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年我去送粮,女知青硬拉我喝水,醒来发现自己变成新郎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10-16 12:37 2

摘要:拖拉机的“突突”声,是我生活里最熟悉的调子。我是我们公社的拖拉机手,这在八十年代初的农村,算是个体面的活计。

“建社,这趟送完公粮,就去春燕家走一趟,把事儿定下来。”

我娘一边给我递上烫手的煮鸡蛋,一边絮叨着。

“知道了,娘。”我把鸡蛋揣进怀里,暖烘烘的。

拖拉机的“突突”声,是我生活里最熟悉的调子。我是我们公社的拖拉机手,这在八十年代初的农村,算是个体面的活计。

我叫李建社,名字是爹给起的,带着那个年代最朴素的愿望。我爹是老党员,一辈子就教我一个理儿:做人要实在,走路要稳当。

我一直觉着,我的人生就像这拖拉机,虽然慢,但每一步都踩在实地上。开着车,吃着娘煮的鸡蛋,心里想着春燕。

春燕是我们村的,长得好看,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我们没说过几句正经话,但每次在路上碰到,她都会低下头,脸红到耳根。村里人都看得出,我们俩的事,就差一层窗户纸。

我计划好了,这次送完粮回来,就请媒人去她家提亲。彩礼钱我攒了两年,三转一响凑不齐,但一台崭新的缝纫机是没问题的。

我想,等结了婚,让她给我做两身新衣裳,我开拖拉机出去,也精神些。

拖拉机喘着粗气,停在了黄泥岗的知青点。

这里偏,是公社最远的一个点。大部分知青早都返城了,只剩下零星几户,守着这片贫瘠的土地,像被时代忘掉的草籽。

交接的是个女知青,叫林晚。

我以前见过她,远远地。她跟村里别的姑娘不一样,不爱笑,也不爱说话,总是抱着一本书,安安静静地坐在门口。她皮肤很白,是那种城里人才有的白,在这黄土地上,显得格格不入。

“李同志,辛苦了。”她开口,声音很轻,像风吹过麦苗。

“应该的。”我跳下车,开始和她一起清点粮袋。

她的手很细,搬起沉重的粮袋时,指节都勒得发白。我看着有些不落忍,便加快了速度,把活儿都揽了过来。

“不用,我来。”她固执地说。

“你歇着吧,我力气大。”我没看她,只是埋头干活。

那天太阳很毒,干完活,我浑身都湿透了,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我拧开随身带的水壶,才发现已经空了。

“李同志,喝口水吧,刚烧的。”林晚端着一个搪瓷缸子走出来,里面是沏好的茶,飘着几根茶叶梗。

我确实渴得厉害,喉咙里像着了火。

“谢谢。”我接过来,仰头就灌了下去。水不烫,温温的,带着一股淡淡的甜味。

就是这杯水,让我的人生,从稳当的土路,一头栽进了看不见底的沟里。

我只记得眼皮越来越沉,拖拉机的影子在眼前晃成了好几个。我想站起来,跟她说声再见,却一头栽倒在地。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我躺在一张陌生的土炕上,身上盖着一床带着皂角味的薄被子。屋里点着一盏昏黄的煤油灯,光线跳动着,把人的影子拉得又细又长。

我坐起来,感觉头疼得厉害。身上的衣服还在,但扣子解开了两颗。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林晚走了进来。她换了身衣服,头发也梳过了,眼睛红红的,像是哭过。

她身后,还跟着一个高大的男人,是她的哥哥林强,还有知青点的负责人老王。

我脑子“嗡”的一声,瞬间明白了什么。

“建社啊,你……你这叫我们怎么说你。”老王一脸为难,跺了跺脚。

林强则一言不发,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我,像是要喷出火来。

“我……我怎么了?”我的声音干涩沙哑。

“你还问怎么了?”林强往前一步,指着缩在角落里掉眼泪的林晚,“你对我妹妹做了什么,你自己不清楚吗?”

