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司法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司法所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对象助学献爱心先进典型表彰大会,对在近期助学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陈某、马某、郑某四人予以公开表彰,并现场授予由受助方敬赠的锦旗。
近日,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司法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司法所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对象助学献爱心先进典型表彰大会,对在近期助学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陈某、马某、郑某四人予以公开表彰,并现场授予由受助方敬赠的锦旗。
此次表彰大会除四名受表彰人员外,还组织了10名社区矫正对象现场观礼。与会矫正对象纷纷表示,此次活动使他们深受教育和触动。本次表彰不仅是对四位矫正对象积极投身公益、奉献爱心具体行为的充分肯定,更是司法所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的生动体现,清晰传递出“严管与厚爱并行、激励与引导并重”的工作导向,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树立了“知错能改、向善而行、回馈社会”的鲜活榜样,有效促使“正向激励”机制成为提升社区矫正实效的“助推器”。
本次对社区矫正对象助学献爱心行为的表彰,表面是“为好人好事颁发锦旗”的常规举措,实质上是社区矫正制度核心价值在基层实践中的微观落实。该举措既使矫正对象在获得社会认可的过程中重拾信心、走向新生,也推动社会在包容与接纳中汇聚向善力量,最终实现“促进个体积极改造”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机统一。(曹敏)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