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空气是黏的,汗也是黏的,沾在皮肤上,像一层永远撕不掉的保鲜膜。
那年是1991年,夏天来得特别早,也特别凶。
知了躲在梧桐树叶子底下,扯着嗓子喊,喊得人心烦意乱。
空气是黏的,汗也是黏的,沾在皮肤上,像一层永远撕不掉的保鲜膜。
毕业前的散伙饭,就在学校门口那家灰扑扑的小饭馆。
老板把几张桌子拼在一起,上面铺了层油腻的塑料布。
风扇在头顶有气无力地转,吹下来的风都是热的。
几箱啤酒,冰镇得不够彻底,瓶壁上挂着水珠,喝到嘴里,一半是苦涩的麦芽味,一半是温吞的失望。
我们这群半大不小的男孩子,借着酒精的胆子,开始吹牛。
吹未来的前程,吹隔壁班的姑娘,吹那些遥不可及的梦。
轮到我的时候,我已经喝得有点高了。
脑袋里像塞了一团湿棉花,晕乎乎的,看什么都带着重影。
有人拍着我的肩膀,大着舌头问我,说你小子平时闷声不响的,是不是也藏着什么秘密?
我打了个酒嗝,一股热气冲上头顶。
酒精把我的理智烧成了一缕青烟。
我眯着眼,扫了一圈桌上那些通红的脸,嘿嘿一笑。
“秘密?”
“我跟你们说个大的。”
“你们知道林老师吧?教我们语文的林老师。”
“她,喜欢我。”
话一出口,整个桌子都静了。
风扇还在吱呀吱呀地转,知了还在没完没了地叫。
所有人的眼睛都像探照灯一样打在我身上,里面混着震惊、不信,还有一丝丝的羡慕。
我得意极了,感觉自己像个打了胜仗的将军。
我甚至开始添油加醋地描述细节。
说她看我的眼神跟看别人不一样,带着光。
说她给我讲题的时候,身上的香味有多好闻,像雨后花园里的栀子花。
说她有一次不小心碰了我的手,指尖有多凉。
我说得唾沫横飞,自己都快信了。
就在我吹得最起劲的时候,一个清冷的声音,像一盆冰水,从我背后浇了下来。
“是吗?”
我浑身的血液,在那一瞬间,冻住了。
那个声音太熟悉了。
是林老师。
林文雨。
我机械地,一寸一寸地转过头。
她就站在我身后,穿着一件淡蓝色的连衣裙,手里拎着一个网兜,里面装着几个青苹果。
饭馆里昏黄的灯光照在她脸上,看不清表情。
但她的眼睛很亮,亮得像两颗寒星,就那么静静地看着我。
周围的同学,一个个都成了哑巴,大气不敢出,脸上的醉意瞬间跑得一干二净。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完了。
这是我唯一的念头。
死定了。
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背后编排老师,还编排得这么离谱。
明天,不,今天晚上,我的名字就会传遍整个学校。
我会成为一个笑话。
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可耻的笑话。
林文雨没有理会其他人。
她的目光,始终落在我身上。
她又往前走了一步,高跟鞋踩在水泥地上,发出“哒”的一声轻响,像一记重锤,敲在我的心脏上。
她微微俯下身,凑到我耳边。
我能闻到她头发上洗发水的清香,混着一点点苹果的甜味。
她的声音很轻,轻得只有我一个人能听见。
“要不,我们证实一下?”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然后,开始疯狂地擂鼓。
咚,咚,咚。
我抬起头,撞进她的眼睛里。
那双眼睛里,没有我想象中的愤怒,没有鄙夷,没有嘲讽。
什么都没有。
平静得像一湾深不见底的湖水。
她说完,就直起身,拎着她的苹果,转身走了。
留下我,和一桌子石化的同学。
那天晚上,我彻底失眠了。
林文雨那句话,像一个魔咒,在我脑子里盘旋,挥之不去。
“要不,我们证实一下?”
证实什么?
怎么证实?