“我什么也没做!我就是喝了杯水,然后就睡着了!”我急着辩解,但这话一出口,我自己都觉得苍白无力。

一个年轻男人,一个年轻女人,共处一室,从下午到天黑。在这个年代,这意味着什么,我比谁都清楚。

这意味着,林晚的名声,全毁了。

而我,李建社,一个爹口中要“实在稳当”的男人,成了一个毁人清白的浑球。

“我没有……”我反复说着这三个字,但没人信。

林晚只是低着头,肩膀一抽一抽地哭,那样子,像是我真的对她做了什么天理不容的事。

事情很快就传到了我们村,传到了我爹娘的耳朵里。

我爹一辈子没打过我,那天,他抄起院子里的扁担,结结实实地抽在了我的背上。

“我让你做个实在人,你就是这么实在的?”他气得嘴唇发抖,眼睛通红。

我娘抱着他的胳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跪在院子里,背上火辣辣地疼,但远不及心里的疼。

我没法解释。我说我被下了药,谁信?一个城里来的女知青,图我什么?图我们家这三间土坯房,还是图我这个拖拉机手的名头?说不通。

逻辑上,只有一种可能:我李建社,见色起意,办了糊涂事。

春燕也听说了。

我去找她的时候,她正在院子里喂鸡。看见我,她手里的瓢“哐当”一声掉在地上,鸡食撒了一地。

她没哭,也没骂,只是看着我,眼神里是我从未见过的陌生和失望。

“建社哥,他们说的,是真的吗?”她问。

我喉咙里像堵了团棉花,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我能说什么?我说不是我干的,她信吗?就算她信,村里人信吗?

我的沉默,就是最好的回答。

她笑了笑,那笑容比哭还难看。她慢慢蹲下身,一颗一颗地,把撒在地上的玉米粒捡起来。

我知道,我们之间,完了。

就像一幅画好的画,被人泼了一盆墨,再也回不去了。

最终,公社的领导出面调解。

方案只有一个:我娶林晚。

这是保全我们两家名声的唯一办法。

我爹抽了一晚上的烟,第二天早上,他把我叫到跟前,眼睛里布满了血丝。

“建社,爹没把你教好。”他声音嘶哑,“但是,事儿出了,就得扛起来。是个男人,就得负责。”

负责。

这两个字,像一座山,压在了我二十岁出头的肩膀上。

我点了头。

婚礼办得极其简单。没有鞭炮,没有喜宴,就是把林晚的铺盖从知青点搬到了我家。

那天晚上,我们俩坐在炕上,隔着一尺远的距离,谁也没说话。

屋里那盏红色的喜灯,照得我心里一片冰凉。

我成了亲,新娘却是一个我不了解,甚至有些怨恨的陌生人。

婚后的日子,像一杯没放糖的白开水,平淡,且苦涩。

我们分房睡,我睡东屋,她睡西屋。白天,我在公社开拖拉机,她在家操持家务,洗衣做饭。

她很能干,比村里很多媳妇都能干。屋子被她收拾得一尘不染,我每天回家,都能吃上热乎的饭菜。

但我们之间,几乎没有交流。

吃饭的时候,只有碗筷碰撞的声音。晚上,各自回房,连一声“睡了”都没有。

我们像两个住在同一屋檐下的房客,客气,疏离。

我心里憋着一股劲。我怨她,怨她毁了我的人生,毁了我和春燕的未来。可看着她默默忙碌的身影,我又说不出什么重话。

她太安静了,安静得像一潭深水,你看不到底。

村里人看我的眼神也变了。以前是夸赞,现在是惋惜,是探究,是鄙夷。他们在我背后指指点点,说我李建社看着老实,没想到是这种人。

我爹也像是老了好几岁,背驼了,话也少了。

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每天天不亮就出门,天黑透了才回家。我想用拖拉机的轰鸣声,盖过心里的烦闷。

我以为,我这辈子,大概就要这样了。和一个不爱的女人,过着相敬如“冰”的日子,慢慢熬到老。

直到那天,我提前下工回家。

路过西屋,我听见里面有压抑的哭声。

我停下脚步,鬼使神差地,从门缝里往里看。

林晚坐在炕上,怀里抱着一个木头盒子。她一边哭,一边用手轻轻抚摸着盒子,像是在抚摸什么珍宝。

我的心,莫名地动了一下。

这个女人,嫁给我之后,我从没见她笑过,也从没见她哭过。她总是那副淡淡的样子,好像什么都不在乎。

原来,她也会哭。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我开始想,她为什么会哭?那个盒子里,装的是什么?她一个城里姑娘,为什么会死心塌地地留在这穷乡僻壤,甚至不惜用那种手段嫁给我?

