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十多年过去了,我再也没见过林嫂。但那天,在黑漆漆的巷子里,她塞给我的那块温热的手表,却像一块烙铁,在我心里烫了一辈子。
三十多年过去了,我再也没见过林嫂。但那天,在黑漆漆的巷子里,她塞给我的那块温热的手表,却像一块烙铁,在我心里烫了一辈子。
从那以后,我的人生轨迹似乎被那股温热的力量轻轻推了一下,彻底改变了航向。我离开了那个闭塞的小镇,跟着南下的浪潮去了广东,开过小作坊,也赔过血汗钱,几经沉浮,见识了光怪陆离的人心,也感受过萍水相逢的温暖。
可无论我走到哪里,身处多大的酒局,签下多大的合同,每当夜深人静,我总会不可避免地想起1989年那个燥热的夏天,想起那个改变了我对女人,对人性,甚至对命运全部看法的下午。
故事,还得从那个尘土飞扬的集市说起。
第1章 尘土里的皂角香
1989年的夏天,热得像个不讲理的壮汉,把整个镇子都摁在蒸笼里。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复杂的味道:牲口的粪便味、刚出炉烧饼的麦香味、廉价雪花膏的甜腻味,还有阳光炙烤着黄土地蒸腾起来的尘土味。我,陈进,一个刚从技校毕业,在镇上拖拉机站当学徒的毛头小子,正被这股热浪和人潮挤得晕头转向。
那天是镇上一个月两次的大集。四里八乡的人都像赴约似的,赶着驴车,骑着“二八大杠”,挑着担子,汇集到镇中心那条唯一像样的主街上。我揣着刚发的二十块钱工资,兜里还塞着母亲写的一张购物清单:一斤猪肉、二尺花布、半斤散装白酒,还有一包给奶奶的“红梅”牌香烟。
集市上人声鼎沸,卖货的吆喝声、买家的砍价声、孩子们的哭闹声,混成一锅滚烫的粥。我好不容易从卖鸡鸭的区域挤出来,衣角上还沾着几根鸡毛。正当我踮着脚,四处寻找相熟的肉铺时,一股淡淡的、干净的皂角香味,像一条清凉的小溪,蛮不讲理地钻进了我被各种气味塞满的鼻腔。
我下意识地循着香味望去。
不远处,一个卖自家编的草席和竹篮的摊位旁,站着一个女人。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碎花的确良衬衫,袖口整齐地挽到手肘,露出两截藕节般丰润白皙的小臂。她的头发用一根简单的黑头绳在脑后松松地挽成一个髻,几缕被汗水打湿的碎发贴在饱满的额角和微红的脸颊上。
她就是林嫂,林婉秋。
我们一个村的,但不住在一个生产队,隔着一片不大不小的池塘。我知道她,她是嫁到我们村的,男人叫李大壮,是个在镇上采石场开拖拉机的,人如其名,长得高大壮实,性格也像石头一样,又硬又闷。林嫂比我大七八岁,在我们那一片是出了名的能干和好看。她的好看,不是那种城里画报上模特的纤瘦,而是一种带着生命力的、饱满的丰腴。脸盘是圆润的,眼睛是温和的杏眼,笑起来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村里的长辈们都说,李大壮能娶到林嫂,是上辈子烧了高香。
此刻,她正弯着腰,细声细气地跟一个老大爷解释她编的竹篮有多结实。阳光透过旁边大槐树的枝叶缝隙,在她身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她额角的汗珠在光影里闪着细碎的光。我看着她,心里没来由地冒出一个念头:这样的女人,就像自家院子里那棵石榴树,看着就让人觉得踏实、安稳。
也许是我的目光太过直接,她直起身子时,恰好与我的视线对上了。她先是愣了一下,随即认出了我,脸上露出了一个温和的笑。
“是陈进啊,也来赶集?”她开口了,声音也像那股皂角香,清清爽爽的。
我脸一热,感觉自己像个偷看人家东西被抓了现行的小偷,有些窘迫地点点头,瓮声瓮气地“嗯”了一声。
“让你来的吧?看你这满头大汗的。”她说着,从摊位后面拎出一个搪瓷缸子,递给我,“喝口水,我早上从家里井里打的,凉快。”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来。缸子外面还带着井水的凉意,握在手里特别舒服。我仰头“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一股甘甜瞬间驱散了不少暑气。
“谢谢林嫂。”我把缸子还给她,声音总算顺畅了些。
“谢啥,一个村的。”她接过缸子,又问,“你这是要去买啥?”
