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结合最高法最新发布的3个指导性案例,我将为你拆解外卖骑手、主播未签合同时的劳动关系认定逻辑。文章先亮明核心结论,再分场景解析判断标准,最后给出实操建议,确保内容实用易懂。
结合最高法最新发布的3个指导性案例,我将为你拆解外卖骑手、主播未签合同时的劳动关系认定逻辑。文章先亮明核心结论,再分场景解析判断标准,最后给出实操建议,确保内容实用易懂。
一、先给结论:签了“合作协议”也可能算员工,关键看3点
不管是外卖骑手还是网络主播,即便没签劳动合同,甚至签了“承揽协议”“经纪合同”,只要满足 “存在用工事实+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 ,法院就可能认定劳动关系。最高法明确,判断核心是3个“从属性”:人格从属性(是否受管理)、经济从属性(收入是否受控)、组织从属性(是否属主营业务)。
二、分场景拆解:最高法案例教你对号入座
(一)外卖骑手:“个体工商户”身份不影响,看这4个细节
某平台专送骑手按要求注册成个体工商户,还签了《项目转包协议》,但法院仍认定其与平台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关键证据是:
派单控制权:平台自动派单,骑手不能拒绝,请假需申请调单;
考勤管理权:平台定上班时间,请假扣奖励,站长负责排班;
薪资支配权:底薪、提成、补贴规则全由平台制定,钱款最终由平台结算;
业务关联性:配送服务是平台承包的核心业务。
👉 反例:如果是众包骑手,能自主抢单、定接单时间、改配送价格,通常不认定劳动关系。
(二)网络主播:“独家经纪”≠员工,这3点是关键
某主播与传媒公司签《独家经纪合同》,但法院判定无劳动关系,原因在于:
管理宽松:虽需按约定完成工作,但不用遵守公司考勤、奖惩制度;
议价权强:主播能修改收益分配条款,收入按广告分成计算,而非固定工资;
合作属性:双方目的是共同运营账号、孵化影响力,而非“一方管理一方劳动”。
👉 关键边界:若公司规定主播直播时长、内容、着装,甚至扣罚奖金,就可能构成劳动管理。
三、实操指南:3步自查+4类证据留存
(一)快速自查:符合2条以上大概率算劳动关系
能否自主决定工作时间、工作量?(不能→倾向劳动关系)
是否要遵守平台/公司的规则、奖惩?(是→倾向劳动关系)
收入是固定薪资还是按分成/提成?(固定→倾向劳动关系)
工作工具、服装等是否由对方提供?(是→倾向劳动关系)
(二)证据留存:4类材料能帮你维权
管理痕迹:排班表、考勤记录、罚款通知、工作群聊天记录;
收入凭证:薪资明细(需显示“底薪”“补贴”字样)、转账记录(备注“工资”更佳);
身份证明:工牌、工作服照片、平台授权的接单账号信息;
业务关联:服务范围证明(如配送区域)、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工作记录。
(三)维权步骤:先仲裁后起诉,重点说清“管理事实”
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确认劳动关系,提交上述证据;
若仲裁败诉,15日内向法院起诉,重点强调“对方如何控制工作过程”;
即便签了“合作协议”,可主张协议是“规避用工责任”,要求按实际用工关系认定。
四、特别提醒:这2个陷阱要避开
“个体工商户”骗局:企业让你注册个体户再签协议,不影响劳动关系认定;
“业务转包”障眼法:就算企业把业务包给第三方,只要实际管理、发薪的是原企业,仍可能认定劳动关系。
看完这些案例和方法,你能判断自己的情况了吗?如果想了解某类具体场景(比如众包骑手、兼职主播)的认定细节,或者需要证据留存的更具体建议,都可以随时告诉我。#双11带货挑战赛#
来源:三三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