我翻来覆去,把枕头都想出了一个洞,也没想明白。
第二天去学校,我像个即将上刑场的囚犯。
每走一步,都觉得脚下是刀山火海。
我不敢看任何人,总觉得他们的眼神里都带着戏谑。
早自习,是语文。
林文雨抱着一摞卷子,踩着铃声走进教室。
她还是那件淡蓝色的连衣裙,头发松松地挽在脑后,露出一段白皙的脖颈。
阳光从窗户斜斜地照进来,给她整个人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
她看起来,和平时没什么两样。
她把卷子发下来,开始讲解。
声音清脆,条理清晰。
我把头埋得很低,恨不得钻到桌子底下去。
我能感觉到,她的目光,时不时地会扫过我这里。
每一次,我的后背都会僵硬一秒。
那种感觉,就像一只被猎人盯上的兔子。
一节课,四十五分钟,我却觉得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铃响,我抓起书包就想往外冲。
“陈默。”
她的声音不大,却像一道指令,把我钉在了原地。
我慢慢地转过身,不敢看她。
“你来一下我办公室。”
我的腿有点软。
办公室里,其他的老师都还没来。
很安静。
只有窗外的蝉鸣,一阵一阵地传进来。
她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低着头批改作业。
红色的钢笔,在她白皙的手指间,像一团跳动的火焰。
我站在她面前,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老师,我……”
我鼓足勇气,想道歉。
“我昨天喝多了,胡说八道,您别……”
她抬起头,打断了我。
“坐。”
她指了指对面的椅子。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坐下了。
椅子是木头的,有点凉。
她把手里的红笔放下,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东西,推到我面前。
是一盘磁带。
没有包装,白色的塑料壳上,用娟秀的字迹写着几个字:罗大佑,《恋曲1990》。
“送给你。”她说。
我愣住了。
“为什么?”
“你不是喜欢吗?”她看着我,嘴角似乎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上次你在班会上唱过。”
我确实唱过。
那次文艺班会,我喝了点汽水,壮着胆子上台唱了这首歌。
唱得乱七八糟,还跑了调。
下面的人都在笑。
我以为,她也和其他人一样,把我当个笑话。
没想到,她还记得。
“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拿着吧。”她把磁带又往前推了推,“就当是……我们开始证实的第一步。”
我彻底懵了。
第一步?
证实什么?
证实她喜欢我?
这怎么可能?
我看着她,她的眼睛很清澈,像山间的溪流,能一眼看到底。
我看不出任何开玩笑的成分。
我拿起那盘磁带,塑料的触感,冰凉,却又有点烫手。
“老师,我还是不明白。”
“你会明白的。”她说,“以后,每周五放学,你来我这里一次。”
“来干什么?”
“看书。”
她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递给我。
是《百年孤独》。
很厚的一本,封面是黄色的,有点旧。
“这本书,一周之内看完。下周五来的时候,告诉我你读懂了什么。”
我捧着那本厚厚的书,和那盘磁带,晕晕乎乎地走出了办公室。
夏天的风吹在脸上,我却感觉自己像在做梦。
一个荒诞的,不切实际的梦。
从那天起,我的生活,好像被劈成了两半。
一半,是枯燥乏味的课堂,做不完的卷子,和同学们心照不宣的暧昧眼神。
另一半,是每周五下午,那间只有我和她的办公室。
那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没有函数,没有公式,没有ABCD。
只有书。
一本又一本的书。
从马尔克斯到博尔赫斯,从王小波到余华。
那些书,像一扇扇窗户,为我打开了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光怪陆离的世界。
我开始狼吞虎咽地阅读。
我发现,原来文字可以这样组合,原来故事可以这样讲述。
原来人的孤独,可以那么深沉,那么广阔。
每周五,我都会准时出现在她的办公室。
我们不谈学习,不谈考试。
只谈书。
谈那些书里的人,书里的故事,书里的情感。
她的话不多,但总能一针见血地指出我的幼稚和偏颇。
她会告诉我,加西亚·马尔克斯写那只猪尾巴,不仅仅是为了魔幻。
她会问我,为什么拉斯蒂涅最后要向巴黎挑战。
她会引导我,去思考那些文字背后,更深层的东西。
有时候,我们也会聊音乐。
聊罗大佑的沧桑,聊崔健的愤怒。
她有一台小小的录音机,我们会一起听那些被时代淘汰的磁带。
沙哑的歌声,在安静的办公室里流淌。
阳光透过窗户,在地上拉出长长的影子。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离她很近。
不是学生和老师的距离。
而是一种,灵魂上的靠近。
我渐渐忘了最初那个荒唐的赌约。
我甚至忘了,我曾经在酒后,说过那样一句混账话。
我只是沉浸在这种奇妙的相处模式里。
我开始期待每周五的到来。
那成了我灰色高三生活里,唯一的一抹亮色。
我不再是那个只知道打架、逃课的浑小子。
我开始写东西。
一些不成形的诗,一些语无伦次的随笔。
我把它们夹在作业本里,交给她。
她从来不评价好坏。
她只是会在一些句子下面,画上红色的波浪线。
然后,在旁边写下一些问题。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这种感觉,你还能用别的方式表达吗?”
