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第一条 第三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团委领导下,学校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接受政教处的管理、指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三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团委领导下,学校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接受政教处的管理、指导。
第二条 主要任务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学生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2.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帮助学生进步、成才。
3.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4.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广交学友,共同进步。
5.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在团委、政教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
6.促进学生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我校富有特色的优良校风。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 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有参与、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2.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3.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提出质询的权利。
4.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5.有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传达精神、沟通信息的义务。
6.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五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 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届,每学期开始举行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七条 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1.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3.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4.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第八条 学生会委员会职权
1.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2.任命各部部长、副部长。
3.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4.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
5.审批学生会委员会工作。
6.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
第九条 学生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学生会办公室。其职权:
1.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2.负责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3.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和学生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作情况。
4.办公室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兼任主任、副主任。
第十条 学生会下设学习部、纪检部、体育部、文艺部、卫生部、宣传部等6个部,各部设正部长1人,由委员担任。
各部门职能及权利
(一)学生会主席
主席是校学生会的领导核心,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代表学生会与团组织进行沟通和联系;领导和评定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关心全体成员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授权副主席代行全部或部分职权。
1.虚心接受团委及学校其他部门的领导和帮助。代表学生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团委汇报、请示工作;负责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研究每学期学生会的工作和阶段性工作。
2.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全权监督、指导学生会相应部门所承办的各种活动。
3.掌握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作相应的协调工作。团结学生会的各部门、各成员,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加强校学生会的凝聚力,以利于工作的顺利且有效的开展。
(二)学生会副主席
学生会副主席是主席团的成员之一,其主要职责是主席的助手及参谋,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1.支持主席的意见和决定,当其欠妥或遗漏时,副主席应及时予以纠正和提醒。
2.受主席委托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
3.监督各部开展工作,督促各部做好工作总结,工作汇报。
4.有侧重地负责相关部门日常工作的指导,并做好相应工作记录和档案整理工作。
一名副主席侧重纪律、卫生等工作,主抓纪检部、体育部、卫生部;另一名副主席侧重学习、宣传等工作,主抓学习部、宣传部、文艺部、广播室。
(三)学习部
1.配合学校开展学风建设工作,创建良好学习氛围,参与自习管理;增强与各班学习委员的联系,及时了解各班学习情况,做好学风建设;
2.开展学法研究和学习经验交流活动,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3.随时向有关部门和老师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对教学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要求;
4.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活动,如朗诵、演讲、汇演等,寓学于乐,提高同学的学习积极性,创优良学风。
(四)纪检部
纪检部的主要职责是为全体同学营造一个和谐、安静的学习环境。
1.对学生进行自习、课间、就餐、早操、集会等纪律检查。
2.对学生的思想波动和不良行为及时向学校反溃
(五)体育部
1.参与课间操、早操的管理和大型集会的组织。
2.在各个季节,适当安排全校性各类大小比赛,丰富广大同学课余生活。
3.举办一般性体育技能培训,提高学生体育素质。
4.适当安排体育知识和保健知识讲座,增强健身意识。
5.配合学校筹办校运会及校内的各种体育比赛。
(六)文艺部
1.配合学校开展文艺活动,组织大型文艺汇演等。
2.指导、协助各班文娱活动的开展。
3.参与有关文娱活动的组织、策划。
(七)卫生部
卫生部是环境卫生的监督者和检查者,卫生部长应和卫生部的其他成员一起完成以下工作:
1.收集同学们对校园环境的意见,作整理后向有关部门及时、如实反映。
2.对各班卫生除情况进行检查并评分。
(八)宣传部
1.围绕学校各个阶段的主要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以正确的舆论引导同学。
2.配合个部门之间做好各项活动的前、后期宣传工作.
3.通过简报、宣传画、海报、新闻稿、网站等多种方式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团委、学生会各项工作;收集、撰写整理宣传稿件。
4.负责各班宣传栏的督促、指导、检查工作。
5.协助学校广播站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产生的方法
1.学生代表由学生选举产生,学生代表代表学生。
2.学生代表由班级的学生民主选举产生,每班3人。
3.学生代表应能尽职尽责,做好上传下达的双向交流工作。
第十二条 学生会工作制度
1.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班委会在班级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卫生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纪检委员等。班委会应团结全班学生,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2.学生会重要会议应争取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参加指导。
3.在正常情况下,每周召开例会一次,检查和布置工作。特殊情况例外。
4.各部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积极大胆开展工作。各部委员会由部长临时确定召开时间,争取主席、副主席参加,必要时可要求学校有关部门领导参加。
5.学生会制定值周制度,各部在搞好本部工作的前提下,都有义务参加值周。值周工作从各部选择有能力的成员参加,经过培训后分成若干个值周小组,其职责是:
(1)认真检查登记各班每天的出勤、纪律情况并打分。
(2)检查卫生、监督检查班集体和个人的违纪情况。
(3)配合学校维护校纪、校风。
(4)每周五各部检查统计总结评比结果,上报学生会主席,由主席或副主席报学校值周教师或领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第三中学党总支。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
来源:校园的路灯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