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民法典】物业因业主未缴物业费取消其参与车位摇号,是否合法?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10-16 18:35 3

摘要:大林所在的小区采取摇号方式管理地面车位,物业公司将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列为报名必备条件。大林因未按期缴纳物业费被拒绝参与摇号,于是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限制条件的行为无效。物业以业主不缴物业费为由拒绝其参与车位摇号,是否合法?

大林所在的小区采取摇号方式管理地面车位,物业公司将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列为报名必备条件。大林因未按期缴纳物业费被拒绝参与摇号,于是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限制条件的行为无效。物业以业主不缴物业费为由拒绝其参与车位摇号,是否合法?

——物业以缴纳物业费作为业主参与车位摇号条件的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小区内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租赁等事项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本案中,大林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未经法定程序,直接将缴纳物业费与租用小区车位资格绑定,违反了公平自愿原则,侵犯了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合法权益,该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王浩懿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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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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