她像一个耐心的园丁,小心翼翼地修剪着我思想里那些杂乱的枝丫。
我开始变得不一样了。
同学们说,我好像变了一个人。
不那么爱说话了,眼神里,却多了些东西。
他们不知道,我的心里,正在发生着一场天翻地覆的革命。
而这场革命的引领者,就是林文雨。
我依然不知道,她到底喜不喜欢我。
或者说,我已经不在乎了。
我只知道,我喜欢和她待在一起。
我喜欢听她说话的声音。
我喜欢看她思考时微微蹙起的眉头。
我喜欢她身上,那股淡淡的,像书卷一样的味道。
那是一种很干净,很安定的感觉。
让我觉得,这个喧嚣的世界,终于有了一个可以让我停靠的港湾。
高考前的那个月,气氛压抑得像暴风雨来临前的天空。
每个人都像一根绷紧的弦。
我也不例外。
模拟考的成绩一次比一次差,我的心态彻底崩了。
那天晚上,我又没考好。
晚自习后,我一个人在操场的跑道上,一圈一圈地跑。
直到筋疲力尽,才躺在草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
夜空里,没有星星,只有一层厚厚的云。
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被困在玻璃瓶里的苍蝇,看得见外面的世界,却怎么也飞不出去。
绝望,像潮水一样,淹没了我的头顶。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
“怎么了?”
是林文雨。
她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我身边。
她穿着一身运动服,头发扎成了马尾,看起来比平时年轻了好几岁。
我没说话,只是看着天。
她在我身边坐了下来。
青草的味道,混着她身上淡淡的汗味,钻进我的鼻子里。
我们沉默了很久。
久到我以为,她会一直这样陪我坐到天亮。
“陈默。”她忽然开口,“你还记得,你第一次来我办公室,我跟你说的话吗?”
我当然记得。
“你说,你会明白的。”
“那你现在,明白了吗?”
我摇摇头。
我还是不明白。
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不明白她说的“证实”,到底是什么意思。
她笑了笑,声音很轻。
“我第一次见你,是在开学典礼上。”
“你站在队伍的最后面,靠着墙,眼神里全是不耐烦。”
“那时候我就在想,这个男孩子,心里肯定藏着一头不肯被驯服的野兽。”
“后来,我看了你的周记。写得很乱,字也很潦草,但很有意思。”
“你写夏天的雨,你说它像一个脾气暴躁的醉汉,毫无道理地冲着大地撒野。”
“你写路边的野猫,你说它有最孤傲的眼神和最柔软的肚皮。”
“我发现,你和别人不一样。你的心里,有一片海。只是你自己,还不知道怎么去驾驭它。”
我静静地听着,心脏,一点一点地收紧。
原来,她一直在看着我。
用一种我从未察觉的方式。
“那天晚上,在饭馆,你喝醉了。”
“你说,我喜欢你。”
“你知道吗?我当时,一点都不生气。”
“我只是觉得,有点好笑,又有点……心疼。”
“我心疼你,把那种朦胧的,对美好的向往,错当成了男女之情。”
“我心疼你,用一种最笨拙,最幼稚的方式,来掩饰你内心的自卑和不安。”
“所以,我想跟你打个赌。”
“我想证实一下,我看到的那片海,到底是真的存在,还是只是我的错觉。”
“我想证实一下,你心里的那头野兽,到底是会把你拖入深渊,还是能带你翻越山丘。”
“我想证实一下,你,陈默,到底值不值得我,去拉一把。”
夜风吹过,她的头发,轻轻拂过我的脸颊。
有点痒。
我的眼睛,也开始发痒。
有什么湿热的东西,从眼角滑落,掉进草地里,瞬间就消失不见了。
我终于明白了。
她说的“证实”,不是证实她对我的感情。
而是证实,我对自己的价值。
她像一个高明的猎手,用一个暧昧的诱饵,把我引入了一个她精心设计的“陷阱”。
在这个陷阱里,她没有给我任何答案。
她只是给了我无数把钥匙。
让我自己,去打开一扇又一扇的门。
去看那些我从未见过的风景。
去认识一个,我从未认识过的自己。
这根本不是一场关于喜欢的证实。
这是一场,关于灵魂的救赎。
而我,是那个被选中的,幸运的迷途羔羊。
“老师……”
我的声音,嘶哑得不像话。
“谢谢你。”
除了这三个字,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任何华丽的辞藻,在这一刻,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她伸出手,像小时候妈妈做的那样,轻轻拍了拍我的头。
“傻孩子。”
“别怕,你不是一个人。”
“你只管往前跑,累了,就回头看看。”
“我会在你身后。”
那一晚,我哭了。
像个孩子一样,在她面前,哭得泣不成声。
积压了十八年的委屈,迷茫,和不安,都在那个夏天的夜晚,随着眼泪,倾泻而出。
她没有安慰我,只是静静地陪着我。
直到我哭累了,她才递给我一张纸巾。
“哭完了?”
