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窗户外面有一棵老槐树,风一吹,叶子就哗啦啦地响,像是在鼓掌,又像是在叹气。
本内容纯属虚构
那扇门被推开的时候,我正对着窗户发呆。
窗户外面有一棵老槐树,风一吹,叶子就哗啦啦地响,像是在鼓掌,又像是在叹气。
我不知道它在为什么鼓掌,又在为谁叹气。
屋子里有一股常年不散的药味,混着灰尘和潮湿的霉味,像一张黏糊糊的网,把我整个人罩在里面。
爸爸走进来,脚步很轻,但他身上的烟草味和汗味还是先一步钻进了我的鼻子。
他站在我身后,没说话,只是长长地叹了口气。
那声叹息,像一把生了锈的钝刀子,慢慢地割着我的心。
这些年,我听得最多的,就是他这样的叹息。
他说,我们要搬家了。
去一个新的地方,见一些新的人。
我没出声,只是把头埋得更低了。
我的世界,就是这间屋子,这张床,这把吱呀作响的轮椅。
搬家,对我来说,不过是从一个笼子,换到另一个笼子。
我记得妈妈走的那天,天也是这样,阴沉沉的,好像随时都要掉下来。
她没有哭,也没有回头。
她只是把我放在椅子上,摸了摸我的头,那只手,冰凉冰凉的,像一块冬天河里的石头。
她说,你好好的。
然后,门开了,又关上了。
空气里,她身上那股淡淡的雪花膏味道,很快就被屋子里的药味吞没了。
从那天起,我的世界里,就只剩下了爸爸的叹息,和窗外那棵老槐树的沙沙声。
我们真的搬家了。
爸爸背着我,一步一步走下那栋没有电梯的旧楼。
他的背很宽,但也很单薄,我能清晰地感觉到他脊骨的形状,硌得我生疼。
他的呼吸很重,每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深一脚,浅一脚。
我把脸埋在他的背上,闻到他衣服上阳光和皂角混合的味道,那是这个家里,唯一让我感到安稳的气味。
车子开了很久,久到我觉得自己骨头都要散架了。
最后,车停在了一栋陌生的楼下。
这里有股好闻的味道,是花香,淡淡的,甜丝丝的。
爸爸把我抱下车,放进轮椅里。
一个女人和一个小男孩站在门口。
女人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碎花围裙,头发简单地挽在脑后。
她看着我,眼神里没有我常见到的那种怜悯,也没有嫌恶,就是很平静地看着,像是在看一件需要小心对待的瓷器。
那个小男孩躲在她身后,只探出半个脑袋,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我。
爸爸的声音有些干涩,他说,这是你李阿姨,这是你弟弟,林默。
我低下头,手指死死地抠着轮椅的扶手。
那个女人,李阿姨,她走了过来,蹲下身子,和我平视。
她的膝盖发出轻微的“咔哒”声。
她说,路上累了吧?屋里给你烧了热水,擦把脸就舒服了。
她的声音很温和,像春天午后的阳光,暖洋洋的。
我还是没说话。
她也不在意,伸出手,轻轻地握住了我冰凉的手。
她的手很暖,掌心有些粗糙的茧子,但那份温暖,却像一股细流,顺着我的指尖,慢慢地流进了我的心里。
那个叫林默的男孩,也从她身后走了出来。
他走到我面前,歪着头看了我半天,然后伸出一根小指头,小心翼翼地碰了一下我的轮椅。
那一下,很轻,像一片羽毛落了下来。
然后他飞快地缩回手,好像那轮椅会烫人一样。
我的人生,就是从那一天,从那只温暖粗糙的手,和那根好奇试探的手指开始,偏离了原来的轨道。
新的家,很干净。
地板被擦得能照出人影,空气里没有药味,而是一种淡淡的皂角香,混着厨房里飘来的饭菜香。
我的房间朝南,有一扇大大的窗户。
窗台上,放着一盆绿萝,叶子绿得发亮,像一块块温润的玉。
李阿姨把我推到窗边,拉开窗帘。
阳光一下子涌了进来,像金色的瀑布,洒了我一身。
我下意识地眯起了眼睛。
太久了,我太久没有这样毫无遮拦地沐浴在阳光下了。
阳光暖烘烘的,晒在脸上,有点痒,像小猫的舌头在舔。
李阿姨说,以后这就是你的房间了,喜欢吗?
