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很多人误以为荷兰主动提出谈判,是在芯片禁令与资产干预上“撑不住了”、想服软——但这恰恰掉进了荷兰精心设计的认知误区。真相远比“服软”更阴险:它要的不是“协商解决”,而是通过“谈判”这一程序,将“非法夺取中国资产”的刑事行为,包装成“可讨价还价的经济纠纷”;把本
荷兰“谈判陷阱”的真相:不是服软,是把“国家级抢劫”包装成“规则游戏”
很多人误以为荷兰主动提出谈判,是在芯片禁令与资产干预上“撑不住了”、想服软——但这恰恰掉进了荷兰精心设计的认知误区。真相远比“服软”更阴险:它要的不是“协商解决”,而是通过“谈判”这一程序,将“非法夺取中国资产”的刑事行为,包装成“可讨价还价的经济纠纷”;把本属于中国的安世半导体控制权,扭曲成它手中“合法博弈的筹码”。这不是让步,而是“老牌殖民思维”的现代翻版——用规则的外衣,掩盖强盗的本质。一旦中国坐上谈判桌,就等于默认“抢劫可以被谈判”,等于给全世界的违法者递了一把“合法化掠夺”的钥匙。
一、拆解“谈判陷阱”:从“刑事抢劫”到“经济纠纷”的偷换概念
要戳穿荷兰的算计,首先要厘清一个核心边界:荷兰对安世半导体的干预,从一开始就不是“经济行为”,而是违反国际法与商业规则的“非法夺取”——这是“刑事抢劫”与“经济纠纷”的本质区别,也是荷兰急于通过谈判模糊的关键。
安世半导体的股权与控制权归属清晰:其核心资产最初由中国闻泰科技通过合法并购获得,从尽职调查、股权交割到后续运营,均符合荷兰《外资并购审查法》与欧盟相关规定,是经过法律确认的“中国企业合法资产”。但荷兰近年来以“国家安全”为由,通过行政命令限制安世半导体的技术输出、干预其股权变更,甚至试图强制剥离其核心业务——这种“以行政权力单方面剥夺合法资产”的行为,在国际法上属于“侵害外国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商业规则中则是典型的“违约与掠夺”,本质与“劫匪闯入民宅抢走财产”无区别。
荷兰为何非要“谈判”?因为它清楚自己的行为站不住脚。一方面,国际舆论层面,若中国将事件定性为“国家级抢劫”并诉诸WTO、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荷兰将面临“违反国际投资协定”的指控,其“规则至上”的国际形象会彻底崩塌;另一方面,经济层面,安世半导体是全球功率半导体领域的核心企业,中国若采取反制措施(如限制稀土供应、加强对荷兰ASML的出口管制),荷兰半导体产业链将遭受重创。
于是,“谈判”成了荷兰的“救命稻草”:它想通过“坐下来谈”的程序,把“非法夺取”的事实,扭曲成“双方对资产归属有争议”的“经济纠纷”;把“必须归还中国资产”的义务,转化为“中国需让渡其他利益(如放宽技术限制)才能换回资产”的“筹码交换”。这就像劫匪抢了银行后,不跑路反而要求与警察“谈判赎金”——一旦警察坐下,就等于承认“劫匪对赃款有处置权”,承认“抢劫可以通过讨价还价合法化”。
更危险的是“示范效应”:若中国接受谈判,其他西方国家会立刻效仿。比如美国可能以“国家安全”为由,剥夺中国企业在美新能源、AI领域的资产,然后要求“谈判”;德国可能干预中国车企在欧的工厂控制权,再摆出“协商”姿态——届时,中国企业的海外资产将陷入“谁都能抢、抢了能谈”的危险境地,全球投资环境的“规则底线”也会被彻底摧毁。
二、荷兰没有“谈判资格”:合法权益不容讨价还价
谈判的前提是“双方均有合法诉求”,是“在规则框架内互相让步”。但在安世半导体事件中,荷兰没有任何“合法诉求”,只有“纠正错误的义务”——它所谓的“谈判资格”,是建立在“偷换概念”基础上的伪命题。中国的立场必须清晰:不是“拒绝协商”,而是“拒绝在非法行为基础上的虚假谈判”;荷兰唯一的出路,是“无条件纠正错误”,而非“带着赃物谈条件”。
这种“无条件纠正”有三个不可退让的核心:一是“认错道歉”,荷兰需在国际场合承认其干预安世半导体的行为违反国际法与商业规则,撤销所有限制资产流动的行政命令;二是“惩戒责任人”,对推动资产干预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决策官员进行问责,确保类似行为不再发生;三是“完整归还”,将安世半导体的股权、技术专利、生产控制权毫无保留地交还中国企业,赔偿因干预导致的经济损失(包括营收下降、技术研发延误等)。
