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在微信群里骂几句竟要赔5000元?微信群不是法外之地!(总第190期 |2025年第85期)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30 09:56 1

摘要:微信群已成为现代社交的重要场所,但别以为群聊可以“畅所欲言”无后果。一个真实案例告诉你,网络空间同样受法律保护,口舌之快可能让你付出高昂代价。

微信群已成为现代社交的重要场所,但别以为群聊可以“畅所欲言”无后果。一个真实案例告诉你,网络空间同样受法律保护,口舌之快可能让你付出高昂代价。

微信群里的“口舌之争”引发法律风波

如今,谁手机里还没几个微信群?业主群、工作群、家庭群……大家在群里聊天、分享信息,有时遇到不顺心的事,也免不了在群里吐槽几句。

但您可曾想过,这小小的聊天窗口,有时候却能掀起法律上的大波澜。今天,我就结合一个真实案例,和大家聊聊微信群里的“口舌之争”。

案情回顾:美容纠纷演变为“群聊”风暴

在某小区里,黄女士开了一家美容店。顾客赵某因为之前做美容项目不满意,与黄女士发生了口角,甚至惊动了警方,赵某也因此受到了行政处罚。

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可赵某心里的气没消。她利用自己是小区业主群群主的便利,在两个总人数近500人的大群里,开始连番“炮轰”黄女士和她的美容店。她不仅发黄女士的照片,还用了“精神分裂”“臭傻X”等侮辱性词汇。同时,她还大肆宣扬美容店“不正规”“讹诈客户”“仪器是破的”,引得群里其他业主议论纷纷。

黄女士又气又委屈,生意也大受影响,于是一纸诉状将赵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法庭上,赵某一开始还百般抵赖,说不是她发的。但在法院从腾讯公司调取了实名认证信息后,证据确凿,赵某无话可说。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是:在几百人的小区微信群里骂人、说人坏话,算不算侵犯名誉权?

答案是:算!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名誉权。简单说,就是社会对一个人的品德、声望、信誉等的评价。法人(比如公司)也有名誉权。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故意抹黑、贬损他人,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就构成了名誉权侵权。

其次,别把业主群当成你和几个朋友的私聊群。像本案中这种由不特定关系的邻里组成的几百人的大群,信息传播快、范围广,已经具备了“公共空间”的属性。您在群里发的一句话,可能瞬间就被几百人看到,其影响力不亚于在小区公告栏贴大字报。

赵某在群里使用的词汇,明显带有侮辱性质,损害了黄女士的人格尊严。她对美容店的负面评价,又拿不出任何证据,属于诽谤和贬损,直接影响了美容店的商业信誉。这些言论通过微信群这个“公共空间”迅速扩散,导致黄女士和她的美容店名誉受损,这是非常清晰的侵权行为。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判决结果与警示

最终,法院判决赵某必须在美容店门口张贴道歉信七天,向黄女士和美容店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美容店经济损失3000元、赔偿黄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有边界。

我们在享受网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遇到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而不是图一时之快,在网络上肆意攻击、泄愤。这种行为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让自己从“有理”变“无理”,甚至从“受害者”变成“侵权者”,最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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