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科通达修订公司章程 注册资本1.16亿元 完善公司治理架构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10-23 19:20 1

摘要: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通达”)于2025年10月发布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董事会运作及财务管理制度等核心内容进行明确规范。公告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37.34万元,股份总数11,637.34万股,均为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通达”)于2025年10月发布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董事会运作及财务管理制度等核心内容进行明确规范。公告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37.34万元,股份总数11,637.34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公司治理架构明确权责边界

章程详细界定了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责体系。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9人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负责财务信息审核与内外部审计监督。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需满足《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基本管理制度。

股份管理与股东权益保障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全部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原始股东方面,公司发起设立时股本总额3,000万股,主要发起人及认购情况如下: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购股份数量 (万股)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王开学1,588.20净资产折股2012.8王剑峰358.50净资产折股2012.8新疆融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2.00净资产折股2012.8武汉大成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42.70净资产折股2012.8武汉中科通达投资有限公司220.50净资产折股2012.8王开能165.30净资产折股2012.8唐志斌82.80净资产折股2012.8

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对于短线交易行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未及时收回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

财务制度与利润分配政策

财务管理制度方面,公司实行年度、半年度及季度报告披露制度,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增注册资本。利润分配以现金分红为优先方式,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针对不同发展阶段,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政策: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80%,有重大支出时不低于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不低于20%。董事会可根据盈利状况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后实施。

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

章程强化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明确其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强令提供担保或通过非公允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对外担保方面,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担保等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设立党组织并为其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经营宗旨聚焦“数据治理与运营综合服务商”定位,经营范围涵盖计算机系统集成、交通智能化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等领域,致力于通过数字技术激活数据价值。

本次章程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持续规范运作奠定制度基础。中科通达表示,将严格依照章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股东及债权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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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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