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厂子倒了,我和几千个工友,一夜之间,从光荣的纺织女工,变成了满大街溜达的下岗人员。
那一年,九五年的冬天,风跟刀子似的,刮在人脸上,生疼。
厂子倒了,我和几千个工友,一夜之间,从光荣的纺织女工,变成了满大街溜达的下岗人员。
手里的那点遣散费,攥在手心都捂不热,就得盘算着下个月的吃喝。
我没哭,也没闹。
闹有什么用?厂长自己都回家抱孩子去了。
哭,更没用,眼泪在九十年代,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我把那身穿了十几年的蓝色工服叠得整整齐齐,压在箱子底,像是告别了一个时代,也告别了那个曾经以为能干到退休的自己。
然后,我蹬上了一辆收来的二手三轮车。
车子很破,链条一蹬就嘎吱嘎吱地响,像个快断气的老头在咳嗽。
我就骑着这个老头,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成了一个收破烂的。
以前的工友在街上碰见我,都把头扭到一边,装作不认识。
我懂。
她们不是看不起我,是看不起那个像我一样的自己。
谁又比谁好过多少呢?
我不在乎。
脸皮这东西,得看什么时候。饿着肚子的时候,它比一张废报纸还不如。
我每天天不亮就出门,沿着熟悉的街道,喊着那句练了很久才喊顺口的:“收—废—品—嘞—旧报纸、旧书、烂铁、空酒瓶子都收——”
声音从一开始的蚊子哼哼,到后来,能传出老远。
这声音,就是我活下去的底气。
那天下午,天阴得厉害,黑沉沉的云跟烂棉絮一样堆在天上,眼看就要下雨。
我正蹬着三轮车往一个老小区里钻,想赶在下雨前再收几家。
车轮压过一个鼓鼓囊囊的东西,颠了一下。
我下意识地回头看。
是一个钱包。
黑色的,皮质的,看着就挺贵重。
我心里咯噔一下。
四下无人,老旧的巷子里只有风穿过的呜呜声。
我跳下车,捡起钱包。
很沉。
打开一看,我的心跳得更快了。
一沓厚厚的“大团结”,少说也有一两千。
一两千块钱,在九五年,是什么概念?
是我蹬着这破三轮,顶风冒雨,弯腰驼背好几个月才能挣到的钱。
是能让我这个冬天不用再啃冷馒头,能扯几尺新布做身棉衣的钱。
钱包里还有几张票证,一张身份证。
我看了看照片,是个戴眼镜的男人,文质彬彬的,看着像个读书人。
名字叫,林向南。
我把钱包揣进怀里,那沓钱像一块烧红的烙铁,烫着我的心。
魔鬼和天使在脑子里打架。
一个声音说,拿着吧,这是老天爷可怜你,送上门的救命钱。没人看见。
另一个声音说,不行。这不是你的钱。你再穷,也不能拿不义之G。
我骑在三轮车上,呆坐了很久。
风越来越大,吹得路边的梧桐树叶子哗哗作响。
豆大的雨点终于砸了下来,一颗,两颗,然后连成了线。
冰冷的雨水打在脸上,反而让我清醒了。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像是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我把钱包用塑料布仔细包好,塞进三-轮车座子底下的工具箱里,然后用尽全身力气,蹬着车往家赶。
雨下得很大,我浑身都湿透了,狼狈得像一只落汤鸡。
可我的心里,却 strangely 地踏实了。
我知道,这钱,我不能要。
我爸以前是老工人,一辈子勤勤恳恳,他教我的东西不多,就一句:人可以穷,但志不能短。
第二天,我没出去收废品。
我把那身压箱底的工服又翻了出来,洗得干干净净,熨得平平整整。
然后,我按照身份证上的地址,找了过去。
那是一个大学的家属院。
环境很好,安静,干净,到处都是书卷气。
这跟我住的那个嘈杂、混乱的大杂院,简直是两个世界。
我找到了那栋楼,那个门牌号。
站在门口,我却犹豫了。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
洗得发白的工服,一双沾着泥点的旧布鞋。
我的手,因为常年搬弄废品,又粗糙又黑,指甲缝里还有洗不掉的污渍。
我跟这里,格格不入。
会不会被人当成骗子?
