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媒体报道中指控这种食品使用了鸡骨泥作为原料,甚至有商家直接声称这类原料不适合人类食用。原本被视作廉价小食的“贴心棉袄”,一夜之间变成了“黑心棉”的代名词。舆论的爆发让不少人怀疑,淀粉肠究竟还能不能吃?
315晚会上,观众并没有看到任何关于淀粉肠的内容,但几乎在同一时间,社交媒体却突然传出淀粉肠“塌房”的消息。
媒体报道中指控这种食品使用了鸡骨泥作为原料,甚至有商家直接声称这类原料不适合人类食用。原本被视作廉价小食的“贴心棉袄”,一夜之间变成了“黑心棉”的代名词。舆论的爆发让不少人怀疑,淀粉肠究竟还能不能吃?
争议的核心集中在鸡骨泥,它的正式称谓为机械分离肉,并非仅针对鸡而言,其成分也不局限于骨头残渣,有着更为宽泛的指代范畴。
按照国家标准GBT40463-2002的定义,禽畜类带肉骨骼通过机械分离工艺加工成的肉糜产品,就属于机械分离肉。换句话说,就是把鸡、鸭、猪等剔下来的边角料再次利用,送进高压设备挤压,得到一种细腻的肉泥。
在食品工业领域,这种原料可谓熟稔之物,它常现身于各类生产环节,为业内人士所熟知,是食品制作中并不鲜见的存在。早在1969年,美国市场上就能买到类似产品。到了20世纪80年代,美国食品安全和检验局建立了完整的检测机制,对机械分离肉的骨渣大小、脂肪比例、钙浓度等作出规定,确保成品在可食用范围之内。
在国内,至少从2005年开始,就有人申请了相关的加工专利。我国现行国标中,同样对其原料来源、修整冷却、入库保存、感官要求和营养指标作出了明确规定,还附带检测方法,算是相对完善。
既然有了标准,它能否真正食用?在宠物食品领域,它是常见原料,因便宜量大被大量使用。然而,于人类的餐桌之上,它并非新奇之物。历经岁月流转,它早已以一种熟稔的姿态,融入人们日常的饮食之中,成为再寻常不过的存在。
早在1982年,美国食品检验局就对这种肉糜下过结论:机械分离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可以合法添加进热狗等食品。
1996年,原本对比例的限制甚至被取消,只禁止反刍动物的分离肉,以防疯牛病传播。英国食品标准局在今年2月也宣布,将为机械分离肉制定食品使用指南,可用于汉堡、香肠、罐头等产品。
在中国,机械分离肉进入人类食品的历史更久,1996年《肉类研究》上的论文曾把鸡骨泥描述为“钙含量高、钙磷比例适宜”的营养来源,认为它能增强水饺和香肠的营养价值并降低成本。
2001年《肉类工业》上的研究则直接探讨了鸡骨泥火腿肠的生产工艺,甚至把它包装成儿童补钙的方式,称其具有“浓郁骨香味”。虽然这些观点是否科学有待商榷,但起码说明这种原料长期存在于食品体系中。
火锅丸子、爆浆豆腐等常见食品中,同样能见到它的身影,原因并不复杂,不是为了补钙,而是因为成本极低。以四川发改委2017年四季度数据为例,当时生猪出栏价14.98元/公斤,批发价18.88元/公斤,折算下来每吨1.5万到1.9万元。
而鸡胸泥每吨5700元,鸡脖泥4500元,鸡架泥3300元,鸡脖皮泥3800元,仅相当于猪肉价格的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对于利润微薄的加工厂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选择。
那为什么会出现“只能喂狗”的说法?问题出在标准混淆。鸡骨泥本身只是原料,而原料分为人用与宠物用,标准要求完全不同。宠物食品标准GB/T31217-2014规定铅残留上限为5mg/kg,而人类食品标准GB2762-2022则要求肉制品铅残留≤0.3mg/kg,相差十几倍。
于是,当记者去问专做宠物食品的商家时,得到的回答自然是“不能给人吃”。实际上,在电商平台上可以看到同一家商户既卖3.5元/公斤的宠物食品鸡骨泥,也卖用于丸子、包子、淀粉肠的人用鸡骨泥,区别只在于生产标准和检验流程。
换句话说,鸡骨泥并非绝对不能用在人类食品中,而是必须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条件下使用。真正值得担心的,并不是鸡骨泥本身,而是淀粉肠在标准体系里的“灰色地带”。
在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标准里,并不存在“淀粉肠”这一品类。能参考的只有火腿肠标准GB/T20712-2006。根据标准,特级火腿肠淀粉含量不得超过6%,普通级不超过10%,而无淀粉火腿肠蛋白质含量要≥14%。然而在部分电商售卖的淀粉肠营养标签上,蛋白质含量甚至低于10%,远远达不到火腿肠的最低要求。
问题是,这并不算违法。因为标准只覆盖“火腿肠”,而“淀粉肠”并不在其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6条,若某产品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就只能由企业自行制定企业标准。
于是,不同企业各自为政。沈阳同立德食品有限公司规定淀粉肠淀粉含量10%~30%;辽宁华之源食品有限公司规定10%~25%;辽宁丽人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干脆写成≤30%。三家企业,三套标准,差别明显。
在加工食品行业,此类情形并非鲜见,市场中各类加工食品琳琅满目,背后隐藏的类似状况,实则是行业内较为普遍的现象。
由于迭代快,立法往往跟不上。辣条就曾经历过类似混乱。湖南把麻辣面筋归为挤压糕点,河南则叫调味面制品,两地的标准流程和添加剂要求完全不同,导致“湖南辣条到河南不合规,河南辣条到湖南不合规”。直到2019年,统一的国家标准才让这场争议落幕。淀粉肠如今也正处于这样一个模糊阶段。
从原料到成品,监管空白随处可见。鸡骨泥与鸡肉混合后,标签上只写“鸡肉”是完全合法的。消费者看到的只是笼统的配料表,根本无从分辨。
冷链环节、加工工艺是否达标,原料是否掺假偷梁换柱,都只能依赖厂家的自律。市场上流通的淀粉肠,到底多少真正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恐怕谁也不能完全打包票。
在舆论推高的过程中,鸡骨泥被当作众矢之的,其实多少有些冤枉。问题更大的是标准缺失。没有统一规范,企业标准差异巨大,消费者也缺乏判断依据。于是,一旦有负面报道,舆论就会迅速扩散,厂商即便想澄清,也往往无济于事。
事件发酵后,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这一漏洞。全国肉禽蛋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表示,将研究是否制定淀粉肠的国家标准。如果能落地,这也许会成为此次风波最大的成果。
食品安全本身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一篇错误的报道把焦点导向“鸡骨泥是否能吃”,让公众情绪高涨,却忽视了真正的矛盾所在。结果是,正规生产的企业需要反复证明自己清白,街头小贩因舆论受损,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更加焦虑,社会信任进一步削弱。
表面上,这是一场关于鸡骨泥的争论;实质上,它暴露出的是标准缺口和监管滞后。没有明确规则,企业就有了自由操作的空间,而消费者只能在不透明的信息里被动接受。食品工业快速发展,标准制定却缓慢跟进,这种错位迟早会引发争议。
淀粉肠风波留下的问题,还会延续。它提醒人们,真正该追问的,不是鸡骨泥本身,而是食品工业在原料采购、工艺流程、冷链运输和标签标识等环节,能否经得起检验。只有在这一层面补上缺口,类似的争议才不会一再重演。
来源:厉建林医生通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