我看着窗外,楼下有一个小花园,种着月季和栀子花。
有几个孩子在追逐打闹,笑声像一串串银铃,清脆地飘了上来。
我点了点头。
很轻,但她看见了。
她笑了,眼角有细细的纹路,像水波一样荡漾开。
她说,喜欢就好。
晚饭很丰盛。
桌子上摆着四菜一汤,红烧肉的香气霸道地占据了整个屋子。
爸爸的脸上,露出了我许久未见的笑容。
他不停地给李阿姨和林默夹菜,嘴里说着,多吃点,多吃点。
李阿姨也给我夹了一块瘦肉,细心地把上面的肥肉剔掉。
她说,尝尝阿姨的手艺。
我低着头,用勺子笨拙地把肉送进嘴里。
肉炖得很烂,入口即化,是我从未尝过的味道。
林默坐在我对面,一边啃着鸡腿,一边偷偷地看我。
他的嘴巴油乎乎的,像只偷吃的小花猫。
我吃饭很慢,手不听使唤,饭粒常常会掉在桌子上。
在以前的家,每当这时,爸爸都会叹气。
但在这里,李阿姨只是拿了张干净的纸巾,默默地帮我把桌子擦干净,什么也没说。
吃完饭,爸爸和李阿姨在厨房里洗碗。
我能听到他们低声说话的声音,还有碗碟碰撞的清脆声响。
林默搬了个小板凳,坐在我旁边。
他把他的宝贝,一个变形金刚,放在我的膝盖上。
他说,这个叫擎天柱,很厉害的,会变身。
他一边说,一边笨拙地演示着。
我看着他认真的样子,看着那个塑料玩具在我眼前变来变去,心里某个地方,好像被什么东西轻轻地敲了一下。
晚上,李阿姨帮我擦洗身体。
她的动作很轻柔,也很熟练。
热水氤氲的雾气里,我看到她额头上细密的汗珠。
她一边擦,一边絮絮叨叨地跟我说话。
她说,林默小时候也这样,不听话,吃饭得到处跑。
她说,楼下的栀子花快开了,到时候满院子都是香的。
她说,明天给你换床新的被套,晒了太阳的,睡着舒服。
我躺在床上,盖着那床散发着阳光味道的被子,听着隔壁房间传来的,林默均匀的呼吸声,还有爸爸和李-阿姨偶尔的交谈声。
这个陌生的环境,这些陌生的人,却让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心。
我好像,不再是一座孤岛了。
林默成了我的小尾巴。
他每天放学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冲进我的房间。
他会把书包往地上一扔,然后献宝似的,从里面掏出各种各样的东西。
有时候是一颗奇形怪状的石头,有时候是一只在草丛里抓到的蚂蚱,有时候是一张画得乱七八糟的画。
他会趴在我的轮椅边,叽叽喳喳地跟我讲学校里的事。
谁被老师罚站了,谁的橡皮被弄丢了,今天食堂的饭菜好不好吃。
我大多数时候只是听着,偶尔点点头。
但他好像一点也不介意我的沉默。
他有说不完的话,用他那稚嫩的声音,为我描绘着一个我从未接触过的,鲜活而热闹的世界。
他会把他的课本摊在我的腿上,一字一句地念给我听。
“小小的船,两头尖,我在小小的船里坐,只看见闪闪的星星蓝蓝的天。”
他的手指点在那些方块字上,声音清脆。
我看着那些陌生的符号,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渴望。
我想认识它们,想知道它们组合在一起,会变成怎样动听的故事。
有一天,林默又在给我念课文。
我伸出我那只还算灵活的右手,颤抖着,指了指书上的一个字。
他愣了一下,然后眼睛一亮。
“你想学认字?”
我用力地点了点头。
那天晚上,李阿姨知道了这件事。
她什么也没说,第二天,家里就多了一块小黑板,还有一本厚厚的字典。
从那天起,我的房间,就变成了我的教室。
李阿姨和林默,就是我的老师。
李阿姨教我拼音,a,o,e,她的发音很标准,像广播里的播音员。
林默教我写字,他会握着我的手,一笔一划地在纸上写。
我的手没有力气,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像一条条挣扎的蚯蚓。
林默却总会很开心地说,哥哥,你写得真好看!