我正踌躇着,门开了。
一个男人走了出来,正是照片上的那个人,林向南。
他比照片上看着要高一些,清瘦,穿着一件干净的白衬衫,头发梳理得很整齐。
他看到我,愣了一下,眼神里带着一丝询问。
我紧张得手心冒汗,把用塑料布包着的钱包递了过去。
“同志,这是你的钱包吗?我昨天在路上捡到的。”我的声音有点抖。
他接过钱包,打开看了看,又看了看我,眼神里的惊讶更浓了。
“是我的,是我的!太感谢你了,同志!我昨天找了一晚上,都快急死了!”
他很激动,语速都变快了。
“这里面的钱和票证都对我很重要,真是……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谢你才好!”
他从钱包里抽出一沓钱,要塞给我。
“同志,这点钱你一定要收下,这是谢礼,也是我的一点心意。”
我连连摆手,往后退了一步。
“不用,不用。捡到东西还给失主,是应该的。”
我这辈子,最怕欠人情。
尤其是这种带着怜悯的施舍。
他见我态度坚决,也没再坚持。
他只是看着我,目光很深邃,像是要看到我的心里去。
“同志,你叫什么名字?在哪里工作?”
我被他看得有点不自在,含糊地说了句:“我没工作了,下岗了。”
说完这句,我感觉自己的脸火辣辣的。
好像把自己最难堪的一面,赤裸裸地展现在了别人面前。
他沉默了一下,然后说:“那……能不能请你进去喝杯水?外面天冷。”
我摇了摇头,“不了,我还有事。”
我只想快点离开这里。
这个地方,不属于我。
我转身就走,几乎是落荒而逃。
身后传来他的声音:“同志!谢谢你!”
我没有回头。
我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我和他,就像两条平行线,偶然有了一个交点,然后就会各自走向无穷的远方,再无交集。
可我没想到,两天后,他又找到了我。
那天我正在院子里整理收来的废品,把报纸、书本、塑料瓶分门别类地码好。
院子里的大妈大婶们围在一旁,一边嗑瓜子一边聊天。
他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他穿着一件深色的外套,手里提着一个网兜,里面装着一些水果和一包点心。
他一走进我们这个嘈杂的大杂院,就显得那么与众不同。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他身上。
然后,又齐刷刷地转向了我。
那些目光里,有好奇,有揣测,有不解。
我当时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他却好像没看见那些目光一样,径直走到我面前,脸上带着温和的笑。
“我找了你好久,问了好多人,才找到这里。”他说。
我愣住了,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把手里的东西递给我,“这点东西,不是谢礼,就是一个朋友的看望。你别拒绝。”
他的语气很诚恳,让人无法拒绝。
我鬼使神差地接了过来。
院子里的大妈们开始窃窃私语。
“哎,这男的是谁啊?看着不像一般人。”
“穿得这么干净,是来找她的?她家还有这门亲戚?”
我脸涨得通红,只想让他快点走。
“你……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我小声问。
“没什么大事,就是想再跟你说声谢谢。另外……”他顿了顿,目光落在我旁边那堆旧书上,“我家里有很多旧书和报纸,一直没地方处理,你要是方便的话,可以去我那收一下吗?”
我心里一动。
收废品,是我的工作。
这对我来说,是生意,不是施舍。
我点了点头,“好。什么时候?”
