的笑。
“她走后,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对它了。”
“我看着它,就会想起她。想起她抱着它笑的样子,想起她追着它满屋子跑的样子……我受不了。”
“我开始躲着它。每天把它关在家里,只在早上和晚上,带它出去飞快地解决一下问题。我甚至……我甚至希望它能自己跑丢。”
他的声音,开始微微颤抖。
“我知道我这样很混蛋。可我控制不住。”
“我把所有和她有关的东西都收起来了,照片,衣服,所有的一切。可只有念念,我没办法。我答应过她,要好好照顾它的。”
“所以,我就用这种方式,折磨它,也折磨我自己。”
我静静地听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念念总是在我家门口排便。
那不是捣乱,也不是标记地盘。
它只是在用这种方式,向隔壁的邻居,发出求救信号。
它在说,我饿。
它在说,我孤单。
它在说,我的主人,不要我了。
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个男人,对我投喂念念的行为,视而不见。
他不是不在乎。
他是愧疚,是无力,是眼睁睁看着自己违背了对爱人最后的承诺,却什么也做不了的痛苦。
我的出现,像一根救命稻草。
我替他,完成了他无法完成的责任。
“直到一个月前,”他继续说,“我发现念念变了。”
“它不再整天趴在门口等我,而是开始期待早上的那一次出门。它变得有精神了,毛也亮了。最重要的是,它看我的眼神,不再是那种哀怨的、小心翼翼的样子。”
“有一天晚上,我加班回来,很晚了。我打开门,它叼着一个什么东西,放在我脚边。”
“是一小块肉干。已经干得硬邦邦的了。”
“它没舍得吃,留给了我。”
男人的眼圈,红了。
“那一刻,我才突然惊醒。我到底在干什么啊?”
“她把它交给我,是希望它能陪着我,是希望我能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念想。可我却把它当成了一个累赘,一个痛苦的根源。”
“我把它弄丢了,把她留给我最后的一点温暖,也亲手弄丢了。”
他蹲下身,把念念紧紧地抱在怀里。
念念很乖,用头蹭着他的脸,发出呜呜的声音,像是在安慰他。
“所以,今天,我是来谢谢你的。”他站起来,看着我,眼神里是前所未有的真诚,“谢谢你,在我最混蛋的时候,替我爱了它。”
“也谢谢你,让我明白,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有些人,有些事,你越是想忘记,就越是刻骨铭心。”
“把它忘掉,不是对她最好的纪念。带着它,好好地活下去,才是。”
那天下午,他跟我聊了很多。
聊他的妻子,一个爱笑、喜欢做饭、对所有小动物都没有抵抗力的女孩。
聊他们是怎么认识的,怎么从校服走到了婚纱。
聊她生病前的日子,他们一起规划着未来,想买一栋带院子的房子,养很多很多狗。
也聊她生病后的日子,她是如何笑着安慰他,说没关系,她只是去另一个地方旅行了,她会变成天上的星星,每天看着他。
他说,她走后的那一年,他感觉整个世界都是灰色的。他辞掉了原来的工作,换到了现在这个离所有亲戚朋友都很远的地方。他把自己关起来,像一只受伤的野兽,拒绝任何人的靠近。
他以为,只要看不见,听不见,就可以假装一切都没发生过。
“可念念每天在我门口拉屎。”他突然说,然后自己先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了下来。
“它好像在用这种最笨拙的方式提醒我,喂,你还活着呢!你还有责任呢!你不能就这么垮掉!”
我看着他,这个一直以来被我定义为“冷漠”“孤僻”的年轻男人,在这一刻,卸下了所有的伪装,像个孩子一样,在我面前,哭得不能自已。
我没有安慰他。
我知道,有些伤痛,是不需要安慰的。
它只需要被看见,被理解。
我转身回屋,从冰箱里拿出了昨天刚烤好的,还带着余温的鸡肉干。
“给,念念今天的份。”
他接过那袋肉干,袋子还是温的。
他看着我,看了很久。
“我能……我能知道您的名字吗?”
