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面对镜头,山东德州的苑女士声音颤抖。她的丈夫在去年12月中了1017万大奖,税后814万,本以为这是幸福生活的开始,却成了婚姻的催命符。
“没中奖时想着和他过一辈子,有了钱立马就背叛了我。”
面对镜头,山东德州的苑女士声音颤抖。她的丈夫在去年12月中了1017万大奖,税后814万,本以为这是幸福生活的开始,却成了婚姻的催命符。
图片来自小莉帮忙
巨额奖金到账后,丈夫像变了个人:整夜泡在直播间,给女主播打赏超过120万;假借“出差”名义,带女主播外出旅游4天;甚至扬言“要找个主播生孩子”。更讽刺的是,他曾交给苑女士一张“存有300万养老钱”的银行卡,事后她才得知,这张卡从一开始就是空的。
当苑女士起诉离婚时,丈夫回应:“钱我花了,等开庭再说!”
图片来自小莉帮忙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彩票奖金也不例外。
这意味着,丈夫单方处置814万奖金,已涉嫌违法。苑女士不仅有权要求分割剩余财产,还能主张追回被挥霍的部分。
图片来自小莉帮忙
1. 是否构成“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
丈夫在短时间内打赏120万,远超家庭正常消费水平,且未经妻子同意,已构成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苑女士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图片来自小莉帮忙
2. 打赏是否基于“不正当男女关系”
若丈夫与女主播存在婚外情,并以此诱导打赏,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打赏款项可被认定为无效赠与。实践中,法院通常支持追回。
但要注意:如果女主播不知情且未诱导,平台可能主张打赏属于“消费行为”,追回难度会增加。
图片来自小莉帮忙
1. 立即保全证据
- 收集银行流水、打赏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明资金流向及对方主观恶意。
2. 申请财产保全
- 起诉同时,请求法院冻结对方名下资产,防止继续转移。
3. 主张多分财产
- 依据《民法典》第1092条,对方若隐藏、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主张其少分或不分。
图片来自小莉帮忙
苑女士的遭遇绝非个例。心理学上的“权力悖论”指出:金钱带来的资源掌控感,会让人自我约束力下降,认为“我可以为所欲为”。
她丈夫的转变,看似源于金钱,实则是人性中潜伏的欲望在财富催化下的爆发。
苑女士说:“如果没有中彩票,我是想跟他过一辈子的。” 这句话背后,是多少婚姻的无奈——共苦容易,同甘太难。
好在,法律始终是弱者最后的盾牌。无论奖金如何被挥霍,只要拿起法律武器,正义仍有归处。
来源:大眼聊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