学习是件很辛苦的事。
我的脑子转得很慢,常常一个字要学很多遍才能记住。
我的手也不听使管,一支笔,在我手里重若千斤。
有时候,我会很沮丧,想放弃。
每当这时,李阿姨就会端来一碗甜甜的绿豆汤,摸着我的头说,不着急,我们慢慢来。
林默会给我讲笑话,做鬼脸,想方设法地逗我开心。
爸爸下班回家,会默默地站在门口看一会儿。
他的眼神里,有心疼,但更多的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叫做希望的东西。
那本字典,很快就被我翻得起了毛边。
上面的每一个字,都像一颗颗种子,在我的心里生根,发芽。
我开始能自己看懂一些简单的故事书了。
书里的世界,那么大,那么奇妙。
有会飞的扫帚,有会说话的动物,有勇敢的王子,也有善良的公主。
我坐在轮椅上,靠着这些文字,却好像长出了一双翅膀,可以飞到任何我想去的地方。
我第一次主动开口说话,是在一个下着雨的午后。
那天,林默感冒了,没去上学,蔫蔫地躺在床上。
李阿姨在厨房里给他熬姜汤,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辛辣又温暖的味道。
我推着轮椅,慢慢地挪到他的床边。
他闭着眼睛,小脸烧得通红。
我看着他,心里忽然涌起一股冲动。
我张了张嘴,喉咙里像卡着一团棉花,干涩得发疼。
我试了好几次,才发出一个模糊的音节。
“水……”
声音很小,很沙哑,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但林-默听见了。
他猛地睁开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我。
“哥哥,你……你说话了?”
我看着他惊喜的眼睛,又重复了一遍。
“水。”
这一次,清晰了很多。
林默从床上一跃而起,光着脚就往厨房跑。
“妈!妈!哥哥说话了!哥哥会说话了!”
李阿姨和爸爸闻声冲了进来。
他们看着我,眼睛里都闪着泪光。
李阿姨走过来,紧紧地抱住了我。
她的肩膀在微微地颤抖。
她说,会说话了就好,会说话了就好。
爸爸站在一边,一个劲儿地用手抹着眼睛,嘴里念叨着,老天开眼,老天开眼。
那天,我说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完整的句子。
我对他们说,谢谢你们。
谢谢你们,没有放弃我。
谢谢你们,让我看到了光。
我的世界,从无声,变成了有声。
虽然我的发音依然很笨拙,说话也很慢,但我不再害怕开口了。
我开始和林默一起讨论书里的故事情节。
我开始在饭桌上,跟爸爸和李阿姨讲我今天又认识了几个新字。
我开始在清晨,对李阿姨说,早上好。
在夜晚,对爸爸说,晚安。
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像一颗石子,投入我平静如死水的心湖,激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春天的时候,楼下的栀子花开了。
白色的花瓣,层层叠叠,像一个个穿着白纱裙的小仙女。
风一吹,那股浓郁的香气,就顺着窗户飘了进来,满屋子都是甜的。
林默说,哥哥,我们下去看花吧。
下去?
这两个字,对我来说,太遥远了。
我已经不记得,上一次双脚踩在土地上,是什么感觉了。
我害怕。
我害怕外面的世界,害怕那些异样的眼光。
林默看出了我的犹豫。
他拉着我的手,摇了摇。
“没事的,哥哥,我推着你,爸爸也在家。”
李阿姨也走了过来,她蹲下身,温柔地看着我。
“去吧,外面的太阳很好,花也很香。”
最后,我还是被他们“押”了下去。
爸爸背着我,林默在后面小心地扶着。
下楼的每一步,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终于,我的轮椅,稳稳地停在了那片栀子花丛前。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斑驳地洒在我的身上。
微风拂过我的脸颊,带着花草的清香。
我伸出手,轻轻地触碰了一片栀子花瓣。
那花瓣,凉凉的,滑滑的,像丝绸一样。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那股甜美的香气,直冲进我的肺里,好像把所有的阴霾都驱散了。
有几个邻居路过,他们停下来,好奇地看着我。
我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
李阿姨却很自然地跟他们打招呼。
“这是我大儿子,身体不太好,带他下来晒晒太阳。”
她的语气,那么坦然,那么骄傲。
就好像,我不是一个残缺的病人,只是一个普通的孩子。
那些目光,似乎也没有那么可怕了。
林默摘了一朵开得最盛的栀子花,插在了我的胸前。
他说,哥哥,你闻闻,香不香?
