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5-09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和原因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泰国工厂项目位于泰国罗勇府泰中罗勇工业区。主要生产印刷电路板(硬板)、厚铜板、高速板、柔性板和内埋器件等产品,应用于5G通讯、新能源车载、数据中心等领域,既服务海外客户,也为国内客户海外工厂配套,助力提升竞争力。项目2024年底启动连线调试,2025年1月起产能逐步释放,截至到报告期末,泰国项目处于批量生产阶段,并通过多家海外客户审核,客户覆盖工业控制、通信等领域。四季度台达等客户将陆续导入批量订单。
通信数据中心二次三次电源为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公司提前布局并积极投入大量资源,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海外AI数据中心二次电源、三次电源项目已开始导入批量订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昌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京荔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京荔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5-094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96)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5-095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独立董事刘树艳女士、独立董事梁飞先生)。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昌民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董事会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9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提名王昌民先生、王璐女士、王先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王昌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提名王璐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提名王先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提名王昆先生、于培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1、提名王昆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于培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昆先生、于培友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于培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刘树艳女士、梁飞先生在换届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刘树艳女士、梁飞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拟定于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7)。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5-102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于培友为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5-098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提名王昌民先生、王璐女士、王先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昆先生、于培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王昆先生、于培友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于培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昌民先生,1964年3月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至1987年9月,任山东青岛化工学院讲师;1987年9月至1990年5月,在同济大学攻读管理工程硕士学位;1990年5月至1998年4月,就职于深圳市新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5月至1999年3月,就职于华侨兴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4月至2001年5月,就职于深圳市昌本电子有限公司;2001年6月至2004年2月,任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4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兼任中富电子董事、香港慧金董事、ECC董事、中富兴业执行董事、总经理,同时兼任公司参股公司银方新材、迈威科技董事。2023年8月至今兼任中富盈创董事长。2023年10月至今,任深圳聚源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昌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中富电子有限公司、香港慧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8.03%,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蒋卫民为王昌民的配偶的弟弟,除此之外,王昌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王璐女士,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年7月至1992年7月,任黑龙江省鸡西市第一中学英语教师;1992年7月至1995年5月,任厦门冰岛进出口有限公司外贸业务员;1995年5月至1999年6月,任深圳市豪洋进出口公司业务经理;1999年7月至2001年5月,任深圳市昌本电子有限公司销售负责人;2001年6月至2004年3月,任中富兴业监事;2004年3月至2019年11月,历任公司销售负责人、副董事长;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兼任中富电子董事、鹤山中富兴业监事、睿山科技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中为先进封装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8月至今兼任中富盈创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璐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市睿山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5.43%,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璐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王先锋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至1987年9月,任郑州轻工业学院控制系讲师;1987年9月至1990年3月,在中南大学化工系攻读硕士学位;1990年3月至1999年5月,任维用长城电路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1999年5月至2001年4月,任广州普林电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6月至2004年2月,任中富兴业管理部总经理;2004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鹤山中富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兼任深圳市泓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先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市泓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45%,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先锋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3.2.3、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昆先生,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7月至2017年9月,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绵阳采购部总经理;2020年1月至2025年4月,任绵阳正能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9月至今,在深圳市西科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在西安正德汇能科技有限公司任监事;2022年9月至今,在绵阳宏华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任监事;2024年1月至今,在绵阳华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的规定。
2、于培友先生,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副教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2006年6月至2008 年5月,任青岛钢铁有限公司员工;2008年6月至2015年5月,历任海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营管理部主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8年10月至2024年10月,任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2025年2月,任财道咨询管理(青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年6月至今,在青岛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任教,现任副教授;2015年12月至今,在青岛顺为创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10月至今,在青岛青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任外部董事;2018年5月至今,在山东博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在青岛众瑞智能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在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在未来穿戴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于培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的规定。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5-097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富电路”)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来源:新浪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