“叫我林姨吧。”
“林姨。”他郑重地叫了一声,“我叫,陈默。”
沉默的默。
真是个,符合他过去一年的名字。
“以后,念念的伙食,我来负责。”他说,“不能再麻烦您了。”
“没关系,我不麻烦。”我说,“我也很喜欢它。”
我说的是实话。
在这一个月里,和念念相处,给我带来的慰藉,远远超过了我付出的那几片肉干。
它让我在这个空荡荡的屋子里,有了期待。
期待每天早上的那个约定,期待那个小小的、毛茸茸的生命,带给我的温暖。
陈默走了。
牵着念念。
他的背影,不再像以前那样,紧绷,萧索。而是有了一丝松弛,一丝暖意。
第二天早上,我的门口,是干净的。
我打开门,习惯性地看了一眼地垫。
什么都没有。
心里,突然就空了。
我自嘲地笑了笑,原来习惯,是这么可怕的东西。
我关上门,准备去上班。
刚走到电梯口,电梯门开了。
陈默牵着念念,站在里面。
“林姨,早上好。”他笑着跟我打招呼,露出一口白牙。
这是我第一次,见他笑。
像阴了好久的天,突然放晴了。
“早上好。”
“我们去遛弯,您去上班?”
“嗯。”
电梯里,念念很兴奋,一直用头蹭我的腿。
“林姨,我昨天,试着给它做了点鸡胸肉。”陈默有点不好意思地说,“结果,它闻了闻,没吃。”
“它可能,吃惯了我做的味道了。”我笑着说。
“是啊。”陈默点点头,“您……您有空的时候,能教教我吗?”
“当然可以。”
那一天,是我住在这里三年来,心情最好的一天。
从那天起,我和陈默,还有念念,成了真正的“邻居”。
他会经常带着念念来敲我家的门。
有时候是来请教我怎么做狗粮。
有时候是念念不舒服了,他手足无措,跑来问我怎么办。
有时候,就是单纯地,让念念过来看看我。
我的屋子,渐渐地,不再那么空旷,那么安静了。
总是能听到念念的爪子刨地板的声音,听到陈默有些笨拙地在厨房里洗菜切菜的声音。
陈默的话,也渐渐多了起来。
他跟我讲他和他妻子的故事。
她叫晚晴。
“取自‘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陈默说,“她的性格,也像她的名字一样,永远那么温暖,那么有生命力。”
他说,晚晴是个插画师,最喜欢画各种各样的小动物。
他把他妻子的画,拿给我看。
画里的每一只小动物,都带着笑意,眼睛亮晶晶的,像是藏着一整个宇宙的星星。
“念念,就是她照着楼下那只流浪狗画的。画完之后,她就非要去把那只狗找回来,说,她已经把它画出来了,它就是她的孩子了。”
“我们找了三天,才在小区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它。那时候,它又瘦又小,浑身都是泥,看见人就发抖。”
“晚晴把它抱在怀里,跟它说,别怕,以后我就是你妈妈了。”
陈默的手机里,存着无数张晚晴和念念的照片。
照片里的女孩,笑得眉眼弯弯,阳光洒在她的头发上,像镀了一层金边。她怀里的念念,也是一脸幸福的傻样。
我看着那些照片,仿佛也感受到了那种满得快要溢出来的幸福。
原来,在我不知道的对面那扇门里,曾经有过这样鲜活的,热烈的生命。
陈默开始尝试着,把那些被他封存起来的记忆,一点点地,重新拾回来。
他把晚晴的画,又重新挂在了墙上。
他开始用晚晴以前最喜欢的那个杯子喝水。
他甚至,开始学着做晚晴最爱吃的那几道菜。
有一次,他端着一盘番茄炒蛋来敲我的门。
“林姨,您尝尝。这是晚晴以前最喜欢教我做的菜,可我总是学不会。”
我尝了一口。
盐放多了,有点咸。
“怎么样?”他一脸期待地看着我。
“很好吃。”我说,“有家的味道。”
他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周末的时候,他会邀请我,一起带念念去公园。
我们会坐在草地上,看着念念在远处撒欢打滚。
阳光暖洋洋地照在身上,风里带着青草的味道。
“林姨,”有一次,他突然问我,“您……好像一直都是一个人住?”