我点点头。
“那就站起来。”
“高考,不是你人生的终点,只是一个起点。”
“你未来的路,还很长。”
“你要去看的风景,还有很多。”
“别让一场考试,困住你。”
我看着她,在朦胧的夜色里,她的眼睛,比我见过的任何一颗星星,都要明亮。
那一刻,我好像忽然就长大了。
高考,我考得不好不坏。
上了一所不好不坏的大学。
在一个不好不aws的城市。
填报志愿的时候,我选了中文系。
所有人都觉得我疯了。
在那个年代,学中文,就等于失业。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为什么这么选。
因为,我想成为像她一样的人。
用文字,去点亮另一盏灯。
去唤醒另一个沉睡的灵魂。
离开家乡的那天,是个阴天。
爸妈把我送到火车站。
隔着车窗,我看到妈妈在抹眼泪。
火车缓缓开动。
站台上的人,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
就在我准备拉上窗帘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林文雨。
她就站在人群的尽头,穿着那件淡蓝色的连衣裙。
风吹起她的裙摆,像一朵即将被风吹走的花。
她没有说话,只是朝我挥了挥手。
脸上,带着我熟悉的,淡淡的微笑。
我的眼泪,又一次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我隔着玻璃,也朝她用力地挥手。
再见,老师。
再见,我的青春。
火车越来越快,她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了我的视里。
我靠在窗边,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
我知道,我生命里,那个最明亮的夏天,结束了。
大学四年,我过得很充实。
我泡在图书馆里,像一块海绵,疯狂地吸收着知识。
我开始给校刊写稿,后来,又开始给外面的杂志写。
稿费不多,但足够我买自己想看的书。
我很少回家。
我和林文雨,也断了联系。
那个年代,没有手机,没有微信。
一封信,要走上一个星期。
我给她写过几封信,她也回过。
信里,我们聊的,还是书,还是电影,还是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
我们默契地,谁也没有再提起过那个夏天。
后来,我忙着考研,忙着找工作,信,就渐渐地少了。
直到有一天,我接到我妈的电话。
她说,林老师,要结婚了。
我的心,咯噔一下。
像被人用手,狠狠地攥了一下。
说不清楚是什么感觉。
有点失落,又有点……释然。
我妈问我,要不要回去参加婚礼。
我说,不回去了,工作忙。
挂了电话,我一个人在宿舍楼下,抽了一整包的烟。
烟雾缭绕中,我又看到了那个穿着蓝色连衣裙的女孩。
她站在时间的另一头,朝我微笑,挥手。
我知道,她终于,也要有自己的生活了。
她不再是那个,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灯塔。
她要去照亮,属于她自己的那片海了。
我掐灭了最后一根烟,对着空气,轻声说了一句。
“祝你幸福,老师。”
后来,我留在了那座城市。
我成了一名编辑。
每天和文字打交道。
忙碌,但很满足。
我谈过几次恋爱,都无疾而终。
我好像,再也遇不到,能和我的灵魂产生共鸣的人了。
有时候,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也会想起她。
想起那个夏天,想起那间小小的办公室,想起那些我们一起读过的书。
那些记忆,像被封存在琥珀里的蝴蝶,鲜活,而又遥远。
有一年,我回老家过年。
鬼使神差地,我走到了我们以前的高中门口。
学校已经搬走了,这里成了一片废墟。
断壁残垣,荒草丛生。
我凭着记忆,找到了我们以前的教学楼。
我走上三楼,找到了那间,曾经属于她的办公室。
门锁着,上面落满了灰尘。
我透过布满灰尘的玻璃窗,往里看。
里面空空如也,只有一张破旧的办公桌。
阳光照进来,把灰尘照得清清楚楚。
我仿佛看到,很多年前,那个穿着蓝色连衣裙的女孩,就坐在这张桌子前,低着头,用红色的钢笔,批改着我的作业。
我站了很久。
直到夕阳,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我要走的时候,在门口的墙角,发现了一行字。
是用粉笔写的,字迹已经很模糊了。
但还是能辨认出来。
“愿你,乘风破浪,归来仍是少年。”
落款,是一个“林”字。
我的眼泪,刷的一下就下来了。
我蹲在地上,像个找不到家的孩子,嚎啕大哭。
原来,她从来没有离开过。
她一直,用她的方式,在我身后,看着我。
给我力量,给我祝福。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回过那个地方。