我不再仅仅是被动地承受这段婚姻带来的痛苦,我第一次,开始主动地想要去探寻这个女人的内心。

我的思考,从“她为什么这么对我”,慢慢转向了“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开始留意她。

我发现她喜欢看书,那些我看不懂的厚本子书,她能一看就是一下午。

我发现她会写字,字写得很好看,娟秀有力。她有时候会趴在桌子上写东西,我一进门,她就慌忙收起来。

我发现她怕打雷,每次下雨打雷,她都会一个人缩在屋里,脸色发白。

有一次,公社放电影,村里人都去看。我也去了,但没往前凑,就站在最后面抽烟。

我看见春燕了,她嫁给了邻村的一个木匠,男人很壮实,对她很好,给她买了一包瓜子。她磕着瓜子,笑得很开心,是那种我再也给不了她的开心。

我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转身就回家了。

推开门,看见林晚还醒着,在煤油灯下缝我的衣服。我的袖子被机器刮破了,她缝得很仔细,针脚细密得像印上去的一样。

灯光下,她的侧脸显得很柔和。

“你怎么没去看电影?”我问,这是我第一次主动和她搭话。

她吓了一跳,手里的针扎进了指头,一滴血珠渗了出来。

她忙把手指含进嘴里,摇了摇头:“我不喜欢热闹。”

那天晚上,我们第一次坐在一起,说了几句话。

她说她家是上海的,父母是大学教授。

她说她喜欢看书,从小就喜欢。

她说她来这里八年了,已经习惯了。

她说得很平淡,但我能感觉到,每句话背后,都藏着很深的故事。

我开始尝试着和她交流。我跟她说拖拉机又坏了,哪个零件不好使。她听不懂,但会很认真地听。

我跟她说村里的张家长李家短,她听着,偶尔会问一句。

家里的气氛,不再像以前那么冰冷。虽然还是客气,但至少,我们开始像一家人了。

我甚至觉得,这样的日子,也还不错。

也许,我和春燕的缘分,就是那么浅。也许,我和林晚,就是命中注定。

我开始接受这个现实,甚至,开始对未来有了一点点模糊的期待。

直到我发现了那个木头的盒子。

那天,她回娘家,也就是她哥哥林强家,给我送她自己做的酱。我闲着没事,打扫屋子,在她的炕梢,我摸到了那个硬硬的木盒子。

就是我那天看见她抱着哭的那个。

盒子上没锁,我犹豫了很久,还是打开了。

里面没有金银首饰,只有一沓厚厚的信,还有一本笔记本。

信,是她父母写给她的。

我拆开一封,信纸已经泛黄,字迹却依然清晰。

“晚晚,我的女儿,收到你的来信,得知你一切安好,爸妈就放心了。只是,信中为何对返城之事绝口不提?你哥哥已经回城,工作也已安排妥当,我们托了很多人,你的名额也很快就能下来。为何你迟迟不愿动身?家中一切都好,只是我们都老了,日夜盼你归来……”

落款日期,是去年。

也就是说,在我“出事”之前,她本来是有机会回城的。

我的心,猛地沉了下去。

我拿起那本笔记本,翻开了。

里面是她的日记。

前面的,是她记录的一些读书心得,还有对家乡的思念。

我直接翻到后面。

日期,是我去送粮食的前一个月。

“哥今天又来了,还是为了那件事。他说,李建社是最好的人选。家里条件虽然一般,但他为人老实,又是拖拉机手,在村里有头有脸。最重要的是,他还没结婚。哥说,这是我最后的机会了。我若是不抓住,这辈子,就真的要烂在这黄土地里了。”

“我下不了决心。这样做,太对不起他了。他是个好人,我见过他帮王大娘推车,也见过他给村口的小孩分糖吃。他应该娶一个像春燕那样,笑起来甜甜的,能给他生一堆胖小子的好姑娘,而不是我这种,心里装着另一个世界的人。”

“今天,又收到了爸妈的信。他们不知道,我回不去了。我的档案,被人动了手脚。当年,我为了一个朋友,写了些不该写的东西,被人举报了。虽然事情没闹大,但档案里,记了一笔。公社的张主任,一直拿这件事拿捏我。他……他想让我做他的……我不能。我若是回去,这件事就会被翻出来,不仅是我,连爸妈都会受到牵连。我不能回去,我只能留下来,嫁人,彻底断了他们的念想。”

“哥把药拿来了。他说,只要一点点,就能让他睡过去。他说,事后,只要我哭,只要我什么都不说,李建舍那样的老实人,就一定会负责。哥说,晚晚,我们没有退路了。为了我们林家,为了爸妈,你只能牺牲他了。”