我的心,轻轻地颤了一下。
这个问题,像一把钥匙,插进了一把生了锈的锁。
我看着远处奔跑的念念,想起了我的阳阳。
我的儿子。
如果他还在,也该像陈默这么大了。
他也会像陈默一样,高高瘦瘦,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有星星。
他最喜欢小狗了。
他五岁那年,抱着我的腿,求我给他买一只小狗。
他说,妈妈,我保证,我会自己给它喂饭,自己带它散步,绝对不给你添麻烦。
我答应他,等他小学毕业,就给他买一只金毛。
他高兴得在沙发上连着翻了好几个跟头。
可是,他没能等到小学毕业。
一场意外,他永远地,停留在了八岁那年。
从那以后,我的世界,也变成了灰色。
我的丈夫,无法承受失去儿子的痛苦,我们和平地分开了。
我卖掉了原来的房子,那个充满了阳阳笑声的房子。
我搬到了这里,这个谁也不认识我的地方。
我像陈默一样,把自己关了起来。
我以为,只要不去触碰,那些伤口,就不会再痛。
可我忘了,伤口不会因为你看不见,就自动愈合。它只会在每一个安静的夜里,隐隐作痛。
直到,念念的出现。
它就像阳阳派来的一个小天使。
它用最直接,甚至有点冒犯的方式,闯进了我的生活。
它在我门口留下的那些污秽,却像是在我封闭的心墙上,凿开了一个小小的缺口。
阳光,就从那个缺口里,一点一点地,透了进来。
我把阳阳的故事,告诉了陈默。
我告诉他,我曾经也有一个像太阳一样温暖的儿子。
我告诉他,我也曾像他一样,以为自己再也走不出来了。
陈默静静地听着,没有说话。
等我说完,他伸出手,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
“林姨,”他说,“他们只是换了一种方式,陪着我们。”
“晚晴变成了星星,阳阳呢,一定也变成了什么。”
“可能,是风,是云,或者是……一只叫念念的笨狗。”
我笑了。
眼泪,却不听话地流了下来。
是啊。
他们没有离开。
他们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守护着我们。
我们两个被过去困住的人,因为一只叫念念的狗,找到了彼此,也找到了和过去和解的方式。
我们开始像一家人一样生活。
我会去陈默家,帮他打扫卫生,整理那些晚晴留下的遗物。
我会告诉他,哪些东西可以收起来,哪些东西,应该放在最显眼的地方。
“你看,这个相框,放在这里,阳光一照,多好看。”
“这件毛衣,是晚晴给你织的吧?别收在箱子里,挂起来。想她的时候,就抱一抱。”
陈-默也会来我家。
他会帮我修好那个接触不良的台灯。
他会帮我把米缸扛到厨房。
他会在我做饭的时候,站在旁边,给我讲他公司里发生的趣事。
念念,是我们之间最牢固的纽셔带。
我们一起给它洗澡,吹毛。
我们一起研究更健康的狗粮配方。
我们会在它做错事的时候,一个扮红脸,一个扮白脸。
有一次,念念把陈默最喜欢的一双球鞋,咬得面目全非。
陈默气得把它关在阳台,不许它进屋。
念念就在阳台上,可怜巴巴地叫。
我看不下去了,就去跟陈默说情。
“它也不是故意的。小孩子嘛,总有淘气的时候。”
陈默板着脸,不说话。
我只好使出杀手锏。
“你要是再这么凶,以后我就不给念念做肉干了。”
陈默一下子就没辙了。
“林姨,您这是偏心。”
“我就偏心了,怎么着?”