“你什么时候方便都行。”
我们就这样约好了。
从那以后,他成了我的一个“固定客户”。
每隔一两个星期,他就会打电话到院子门口的小卖部,让我去他家收一次旧书报。
每次去,他都把书报整理得整整齐齐,用绳子捆好,放在门口。
我只要过去,称重,付钱,然后拉走就行。
他给的价钱,总是比市面上要高一点。
我知道,这是他换了一种方式在帮我。
我没戳穿,只是默默地记在心里。
每次称完重,他都会留我喝杯热茶。
一开始我很拘谨,总是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
他的家很干净,一尘不染。
空气里有淡淡的书墨香和肥皂的味道。
墙边是一整面墙的书柜,里面塞满了书。
我每次坐在那张小小的沙发上,都感觉自己像个闯入者。
他似乎看出了我的局促,总是找一些轻松的话题跟我聊。
他问我以前在纺织厂是做什么的。
我说我是挡车工,后来学了技术,成了机修组的。
说起这个,我话就多了起来。
我跟他讲怎么听声音就能判断出是哪个零件松了,怎么用一根铁丝就能解决织布机上的小毛病。
那些曾经让我引以为傲的技能,在下岗后,我以为再也用不上了。
可在他面前说出来,我感觉自己又找回了一点尊严。
他听得很认真,眼神里没有一丝一毫的轻视,反而充满了欣赏。
“你很了不起。”他说。
那是我下岗后,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对我说。
我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我们聊得越来越多。
他跟我讲他教的历史,讲那些遥远的朝代和人物。
我听得津津有味,仿佛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我跟他讲我收破烂时遇到的各种人和事。
讲那个把攒了一辈子的书当废品卖掉的老教授,一边卖一边抹眼泪。
讲那个捡瓶子给孙子买糖吃的老奶奶,每次见到我,都笑得一脸褶子。
他总能从我这些零碎的故事里,听出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他说:“你有一双发现生活细节的眼睛。”
我不知道那算不算优点。
我只知道,生活把我扔进了泥潭里,我不想就这么沉下去,总得挣扎着,看点别的东西。
有一次,我去他家收书,看到他桌上放着一个坏了的收音机。
是那种很老式的红灯牌。
他说,这是他父亲留下的遗物,坏了很久了,找了好多地方都修不好。
我看着那个收音机,心里痒痒的。
在厂里的时候,我就喜欢琢磨这些机械玩意儿。
我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要不,我帮你看看?”
他很惊讶,“你还会修这个?”
我有点不好意思,“以前在厂里跟着老师傅学过一点,不一定能修好。”
他立刻把收音机捧了过来,像捧着什么宝贝。
我让他找来工具,就在他家的客厅里,把收音机拆开了。
那些精密的零件,那些复杂的线路,一下子就点燃了我心里的那团火。
我感觉自己又变回了那个穿着工服,在机器轰鸣声中穿梭的女工。
我专注地检查着每一个部件,脑子里飞快地运转。
他就在一旁静静地看着,给我递工具,给我倒水。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洒在我身上,暖洋洋的。
那一刻,我忘掉了自己是个收破烂的,忘掉了生活的窘迫。
我只是一个修理工,在做着自己最擅长,也最热爱的事情。
花了整整一个下午,我终于找到了问题所在。
是一个小小的电容坏了。
我从自己的工具包里翻出一个备用的,小心翼翼地换了上去。
当我把收音机重新组装好,插上电源,按下开关——
“刺啦”一声电流声后,一个清晰的女声从喇叭里传了出来,正在播报着晚间新闻。
那一瞬间,我看到林向南的眼睛里,闪着光。
他激动得像个孩子,一把抓住了我的手。
“你太厉害了!真的太厉害了!它响了!它真的响了!”
他的手很温暖,干燥。
我的心,漏跳了一拍。
我赶紧把手抽了回来,脸烫得厉害。
那天,他坚持要留我吃饭。
他说,为了庆祝收音机“复活”。
他亲自下厨,做了四菜一汤。
手艺算不上多好,但能看出来,很用心。
我们坐在小小的餐桌旁,收音机里放着悠扬的音乐。
他给我讲了很多他和他父亲的故事。
他说,他父亲也是个读书人,一辈子清贫,最大的爱好就是听这个收音机。
他说,他看到我修收音机时专注的样子,就想起了他父亲年轻的时候。
那顿饭,我们吃得很慢,聊了很久。
从那天起,我感觉我们之间的关系,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他不再仅仅是我的“客户”。
他会开始关心我的生活。
天冷了,他会提醒我多穿点衣服。
下雨了,他会问我有没有被淋湿。
有一次我蹬三轮车上一个陡坡,链条突然断了。
我一个人在路边,手足无措。
不知道为什么,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给他打电话。
电话打到小卖部,我让老板娘帮我转告他。
我没指望他能来。
毕竟,他一个大学教授,怎么会来帮我修三轮车呢?
