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曾任职某大型科技公司的首席女黑客,归隐后直播授课却无人问津,每天连播8小时只为传递真技术……”2025年初,这样一组充满戏剧张力的短视频在多个社交平台悄然传播,视频中自称“江苏籍前首席女技术黑客”的主播,一边展示着看似复杂的代码界面,一边诉说着“怀才不遇”的
“曾任职某大型科技公司的首席女黑客,归隐后直播授课却无人问津,每天连播8小时只为传递真技术……”2025年初,这样一组充满戏剧张力的短视频在多个社交平台悄然传播,视频中自称“江苏籍前首席女技术黑客”的主播,一边展示着看似复杂的代码界面,一边诉说着“怀才不遇”的无奈,很快引发部分网民关注。
然而,这则看似励志的故事,实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虚假宣传骗局。2025年2月,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网安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这些标注“真实经历”的视频存在明显脚本痕迹,主播口中的“黑客经历”细节模糊,且推广的网络课程与所谓“黑客技术”毫无关联。警方随即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核查,一个以虚构黑客身份引流卖课的违法链条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涉案主体为长沙本地一家教育机构,为快速提升课程销量,该公司策划了“女黑客人设”营销方案:从内部挑选形象符合网民期待的员工担任主播,通过剧本撰写、场景布置、话术设计等环节,打造“技术高手+悲情创业者”的双重人设。为增强可信度,公司还利用视频剪辑技术伪造代码操作画面,甚至编造“参与过重大网络安全项目”的虚假履历。在运营层面,该机构通过4个短视频账号矩阵同步推送内容,利用算法推荐机制定向投放给对“网络技术”“副业增收”感兴趣的群体,短短两个月内吸引粉丝累计超10万人,诱导数百人购买单价从999元至2999元不等的课程。
更令人警惕的是,该机构所谓的“黑客课程”内容质量低劣,仅包含基础办公软件操作和网络安全常识,与宣传中的“攻防技术”“数据处理”等核心卖点严重不符。有学员投诉称,提出退费后遭到机构恶意拖延,甚至被威胁“曝光个人信息”。截至案发,该机构通过虚假宣传已非法获利超80万元。
执法攻坚:多部门联动斩断虚假产业链
针对这起典型的网络虚假广告案件,长沙公安与市场监管部门启动联合执法机制,从证据固定、责任认定到处罚执行形成闭环处置。
在调查取证阶段,执法人员首先对涉案教育机构的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剧本手稿30余份、虚假履历模板12套,以及用于制作虚假视频的电脑、摄像头等设备。通过数据溯源,警方提取了涉案账号的后台运营记录,证实其存在“刷量控评”“虚假互动”等辅助营销行为——该机构曾花费5万余元雇佣水军制造“课程实用”“老师专业”的虚假口碑,人为提升视频热度以获取更高算法推荐权重。
在法律适用层面,执法人员明确界定了违法行为的性质:涉案机构虚构主播身份及经历,通过短视频平台向公众传播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购买服务,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及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的规定。同时,其通过账号矩阵批量发布虚假内容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网络传播秩序和市场竞争环境。
2025年3月,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对涉案教育机构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80余万元,并处20万元罚款,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删除全部虚假视频内容。公安机关则对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警告,依法注销4个涉案短视频账号,并将相关违法信息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案件查办过程中,执法部门还协调平台为126名受骗学员办理了退费,累计挽回经济损失超30万元。
乱象透视:虚构黑客身份背后的黑产逻辑
此次查处的案件并非个例,近年来,以“黑客”“技术大神”为噱头的虚假宣传呈多发态势,成为网络黑灰产的新变种。这类骗局往往利用公众对“网络技术”的神秘感和“快速获利”的心理需求,通过三层套路实现非法牟利。
第一层是“人设包装”。违法分子通常会编造“前大厂技术总监”“网络安全专家”“黑客大赛冠军”等身份,搭配P图制作的资质证书、虚假媒体报道截图,打造专业权威的形象。除了长沙案件中的“悲情女黑客”,此前还出现过“90后黑客大佬”“退休公安技术专家”等多种人设,其核心都是通过虚构身份降低公众警惕性。
第二层是“需求收割”。针对不同群体的痛点设计骗局内容:面向征信有瑕疵的人群,宣称可“通过黑客技术修复征信”“删除贷款逾期记录”;面向企业主,推销“防黑客攻击系统”“数据加密服务”;面向普通网民,则以“黑客入门课”“信息查询技巧”等名义兜售无用服务。北京张先生就曾因轻信“黑客洗征信”宣传,支付2.8万元后不仅逾期记录未消除,反而因涉嫌欺诈被银行纳入征信灰名单。
第三层是“风险转嫁”。违法分子在收取费用后,往往会以“技术故障”“需要额外付费”等理由拖延,若消费者提出质疑,则通过注销账号、更换平台等方式逃避责任。部分团伙还会将收集到的消费者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出售给第三方,衍生出电信诈骗、非法放贷等次生犯罪。