我们俩,像两个争宠的家长,看着对方,都笑了。
生活,就在这样吵吵闹闹,又温温暖暖的日子里,慢慢地,流淌过去。
陈默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越来越真实。
他不再总是穿着一身黑,衣柜里,开始出现了白色,蓝色,甚至亮黄色的衣服。
他开始重新拿起画笔。
不是为了工作,而是为了记录。
他画念念,画我,画我们一起在公园里散步的场景。
他的画,不再像晚晴的画那样,充满了童话般的色彩。
他的画里,有一种很平静,很温暖的力量。
是一种,走过废墟之后,重建家园的力量。
有一天,他拿了一幅画给我。
画上,是一个女人,牵着一个男孩,男孩的手里,牵着一只金毛犬。他们身后,是一个男人,抱着一只土黄色的小狗。
他们的背景,是漫天的星辰,和一轮温柔的月亮。
画上的每一个人,每一只狗,都在笑。
“林姨,”陈-默说,“这是我心里,我们一家人的样子。”
“晚晴和阳阳,他们在天上,看着我们呢。他们一定也希望,我们能过得好好的。”
我接过那幅画,手指轻轻地,抚过画上阳阳的笑脸。
我的阳阳。
妈妈没有忘记你。
妈妈只是,找到了另一种,想念你的方式。
后来,陈默做了一个决定。
他辞掉了现在的工作,开了一家宠物主题的画室。
画室的名字,就叫“念念不忘”。
画室的生意,很好。
很多人,都喜欢陈默的画。
他们说,他的画里,有故事,有温度。
能治愈人心。
我和陈默,还有念念,一起,把日子过成了一首诗。
一首,关于爱,关于失去,关于治愈,也关于重生的诗。
我们都没有忘记过去。
我们只是,学会了带着那些记忆,更好地走向未来。
因为我们知道,那些离开我们的人,他们不是消失了。
他们只是,变成了天上的星星,变成了拂过耳边的风,变成了身边每一个爱我们的人。
变成了,一只叫“念念”的,傻狗。
它会在你最绝望的时候,用最笨拙的方式,闯进你的生活。
它会告诉你,嘿,别怕。
有我陪着你呢。
故事讲到这里,似乎就该结束了。
但生活不是故事,它没有结尾,只有日复一日的延续。
“念念不忘”画室开张那天,是个晴朗的秋日。
阳光透过巨大的落地窗洒进来,在原木色的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空气中弥漫着咖啡、颜料和……狗饼干混合的香气。
我亲手烤了一大盘骨头形状的饼干,作为画室的“开业茶点”。
念念作为画室的“首席模特”兼“迎宾主管”,脖子上系着一个漂亮的红色领结,人模狗样地坐在门口,尾巴摇得像个拨浪鼓。
陈默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袖子挽到手肘,身上沾着几点叫不出名字的颜料。他站在画架前,不再是那个沉默寡言的黑衣青年,他的眉眼间,有一种沉静而坚定的光。
他正在给一位客人画她的猫。那是一只漂亮的布偶猫,正懒洋洋地趴在客人的腿上。
“要抓住它的神态,”陈默一边画,一边轻声对客人说,“你看它的眼睛,像不像藏着一片蓝色的海洋?”
我坐在角落的沙发上,看着这一幕,心里暖洋洋的。
谁能想到呢?
一切的开始,竟然是家门口的一坨狗屎。
有时候,命运的安排,就是这么奇妙。它关上一扇门,又会在你意想不到的地方,为你推开一扇窗。而窗外的风景,或许比你想象的,还要美丽。
画室的墙上,挂着很多画。
有晚晴的,色彩明亮,充满了童真和幻想。
有陈默的,色调温暖,充满了故事和情感。
最中间的那一幅,是我最喜欢的。
就是他送给我的那幅“全家福”。
我把它装裱起来,送给了陈默,作为画室的镇店之宝。
很多客人,都会在那幅画前,驻足良久。
他们会问陈默,这画里,画的是谁?
