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字的艺术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9-30 00:00 2

摘要:小米为什么这么做?也许是经过测试,逆光拍摄效果真的数一数二,可以称王,那就用“逆光之王”,以表现实力,但是这种极限词违反广告法,小字备注是“设计目标”,就不违法了。

近日,小米17Pro海报宣传“逆光之王”,又在右下角用小字写“是产品设计目标”,引发热议。

有网友认为是玩“文字游戏”,而小米客服称,小字只是海报编辑的一个形式。

好嘛,网友们开始造梗了:

“公司决定放假15天 放假15天是公司的目标”

“被《舌尖上的中国》差点推荐”

“我毕业于清华大学 毕业于清华大学是我的目标”

“本年是百年老店 还差99年”

“本店卖肉夹馍 加肉是未来的目标”

“下面请收看《新闻联合播》”

“恭喜张嘉轩考上清华大学1100公里外的西安外事学院”

“买房送非机动车车位”

……

还有网友扒出了VIVO、魅族等厂商也有小字,都是“目标成为xxx”。

小米为什么这么做?也许是经过测试,逆光拍摄效果真的数一数二,可以称王,那就用“逆光之王”,以表现实力,但是这种极限词违反广告法,小字备注是“设计目标”,就不违法了。

但这种解释是从结果倒推找理由,因为“称王”违法,所以加小字。

那就不能用其他宣传语吗?非得称王称霸?

究其原因在于,当下发布会、演讲已成为一门表演艺术,PPT是这场表演的重要组成部分,做精美、重点突出的PPT已催生了一个行业。

连同海报设计,在2个小时内,要将产品定位、亮点精准输入到消费者眼球、脑海中,人们对高饱和度、大尺寸的视觉符号天然敏感,于是形成了对大字的锚定,即便看到小字,也难改先入为主的认知。

用大字换取流量与销量,用小字规避法律风险,也就是网友口中的“大字吸睛,小字免责”。

“逆光之王”有没有替代词?逆光大师、逆光克星、逆光诗人、逆光掌控者,估计小米都考虑过,但都没有“逆光之王”上口、霸气,经过法务等的综合研判,还是用了“之王”。

在法律上应该处于灰色地带。因为你无法验证、第三方也无法验证人家不是王;消费者也很难举证其因隐蔽的小字,而构成了《广告法》里的“实质性误导”,又有多少人因被误导而购买了手机?

小字也是营销内卷的产物。在手机行业硬件参数趋同的情况下,技术差距无法形成壁垒,话术创新就成了突围捷径。既想用 “最强”“顶级” 等极限词制造记忆点,又想避开《广告法》对极限词的禁令,在同行都这么做、无追责先例的情况下,只能在角落埋下 “免责补丁”。

当一家企业用小字标注 “产品目标” 就能获得市场关注,其他企业便会纷纷效仿,形成 “不用小字就吃亏” 的恶性竞争。这种 “擦边球” 式操作,让商业宣传陷入 “比烂” 困境。

这场小字的争议声量超过以往,个人感觉是叠加了或衔接了对雷军演讲“固定路数”的讨论情绪。

越来越聪明的消费者,遇到了固定的营销套路,争议的爆发就在所难免。这也意味着,营销该 “进化” 了。

过去,短期销量和流量或许是衡量营销成功的唯一标准,但当信任成为被牺牲的代价,长期来看得不偿失。小米此次争议,以及 vivo、魅族等厂商的类似操作,本质上都是在消耗行业的 “信任存量”—— 当消费者一次次被 “大字吸引、小字劝退”,对整个手机行业的宣传都会产生怀疑,最终可能导致 “劣币驱逐良币”:认真做产品、坦诚做宣传的企业,反而因不够 “吸睛” 被边缘化。

小字争议,究竟会不会引发相关厂商信任危机?以后还会不会继续流行小字?值得观察。

小字在消费者和网友眼中,已然成为行为艺术,也会造成应激反应:以后发布会先看海报有没有小字,小字比大字更重要啊。

那就造句玩吧,大字小字组合句子,请留言。

来源:一品姑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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