我把母亲的清单拿出来给她看。她接过来看了看,笑着指了指不远处,“买肉去老王家那儿,他家的秤足,人实在。布料去‘合作社’对门那家,花色多。”
她指点得那么自然,那么熟稔,就像一个亲切的姐姐在关照自家不懂事的弟弟。我连连点头,心里对她的那点陌生和拘谨一下子就消散了。
“行,那我先过去了,林嫂。”我冲她笑了笑,准备离开。
“去吧,慢点,人多。”她也笑着点点头,又弯下腰去整理她的竹篮。
我转身挤进,心里却还在回味着刚才那口井水的清凉和她温和的笑容。那时候的我,单纯得像一张白纸,根本不会想到,就在一个小时后,这个浑身散发着干净皂角香的嫂子,会用一种我完全无法想象的方式,将我拽进一个深不见底的秘密里。
我更不会知道,她那个像石头一样沉默的男人李大壮,其实早已在生活的重压下,悄无声息地裂开了一道致命的缝。
第2章 巷子里的那只手
按照林嫂的指点,我很快就买齐了东西。老王家的肉确实不错,肥瘦相间,他看我是熟人介绍的,还多饶了我一小块板油。布料也扯好了,是母亲喜欢的蓝底白花,摸上去滑溜溜的。最后,我提着一堆东西,走进了那家烟酒铺子。
铺子不大,光线有点暗,柜台后面坐着个打瞌睡的老头。我把钱和票递过去,要了一包“红梅”和半斤白酒。老头慢悠悠地给我打了酒,又从柜子里拿了烟。我把东西一一装进我的帆布挎包里,盘算着剩下的几块钱,还能不能去书摊上买本《故事会》。
就在我转身准备离开铺子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门口一闪而过。是林嫂。
她的步子很快,甚至可以说有些慌张,完全没了之前在摊位前的从容。她没有看我,径直朝着铺子旁边那条黑漆漆的窄巷走去。那条巷子我知道,是两条房子的夹缝,平时除了小孩撒尿和流浪猫睡觉,基本没人会走。巷子很深,另一头通向镇子后面的乱坟岗,所以大家都有点忌讳。
我心里“咯噔”一下,觉得有点奇怪。她去那儿干嘛?
好奇心像一只小猫的爪子,在我心里挠了一下。我鬼使神差地跟了上去。我走到巷子口,探头往里看。
巷子又窄又长,两边是高高的砖墙,上面长满了青苔,阳光几乎照不进来,显得阴森森的。一股潮湿发霉的气味扑面而来。林嫂的身影在巷子深处,看起来只是一个模糊的轮廓。她好像在等人,不停地回头看,神情很焦急。
我正犹豫着要不要喊她一声,问问需不需要帮忙,就看到巷子另一头,摇摇晃晃地走进来两个男人。
那两个人我认识,是镇上的混子,外号叫“刀疤刘”和“黄毛”。刀疤刘脸上真有一道从眉角到嘴角的疤,看着就凶神恶煞;黄毛则是一头不伦不类的黄头发,瘦得像根竹竿。这俩人平时游手好闲,敲诈勒索,镇上的人见了都绕着走。
我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林嫂一个女人家,怎么会跟这两个人搅和在一起?
只见刀疤刘他们走到林嫂面前,说了几句话。离得太远,我听不清内容,但能看到刀疤刘的表情很不耐烦,手还在空中比划着。林嫂则不停地摆手,似乎在解释什么,神态近乎哀求。
我的手心开始冒汗。一种不好的预感笼罩着我。这情景,怎么看都不对劲。我一个十九岁的毛头小子,热血上头,第一反应就是想冲进去。可理智又死死地拉住了我,我这点小身板,冲进去不是送菜吗?
就在我天人交战的时候,情况突然变了。刀疤刘似乎失去了耐心,一把推在了林嫂的肩膀上。林嫂一个踉跄,差点摔倒,扶着墙才站稳。
“妈的,没钱就别跟老子废话!下个集市再凑不齐,老子就去扒了你家李大壮的房顶!”刀疤刘的吼声顺着巷子传了出来,带着一股子狠劲。
黄毛也在一旁阴阳怪气地笑着:“嫂子,要不你跟我们哥俩走一趟,这钱说不定就不用还了……”
林嫂的身体在发抖,是气的,也是怕的。她死死地咬着嘴唇,眼睛里含着泪,却倔强地不让它掉下来。
我再也站不住了。虽然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眼睁睁看着一个村的嫂子被这么欺负,我做不到。我深吸一口气,攥紧了拳头,正准备往里冲。
就在这时,林嫂猛地一抬头,目光穿过那两个混子,直直地看向了巷子口的我。
我们的视线在昏暗的巷子里撞上了。
她的眼神很复杂,有惊慌,有羞愤,但更多的是一种近乎绝望的祈求。那两个混子也顺着她的目光回过头,看到了我。
刀疤刘的眼睛眯了起来,打量着我,嘴角露出一丝不屑的冷笑:“哟,还有个看热闹的?小子,不想惹麻烦就赶紧滚!”