陈默总是笑着回答:“是我的家人。”
他的语气,那么自然,那么坦荡。
仿佛那些痛苦的过往,都已经被时间酿成了一壶温润的酒。
偶尔,也会有客人问起我的身份。
“这位阿姨,是您的母亲吗?”
陈默会走过来,很自然地揽住我的肩膀,说:“不,这是我的林姨。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一位家人。”
每当这时,我都会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阳阳离开后,我以为,我再也不会拥有“家”了。
可现在,我有了。
一个没有血缘关系,却比血缘更亲密的家。
我们一起,把“念念不忘”经营得有声有色。
陈默负责画画,我负责后勤。
我学会了做各种各样的宠物零食,还研究出了几款适合老年犬的营养餐。
画室的名气,越来越大。
甚至有电视台的人,来采访我们。
记者问陈默,他创作的灵感来源是什么。
陈默看着我,又看了看趴在他脚边的念念,说:“我的灵感,来源于爱。对生命的爱,对过去的爱,还有,对未来的爱。”
“很多人都觉得,‘念念不忘’这个名字,带着点悲伤的色彩。但我想表达的,恰恰相反。”
“念念不忘,不是沉溺于过去,无法自拔。而是带着过去最美好的记忆,去迎接每一个崭新的明天。因为那些记忆,会给我们力量,让我们成为更好的人。”
那段采访播出后,画室的生意,更火爆了。
很多人,带着他们的宠物,也带着他们的故事,来到这里。
我们听过很多故事。
有刚刚失去爱宠,想留下一幅画作为纪念的女孩。
有把流浪猫狗当成自己孩子,悉心照料的退休老夫妇。
有因为养宠物而结缘,最终走到一起的年轻情侣。
每一个故事,都是一段独一无二的人生。
我们用画笔,为他们定格下那些温暖的瞬间。
同时,也被他们的故事,治愈着。
原来,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人,和我们一样。
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去爱,去生活,去与这个世界温暖相拥。
时间过得很快。
转眼,又是几年过去。
念念老了。
它的步子,不再像以前那样轻快。
它的眼神,也变得有些浑浊。
更多的时候,它喜欢安安静-静地趴在我的脚边,或者陈默的画架旁,打着盹儿。
阳光照在它灰白相间的毛发上,有一种岁月静好的安详。
陈默给念念画了很多画。
从它精力旺盛的青年时期,到它沉稳安静的老年时期。
每一幅画,都是一个时间的切片。
“林姨,”有一天,陈默一边画,一边对我说,“我在想,等念念走了,我们把它,葬在晚晴和阳阳的旁边,好不好?”
我愣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
“好。”
我们很少谈论死亡。
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我们知道,死亡,并不是终点。
它只是,另一段旅程的开始。
我们相信,在那个我们看不见的世界里,晚晴和阳阳,一定早就成了好朋友。
他们会一起,等着我们。
等着我们,带着念念,去和他们团聚。
那一天,终究还是来了。
是在一个很寻常的午后。
念念趴在它最喜欢的那个垫子上,头枕着陈默的腿,眼睛看着我。
它没有痛苦。
只是很累了,像是跑了很长很长的路,终于可以停下来,好好休息了。
它用尽最后的力气,舔了舔陈默的手。
然后,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我和陈默,没有哭。
我们只是静静地,陪着它。
就像它,陪了我们那么多年一样。
我们按照约定,把念念,葬在了那片可以看见星星的山坡上。
它的旁边,是晚晴,和我的阳阳。
我们没有立碑。
只是在那个地方,种下了一棵小小的银杏树。
陈默说,等到秋天,树叶黄了,就像念念的毛色一样,暖洋洋的。
从那天起,画室里,少了一个毛茸茸的身影。
一开始,我们都很不习惯。
总觉得门口,应该有个摇着尾巴的小家伙在等着我们。
总觉得画架旁,应该有个打着小呼噜的监督员。
总觉得脚边,空落落的。
但我们,谁也没有再提过,要不要再养一只狗。
因为我们知道,念念是独一无二的。
它在我们生命里留下的印记,没有任何一个生命,可以替代。
