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出台的《厦门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是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和省委、省政府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的具体实践。《措施》紧扣当前民营企业核心诉求,围绕五大领域推
近日出台的《厦门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是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和省委、省政府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的具体实践。《措施》紧扣当前民营企业核心诉求,围绕五大领域推出21条针对性举措,通过制度创新与量化目标协同破解民企发展瓶颈。
一、五大领域协同发力构建政策框架
《措施》围绕公平竞争、融资优化、创新驱动、内外需协同和权益保护五大领域,推出21条举措,66项细化任务清单,形成闭环支持体系。
在公平竞争领域,通过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如鼓励参与新型基础设施、老旧片区改造)、优化政府采购(如400万元以下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并提高预留份额至40%)、盘活闲置资产(如支持PPP模式参与国有资产盘活)和清理市场壁垒(如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举措,着力破除隐形障碍。例如,政府采购中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5%-20%,联合体评审优惠达5%-6%,可以显著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
融资环境优化则聚焦融资成本压减(如增信基金提供最高3000万元支持,首贷贴息1%)、渠道拓宽(如支持民企发债、三四板对接机制)和增信体系健全(如“信易贷”平台年新增融资30亿元),完善构建多层次金融生态。
创新活力激发部分,突出研发补助(如最高研发补助500万元)、转型升级支持(如固投补助最高10%)和人才引进(如“双百计划”民营企业岗位占比70%,人才补助100万元),并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心建设)。
内外需协同开拓,通过拓市场(如恢复并加密北美海运航线、支持AEO认证)、促内销(如绿色通道办理许可、内外贸标准衔接)和引领新消费(如培育邮轮经济、首店首发经济),助力民企应对全球经济不确定性。
权益保护则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企业权益保障(异地执法协助)和账款清理(拖欠民企账款纳入国企考核),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机制突破与前瞻布局点亮制度创新
《措施》在多个维度体现体制机制创新。
其一,融资机制突破。创新“耐心资本”范畴,要求国有资本和政府投资基金为战略性、创新性、高增长潜力民企提供长期支持,并利用民企贷款“首压首抽”监测机制,协调解决抽贷压贷难题。
其二,数据要素激活。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制定行业数据商培育政策,并发布应用场景清单(如智慧政务、人工智能),为民企开辟新增长点。
其三,人才柔性引进。创新“双跨双聘”模式,允许高校与企业联合引进人才,并探索职称申报放宽(如电子工程、低空经济纳入试点),破解民企人才短板。
其四,内外贸一体化。动态梳理出口转内销企业名单,提供“同线同标同质”认证便利,并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加速国内国际双循环融合。
其五,监管优化。推行“扫码入企”制度,建立涉企检查“白名单”,减少干扰,提升执法公平性。
《措施》通过五大领域的21条创新举措协同发力,不仅回应了当前民企痛点(如融资问题、创新不强),还前瞻布局民企进入的未来产业(如人工智能、低空经济),体现了《措施》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同时,66项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与量化目标,加强了《措施》的实操性。
总的来看,《措施》以系统性改革赋能民营经济,一些创新机制有望成为全国样板。未来,随着《措施》落地落实(如2025年1月1日追溯执行),将显著提升我市民企发展环境,增强民企竞争力,为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作者: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王彧)
来源:东南沿海消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