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们同时栖身于两个交织的世界:一个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现实场域,警察办案需调监控、查法规,纠纷裁决要依证据定是非;另一个是“以情绪博关注,以流量论输赢”的舆论空间,一段剪辑的哭诉视频、几句煽情文案,就可能让真相被淹没,责任被情绪化重构。
我们同时栖身于两个交织的世界:一个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现实场域,警察办案需调监控、查法规,纠纷裁决要依证据定是非;另一个是“以情绪博关注,以流量论输赢”的舆论空间,一段剪辑的哭诉视频、几句煽情文案,就可能让真相被淹没,责任被情绪化重构。
当舆论场的“同情算法”开始干预现实裁决,“谁弱谁有理”便异化为隐形特权。它撕裂社会公平根基,更催生多重恶果。古人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公平正义是社会运行的基石;《管子》亦诫“法者,天下之公器也”,若任由情绪凌驾规则,终将让公器蒙尘、公理失色。打破这一怪圈,亟待重建核心共识——真正的公平从不由悲情定义,始终由规则守护。
一、守公平:不恃弱而逾矩,唯循法以立身
世人多有误区:见人受伤显委屈,便觉应得特殊待。然《荀子》早言“公生明,偏生暗”,公平的真谛从非“偏袒弱者”,而是守护每一个守规则的普通人。若因“弱”便免责,实则是对守法者的不公,对法治的亵渎。
一则交通事故堪称典范:骑行者横穿车道、未下车推行,明显违法,民警依法判其全责。面对家属“昔日军车皆担责”的质疑,交警据法说理,终让当事人心服。此判之所以获赞,正因它打破“各打三十大板”的和稀泥惯性,戳破“弱者即有理”的虚幻,践行了《韩非子》“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准则,清晰传递“无论强弱,违法必担责”的底线。
“法者,治之端也”,真正的公平,是守法者不替他人过错买单,犯错者不因“弱”逃避惩罚。若凡事先论“身份”而非“对错”,法治便成摆设,人人皆可能沦为下一个受害者。唯有执法者坚守法理、不向情绪妥协,公众才会坚信社会有底线可依。
二、辨是非:破情绪遮望眼,凭真相定乾坤
当下舆论场,“共情至上”成扭曲逻辑:谁善讲悲情故事,谁便占道德高地。无需还原事实全貌,一段掐头视频、几句煽情文字,就能将个案推上热搜,让“谁惨谁赢”取代“谁对谁错”。这般乱象,恰如王安石所叹“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若被情绪“浮云”遮蔽,便难见真相“高层”。
医疗领域首当其冲,部分患者家属剪辑片段、断章取义,刻意营造“医院冷漠、医生无情”的假象,借情绪裹挟公众施压。医院为平舆情仓促回应,却忽略事实核查,最终导致医生不敢接复杂病例,无数普通患者沦为牺牲品。河南周口妇产科医生邵晓蓓,就因不实舆情蒙冤,印证了《史记》“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的残酷。
教育系统困境亦典型,武汉大学图书馆事件中,校方“先罚后查”,跳过必要调查程序,看似平息风波,实则传递危险信号:只要造足舆论声浪,便可绕过程序正义。当“表情绪比述事实更有用”成潜规则,便陷入《盐铁论》“一人吠影,百人吠声”的循环——普通人用极端方式发声,单位优先“安抚”而非“公正”,最终舆论不问真相,只比谁更惨、谁更狠。
三、防异化:拒“按闹”坏规则,守制度固根基
“谁闹谁有理”早已非偶然,而是蔓延的结构性问题。其本质是权力向非理性诉求妥协,背离“依法治理”原则。《韩非子》有警“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若规则被“闹”架空,国家治理根基必被动摇。
当群众发现“闹得越凶,越易获补偿”,便纷纷用情绪化手段谋利;单位因惧舆论压力、问责风险,放弃底线“花钱买平安”。学校、医院、政府机构皆如此——以赔偿代调查,以道歉代问责;群众也摸清“上访不如上网,举报不如造势”的套路,坚信“把事闹大就能得结果”。
这般逻辑背后,是公众对制度信任的崩塌。当人们不再信合法渠道能获公平,才被迫选极端手段,这非个体之过,而是系统失灵之果。顾炎武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守护制度根基,需每个社会成员拒绝“以闹换利”,共同捍卫规则的权威性。
四、明共情:怀同理不盲从,依事实施援手
“按闹分配”成潜规则后,认知误区随之扩散:世人将“共情”等同于“无条件支持”,不顾事实盲目站队。然真正的共情,从非情绪的附庸,而是如孔子所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带着理性理解痛苦、尊重事实,在规则框架内给予回应。
今年防城港“亮证姐”事件中,当事人剪辑视频、贴“特权压迫”标签引发声援,却鲜有人追问“视频是否完整”“事实是否有出入”。众人忙着表达同情,忘了《资治通鉴》“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的古训,这般“集体共情”看似正义,实则伤害公共理性。
更恶劣者,将“共情叙事”沦为“流量生意”:有人策划“悲情剧本”,雇水军伪造证据;部分机构为避风险纵容此类行为。最终,依法维权者被边缘化,极端者获优先回应——共情成谋利工具,公平被彻底架空。唯有坚守“事实为基,理性为魂”,方能让共情不沦为“情绪暴力”的帮凶。
五、立立场:向法治寻坐标,弃情绪定方向
面对舆情,不少人“先表态,再查事实”,却忘了真正的专业素养,是“克制冲动、守住底线”。所谓立场,从非“谁哭得响就帮谁”,而是如包拯所行“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站在法治与公义的坐标上,守护最守法、最无辜的普通人。
“晓之以理,不如动之以情”的说法,需建立在“先站稳立场”的前提上。唯有明确“以规则为纲”,情感共鸣才能凝聚共识;否则,共情只是浮光掠影,只会助长非理性浪潮,让应受保护者沦为舆论牺牲品。
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从非无条件满足诉求。真正的关怀,是在法律框架内提供道义支持与程序保障,让普通人坚信“纵使身处困境,合法途径亦能获尊严”。这既是《孟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道德追求,更是制度成熟的必然体现。
六、固根本:让规则成准绳,使公平驻人心
社会进步,从非靠“谁哭得更凶”推动,而是靠对规则的坚守。《商君书》有云“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每个公民都应清醒:权利是法律赋予、规则保障的,用情绪换资源,看似短期获利,实则削弱社会信任根基。
打破“谁弱谁有理”的怪圈,需三方合力:
1. 执法层面:强化依法治理,杜绝“以闹换利”,让每一次裁决“有据可依、有证可查”,践行《贞观政要》“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的准则;
2. 信息层面:提升透明度,及时公布真相,减少片面信息传播,做到《论语》“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的要求;
3. 公众层面:引导理性发声,学会“先看事实、再下判断”,不被情绪裹挟,牢记《论语》“三思而后行”的告诫。
这些非空洞口号,而是行动指南——从执法者的每一次判定,到市民的每一次网络发言,皆应坚守规则、尊重事实。
以规则为灯,照公平前路。在充满不确定性的时代,我们最需要的“确定性”,便是规则的力量。它不分贵贱、不论强弱,只认事实与法律,是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
当舆论场不再上演“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当公共空间不再是“比惨大会”的舞台,社会才算真正成熟。那时,正如范仲淹所盼“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规则铸就的文明灯塔,将照亮每个人的前行之路;理性与公正的声音,将取代情绪与偏见的喧嚣。这,便是我们应共同守护的现代文明图景。
来源:王若水wri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