我们只是,把对它的思念,融入了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里。
画室里,多了一个专门的角落。
那里,放着念念用过的食盆,它最喜欢的玩具,还有陈默为它画的,从青年到老年的所有画像。
我们叫它,“念念角”。
每一个来画室的客人,我们都会给他们讲念念的故事。
讲它是如何用一种最特别的方式,闯进了我们的生活。
讲它是如何,把两个孤独的灵魂,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
讲它是如何,教会了我们,什么是爱,什么是责任,什么是陪伴。
很多人,听完故事,都会红了眼眶。
他们会说,原来,你们的画里,之所以有那么温暖的力量,都是因为它啊。
是啊。
都是因为它。
那个叫念念的小家伙,它用自己的一生,给我们上了一堂,关于爱的课。
我的年纪,也越来越大了。
头发白了,背也有些驼了。
陈默,也从一个青涩的青年,变成了一个成熟稳重的中年男人。
他依然在画画。
他的画,越来越有味道了。
那种味道,是经过时间沉淀后的,通透和了然。
他没有再婚。
很多人给他介绍过对象,他都笑着拒绝了。
他说,他的心里,已经住满了。
住着晚晴,住着我,住着阳阳,还住着一只叫念念的傻狗。
再也,装不下别人了。
我知道,他不是不渴望爱。
他只是,找到了另一种,拥有爱的方式。
我们依然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一起。
我们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打理画室。
我们会在天气好的时候,去山坡上,看看那棵银杏树。
它已经长得很高了。
每年秋天,金黄的叶子,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我们会坐在树下,跟他们说说话。
说画室里又来了哪些有趣的客人。
说我们最近,又听到了哪些动人的故事。
说我们,很想他们。
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
我们知道,那是他们在回应我们。
我常常会想,如果,当初,我没有选择用那样一种温和的方式,去处理念念在我家门口留下的“麻烦”。
如果我像大多数人一样,气冲冲地去敲开陈默的门,跟他大吵一架。
那我们的故事,会走向一个怎样的结局?
或许,我们会成为一对,老死不相往来的,最熟悉的陌生人。
我的人生,会依然停留在那片灰色的,走不出去的雨季里。
陈默,也可能会在那个封闭的世界里,越陷越深。
而念念,可能,也早就……
我不敢再想下去。
我很庆幸。
庆幸自己当初,那个小小的,善意的选择。
那个选择,像一颗投入湖面的石子,激起了一圈又一圈,温暖的涟漪。
最终,也改变了我自己的人生轨迹。
所以,如果你也遇到了生活中的“麻烦”。
别急着抱怨,别急着对抗。
试着,换一种方式。
试着,用一点点善意,去融化那些坚冰。
你可能会发现,那些所谓的“麻烦”背后,藏着的,可能是一个需要帮助的灵魂。
也可能,是一份,你意想不到的,温暖的礼物。
就像我的念念。
它是我这辈子,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它用一坨狗屎,开启了我的后半生。
听起来,有点好笑。
但,却是真的。
现在,我正坐在画室的窗边,写下这个故事。
窗外,夕阳正缓缓落下。
余晖把整个天空,都染成了温暖的橘红色。
陈默正在收拾画具,他的侧脸,在夕阳的映照下,显得格外柔和。
音响里,放着一首很老的歌。
“……当我想你的时候,我的心在颤抖。当我想你的时候,泪水也悄悄流……”
我想起了阳阳,想起了晚晴,想起了念念。
我的心,确实在颤抖。
但流下的,不再是悲伤的泪水。
而是一种,温热的,充满了感激的暖流。
谢谢你们,来过我的生命。
也谢谢你们,从未真正离开。
我知道,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也会变成天上的星星,变成拂过山坡的风,变成那棵银杏树上,一片金黄的叶子。
到那时,我们一家人,就又可以,团聚了。
我们会在一起,继续讲着,那些关于“念念不忘”的故事。
一直,一直,讲下去。
来源:小凤姐恶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