“明天,他就要来送粮食了。我的心,像被放在油锅里煎。李建社,对不起。如果有下辈子,我做牛做马,再报答你。”

……

我的手,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

笔记本从我手里滑落,掉在地上。

原来,是这样。

原来,从头到尾,都是一个局。

一个为了她能留下来,为了她能摆脱困境,而精心设计的局。

而我,李建社,就是那个被选中的,最合适的“牺牲品”。

我的老实,我的本分,我的责任感,都成了他们算计我的筹码。

我一直以为,我娶她,是承担一个男人犯错后该负的责任。我觉得自己虽然委屈,但至少,我做得对,我没让我爹失望。

可现在,这个支撑着我的信念,轰然倒塌。

我不是在负责,我是在为一个骗局买单。

我像个傻子,一个天大的傻子。

我所珍视的“责任”和“担当”,在他们眼里,不过是可利用的“愚蠢”。

我冲出家门,一口气跑到村外的河边。

初冬的河水,冰冷刺骨。我用冷水一遍一遍地泼在脸上,想让自己清醒一点。

可我越清醒,心里就越疼。

疼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恨林晚,恨她的自私和算计。

我也恨她哥哥,恨他的冷酷和无情。

我甚至恨我自己,恨我的天真和愚蠢。

我的人生,我的婚姻,我所承受的一切非议和痛苦,都源于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言。

我觉得天都塌了。

我该怎么办?

去揭穿她?去公社闹?去告诉所有人,我是被冤枉的?

然后呢?

和她离婚?让她身败名裂?让她在这村里再也待不下去?

这样做,我确实能洗刷我的“冤屈”,能重新抬起头做人。

可是,那个时候,林晚又该怎么办?一个名声尽毁,又被夫家赶出门的女人,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活路吗?

我脑子里乱成一团麻。

我想起我爹的话:“事儿出了,就得扛起来。”

可这件“事”,从根上就是烂的,我该怎么扛?

我在河边坐了一整天,直到天色完全黑透,月亮升了起来。

冰冷的月光洒在河面上,泛着粼粼的白光。

我想起了林晚日记里的那句话:“李建社,对不起。如果有下辈子,我做牛做马,再报答你。”

我想起了她在我家,默默地洗衣做饭,缝补衣服。

我想起了她抱着那个木盒子,无声哭泣的样子。

我想起了她在煤油灯下,被针扎破了手,慌忙把手指含进嘴里的模样。

她是个骗子,是个为了自己,不惜毁掉别人人生的骗子。

可她,也是个走投无路的可怜人。

她被时代裹挟,被小人拿捏,被逼到了悬崖边上。她选择推我一把,让我给她做了垫背。

她有错,错得离谱。

但造成这一切的,仅仅是她一个人的错吗?

如果不是那个动荡的年代,她一个上海教授的女儿,本该在大学里读书,而不是在这片黄土地上耗尽青春。

如果不是有人心险恶,拿她的档案做文章,她本可以和她哥哥一样,顺利返城,回到父母身边。

她选择算计我,是因为在她当时能看到的所有路里,我是那个能让她活下去的,唯一的“生路”。

我的愤怒,我的怨恨,在那个冰冷的夜晚,被月光一点一点地冲刷,慢慢地,沉淀下来。

我忽然明白了。

我爹让我“负责”,或许,并不仅仅是为了一件“做错的事”负责。

更是为了一段已经开始的人生,负责到底。

无论这段人生,是以何种方式开始的。

我的婚姻,始于一个骗局。这是事实,无法改变。

但未来的路,要怎么走,是我自己可以选择的。

我可以选择戳破这个谎言,在一地鸡毛里,和她两败俱伤。

我也可以选择,把这个秘密,永远地埋在心里。就当,我娶的,只是一个走投无路的可怜女人。然后,和她一起,把这段错位的日子,过下去。

天快亮的时候,我做出了决定。

我走回家。

推开门,屋里还亮着灯。

林晚坐在桌边,没有睡。她面前,放着那个打开的木盒子,和那本摊开的日记。

她看见我,身体猛地一颤,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她知道,我什么都看到了。

我们俩,就那样隔着一张桌子,静静地对视着。

空气,仿佛都凝固了。

过了很久,很久。

她站起身,走到我面前,然后,“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对不起。”她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我对不起你。”