我僵在原地,进退两难。冲进去,我打不过他们。转身走,我的良心会一辈子不安。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林嫂突然做出了一个让我意想不到的举动。她猛地推开身前的黄毛,几步冲到我面前,在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
她的手心全是冷汗,却异常有力。
“跟我来!”她压低了声音,语气里带着不容置疑的急切。
然后,她拽着我,转身就往巷子更深处跑去。
我整个人都是懵的,完全是被她拖着跑。我的帆布包在身上颠簸,里面的酒瓶子“咣当”作响。我能感觉到身后刀疤刘和黄毛的错愕和咒骂声,但林嫂拽得太紧了,我根本没有回头的时间。
巷子深处比我想象的还要黑,脚下是坑坑洼洼的泥地。林嫂对这里似乎很熟,拉着我左拐右拐,很快就把那两个混子的叫骂声甩在了后面。
最后,她在一个堆满破烂杂物的死角停了下来。她靠着墙,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胸口剧烈地起伏着。我也撑着膝盖,心脏“怦怦”地快要跳出胸膛。
巷子里很安静,只有我们俩粗重的呼吸声。那股熟悉的皂角香,此刻混合着她身上的汗味和惊恐的气息,变得浓烈而复杂。
我看着她,脑子里一片混乱。她为什么要拉我进来?她跟那两个混子到底是什么关系?欠了钱?是什么钱?
“林嫂,你……”我刚想开口问。
她却突然抬起头,用那双还带着惊魂未定的眸子看着我,然后,她做了一件让我毕生难忘的事。
她把手伸向了自己衬衫的口袋。
第3章 温热的手表
巷子的死角里,光线更加昏暗。我们俩像两只躲避猎人追捕的动物,蜷缩在角落里,神经紧绷。我能清晰地听到自己擂鼓般的心跳,也能看到林嫂因为急促呼吸而微微颤抖的肩膀。
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用那双惊惶未定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我。然后,她的手,那双编竹篮时灵巧、给我递水时稳重的手,此刻却带着一丝颤抖,伸向了自己胸前衬衫的口袋。
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呼吸都屏住了。在那个年代,一个年轻女人,在一个漆黑的巷子里,当着一个半大小伙子的面,做出这样的动作,足以让任何一个未经世事的少年想入非非。我的脸“腾”地一下就烧了起来,脑子里瞬间闪过无数从地摊文学上看来的荒唐情节。
然而,她接下来的动作,却像一盆冷水,把我所有混乱的念头浇了个透心凉。
她的手从口袋里掏出来的,不是我想象中的任何东西,而是一块用蓝色手帕小心翼翼包裹着的东西。她飞快地解开手帕,手心里托着的,是一块男式的旧手表。
那是一块“上海”牌手表,在当时,这可是个稀罕的“大件”,结婚“三转一响”里的“一响”,代表着一个男人的体面和身份。手表的表盘已经有些泛黄,钢制的表带也布满了细小的划痕,显然已经戴了有些年头。但在昏暗的光线下,它依然泛着沉甸甸的金属光泽。
“陈进,”林嫂的声音嘶哑,带着哭腔,她把手表往我面前一递,急切地说,“嫂子求你个事。”
我愣住了,完全没明白她的意思。
“你……你帮我把这块表当了。”她咬着牙,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说出这句话,“去镇上东头那个‘周记当铺’,老板是个瘸子,别去别家。就说……就说是你家里急用钱,是你爹的表。”
“当了?”我彻底懵了,“林嫂,这……这是大壮哥的表吧?他最宝贝这个了,我听村里人说,这是他当年去采石场上班,他爹卖了一头猪给他买的。”
“你别管了!”她的声音陡然拔高,带着一丝绝望的尖利,但又立刻压了下去,怕被人听见。她深吸一口气,眼泪终于忍不住,顺着脸颊滑落下来,“大壮他……他出事了。”
我脑子“嗡”的一声,像被重锤砸了一下。“出事了?大壮哥怎么了?我前几天还看见他在场里开拖拉机呢。”
“他从拖拉机上摔下来了,被石头硌了腰,当时没觉得咋样,回家躺了两天,今天早上就起不来了,腿都动不了了。”林嫂的声音抖得厉害,泪水断了线似的往下掉,“送到镇上卫生院,医生说可能是伤到骨头了,让赶紧送去县医院拍片子。去县里……去县里哪样不要钱?住院、拍片子、请医生……家里那点钱,早就……早就……”
她哽咽着说不下去了,只是用手背胡乱地抹着眼泪。
我瞬间明白了。刚才那两个混子,刀疤刘和黄毛,肯定是她去借钱的债主。高利贷。为了给丈夫治病,这个平时那么体面要强的女人,竟然去借了高利贷。
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了,又酸又疼。我再看她手里的那块表,感觉它不再是一块冰冷的金属,而是一个男人的尊严,一个家庭最后的指望。
“为什么……为什么你不自己去当?”我还是不解。
“我不能去。”她摇着头,泪眼婆娑地看着我,“镇上的人都认识我,也认识大壮。这表要是从我手里当出去,明天全镇的人就都知道李大壮出事了,连祖传的手表都当了。他那个人……他那个人脾气有多犟你不知道吗?他要是知道了,宁可不治了,躺在床上等死,也不会让我这么做的!他会觉得我让他把脸丢尽了!”