我低头看着那朵洁白的花,点了点头。
很香。
是我这辈子,闻过最香的味道。
从那以后,只要天气好,林默和李阿姨就会推我下楼。
我们会在花园里晒太阳,看蚂蚁搬家,听鸟儿唱歌。
林默会把他在学校里学的游戏教给我,我们一起玩弹珠,拍画片。
虽然我总是输,但我很快乐。
我的世界,不再局限于那扇窗户。
它变得越来越大,大到可以装下蓝天,白云,和一整座花园的芬芳。
爸爸给我买了一台旧收音机。
那台收音机,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每天晚上,我都会准时守在它旁边,听里面传来的故事。
电波的“滋滋”声,像一条神秘的河流,载着我,去往一个个我从未到过的远方。
我听到了大草原上骏马的嘶鸣,听到了深海里鲸鱼的歌唱,听到了古战场上金戈铁马的碰撞。
我听到了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悲伤,听到了孙悟空大闹天宫的豪迈。
那些声音,那些故事,像一把把钥匙,打开了我脑海里一扇又一扇的门。
我开始不满足于只是听。
我心里,也涌出了好多好多的故事。
我想把它们写下来。
这个念头,像一棵疯狂生长的藤蔓,缠绕着我,让我寝食难安。
可是,我该怎么写呢?
我的手,连握笔都那么困难。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林默。
他听完,眼睛亮晶晶的,像装满了星星。
他说,哥哥,你说,我来写!
于是,我的房间,又多了一项新的活动。
每天晚上,等爸爸和李阿姨都睡了,林默就会偷偷地溜进我的房间。
他搬个小板凳,坐在我的床边,摊开一个作业本,握着一支铅笔。
我就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把我脑海里的故事,一个字,一个字地,说给他听。
我的第一个故事,是关于一只想飞的乌龟。
那只乌龟,和我一样,被困在一个小小的池塘里。
它每天都看着天上的鸟儿,羡慕它们能自由地飞翔。
它想尽了各种办法,想飞起来,都失败了。
最后,它遇到了一只善良的大雁,大雁答应带它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我讲得很慢,有时候会卡壳,找不到合适的词语。
林默就耐心地等着,从不催促。
他的笔尖,在纸上沙沙作响,像春蚕在啃食桑叶。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户,静静地洒在我们身上。
那样的夜晚,安静又美好。
我们俩,就像两个小小的偷盗者,在寂静的深夜里,偷窃着属于我们自己的,闪闪发光的梦想。
写完第一个故事,我们俩都兴奋得睡不着。
林默把那个写满了字的本子,举到我面前,像举着一枚勋章。
他说,哥哥,我们成功了!