可半个小时后,他真的来了。
骑着一辆二八大杠的自行车,满头大汗。
他二话不说,就蹲下来帮我修车。
他的手指很修长,很干净,是拿粉笔、翻书本的手。
可他却用这双手,毫不嫌弃地去摆弄我那满是油污的链条。
过往的车辆和行人,都向我们投来异样的目光。
我能想象他们在想什么。
一个文质彬彬的男人,和一个浑身脏兮兮的收破烂的女人。
这画面,怎么看怎么不协调。
我站在一旁,心里五味杂陈。
“你……其实不用来的。”我小声说。
他抬起头,冲我笑了笑,额头上还沾着一点黑色的油渍。
“朋友有困难,哪有不帮忙的道理。”
朋友。
他说我们是朋友。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地撞了一下。
车修好了。
他让我先骑三轮车回去,他自己骑自行车跟在后面。
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我看着前面自己摇摇晃晃的影子,和后面那个稳稳当当的影子,慢慢地,慢慢地,靠在了一起。
我的眼泪,就那么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我很快地擦掉,怕被他看见。
从泥潭里挣扎出来的人,最怕的,就是别人给的温暖。
因为那点温暖,会让你觉得,泥潭里的日子,更冷了。
也会让你,开始贪心。
我开始害怕见到他。
我怕自己会陷进去。
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住在干净明亮的书斋里,我活在肮脏嘈杂的尘埃里。
我们之间,隔着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
我开始刻意地躲着他。
他打电话到小卖部,我就让老板娘说我出去了。
他来院子里找我,我就提前蹬着车跑得远远的。
我以为,这样,他就会慢慢地淡忘我。
我们就能回到各自的轨道上。
可是,我错了。
那天,我收完废品回家,刚到院子门口,就看到他站在那里。
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呢克服,在冬日的寒风里,站得笔直。
他的表情很严肃。
看到我,他径直走了过来。
“你为什么躲着我?”他问。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低着头,“我……我没有。”
“你有。”他的语气很肯定,“告诉我,为什么?”
我被他逼得没办法,只好抬起头。
“林老师,我们……我们不合适。”
“什么不合适?”
“我们不是一路人。你是大学教授,我是个收破烂的。你跟我走得太近,别人会说闲话的。我不想……不想给你添麻烦。”
我说的是实话。
院子里的大妈们,早就把我们的事传得沸沸扬扬。
说什么的都有。
难听的话,像针一样,扎在我的心上。
我能忍,因为我习惯了。
可我不想让他也被人指指点点。
他听完我的话,沉默了很久。
久到我以为他会转身离开。
可他却忽然笑了。
“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事。”
他看着我,一字一句,说得特别清楚。
“别人说什么,我不在乎。我只在乎,你怎么想。”
我的心,猛地一颤。
“我……”
我不知道该怎么想。
我不敢想。
他向前走了一步,离我更近了。
他看着我的眼睛,眼神里有我看不懂的情绪。
他说:“我今年三十五岁了,一个人过了很多年。我以为我这辈子,大概就会这样,守着一屋子书,一个人过下去了。”
“直到,我遇见了你。”
“我第一次见你,是在我家门口。你把钱包还给我,眼神清澈,态度不卑不亢。我当时就在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后来,我一次次地去找你,跟你聊天。我发现,你比我想象的,还要好。”
“你善良,诚实,有自己的原则。你坚强,乐观,从不抱怨生活的苦。你有一双灵巧的手,能修好我父亲的收音机。你有一颗通透的心,能从一堆破烂里,看到人情冷暖。”
“你在我眼里,不是一个收破烂的。”
“你是一个,闪闪发光的人。”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大颗大颗地往下掉。
我活了三十年,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
从来没有人,能透过我这一身风尘,看到我的内心。
他抬起手,想要帮我擦眼泪,但手伸到一半,又停住了。
他的声音,变得很轻,很柔。
他说:
“我知道,这么说可能有点唐突。”
“但是,我想了很久了。”
“你愿意……嫁给我吗?”
轰的一声。
我的脑子里,像是有什么东西炸开了。
一片空白。
我呆呆地看着他,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
他……他在向我求婚?
一个大学教授,向一个收破D烂的,求婚?
这怎么可能?