我沉默了。李大壮的脾气,我确实有所耳闻。一个把面子看得比命还重的男人。林嫂这么做,是在拼尽全力维护丈夫最后的尊严。
“刚才那两个人……”我迟疑地问。
“别问了。”她打断我,把手表和手帕硬塞进我的手里,“陈进,嫂子求你了。我们村里,就你最合适。你刚上班,还没成家,又是男娃,你去当,别人不会怀疑。当铺老板问起来,你就按我说的,一口咬定是你爹的。当多少钱算多少,越快越好!我在这里等你!”
手表被塞进我手心的一刹那,我感觉到了一股温热。那是林嫂手心的温度,是她焦急的汗水,是她孤注一掷的希望。这股温度,烫得我心里一颤。
我看着她满是泪痕的脸,看着她眼神里那种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的祈求,我还能说什么?我还能拒绝吗?
一个十九岁的我,平生第一次感觉到一种沉甸甸的责任压在了肩上。这不是一件小事,这关系到一个男人的性命,一个家庭的存亡。
“当铺老板会不会……压价压得厉害?”我定了定神,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镇定一些。
“会,肯定会。”林嫂点头,声音里透着无奈,“但没办法了,救命要紧。瘸腿周虽然心黑,但给钱痛快,也不多问。你机灵点,跟他多磨一磨,能多要一点是一点。去吧,快去!”
她推了我一把,眼神里充满了催促和信任。
我攥紧了手里的表,那块带着她体温的表,就像攥着一个滚烫的山芋。我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一个字。我知道,现在不是说话的时候。
我深吸一口气,转身,走出了这个阴暗的角落,向着巷子口的光明走去。身后,是林嫂压抑的、细微的抽泣声。
我的脚步从未如此沉重,也从未如此坚定。
第4章 瘸腿周的当铺
走出巷子,外面的阳光和喧嚣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我下意识地用手挡了一下刺眼的阳光,感觉自己像是刚从一个深邃的梦境中挣脱出来。集市上依旧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没有人知道,就在几十米外那条阴暗的巷子里,一个女人的世界正在崩塌。
我把用手帕包好的手表小心地揣进衬衫内侧的口袋,紧紧贴着胸口。隔着一层布料,我依然能感觉到它坚硬的轮廓和残留的温度。我不敢耽搁,按照林嫂的指示,快步朝着镇子东头走去。
“周记当铺”的门脸很小,夹在一排卖杂货的铺子中间,毫不起眼。一块褪了色的木头招牌斜斜地挂在门楣上,上面“周记”两个字已经斑驳。我站在门口,深呼吸了好几次,才鼓起勇气掀开那块厚重的、油腻腻的棉布门帘走了进去。
铺子里光线昏暗,空气中飘着一股陈旧木头和墨水混合的味道。一个高高的柜台将小小的空间隔成两半。柜台后面,坐着一个干瘦的老头,正戴着老花镜,就着一盏昏黄的台灯,仔细端详着手里的一枚铜钱。他的一条腿不自然地蜷缩在椅子下,应该就是林嫂说的“瘸腿周”。
听到门帘响,他头也没抬,只是从喉咙里发出一声懒洋洋的问询:“当东西,还是赎东西?”
“当……当东西。”我的声音有点发干。
他这才慢悠悠地抬起头,透过老花镜的镜片打量了我一番。他的眼神很锐利,像鹰一样,仿佛能看穿人的心思。我被他看得心里发毛,手心里又开始冒汗。
“拿出来看看。”他言简意赅。
我定了定神,从口袋里掏出那块用手帕包着的手表,双手递到柜台上。
瘸腿周接过手帕,慢条斯理地打开。当看到那块“上海”牌手表时,他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易察acts的光。他拿起手表,又从抽屉里取出一个小小的放大镜,凑到眼前,翻来覆去地仔细查看。机芯、表盘、指针、背后的刻字……他看得极其认真,铺子里安静得只剩下墙上老座钟“滴答滴答”的声音,每一声都像敲在我的心上。
“小伙子,这表哪来的?”他终于开口了,声音平淡,却像是在审问。
我的心猛地一跳,赶紧按照林嫂教我的说辞回答:“我……我爹的。家里出了点事,急用钱。”
“你爹的?”瘸腿周放下放大镜,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这表保养得不错,看成色,少说也戴了七八年了。你爹是干啥的?舍得把这宝贝疙瘩当了?”
“我爹……在……在采石场上班。”我脑子飞快地转着,想到了李大壮的职业,觉得这样说更可信。
瘸腿周的嘴角撇了一下,没说是也没说不是。他用指甲轻轻拨弄了一下表冠,又侧耳听了听机芯走动的声音。
“东西是好东西,就是旧了点。”他慢悠悠地放下手表,伸出三根枯瘦的手指,“这个数。”
“三十块?”我吃了一惊。我知道当铺会压价,但没想到会压得这么狠。一块新的上海手表当时要一百二十块左右,就算旧了,也不至于只值三十块。这简直是抢劫。
“小伙子,我这是当铺,不是商店。”瘸腿周靠在椅子上,一副爱当不当的样子,“三十块,现钱。你要是觉得少,可以去别家问问。”
他拿捏准了我急用钱的心态。我想到巷子里还在焦急等待的林嫂,想到躺在病床上动弹不得的李大壮,心里又急又气。
“老板,再……再加点吧。”我几乎是在恳求,“五十,五十行不行?我爹这病……真的很急。”我把“我爹”两个字咬得很重,试图增加可信度。
瘸腿周眯着眼睛,重新拿起那块表,又看了一会儿。他沉默着,手指在柜台上轻轻地敲着,每一下都敲得我心烦意乱。
就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他突然开口了:“你爹……叫李大壮吧?”