我把那段记忆,连同那行字,一起,深深地埋在了心底。
它成了我一个人的秘密。
一个,永远不会再对任何人提起的,温暖的秘密。
时间过得很快。
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
我也从一个青涩的少年,变成了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人。
我结了婚,有了孩子。
生活,平淡,琐碎,却也安稳。
我依然在做编辑。
这些年,我经手了很多书。
其中,有一本,是一个年轻作家的处女作。
小说写得很好,文笔老练,情感真挚。
我有一种预感,这本书,会火。
在和作者沟通的过程中,我发现,他也是我的校友。
比我小了十几届。
我们聊起母校,聊起那些教过我们的老师。
我问他,你还记得,以前有个教语文的,叫林文雨的老师吗?
他想了想,说,有点印象。
“听说,她后来辞职了。”
“辞职了?”我心里一惊,“去哪了?”
“不知道。”他说,“好像是,去了一个很远的山区,支教去了。”
我的心,又被狠狠地揪了一下。
支教。
这个词,离我的生活,太遥远了。
我无法想象,那个穿着蓝色连衣裙,喜欢读博尔赫斯的她,会在一个怎样艰苦的环境里,教一群什么样的孩子。
“她……一个人去的吗?”我问。
“不是。”作者说,“听说是跟她先生一起。她先生,好像是我们学校的体育老师。”
我愣住了。
体育老师?
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高大,黝黑,笑起来很爽朗的男人。
好像是姓张。
我记得,他那时候,总是在下课后,来办公室找林文雨。
两个人,会一起去食堂吃饭。
原来……是这样。
我一直以为,她是天上的仙女,不食人间烟火。
没想到,她也和我一样,是个普通人。
会恋爱,会结婚,会选择一种,最朴素,也最伟大的生活方式。
我忽然觉得,有点惭愧。
我一直活在自己构建的回忆里,把她神化了。
却忘了,她也有自己的人生,自己的追求。
那本书,后来果然火了。
作者也成了小有名气的作家。
在一次新书发布会上,我作为责编,也去了现场。
活动结束后,作者特意找到我,塞给我一个信封。
“陈哥,这个,是给你的。”
我打开一看,是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群孩子,站在一间破旧的教室前。
孩子们笑得很开心,露着豁牙。
在他们身后,站着一个女人。
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T恤,头发剪得很短,皮肤晒得有点黑。
但那双眼睛,还是那么亮,那么清澈。
是林文雨。
她怀里,抱着一个更小的孩子,脸上,是那种,我从未见过的,温柔的,满足的笑容。
照片的背面,有一行字。
“陈默,好久不见。我在这里,找到了我的海。”
我的手,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
眼泪,再一次,模糊了我的视线。
我抬起头,看着窗外,车水马龙,霓虹闪烁。
我知道,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有一个人,她用她的一生,去证实了一件事。
那就是,一个灵魂,可以如何,去唤醒另一个灵魂。
而我,只是她唤醒的,千千万万个灵魂中,最普通,也最幸运的那一个。
我回到家,把那张照片,小心翼翼地,夹在了那本,已经泛黄的《百年孤独》里。
书的第一页,有她当年写给我的一句话。
“真正的爱,是让你看到整个世界。”
是的,老师。
你做到了。
你让我,看到了整个世界。
也让我,成为了一个,更好的人。
谢谢你。
我生命里,那道最温暖的光。
那年夏天,我酒后吹嘘,说女老师喜欢我。
现在想来,我没有说错。
她确实喜欢我。
只是,那种喜欢,比我当时理解的,要深沉得多,也广阔得多。
那是一种,超越了男女之情的,更大的爱。
是一种,希望你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去庇护更多人的爱。
是一种,希望你拥有自己的星辰大海,去照亮更远地方的爱。
而我,会用我的余生,去继续证实,你当年的选择,没有错。
我会努力,成为像你一样的人。
成为,另一束光。
故事讲到这里,似乎应该结束了。
但记忆这东西,很奇怪。
它不像一条直线,有起点,有终点。
它更像一个湖,你投下一颗石子,涟漪会一圈一圈地荡开,牵扯出更多,沉在湖底的往事。
那张照片,就是那颗石子。
它让我想起了更多,关于那个夏天的细节。
我想起,有一次,我们讨论到《局外人》。
我说,默尔索这个人,太冷漠了,他妈妈死了,他都不哭,简直不可理喻。
林文雨听完,没有反驳我。
她只是问我:“你觉得,一定要哭,才是悲伤吗?”