这不是“强硬”,而是对规则的基本维护。在国际投资领域,“合法资产不受非法剥夺”是公认的底线——美国当年以“国家安全”为由制裁华为,尚且不敢直接剥夺华为在美资产;欧盟对俄罗斯企业的制裁,也需通过法律程序认定“资产与制裁清单相关”,而非直接强占。荷兰的行为,本质是“规则双标”:自己享受全球投资便利时讲规则,需要掠夺中国资产时就抛掉规则;现在又想通过“谈判”,把双标的行为重新包装成规则。
中国绝不能给这种“双标”留任何空间。回顾历史,1999年美国轰炸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当时中国因实力限制,未能让美国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成了某些西方国家“欺负中国无需担责”的错误印象;但如今的中国早已不同——我们有全球最大的稀土供应链(荷兰半导体产业依赖中国稀土),有ASML最大的潜在市场(中国占全球半导体消费的50%以上),有足够的反制工具让荷兰为其行为付出代价。这种实力,不是为了“以强凌弱”,而是为了守护“合法权益不被侵犯”的底线。
三、“穷追猛打”不是暴力,是对规则的彻底捍卫
有人质疑:“对荷兰强硬,会不会引发更大的冲突?”但真相是:对非法行为的“手软”,才是冲突的根源;只有让违法者彻底付出代价,才能守住规则的底线,避免未来更多的侵犯。这里的“穷追猛打”,不是指军事对抗,而是在法律、经济、国际舆论三个维度,让荷兰为其“抢劫行为”承担全部后果——这是对历史经验的借鉴,更是对未来的负责。
从历史看,“彻底解决问题”的核心,是让违法者认识到“侵犯的成本远大于收益”。唐朝李靖攻打吐谷浑(非吐鲁番,原文表述需纠正),不是为了扩张,而是因为吐谷浑反复袭扰唐朝边境、劫掠商队,此前的“议和”只会让其变本加厉;最终李靖率军彻底击溃吐谷浑主力,迫使其归附,才换来了丝绸之路数十年的安宁——这不是“穷兵黩武”,而是“以战止战”,用一次彻底的解决,避免无数次的反复冲突。美国对日本的战后处理,虽有霸权色彩,但“彻底摧毁其军国主义根基”的逻辑是一致的:只有让日本认识到“侵略必然导致灭顶之灾”,才能让其在战后数十年不敢轻易挑衅。
放到当下,对荷兰的“穷追猛打”有三个具体方向:一是法律层面,向ICSID提起仲裁,要求荷兰赔偿经济损失,并推动国际法院对“国家非法剥夺外国资产”的行为作出定性,让荷兰在国际法框架内承担责任;二是经济层面,针对性加强对荷兰半导体产业链的反制,比如限制稀土、碳化硅等关键材料对荷出口,收紧对ASML光刻设备的进口审核(若荷兰继续干预安世资产,可暂停ASML部分设备的对华出口许可),让荷兰半导体企业感受到“失去中国市场”的切肤之痛;三是国际舆论层面,在G20、金砖国家峰会、中非合作论坛等多边场合,公开荷兰干预中国资产的事实与证据,揭露其“规则伪装下的掠夺”,争取更多国家对“维护国际投资规则”的支持,让荷兰陷入“失道寡助”的舆论困境。
这种“穷追猛打”的目的,不是“打残”荷兰,而是让它——以及所有想效仿它的国家——明白:中国的合法资产不容侵犯,“抢劫后谈判”的逻辑在中国这里行不通;只有遵守规则,才能获得合作的机会。
四、结语:对强盗逻辑的妥协,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荷兰的“谈判陷阱”,本质是对中国底线的试探,是对国际规则的践踏。它赌中国会为了“维持双边关系”而让步,赌中国会害怕“冲突升级”而接受“不平等交换”——但它赌错了。如今的中国,早已不是那个“忍气吞声”的中国:我们有实力捍卫合法权益,有决心维护规则底线,更有勇气对强盗逻辑说“不”。
拒绝荷兰的“谈判请求”,不是“关闭对话大门”,而是“打开维护正义的大门”;要求荷兰“无条件归还资产”,不是“强人所难”,而是“要求其履行基本的法律义务”。未来,无论荷兰是否接受,中国都应坚持立场:穷追猛打,直到非法行为被纠正,直到规则被重新尊重。
因为我们清楚:对强盗逻辑的一次妥协,会换来无数次的得寸进尺;对非法行为的一次纵容,会让未来的海外资产永无宁日。这不是“不理性”,而是最理性的自我保护——也是对全球投资规则最负责任的守护。
你认为,荷兰若继续拖延归还资产,中国应优先采取哪种反制措施?是加强稀土管制,还是通过国际法律途径追责?
来源:泰和佛缘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