这比我在废品堆里捡到金元宝,还要不可思议。
寒风吹过,我打了个冷战,终于清醒了过来。
我看着他真诚的眼睛,心里涌起的,不是喜悦,而是巨大的恐慌。
我拼命地摇头。
“不,不行,这不行……”
“为什么不行?”
“我们不合适!真的不合适!我配不上你!”
我几乎是喊出来的。
“我没读过多少书,我只会摆弄那些机器零件。我什么都不懂,我连怎么用你家那个新式的煤气灶都不知道。我只会给你丢人!”
“我嫁给你,别人会怎么看你?他们会说,林教授娶了一个收破烂的当老婆!他们会笑话你的!”
我越说越激动,眼泪流得更凶了。
这些话,是我心里最深的自卑和恐惧。
我像一只刺猬,竖起了全身的刺,想要把他推开。
因为我怕。
我怕他给的这一切,都只是一个美丽的梦。
梦醒了,我会摔得更惨。
他没有被我的话吓跑。
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我,等我把所有的情绪都发泄完。
然后,他轻轻地说:“说完了吗?”
我哽咽着,点了点头。
他叹了口气,向前一步,用他那双沾过油污,也拿过粉笔的手,轻轻地,帮我擦掉了脸上的眼泪。
他的动作很温柔。
“第一,会不会用煤气灶,不重要,我可以教你。或者,以后我来做饭。”
“第二,你读的书是没我多,但我没读过的,关于生活的‘书’,你比我懂得多。我们可以互相学习。”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
他看着我的眼睛,无比认真地说:“我娶的是妻子,不是娶一个身份,一个文凭,给别人看的。我喜欢的是你这个人,是你的善良,你的坚强,你的全部。这和你是谁,做什么工作,没有任何关系。”
“至于别人怎么说,怎么看,那是他们的事情。我的生活,我自己做主。我的幸福,我自己定义。”
“我只问你一句,你……愿意给我一个,也给你自己一个,尝试幸福的机会吗?”
他的话,像是一把钥匙,插进了我心里那把生了锈的锁。
咯噔一声,锁开了。
所有我用来包裹自己的坚硬外壳,在这一刻,寸寸碎裂。
我看着他,看着他眼里的坚定和温柔。
我看到,那里面,没有一丝一毫的怜悯和同情。
只有,满满的,真诚的,尊重和爱意。
我还能说什么呢?
我还能拒绝什么呢?
我哭着,又笑着,用力地点了点头。
那天之后,林向南开始以一个追求者的身份,光明正大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他不再是偷偷摸摸地来送书,而是每天下班后,都会骑着车,来我们大杂院。
他会帮我一起整理废品,把沉重的铁块搬上三轮车。
他那双拿惯了书本的手,很快就磨出了水泡,然后变成了老茧。
他从不叫苦,也从不喊累。
院子里的大妈们,从一开始的指指点点,窃窃私语,到后来的目瞪口呆,再到最后的习以为常。
她们看我的眼神,也变了。
从同情,变成了羡慕。
“你真是好福气啊,找了这么一个有文化,又肯为你吃苦的男人。”
我只是笑笑,不说话。
我知道,这不是福气,是幸运。
是我用前半生的善良和坚守,换来的幸运。
林向南的家人,当然是反对的。
我能想象得到。
一个书香门第,怎么能接受一个收破烂的儿媳妇?