我愣住了。
“有些人,他们的悲伤,是藏在骨头里的。外人看不见,只有他们自己知道,那根骨头,已经断了。”
她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我当时读不懂的,深邃的东西。
“陈默,不要轻易去评判任何一个人。因为你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
这句话,在后来的很多年里,都像一盏灯,指引着我。
让我在面对这个复杂的世界时,多了一份理解,和一份宽容。
我还想起,有一次下暴雨。
我没带伞,被困在了办公室。
雨下得很大,像天漏了一个窟窿。
整个世界,都只剩下哗啦啦的雨声。
她把她的饭盒,分了一半给我。
是白米饭,和一盒炒青菜。
没什么味道,但我吃得特别香。
我们一边吃饭,一边看窗外的雨。
“你看,”她指着窗外被雨水冲刷的树叶,“每一次暴雨,对它们来说,都是一次洗礼。”
“虽然会被打得很疼,但雨停了,它们会变得更干净,更翠绿。”
“人也一样。”
“有些痛苦,是必须经历的。经历了,你才会长出更坚硬的铠甲。”
那时候的我,似懂非懂。
只是觉得,她说的话,很好听,像诗一样。
直到后来,我经历了失恋,经历了工作的挫折,经历了亲人的离去。
我才真正明白,她说的“铠甲”,是什么意思。
那些打不倒你的,终将使你更强大。
这些道理,书上都有。
但从她嘴里说出来,就变得不一样了。
因为,她不是在说教。
她是在用她的生命,她的阅历,来和我分享。
她把我,当成了一个平等的,可以对话的灵魂。
这种尊重,是我在十八岁之前,从未得到过的。
在父母眼里,我是个不听话的孩子。
在老师眼里,我是个成绩差的坏学生。
在同学眼里,我是个爱打架的异类。
只有在她这里,我不是任何一个标签。
我就是我。
一个,心里藏着一片海的,独一无二的,陈默。
她看到了我的与众不同,并且,小心翼翼地,保护了它。
这是一种,怎样的幸运?
我后来常常想,如果,那个夏天,我没有遇到她。
我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
也许,我会继续混日子,考一个三流的专科。
然后,回到我们那个小县城,找一份不好不坏的工作。
娶一个不好不坏的媳生子。
每天,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抱怨。
然后,在日复一日的麻木中,慢慢老去。
像我身边,大多数的同龄人一样。
我不敢说,那样的生活,就一定不好。
但那一定,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是她,让我看到了,人生的另一种可能性。
是她,在我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
一颗,关于理想,关于追求,关于成为一个更好的人的种子。
这颗种子,在后来的岁月里,慢慢发芽,长大。
支撑着我,走过了很多艰难的时刻。
在我最迷茫,最想放弃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她。
想起她那双清澈的眼睛。
想起她说的那些话。
我就会觉得,自己又充满了力量。
我不能让她失望。
我不能,辜负她当年的那份“证实”。
所以,我一直,很努力地,在生活。
努力地,去成为那个,她希望我成为的人。
我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
那个山区,条件一定很艰苦吧。
她还会,读博尔赫斯吗?
她还会,听罗大佑吗?
她会不会,也偶尔,想起那个,在1991年的夏天,喝醉了酒,大言不惭地说她喜欢自己的,那个傻小子?
