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0岁还没结婚,是不是挑过头了?”“再不嫁人就成‘剩女’了”——这些刺向大龄未婚女性的话语,即将在山西失去生存空间。山西省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自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纸带着温度的法规,不仅是对妇女人
“30岁还没结婚,是不是挑过头了?”“再不嫁人就成‘剩女’了”——这些刺向大龄未婚女性的话语,即将在山西失去生存空间。山西省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自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纸带着温度的法规,不仅是对妇女人格权的硬核保障,更是对陈旧婚恋观的有力宣战。
长久以来,“大龄未婚”似乎成了女性的“原罪”。从邻里街坊的闲言碎语,到亲戚长辈的轮番催婚,再到网络上“剩女”“没人要”等恶意标签,无数女性被裹挟在婚恋焦虑中。杭州就曾有姑娘因30岁未婚,父亲遭同事当众嘲讽,自己理论时还被气到住院。这种以婚姻状况评判女性价值的偏见,本质上是对女性独立选择的漠视,更是对人格尊严的践踏。
山西的立法之举,精准直击了这一社会痛点。更值得称道的是,办法还明确禁止利用网络制作、传播侵害妇女权益的信息,要求平台接到维权通知后必须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这意味着无论是现实中的口无遮拦,还是网络上的恶意攻击,都将受到法规约束,为大龄未婚女性筑起了一道法律“防护盾”。
有人或许会问,婚恋自由本是常识,为何需要立法强调?恰恰因为偏见的根深蒂固。从古代的“剩女税”到如今的相亲市场“贬值论”,对未婚女性的歧视从未真正消失。当陈乔恩反问“为何陌生人更关心我的年龄”时,道出的正是无数女性的困惑。山西的禁令,本质上是用法律的强制力,厘清“个人选择”与“公共评判”的边界。
值得关注的是,山西在保障女性权益上并非单一发力。此前吕梁市就为35岁以下结婚女性提供现金奖励,如今又立法禁止婚恋歧视,展现出对女性选择的尊重与包容。这种政策导向传递出清晰信号:女性的价值从不由婚姻状况定义,无论是单身盛放还是已婚幸福,都该被平等尊重。
这纸禁令的意义,远超条文本身。它不仅是对“诋毁侮辱”的叫停,更是对女性自主人生的撑腰。当社会不再用婚姻给女性的人生设限,当“大龄未婚”只是一种普通的生活状态,女性才能真正获得选择的自由。山西的这步棋,下得及时且有力,更值得更多地方借鉴跟进。
来源:馒头一点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