我浑身一震,如遭雷击,大脑一片空白。他怎么会知道?我哪里露出了破绽?我惊恐地看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瘸腿周看着我煞白的脸,叹了口气,眼神里那股子锐利和算计,忽然间淡去了不少,取而代之的是一丝复杂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小伙子,别怕。”他的声音竟然柔和了一些,“我这当铺开了二十年,这镇上谁家有点什么像样的东西,我心里都有数。李大壮这块表,是他爹当年托我从上海的亲戚那儿带回来的,我还摸过呢。他宝贝得跟眼珠子似的,整天擦得锃亮。要不是真到了过不去的坎儿,他绝对舍不得拿出来。”
我的心沉到了谷底。完了,被识破了。
“你回去告诉林家那丫头,”瘸腿周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开始往里数钱,不是三十,也不是五十,而是一沓崭新的大团结,“这里是一百块。你跟她说,这表我先替大壮收着,不算当,算是我借给他的。什么时候手头宽裕了,什么时候来拿回去,钱也不用还。我这条瘸腿,当年就是在采石场被石头砸的,要不是大壮他爹背着我跑了十里山路,我早就没命了。”
他把装好钱的信封推到我面前,语气平淡,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
我彻底愣住了,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信封,又看看瘸腿周那张布满皱纹的脸,一时间百感交集。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看起来精明、刻薄的当铺老板,竟然藏着这样一段过往。
“还愣着干嘛?救人如救火,赶紧去!”瘸腿周瞪了我一眼,又恢复了那副不耐烦的样子,低下头继续研究他的铜钱,仿佛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
我抓起那个沉甸甸的信封,感觉它比一块石头还要重。我对着瘸腿周的背影,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转身,掀开门帘,冲进了外面的阳光里。
这一次,我的脚步是飞快的,心里却装满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原来,在这个看似平凡甚至有些冷漠的小镇里,人与人之间,还维系着这样一种用言语无法描述的、古老而温暖的情义。
第5章 巷子尽头的托付
我揣着那一百块钱,几乎是一路小跑着回到了那条窄巷。我的心脏因为奔跑和激动而剧烈地跳动着,信封的边角硌着我的胸口,提醒着我这不是一场梦。
重新踏入巷子,那股阴湿的气息似乎也不那么压抑了。我快步走到那个死角,林嫂还保持着我离开时的姿势,蜷缩在角落里,像一尊绝望的雕像。听到我的脚步声,她猛地抬起头,那双红肿的眼睛里瞬间爆发出紧张和期盼的光。
“怎么样?陈进,当了多少?”她的声音因为紧张而发颤。
我走到她面前,没有说话,直接把那个厚实的牛皮纸信封递给了她。
林嫂接过信封,捏了捏厚度,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她颤抖着手打开信封,当看到里面那一沓崭新的十元纸币时,她整个人都呆住了。
“这……这么多?怎么会……”她抬起头,震惊地看着我,“他……他给了你多少?”
“一百块。”我如实回答。
“一百块?”林嫂的音调都变了,她死死地盯着我,眼神里充满了怀疑和不解,“不可能!瘸腿周那个算盘精,怎么可能给一百块?陈进,你……你是不是……”
她的话没说完,但我明白她的意思。她以为我为了帮她,自己添了钱进去。在那个工人月工资普遍只有几十块的年代,一百块是一笔巨款,我一个刚上班的学徒,怎么可能拿得出来。
我摇了摇头,把在当铺里发生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她。从瘸腿周一眼认出那是李大壮的表,到他说起当年被李大壮父亲救命的往事,一字不落地都说了。
林嫂静静地听着,脸上的表情从震惊,到恍然,再到感动,最后,她再也控制不住,蹲下身子,用手捂住脸,压抑了许久的哭声终于决堤而出。那不是之前那种绝望的抽泣,而是一种混杂着感激、委屈和庆幸的痛哭。
她哭得撕心裂肺,仿佛要把这些天来所有的恐惧和无助,都随着泪水宣泄出来。
我站在一旁,手足无措。我想安慰她,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只能默默地站着,像一棵树,为她挡住巷口偶尔投来的一瞥好奇目光。
哭了很久,她才慢慢停了下来。她用衣袖擦干脸上的泪水,重新站起身。她的眼睛虽然又红又肿,但里面的绝望和惊慌已经褪去,取而代代的是一种雨过天晴后的清明和坚定。
“陈进,今天这事……嫂子记你一辈子。”她看着我,郑重其事地说道。她的声音还有些沙哑,但每个字都很有力。
“林嫂,你别这么说,我……我也没做什么。”我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要谢,也该谢周大伯。”
“不,我得谢你。”她摇了摇头,眼神很认真,“要不是你,我今天连当铺的门都进不去。你是个好孩子,有担当。”