眼泪,从她的眼眶里,大颗大颗地滚落。

我没有去扶她。

我只是看着她,看着这个毁了我前半生,也把自己逼入绝境的女人。

“起来吧。”我开口,声音平静得连我自己都有些意外。

她抬起头,难以置信地看着我。

我走到炕边,拿起那个木盒子,把信和日记本,一样一样地,放了回去。

然后,我盖上盖子,把它重新放回了炕梢的角落里。

我转过身,对她说:“天亮了,做饭吧。”

她愣住了,眼泪还挂在脸上。

她不明白,我为什么不骂她,不打她,不把这件事闹得人尽皆知。

我也没有解释。

有些事,不需要解释。

从那天起,我们之间的那层冰,彻底化了。

但我们都没有提过那件事,一个字都没有。它就像我们之间的一个心照不宣的秘密,被我们一起,埋在了生活的最深处。

我们开始像真正的夫妻那样生活。

我会跟她说我工作上的事,她会跟我说她看的书里的故事。

天气好的时候,我会开着拖拉机,带她去镇上,给她买她爱吃的麦芽糖。

她会给我织毛衣,针法很好,穿在身上,又暖和又体面。

村里人看我们的眼神,也渐渐变了。他们说,李建社两口子,看着还挺和睦的。

第二年,她怀孕了。

看着她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我的心里,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那是一种踏实感,一种对未来的,真实的期盼。

我开始觉得,家,不再只是一个吃饭睡觉的地方。

孩子出生的那天,是个男孩,很健康。

我爹抱着孙子,几个月来第一次露出了笑容。他拍着我的肩膀,说:“建社,好样的。”

我看着躺在炕上,脸色苍白,却满眼温柔看着孩子的林晚,心里忽然觉得,这辈子,就这样,也挺好。

我们给孩子取名,叫李思源。

思前想后,追本溯源。

我希望他记住,他的生命,来之不易。

日子,就像村口那条河,平静地向前流淌。

转眼,十几年过去了。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神州大地。

林晚的父母,通过各种渠道,终于联系上了我们。

他们来信说,当年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他们年纪大了,唯一的愿望,就是能见一见女儿和外孙。

林晚拿着信,给我看。

我问她:“想回去吗?”

她看着我,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我知道她的意思。她想念父母,但她也舍不得这里,舍不得我和孩子。

“我们一起回去。”我说。

那是我第一次去上海。

高楼大厦,车水马龙,和我生活了三十多年的小村庄,完全是两个世界。

林晚的父母,是两位很儒雅的老人。他们见到我们,拉着林晚的手,老泪纵横。

他们对我,很客气,也很感激。

他们说,谢谢我这些年,照顾好了他们的女儿。

我看得出,他们想把林晚和思源留下。上海的教育,医疗,都比我们那儿好太多。

私下里,林晚的父亲找我谈话。

他递给我一张存折,说:“建社,这里面是十万块钱。我知道,这些年,委屈你了。你是个好人。我们想把晚晚和思源留下。你……可以开始你自己的新生活了。”

十万块钱,在九十年代,是一笔天文数字。

有了这笔钱,我可以在老家盖新房,娶一个年轻漂亮的媳妇,过上别人羡慕的日子。

我似乎,又回到了那个命运的岔路口。

我看着存折,沉默了很久。

然后,我把它推了回去。

“叔叔,”我说,“晚晚是我的妻子,思源是我的儿子。我的家,在黄泥岗。他们哪儿也不去。”

那天晚上,林晚问我,为什么不接受。

我看着她,笑了笑。

“因为,你做的饭,比上海的馆子好吃。”

她的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我们在上海待了一个月,就回了家。

回到家的那天,天特别蓝。

思源在院子里疯跑,拖拉机停在墙根下,已经有些旧了,但擦得很干净。

我走进厨房,林晚正在给我擀面条。

夕阳的光,从窗户照进来,洒在她身上,暖洋洋的。

我走过去,从背后,轻轻抱住了她。

她身子一僵,随即,放松下来。

“建社,”她轻声说,“谢谢你。”

“谢什么,”我把下巴搁在她的肩膀上,“我们是一家人。”

是啊,一家人。

从一个谎言开始,走了这么多年,我们终究,成了一家人。

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你以为你走上了一条绝路,可走着走着,天就亮了。

重要的,不是这条路是怎么开始的,而是,陪你走下去的人是谁。

我李建社,没什么大本事。

但我知道,我爹教我的那个理儿,没错。

做人要实在,走路要稳当。

而我这辈子,最稳当的一步,或许,就是当年,选择把那个秘密,永远地埋在了心里。

来源:独钓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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