我看着那些虽然歪歪扭扭,但却整整齐齐的字,心里充满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那不仅仅是一个故事,那是我的声音,我的呐喊,是我对这个世界,发出的第一声问候。
我们把故事拿给李阿姨和爸爸看。
李阿姨戴上老花镜,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着。
读完,她的眼圈红了。
她说,写得真好,我们家的孩子,是个小作家。
爸爸拿着那个本子,手都在抖。
他一遍又一遍地抚摸着上面的字,像是在抚摸一件稀世珍宝。
他看着我,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是用力地点了点头。
从那以后,写作,就成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我口述,林默记录。
我们写了很多很多的故事。
有童话,有武侠,有科幻。
我的思想,像一匹挣脱了缰绳的野马,在无边无际的想象世界里,尽情地驰骋。
我的身体,虽然被禁锢在轮椅上,但我的灵魂,却是自由的。
林默上初中了,学业变得繁忙起来。
他不再有那么多时间,帮我记录故事了。
我有些失落,但更多的是为他高兴。
他应该有属于他自己的,更广阔的天地。
爸爸看出了我的心思。
有一天,他下班回家,带回来一个大箱子。
打开一看,是一台电脑。
那是一台二手的台式电脑,显示器又大又笨重。
爸爸说,以后,你可以用这个写东西了。
我看着那个陌生的机器,心里既兴奋,又忐忑。
李阿姨给我买来了学习打字的软件。
那是一个很简单的游戏,屏幕上会掉下来一个个字母,我要在它们落地之前,敲出对应的按键。
对我来说,这太难了。
我的手指,僵硬得像一根根木棍。
常常是,屏幕上的字母已经堆成了山,我还没找对一个键。
我一次又一次地失败,游戏结束的音乐,听起来那么刺耳。
我把拳头砸在键盘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我恨自己的不争气,恨这副不听使唤的身体。
李阿姨走过来,没有责备我。
她只是拿起我的手,用热毛巾,一点一点地帮我揉搓着僵硬的指关节。
她说,别急,我们把它当成康复训练,每天练一会儿,总会好的。
林默放学回家,也会坐在我旁边,陪我一起练习。
他会把键盘上的每一个键位,都用彩色的贴纸标出来。
他说,哥哥,你看,红色的是A,蓝色的是S,这样就好记多了。
在他们的鼓励下,我没有放弃。
我每天都坐在电脑前,像个最笨拙的学生,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那些简单的动作。
从一个字母,到一个单词,再到一句话。
我的手指,开始慢慢地变得灵活起来。
终于有一天,我可以在键盘上,完整地敲出自己的名字了。
当那几个字,清晰地出现在屏幕上时,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我做到了。
我终于,可以用自己的手,来书写自己的故事了。
我开始在网上发表我的小说。
我给自己取了一个笔名,叫“追风筝的人”。
我希望自己,能像那个追风筝的孩子一样,永远怀着希望,永远不知疲倦地奔跑。
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在一个小小的文学论坛上。
那是一个关于梦想的故事。
我把自己的经历,都写了进去。
写那间阴暗的小屋,写那棵寂寞的老槐树,写那扇紧闭的窗。
也写那只温暖的手,那双好奇的眼睛,那碗甜甜的绿豆汤,和那朵芬芳的栀子花。
文章发出去后,我每天都会刷新几十遍页面。
我期待着,又害怕着。
我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看我的故事,会不会有人喜欢我的故事。
几天后,我收到了第一条留言。
那个人说,你的故事,让我流泪了。谢谢你,让我看到了,在最深的黑暗里,也能开出最美的花。
看着那段话,我坐在电脑前,哭得像个孩子。
原来,我的声音,真的可以被听到。
原来,我的故事,真的可以给别人带去力量。
越来越多的留言,像雪片一样飞来。
有鼓励,有安慰,有共鸣。
我的小说,被论坛的编辑推荐到了首页。
我的读者,也越来越多。
他们叫我“风筝大大”。
他们说,我的文字,像一束光,照亮了他们心里某个阴暗的角落。
我不知道,我有没有照亮他们。
但我知道,是他们,照亮了我。
是他们的每一句留言,每一个点击,让我确信,我不是一个无用的人。
我的存在,是有意义的。
后来,有一家出版社的编辑联系到了我。
她说,她很喜欢我的故事,想帮我出书。
出书?
这两个字,对我来说,像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家里人。
爸爸激动得半天说不出话来,只是一个劲儿地说,好,好,好。
李阿姨的眼睛又红了,她抱着我,一遍遍地说,我的孩子,有出息了。
林默比我还高兴,他把我举起来,在屋子里转了好几个圈。
他说,我哥要当大作家了!以后我就是大作家的弟弟了!