我想,她会的。
但我希望,她想起我的时候,是带着微笑的。
是觉得,自己当年的那份心血,没有白费。
这就够了。
前段时间,我女儿放学回家,闷闷不乐。
我问她怎么了。
她说,她们班新来的实习老师,太年轻了,上课总是出错,同学们都在背后嘲笑她。
我看着女儿那张,和我当年一样,带着一丝轻蔑和不屑的脸。
我忽然,很想把我的故事,讲给她听。
我想告诉她,不要轻易去嘲笑一个,正在努力的人。
我想告诉她,每一个你现在看不起的“青涩”,都可能在未来,绽放出让你意想不到的光芒。
我想告诉她,你要对你的老师,多一份尊重,和一份善意。
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他们中的哪一个,会成为你生命里的那束光。
但我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我只是摸了摸她的头,说:“给她一点时间,也给自己,一点时间。”
有些道理,是需要自己去经历,才能明白的。
就像当年的我。
如果林文雨一开始,就苦口婆心地劝我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我肯定,一个字都听不进去。
她最高明的地方,就在于,她没有试图去改变我。
她只是,给了我一个机会,让我自己,去发现自己。
这才是,教育的最高境界吧。
润物细无声。
我拿出那本《百年孤独》,翻到最后一页。
那里的空白处,被我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
是我这些年,不同时期,写下的一些感悟。
最新的一行,是昨天晚上写的。
“我们终其一生,不是为了要满足每一个人,而是要找到跟自己同频共振的那一部分人。”
而林文雨,就是我生命里,第一个,和我同频共振的人。
虽然,我们只共振了,那短短的一个夏天。
但那段频率,却足以,温暖我的一生。
我合上书,把它放回书架最高的那一层。
那是,只属于我的,圣地。
窗外,夜色渐浓。
城市的灯火,一盏一盏地亮了起来。
我知道,在这万家灯火中,有一盏,是属于我的。
我也知道,在很远很远的大山里,也有一盏灯,是属于她的。
我们的灯,或许永远不会再交汇。
但我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努力地,照亮着这个世界。
这就够了。
不是吗?
有时候,我也会想,如果人生可以重来。
回到那个1991年的夏天,那个油腻的小饭馆。
我还会不会,说出那句混账话?
我想,我还是会的。
因为,如果不是那句话,我就不会有机会,走进她的世界。
也就不会有,后来的一切。
所有的相遇,都是命中注定。
所有的错误,都是恰逢其时。
那句酒后的狂言,是我青春里,犯下的,最美丽的一个错误。
它像一把钥匙,打开了我人生的另一扇门。
门后,是阳光,是书本,是更广阔的天地。
还有一个,穿着蓝色连衣裙,对我微笑的,林文雨。
她站在那里,对我说:
“进来吧,陈默。”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我走了进去。
然后,就再也没有回头。
我的人生,从那一刻起,才真正开始。
而这一切,都要从那句吹牛的话说起。
“嘿,我跟你们说,我们林老师,她喜欢我。”
是的,她喜欢我。
我也,很喜欢,很喜欢她。
这种喜欢,无关风月,只为真心。
它干净,纯粹,像那个夏天,被暴雨洗过的,梧桐树的叶子。
翠绿,明亮,闪着光。
一闪,就闪了一辈子。
我把这个故事,写了下来。
就当是,对我逝去的青春,一个迟到的,交代。
也当是,对那个,改变了我一生的人,一份遥远的,致敬。
林老师,如果你有机会,能看到这个故事。
我希望,你不要生气。
我只是想,让更多的人知道,曾经有你这样一位老师。
你像一颗流星,划过我灰暗的天空。
虽然短暂,却足以,照亮我前行的路。
谢谢你。
真的,谢谢你。
愿你,在你的那片海里,永远,自由,快乐。
也愿,每一个,在青春里迷茫过的孩子,都能像我一样幸运。
遇到,属于你的那束光。
那束光,会告诉你:
“别怕,你不是一个人。”
“你只管往前跑,累了,就回头看看。”
“我会在你身后。”
这句话,我记了一辈子。
也会,一直记下去。
直到,我变成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
我也会记得,在1991年的夏天,有一个穿着蓝色连衣裙的女孩。
她用一个“赌约”,拯救了一个,差点坠入深渊的少年。
那个少年,就是我。
我叫陈默。
沉默的默。
但我的心里,却因为她,响起了一首,唱了一辈子的,恋曲1991。
来源:一遍真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