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你漫步在城市繁华商圈,或是打卡网红地标时,是否曾留意过镜头的“凝视”?随着“街拍”兴起,这种未经他人允许的街拍是否合法?会不会侵犯他人人格权益?法律为街拍划定的“红线”又在哪里?日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例。
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当你漫步在城市繁华商圈,或是打卡网红地标时,是否曾留意过镜头的“凝视”?随着“街拍”兴起,这种未经他人允许的街拍是否合法?会不会侵犯他人人格权益?法律为街拍划定的“红线”又在哪里?日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例。
2021年6月的一天,陈女士身着吊带裙,在步行街悠闲散步。她没想到在不远处,摄影师李某正举着相机,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她的身影定格在镜头里,随手将这张照片上传到了一个街拍爱好者微信群中。
2023年10月,朋友在网上浏览时,偶然发现一张熟悉的照片,标题赫然写着“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点开照片,朋友一眼认出画面中的人正是陈女士,连忙将这个消息告知她。看到照片的瞬间,陈女士愣住了——这分明是自己两年前在步行街闲逛时的场景。原来,这张照片在被摄影师李某发到微信群后,又被张某和某传媒公司“看中”,将其配上“吸睛”的文字说明,送去多个城市参加摄影展,甚至被印在画册上,通过网店公开售卖。
照片的传播带来了一系列连锁反应:亲友看到后纷纷来电询问,不明真相的网友顺着照片线索找到她的自媒体账号,留下质疑甚至调侃的评论。这些都让陈女士十分困扰。她尝试联系发布照片的公众号,要求对方删除所有相关照片及链接,却始终未得到任何回应。在多次沟通无果后,陈女士将三被告(摄影师李某、转发者张某、传媒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删除所有侵权照片及网络链接、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相关损失。
承办法官周磊认为,这起案件并非个例,而是互联网时代街拍乱象的一个缩影。很多人认为“街拍是记录城市风貌,不算侵权”,但从法律实践来看,看似“习以为常”的街拍行为,可能同时触碰多条权利“红线”。除了本案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若街拍内容涉及他人私人生活场景,还可能侵犯隐私权;互联网的“传播放大效应”会让侵权后果加倍:一张街拍照经转发、二次创作后,可能引发对被拍摄者容貌、身材、穿着的恶意评论,甚至导致个人身份信息被“人肉搜索”曝光,进而引发网络暴力,严重影响被拍摄者的工作与生活,甚至威胁人身财产安全。
最终,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删除所有网络平台上剩余的侵权照片及相关链接,停止继续侵害;赔偿陈女士因维权产生的公证费、购买侵权画册的费用、律师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向陈女士书面道歉。
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