签合同那天,是爸爸和林默陪我去的。
我第一次走进了那么高的写字楼。
玻璃幕墙反射着刺眼的阳光,穿着西装革履的人们,行色匆匆。
我觉得自己,像一个误入巨人国的格列佛,渺小又局促。
编辑是一个很温柔的姐姐。
她看到我,没有丝毫的惊讶,只是微笑着对我说,你的故事,值得被更多人看到。
合同签得很顺利。
回家的路上,爸爸一直紧紧地攥着那份合同,像是怕它会飞走一样。
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我看着爸爸不再挺拔的背影,看着身边已经比我高出一个头的林默,心里忽然觉得很平静。
我的人生,好像一艘偏离了航道的小船。
我曾以为,它会在无边的黑暗里,沉没,腐烂。
但他们,我的家人,像一座座灯塔,用他们的爱和温暖,为我指引了方向,让我重新回到了正确的航道上。
我的第一本书,顺利出版了。
书名,就叫《窗外的栀子花》。
封面上,是一扇打开的窗,窗外,是一片盛开的栀子花。
拿到样书的那天,我把它放在了爸爸和李阿姨的手里。
爸爸戴上老花镜,用他那双布满老茧的手,一页一页,郑重地翻看着。
李阿姨把书紧紧地抱在怀里,像抱着一个刚出生的婴儿。
我把另一本,递给了林默。
他在扉页上,看到了我写的那句话。
“谨以此书,献给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人——我的家人。”
林默看着我,眼睛亮晶晶的。
他说,哥,你真棒。
我说,是我们,我们都很棒。
书卖得很好,甚至加印了好几次。
我收到很多读者的来信。
他们跟我分享他们的故事,他们的困惑,他们的喜悦。
我成了一个树洞,倾听着这个世界上,各种各样的声音。
我用我的稿费,给家里换了一台大电视,给爸爸买了一个新的剃须刀,给李阿姨买了一条她念叨了很久的金项链,给林默买了他梦寐以求的游戏机。
当我把第一笔稿费,交到李阿姨手里的时候,她说什么也不肯要。
她说,这是你自己挣的钱,你自己留着。
我拉着她的手,把那沓还带着油墨香的钱,塞进了她的口袋。
我说,妈,这是我孝敬您的。
那一声“妈”,我叫得那么自然,那么心甘情愿。
李阿姨愣住了,然后,眼泪就掉了下来。
她抱着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她说,哎,我的儿,妈等这声,等了好多年。
爸爸站在旁边,也偷偷地抹着眼泪。
林默走过来,从后面抱住我们三个。
他说,我们是一家人,永远不分开。
是啊,我们是一家人。
血缘,有时候,并不是最重要的。
重要的是,谁在你最需要的时候,向你伸出了手。
谁在你最黑暗的时候,为你点亮了一盏灯。
谁在你最绝望的时候,给了你一个温暖的拥抱。
时间过得真快啊。
一转眼,林默也考上了大学,去了另一座城市。
他走的那天,我们全家都去送他。
在火车站,李阿姨拉着他的手,絮絮叨叨地嘱咐着,要好好吃饭,要多穿衣服,要跟同学搞好关系。
林默一边不耐烦地应着,一边偷偷地抹着眼泪。
轮到我了。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他现在比我高太多了,我得仰着头看他。
我说,照顾好自己。
他用力地点了点头。
“哥,你也是。”
火车开动的时候,他把头伸出窗外,用力地向我们挥手。
我看着他越来越小的身影,心里空落落的。
那个跟在我身后的小尾巴,长大了。
他要去追寻属于他自己的天空了。
林默不在家,屋子里一下子冷清了许多。
我把更多的时间,都用在了写作上。
我写完了我的第二本书,第三本书。
我开始尝试不同的题材,写悬疑,写历史。
我的世界,因为文字,而变得无限宽广。
爸爸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
他得了很严重的肺病,常年咳嗽。
医生说,是年轻时候在工地上,吸了太多粉尘落下的病根。
他大部分时间都躺在床上,话也说得少了。
但他每天,都会让我把报纸念给他听。
他最喜欢听的,是国家大事。
他说,人虽然躺着,但心不能死。
李阿姨每天都变着花样地给他做好吃的,一口一口地喂他。
她瘦了很多,背也驼了,但她的眼神,依然那么温柔,那么坚定。
我知道,她在用她全部的力气,支撑着这个家。
爸爸走的那天,是一个很晴朗的冬日。
阳光很好,透过窗户,暖暖地照在他的脸上。
他把我叫到床前,拉着我的手。
他的手,已经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了,冰凉冰凉的。