他没有瞒我,坦白地告诉了我。
他说,他母亲气得好几天没吃饭。
他说,他姐姐打电话来,把他骂得狗血淋头。
我听了,心里很难过。
我对他说:“要不……我们还是算了吧。我不想让你为了我,跟家里人闹翻。”
他却握住我的手,很坚定地说:“这是我的事,我会处理好。你相信我。”
我不知道他最后是怎么处理的。
他只告诉我,他跟他母亲说了一句话。
他说:“妈,我前半生,都是按照您的期望活的。读书,教书,评职称。我的人生,就像一本写好了剧本的书,按部就班。可是,我并不快乐。现在,我好不容易遇到了一个能让我觉得生活有意思,有温度的人。我想为自己活一次。就算您不同意,我也要娶她。”
后来,他带我去见了他母亲。
那是一个很清瘦,很有气质的老太太。
她看我的眼神,很复杂。
有审视,有挑剔,但没有我想象中的那种鄙夷和不屑。
我紧张得手都不知道该往哪放。
我没说什么漂亮话,我只是把我亲手做的一双棉鞋,递给了她。
我说:“阿姨,天冷了,我给您做了双鞋。我手笨,做得不好,您别嫌弃。”
那双鞋,我做了一个星期。
一针一线,都是我用我这双粗糙的手,缝出来的。
老太太接过鞋,摸了摸,没说话。
那顿饭,吃得很沉默。
走的时候,老太太把我送到门口,对我说了一句话。
她说:“我儿子,性子犟。他认定的事,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以后,就拜托你,好好照顾他了。”
我的眼泪,刷地一下就下来了。
我知道,她这是,接纳我了。
我们的婚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没有盛大的婚礼,没有华丽的酒席。
我们只是请了几个最亲近的朋友和家人,一起吃了顿饭。
那天,我脱下了那身洗得发白的工服,穿上了一件红色的新棉袄。
是我自己扯布,自己做的。
镜子里的我,脸被喜气映得红扑扑的,看着,有点陌生,又有点熟悉。
林向南站在我身边,穿着他最体面的那件呢克服。
他看着我,眼睛里,全是笑意。
他说:“你今天,真好看。”
领证的那天,天气特别好。
冬日的太阳,暖洋洋的,一点也不冷。
我们从民政局出来,手里拿着两个红本本。
我看着上面的合照,照片上的我们,都笑得有点傻。
我跟他说:“林向南,你后悔吗?”
他牵着我的手,放在他大衣的口袋里。
“我只后悔,没有早点遇见你。”
婚后,我搬进了他的家。
那个干净、明亮,充满了书香气的家。
我依然每天出去收废品。
这是我的工作,是我安身立命的根本,我不想丢掉。
林向南支持我。
他说:“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你。只要你开心,安全。”
他给我买了一辆新的三轮车,电动的。
他说,这样我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他还给我买了很多新衣服。
他说,我的女人,不能穿得比别人差。
我嘴上说他浪费钱,心里,却甜得像吃了蜜。
我开始学着做饭,学着用那个新式的煤气灶。
一开始,不是把饭烧糊了,就是把菜炒咸了。
林向南从来不嫌弃,每次都吃得干干净净。
然后,他会一边洗碗,一边温和地告诉我,下次盐可以少放一点。
我也在用我自己的方式,对他好。
他的衣服,我总是熨烫得平平整整。
他爱喝茶,我跑了好多地方,给他买最好的茶叶。
他肠胃不好,我学着给他煲各种养胃的汤。
我们的小日子,过得平淡,却很温暖。
我以为,这样的幸福,会一直持续下去。
可是,生活,总是喜欢在你最安逸的时候,给你来点考验。
婚后第二年,我怀孕了。
这个消息,让林向南高兴得像个孩子。
他小心翼翼地照顾我,什么活都不让我干。
他说,他要当爸爸了,这是他这辈子最开心的事。
我也沉浸在即将成为母亲的喜悦中。
然而,在一次产检中,医生告诉我一个晴天霹雳般的消息。
我的身体,因为早些年过度劳累,底子很差。
这个孩子,可能会保不住。
就算勉强保住了,生产的时候,我也会有很大的风险。
医生建议我,放弃这个孩子。
我拿着那张诊断书,手抖得厉害。
我感觉天都塌了。
我那么期待这个孩子,期待我们三口之家的生活。
怎么会这样?
我不敢告诉林向南。
我怕他会失望,会难过。
那几天,我整个人都魂不守舍的。
他看出了我的不对劲,不停地问我怎么了。
我实在瞒不住了,只好把诊断书拿给他看。
我以为他会像我一样,崩溃,绝望。
可他看完后,只是沉默地抱住了我。
他抱着我,抱了很久很久。
然后,他对我说:“没关系。孩子,我们不要了。”
我愣住了,“你说什么?”
