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浙江省杭州市余杭临平地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26日消息,9月13日凌晨2时许,一辆打着双闪灯的小客车静静停在道路中央,阻拦后方车辆通行。过路群众发现异常前来查看,发现该车辆主驾驶位空着,仅有副驾驶座上躺着一名男子,车内中控台还显示着“报警”提示,便报了警。这
据浙江省杭州市余杭临平地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26日消息,9月13日凌晨2时许,一辆打着双闪灯的小客车静静停在道路中央,阻拦后方车辆通行。过路群众发现异常前来查看,发现该车辆主驾驶位空着,仅有副驾驶座上躺着一名男子,车内中控台还显示着“报警”提示,便报了警。这一查,着实令人吓出冷汗。
路面监控画面显示,上述小客车的车主王某某于9月13日0时31分许从一处夜宵点驾车进入某小区,后于1时17分许又驾车离开小区。车辆后台数据显示,1时17分至18分,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王某某从主驾驶位挪到了副驾驶位。1时28分许,监控画面拍到车辆在高架桥上行驶,而王某某躺在副驾驶位酣睡的画面。直至1时38分,车辆才自行停下、打开双闪。也就是说,该车辆在主驾驶位无人的情况下行驶了足足20分钟。所幸夜深车少,未造成严重后果。
当日凌晨3时11分,经检测,王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114.5mg/100ml。到案后,王某某承认其于9月12日晚至次日凌晨与朋友吃夜宵,喝多了酒,因此抱着侥幸心理让车辆自动驾驶。
为什么主驾驶位上无人,车辆还能自动驾驶?王某某这辆小客车是今年5月购买的,装有2级智能辅助系统。按照车辆系统设定,驾驶车辆时,一旦双手脱离方向盘、使用该辅助系统超过2分钟,系统就会提示驾驶人员接管方向盘,否则会主动降速并退出系统,以此确保行车安全。
“该系统不允许驾驶员不在驾驶位操作,也不能代替驾驶员,系统简介中是有文字警告的,驾驶员不可能不知道。”该车辆销售公司的技术专家表示。
然而,为了“骗过”方向盘检测,王某某在方向盘上加装了一种被称为“智驾神器”的配件,让系统误以为驾驶人员的双手未脱离方向盘,使车辆持续保持无人驾驶的状态。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根据2021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40429-2021),2级以下驾驶自动化系统要求驾驶员和驾驶自动化系统共同执行全部驾驶任务,并监督驾驶自动化系统的行为和执行适当的响应和操作。本案中,涉案车辆自动化等级为2级,应当由王某某和系统共同执行车辆驾驶任务,王某某应时刻监管系统行为,及时执行适当的操作,以确保行车安全。因此,王某某作为驾驶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醉酒状态下使用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在道路上行驶机动车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9月17日,临平区检察院对被告人王某某依法提起公诉。综合被告人王某某曾于2024年7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的情节,9月19日,经法院审理,被告人王某某被判犯危险驾驶罪,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4000元。
◆来源:临平检察、中国交通广播
编辑:孙懿辞
初审:梁爽
复审:曹光宇
终审:臧立
来源:长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