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有长辈用“有担当”这三个字来评价我。我的心里涌起一股暖流,感觉自己好像瞬间长大了不少。
“钱你快收好,赶紧去县医院吧,别耽误了大壮哥的病。”我催促道。
“嗯。”她重重地点了点头,小心翼翼地把那个信封装进最贴身的口袋里,拍了拍,像是收藏了一件稀世珍宝。
她整理了一下有些凌乱的头发和衣服,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狼狈。做完这一切,她又一次看向我。
“陈进,嫂子还有最后一件事求你。”
“嫂子你说。”
“今天在巷子里发生的所有事,你能不能……替我烂在肚子里?”她的眼神里带着一丝恳求,“尤其是当表和借钱的事,千万不能让大壮知道,一个字都不能提。等他好了,我会想办法,哪怕是砸锅卖铁,也会把钱还给周大伯,把表赎回来。就当是……我跟他借的。”
我看着她,心里五味杂陈。这个女人,在经历了这么大的难关后,心里想的,依然是如何维护丈夫那脆弱又可悲的自尊。
我郑重地点了点头:“林嫂,你放心。今天我没来过这条巷子,也没见过你。我就是来赶了个集,买完东西就回家了。”
听到我的保证,她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如释重负的微笑。那笑容虽然带着泪痕,却比我之前在集市上看到的任何笑容都更动人。
“好孩子。”她轻声说了一句,然后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那一眼里包含了太多我当时还无法完全读懂的东西:感激、信任,还有一种沉重的托付。
然后,她转过身,没有再回头,快步走出了巷子,汇入了集市的人潮中,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我独自在巷子里站了很久,直到那股混合着皂角香和泪水味道的气息彻底消散在空气里。我才慢慢地走出来,重新回到那个喧闹的世界。
只是,我的世界,已经和一小时前,完全不一样了。
第6章 池塘边的闲话
从那天以后,我的生活表面上看起来和以前没什么两样。每天依旧是骑着那辆“永久”自行车,在拖拉机站和家之间两点一线。跟着师傅学习修理柴油机,满手油污,一身汗味。
但我的心里,却装上了一个沉甸甸的秘密。
我时常会想起那条漆黑的窄巷,想起林嫂那双含泪的眼睛,想起瘸腿周当铺里昏黄的灯光,还有那块温热的手表。这些画面,像电影一样在我脑海里反复播放。我开始留意村里关于李大壮家的任何消息。
过了大概一个星期,消息传来了。
那天傍晚,我吃完饭,端着碗在村口的大榕树下乘凉。村里的男人女人们聚在一起,摇着蒲扇,东家长西家短地聊着天。话题不知怎么就绕到了李大壮身上。
“哎,你们听说了吗?李大壮从县医院回来了。”说话的是住在村西头的王婶,她消息最灵通。
“回来了?咋样了?不是说摔得挺重,都动不了了吗?”立刻有人接话。
“是挺重,听说是腰椎骨裂了,乖乖,这可是要命的伤。”王婶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说,“不过啊,人家林婉秋可真有本事。男人一倒,她一个女人家,硬是东拼西凑,借来了一大笔钱,把人送到县医院给治好了。现在虽然还得躺着,但医生说,好好养着,以后下地走路没问题。”
“借钱?她跟谁借的?她娘家不也穷得叮当响吗?”
“谁知道呢?这女的,平时看着柔柔弱弱的,没想到这么有能耐。李大壮这回算是捡回一条命,也多亏娶了这么个好媳妇。”
人群里议论纷纷,有惊叹的,有佩服的,也有几分酸溜溜的嫉妒。我默默地听着,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李大壮没事了,林嫂的难关,总算是过去了。
我端着碗,悄悄地离开了人群,一个人走到村边的那片池塘。夏日的晚风吹在脸上,很舒服。池塘里的荷叶挨挨挤挤,几只青蛙在“呱呱”地叫着。
我看着池塘对岸,李大壮家的那几间瓦房,屋里亮着一盏昏黄的灯。我想象着此刻屋里的情景:林嫂或许正端着一碗汤药,一口一口地喂给躺在床上的李大壮,嘴里还说着宽慰的话。而李大壮,那个硬得像石头的男人,可能还不知道,为了给他治病,他的妻子经历了怎样的惊心动魄和委曲求全。
他更不会知道,他最珍视的那块代表着他所有体面的手表,曾经在一个少年滚烫的手心里,承载过一个家庭全部的希望。
从那以后,我偶尔会在村里碰到林嫂。她会像往常一样,温和地跟我打招呼,叫我一声“陈进”。她的脸上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和从容,仿佛那个下午的惊恐和泪水从未发生过。我们彼此都心照不宣,谁也没有再提起那条巷子,那块手表。
那个秘密,成了我们之间一条看不见的纽带,也是一道清晰的界限。我从一个懵懂的少年,变成了她可以托付秘密的“男人”。而她,在我心里,也不再仅仅是一个漂亮的嫂子,更是一个坚韧、伟大、值得尊敬的女性。
时间过得很快,秋天的时候,我因为在拖拉机站表现出色,被推荐去南方的特区学习新技术。临走前,母亲让我去各家各户辞行。我走到了李大壮家门口,犹豫了很久,还是敲了敲门。
开门的是林嫂。她看到我,愣了一下,随即笑了:“是陈进啊,快进来坐。”
屋里收拾得很干净。李大壮躺在床上,气色比我想象的好很多,虽然还不能下地,但已经能靠着枕头坐起来了。看到我,他咧开嘴笑了,露出憨厚的牙齿:“小陈来了啊,听说,你要去广东了?出息了啊!”