他看着我的眼睛,无比坚定地说:“我说,孩子我们不要了。我不能为了一个未知的可能,让你去冒生命危险。”
“我娶你,是因为我爱你。我想和你共度余生。孩子,是锦上添花。有,很好。没有,也无所谓。只要有你在,我的家,就是完整的。”
“你比什么都重要。”
我抱着他,放声大哭。
我把所有的委屈,所有的恐惧,所有的不安,都哭了出来。
他只是轻轻地拍着我的背,一遍遍地在我耳边说:“别怕,有我呢。”
后来,我听从了医生的建议,做了手术。
手术那天,他一直守在手术室外。
我被推出来的时候,麻药还没过,迷迷糊糊的。
我看到他通红的眼睛,和满脸的胡茬。
他握着我的手,贴在他的脸上。
他说:“好了,都过去了。我们回家。”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提过孩子的事情。
他对我,比以前更好了。
他把所有的爱,都给了我。
我知道,他心里是有遗憾的。
他那么喜欢孩子。
有一次,我们路过一个公园,看到一个父亲,把他的儿子高高地举过头顶。
孩子咯咯地笑,父亲也笑。
我看到林向南的眼神里,流露出一丝羡慕。
他很快就收回了目光,紧了紧我俩牵着的手。
我心里,像被针扎了一下。
我觉得,是我对不起他。
是我,让他的人生,有了缺憾。
我开始变得有些敏感,有些多疑。
我会想,他是不是会后悔娶了我?
如果他当初娶一个身体健康的女人,现在是不是已经儿女绕膝了?
这种想法,像毒草一样,在我心里疯长。
我们的关系,第一次出现了裂痕。
我们会因为一些小事争吵。
吵完之后,就是长久的冷战。
我知道,问题出在我身上。
是我的自卑,又在作祟了。
我再一次,想到了逃离。
我觉得,我应该离开他。
放他自由,让他去找寻本该属于他的幸福。
我开始默默地收拾自己的东西。
那些他给我买的衣服,首饰,我一件都没有动。
我只收拾了我嫁过来时,带来的那几件旧衣服。
我给他留了一封信。
信上说:
“向南,对不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
我爱你,正因为爱你,所以我不能再拖累你。
你值得更好的。
去找一个能为你生儿育女的好姑娘吧。
忘了我。
祝你幸福。”
写完这封信,我的心,像被掏空了一样。
我趁他去上课的时候,离开了那个家。
那个我曾经以为,会是我一生归宿的家。
我没有回大杂院。
我去了另一个城市。
我想,离得远远的,他大概就找不到我了。
时间,会治愈一切。
他会慢慢地忘了我,开始新的生活。
我在那个陌生的城市,又干起了我的老本行。
收废品。
只是这一次,我的身边,再也没有那个会给我修车,会提醒我多穿衣服的人了。
我的心,是空的。
每天,我都像一个行尸走肉。
白天拼命地干活,想用疲惫来麻痹自己。
晚上,却总是会梦到他。
梦到他温和的笑,梦到他温暖的手,梦到他说的每一句话。
然后,在梦里哭醒。
我不知道,他看到我留下的信,会是什么反应。
他会生气吗?会难过吗?
还是,会松了一口气?
一个月后,在我已经快要绝望的时候,他找到了我。
那天,我正蹬着三轮车,走在一条陌生的街道上。
一辆出租车,停在了我的面前。
车门打开,他从车上走了下来。
他瘦了好多,也憔悴了好多。
下巴上全是青色的胡茬,眼睛里布满了红血丝。
他看到我,什么也没说,就那么直直地看着我。
我愣在原地,动弹不得。
我们对视了很久。
然后,他一步一步,向我走来。
他走到我面前,一把将我紧紧地抱在怀里。
抱得那么用力,像是要把我揉进他的骨血里。
“你为什么要走?”他的声音,沙哑得厉害,带着一丝颤抖,“你为什么这么残忍?要把我一个人丢下?”
我的眼泪,瞬间决堤。
“我……我是为你好……”
“为我好?”他松开我,捧着我的脸,眼睛死死地盯着我,“把我推开,让我一个人痛苦,这就是你说的为我好?”
“你知不知道,这一个月,我是怎么过的?”
“我找遍了我们去过的每一个地方,我问遍了我们认识的每一个人。我快要疯了!”