从传播渠道看,短视频平台已成为此类虚假广告的主要集散地。由于短视频具有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内容碎片化等特点,虚假人设和夸大宣传更容易获得流量曝光。一些平台虽建立了内容审核机制,但对“身份真实性”的核查存在漏洞,给违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正如法律界人士指出的,网络服务提供者若明知用户利用平台发布虚假广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需承担连带责任 。
法律边界:虚假宣传的多重责任追究
虚构黑客身份发布虚假广告,不仅违反市场监管法规,情节严重时还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多重法律责任。
在行政责任层面,《广告法》对虚假广告的处罚作出明确规定:对广告主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无广告费用或费用不足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长沙涉案企业被处以20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正是依据这一法律框架作出的处罚。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虚假宣传,违者将被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在民事责任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虚构身份诋毁他人或企业声誉的,需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此次案件中,执法部门协调的退费及后续可能的赔偿,便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
在刑事责任层面,若虚假宣传行为满足特定条件,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司法实践,若通过虚构黑客身份等方式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通常3000元以上),可能构成诈骗罪;若捏造事实诋毁相关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失的,可能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若以“黑客技术”为幌子传授犯罪方法,则可能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此前江苏某公司通过虚构黑客技术教客户伪造证明消除征信记录,导致6名客户被纳入征信黑名单,相关责任人最终以非法经营罪被追究刑责,便是典型案例。
治理升级:多维共治守护清朗网络空间
打击虚构黑客身份等虚假宣传行为,需要构建“平台履责、执法发力、公众参与”的多元治理体系。此次长沙案件的查处,为网络虚假广告治理提供了实践范本。
在平台监管方面,网络服务提供者需强化主体责任,建立“身份核验+内容审核+动态监测”的全链条管理机制。针对“技术人设”类内容,应要求账号运营者提供真实资质证明,对无法核实的内容采取限流、标注“虚构”等措施。同时,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视频脚本、话术进行语义分析,识别“内部漏洞”“独家技术”等高频虚假宣传词汇,实现自动预警。目前,已有头部平台尝试建立“虚假人设黑名单”,对多次发布虚假内容的账号实施永久封禁。
在执法层面,需深化跨部门协同机制,实现“线索共享、联合核查、快速处置”。公安机关可依托网安技术手段,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账号的巡查监测;市场监管部门则强化对涉事企业的后续监管,防止其“换马甲”重新违法;网信部门统筹协调平台落实整改要求,清理存量虚假内容。此外,还应建立全国性的违法广告线索举报平台,简化举报流程,对查实的举报给予奖励。
在公众教育方面,需通过多渠道普及识骗防骗知识。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可结合典型案例,制作短视频、漫画等通俗读物,揭露“黑客人设”“技术捷径”等骗局的常见套路;银行、征信机构等相关单位应明确告知公众,征信修复、数据修改等不存在“捷径”,唯一合法途径是通过正规渠道提交申请。同时,要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观念,购买服务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业协会等渠道核实商家资质。
此次长沙查处的虚构黑客身份虚假广告案,再次敲响了网络空间治理的警钟。随着“净网”行动的持续深入,执法部门对各类网络虚假宣传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唯有平台严格把关、执法精准发力、公众提高警惕,才能彻底铲除虚假人设滋生的土壤,让网络空间回归清朗本质。正如公安部网安局所强调的,任何企图通过虚构身份、虚假宣传牟取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清朗网络空间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护。
来源:青青文章一点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