他的手腕上,空空如也。
我跟他聊了几句,说了我要去广东的事。林嫂给我倒了水,就站在一旁,安静地听着,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
临走时,林嫂送我到门口。
“到了那边,好好干,别惦记家里。”她嘱咐道,像一个送别远行弟弟的姐姐。
“嗯,我会的。林嫂,大壮哥他……”
“他恢复得很好,医生说再养几个月就能下地了。”她打断我的话,然后像是想起了什么,转身回屋,拿了一个用布包着的东西递给我,“这个你带上,路上吃。”
我打开一看,是十几个煮熟的鸡蛋,剥得干干净净,还带着余温。
“林嫂,这……”
“拿着吧,穷家没什么好东西。”她把布包塞进我手里,“到了那边,人生地不熟,凡事多留个心眼。别像在家里这么实在,容易吃亏。”
我握着那包温热的鸡蛋,心里一暖,眼眶有些发热。我重重地点了点头。
“林嫂,我走了。”
“嗯,一路顺风。”
我转过身,大步离开。我没有回头,但我能感觉到,她的目光,一直跟在我的身后,直到我走过池塘,拐过村口那棵大榕树。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
第7章 三十年后的字条
一去三十年。
南方的浪潮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我从一个学徒工干起,进过工厂,跑过业务,后来自己开了个小小的五金加工厂。我结了婚,生了子,在那个繁华的南方城市扎下了根。我学会了喝酒应酬,学会了看人脸色,学会了在商场上与人勾心斗角。我成了别人口中事业有成的“陈总”。
只是,家乡那个小镇,却成了我回不去的故乡。父母在我事业刚有起色时,相继被我接到了身边。老家的房子,也就那么空了下来。
这些年,我很少回去。不是不想,是怕。我怕看到物是人非,怕记忆里的那个小镇,被岁月冲刷得面目全非。
直到去年,老家的村子要搞整体拆迁,我必须回去签一份协议。
时隔三十年,我再次踏上了那片熟悉的土地。镇子已经大变样,高楼取代了瓦房,柏油马路四通八达,当年的集市,变成了一个现代化的购物广场。我几乎找不到一丝一毫过去的痕迹。
我找到了村委会,见到了已经满头白发的小学同学,他现在是村支书。他热情地接待了我,拿出了拆迁协议。签完字,我们聊起了村里的旧人旧事。
我状似不经意地问起:“对了,李大壮家,现在怎么样了?”
村支书叹了口气,给我递了根烟:“大壮啊,唉,说起来也可惜。他那次腰伤好了之后,就再也干不了重活了。后来采石场改制,他也下了岗。两口子就靠林婉秋一个人在镇上打零工,后来开了个小杂货铺,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那他们人呢?”我追问。
“走了,早就走了。”村支书说,“大概是十五年前吧,他们唯一的儿子考上了北方的大学,两口子就把铺子和老宅子都卖了,跟着儿子去那边了,再也没回来过。听说现在在儿子那边帮忙带孙子,日子应该好过了。”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地撞了一下,有失落,也有欣慰。走了好,离开那个让他们伤心的地方,也许是一种解脱。
办完事,我没有立刻离开。我独自一人,凭着模糊的记忆,在已经变了样的镇子上乱逛。不知不觉,我走到了当年那条窄巷的巷口。
巷子还在,只是比记忆中更破败了。墙上的青苔更厚,地上的垃圾更多。我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一直走到了那个曾经堆满杂物的死角。
我站在那里,仿佛还能闻到三十年前那股混杂着皂角香、汗水和恐惧的气息。时光在这里好像凝固了。
就在我准备离开时,我眼角的余光,瞥见巷子尽头,那家早已倒闭的“周记当铺”的旧址。铺子早就没了,变成了一堵水泥墙,但那个位置,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我走了过去,看到紧闭的卷帘门上,贴满了各种小广告。我正准备转身,忽然发现,在层层叠叠的广告纸下面,似乎压着一个很旧的、已经泛黄的牛皮纸信封。
我的心猛地一跳。
我走上前,小心翼翼地撕开外面的广告纸,将那个信封取了下来。信封没有封口,上面也没有字。我颤抖着手打开它,里面掉出来的,不是钱,而是一张折叠得整整齐齐的信纸,和一张当票。
我先打开了那张当票。上面的字迹已经有些模糊,但依然可以辨认:
“押品:上海牌旧手表一块。”
“当金:壹佰圆整。”
“取赎期限:永久。”
“当户姓名:李大壮之友。”
落款的日期,是1989年那个夏天的第二天。
我的眼睛瞬间就湿润了。瘸腿周,那个面冷心热的老人,他用这种方式,保全了所有人的体面。他没有食言,他真的在等李大壮去赎回那块表。