“我以为,我再也找不到你了……”
他说着,一个大男人,眼泪就那么掉了下来。
我从来没见过他哭。
在我心里,他一直都是那么的沉稳,那么的强大。
可现在,他却在我面前,哭得像个无助的孩子。
我的心,疼得快要碎了。
我伸出手,颤抖着,帮他擦掉眼泪。
“对不起……对不起……”
除了这三个字,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他抓住我的手,放在唇边,用力地亲吻着。
“不要再离开我了,好不好?求你了。”
“没有你,我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我们回家,好不好?我们一起回家。”
我看着他,看着他眼里的痛苦和深情。
我终于明白。
我所谓的“为他好”,其实是对他最大的伤害。
我所谓的“成全”,其实是对我们感情最大的不信任。
我们是一个整体。
他的幸福里,有我。
我的幸福里,也必须有他。
谁也离不开谁。
我用力地点了下头,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
“好,我们回家。”
我们又回到了那个家。
一切,都和我离开时一样。
桌上,还放着我没来得及洗的碗。
阳台上,还晾着我给他洗的衬衫。
仿佛我只是出了个远门,今天,刚回来。
他从身后抱住我,下巴抵在我的头顶。
“欢迎回家。”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动过离开他的念头。
我把心里所有的自卑和不安,都告诉了他。
他很耐心地听着,然后,用他的行动,一点一点地,帮我抚平心里的褶皱。
他会带着我,去参加他同事的聚会。
他会骄傲地向所有人介绍:“这是我的妻子。”
他会鼓励我,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我喜欢摆弄那些旧电器,他就专门在家里给我收拾出一个小小的工具间。
我修好了很多邻居送来的旧东西。
收音机,电风扇,黑白电视机。
大家不再叫我“收破烂的”,而是开始亲切地叫我“小师傅”。
我靠着这门手艺,开了一个小小的修理铺。
生意不大,但足够我养活自己。
我终于,又找回了那种靠自己的双手创造价值的尊严和快乐。
林向南,还是那个大学教授。
每天下课后,他都会来我的小铺子,帮我打扫卫生,给我递工具。
夕阳照进来,把我们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
我们没有孩子。
但我们收养了一只流浪猫。
它很黏人,总是喜欢睡在我们的脚边。
我们把它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疼爱。
日子,就像那条缓缓流淌的河,平静,而又绵长。
偶尔,我也会想起,那个捡到钱包的下午。
如果那天,我动了贪念,把那笔钱据为己有。
我的人生,会是什么样?
我可能会用那笔钱,做点小生意,让自己的生活,暂时好过一点。
但是,我一定会失去心里的那份坦然和安宁。
更重要的是,我会错过他。
错过这个,用他一生的温柔,来治愈我的人。
错过这个,让我明白,爱,是尊重,是理解,是无论你是谁,我都愿意与你并肩站在一起的勇气。
有时候,命运的转折,就在一念之间。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
我很庆幸,在那个风雨交加的下午,我选择了善良。
而这份善良,最终,也回赠给了我,一个最温暖的拥抱。
如今,我和林向南,已经携手走过了二十多个年头。
我们的头发,都开始花白。
脸上,也爬上了皱纹。
他不再是那个清瘦的青年,我也不是那个窘迫的下岗女工。
我们,都变成了最普通的老头,老太太。
但他看我的眼神,还是和当年一样。
充满了温柔和爱意。
我们还是喜欢在晚饭后,一起去江边散步。
他会牵着我粗糙的手,放在他的口袋里。
就像很多年前,那个修好三轮车的傍晚一样。
江风吹过,带来对岸城市璀璨的灯火。
他会指着远方,跟我讲这座城市的变化。
哪里盖了新的高楼,哪里修了新的大桥。
我说:“是啊,都变了。”
他转过头,看着我,笑了笑。
“是啊,都变了。”
“但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
我知道,他指的是什么。
是爱,是陪伴,是岁月沉淀下来的,那份深入骨髓的,相濡以沫。
我的人生,像一辆破旧的三轮车,曾经在泥泞的道路上,艰难前行。
是他,用爱,给我修好了链条,给我指明了方向,陪我一路,看到了最美的风景。
如果有人问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是什么?
我会告诉他,是在九五年的那个冬天,我下岗了,我去收废品,我捡到了一个钱包。
然后,我遇到了他。
来源:一遍真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