我深吸一口气,又打开了那张信纸。上面的字迹娟秀工整,是女人的笔迹。
“陈进: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或许已经过去了很多年。我不知道你还会不会回到这里,但我总觉得,你会回来的。
我和大壮走了,跟着儿子去了北方。走之前,我去了一趟周大伯的当铺,想把钱还给他,把表赎回来。可是铺子已经关了,邻居说,周大伯在几年前就过世了。他没有亲人,是镇上的人一起帮忙办的后事。
邻居把这个信封交给了我,说是周大伯临终前特意交代的,如果有一个叫林婉秋或者一个叫陈进的年轻人来找他,就把这个给他们。
陈进,拿着这张当票,我哭了一整晚。我这辈子,欠了你们两个人一辈子都还不清的恩情。大壮他……直到最后都不知道这件事。他的腰伤虽然好了,但身体大不如前,后来厂子倒闭,他消沉了很久。我不敢告诉他,我怕他那点仅剩的骄傲,会彻底被压垮。这个秘密,我替他,也替我自己,守了一辈子。
我们就要走了,去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重新开始。这封信和当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带走,我怕自己会时时想起,心存愧疚。留下,又不知该留给谁。想来想去,只有你,最应该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
我把它留在了这里,我们故事开始的地方。如果你能看到,就当是了却了我一桩心愿。如果它随风而逝,那也许就是天意。
这些年,我时常会想起那个下午,那个满头大汗、眼神清澈的少年。是你,让我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不问缘由的善良。谢谢你,陈进。
愿你一生平安,万事顺遂。
林婉秋
2004年夏”
第8章 心里的那块烙铁
我站在空无一人的巷子里,手里捏着那封早已泛黄的信纸,泪水无声地滑落。三十多年的时光,仿佛被这张薄薄的纸压缩成了眼前模糊的字迹。
瘸腿周的仗义,林嫂的坚韧,李大壮被小心翼翼维护的尊严,还有那个十九岁少年莽撞而真诚的善意……所有的一切,都在这个下午,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完成了它们最后的闭环。
原来,林嫂一直都记着。她不仅记着我的帮助,更记着瘸腿周的恩情。她背负着这个秘密,独自支撑起一个家,直到最后,还想着要还清这份人情。
原来,瘸腿周也一直记着。他不仅记着一份救命之恩,也用自己的方式,守护了一个年轻人的善良和一个家庭的希望。那张“永久”期限的当票,是他留给这个凉薄世界最后的温柔。
我把信和当票重新装回信封,小心地放进我西装的内袋里,紧贴着心脏。那里,仿佛又感受到了三十多年前,那块手表传来的温热。
我走出巷子,抬头看天。天色已近黄昏,夕阳的余晖给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小镇镀上了一层温暖的金色。我忽然觉得,我从未真正离开过这里。
这些年,我在商海中沉浮,见过太多为了利益而背信弃义的嘴脸,也曾一度怀疑过人性的底色。我变得世故,变得圆滑,甚至变得有些冷漠。我以为,这就是成长的代价。
但直到今天我才明白,在我内心深处,一直有一块地方是柔软的、温热的。那块地方,被1989年那个夏天的故事牢牢地守护着。是那个故事,在我无数次想要放弃原则、同流合污的时候,悄悄地拉住了我。它像一块烙铁,在我心里烫下了一个永不磨灭的印记,时刻提醒我,善良比聪明更重要,情义比利益更长久。
我驱车离开小镇,在高速公路上飞驰。车窗外,是飞速倒退的风景。我的思绪,却前所未有地清晰。
我想,我大概不会再去寻找林嫂了。相见不如怀念。让她和李大壮在遥远的北方,过着平静安宁的生活,也许是最好的结局。
而我,也要回到我的生活中去。只是,从今以后,我会活得更坦然,也更坚定。
因为我知道,在我的生命里,曾有过那样一个嫂子,她用一个下午的眼泪和托付,教会了我什么是责任;曾有过那样一个当铺老板,他用一张特殊的当票,教会了我什么是情义;也曾有过那样一个自己,用一次奋不顾身的帮助,定义了自己一生的底色。
那块手表,最终没有被赎回,它永远地留在了周记当铺的旧址里,留在了流淌的岁月里。但它又好像从未消失。它变成了我心中的一块表,指针永远指向1989年的那个夏天,时刻提醒着我:无论世界如何变幻,总有一些东西,值得我们用一生去守护。
来源:无忧的风铃一点号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