他说,孩子,爸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你。
我摇着头,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我说,爸,你没有对不起我,你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他笑了,笑得很安详。
他说,以后,要好好听你妈的话,要好好照顾自己。
然后,他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我握着他渐渐变冷的手,感觉自己的世界,塌了一半。
那个为我撑起一片天的男人,走了。
那个总是用叹息,来表达他深沉的父爱的男人,走了。
葬礼上,林默从学校赶了回来。
他抱着我,哭得像个孩子。
他说,哥,我们没有爸爸了。
我拍着他的背,一遍又一遍地说,没关系,我们还有彼此,我们还有妈妈。
爸爸走后,李阿姨一下子老了很多。
她的头发,白了大半。
她常常会一个人,坐在爸爸的椅子上,一坐就是一下午。
我知道,她在想他。
我把我的书房,搬到了客厅。
这样,我一抬头,就能看到她。
我会故意问她一些写作上的问题,让她帮我查资料。
我会让她帮我读我新写的稿子,听听她的意见。
我只是想让她知道,这个家,还需要她。
我,还需要她。
林默大学毕业后,留在了那座城市工作。
他找了一个很好的女朋友,一个笑起来很甜的南方姑娘。
他们回来看我们,女孩很懂事,一口一个“阿姨”,一口一个“大哥”,叫得李阿姨合不拢嘴。
李阿姨拉着女孩的手,问长问短,把她当成亲生女儿一样。
我知道,李阿姨是真心为林默高兴。
晚上,我们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
李阿姨喝了点酒,脸颊红红的。
她说,真好,我们家,又要添新人了。
她看着我,又看着林默。
她说,你们两个,都是我的好儿子。这辈子,能做你们的妈妈,是我最大的福气。
林默和那个女孩,结婚了。
婚礼上,我作为兄长,上台致辞。
我坐在轮椅上,拿着话筒,看着台下,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人们。
我的妈妈,李阿姨,她穿着一身红色的旗袍,头发梳得整整齐齐,那么端庄,那么美丽。
我的弟弟,林默,他穿着笔挺的西装,身边站着他美丽的新娘,那么英俊,那么幸福。
我的眼眶,又一次湿润了。
我说,我曾经以为,我的人生,是一口枯井,黑暗,冰冷,没有一丝波澜。但是,我的家人,他们像一束光,照了进来。他们告诉我,即使身在井底,也可以仰望星空。
我说,今天,我的弟弟,找到了属于他的那片星空。我为他感到无比的骄傲和幸福。
我说,妈,谢谢您。谢谢您,给了我一个家。谢谢您,让我成为了今天的我。
我说,林默,新婚快乐。以后,要好好爱她,就像,你曾经好好爱我一样。
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我看到,李阿姨在偷偷地抹眼泪。
我看到,林默和他的新娘,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我的人生,还在继续。
我依然每天写作,用我的文字,去记录这个世界的美好与温暖。
我依然会和妈妈,在晚饭后,一起看电视,讨论剧情。
我依然会和林默,在电话里,聊他的工作,他的生活。
有时候,我也会想起,那个离开我的妈妈。
我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过得好不好。
我心里,对她,没有恨。
真的,一点都没有。
我甚至,有些感谢她。
感谢她的放手,才让我遇到了这么好的家人。
如果人生是一场旅行,那么我,无疑是那个最幸运的旅客。
虽然我出发的时候,丢了最重要的行李。
但在旅途中,我收获了更珍贵的风景。
我常常会做一个梦。
梦里,我回到了那个下着雨的午后。
我不再是那个躺在床上,连话都说不出来的孩子。
我站了起来,走到林默的床边。
我摸了摸他的额头,对他说,别怕,哥哥在这里。
然后,我推开门,走了出去。
我走在雨里,雨水打湿了我的头发和衣服,但我一点也不觉得冷。
我看到,爸爸和李阿姨,站在不远处的屋檐下,微笑着向我招手。
我向他们跑去,一步,一步,跑得那么稳,那么快。
我知道,那只是一个梦。
但每次醒来,我的心里,都充满了力量。
因为我知道,在现实里,即使我不能奔跑,也总会有人,推着我,陪着我,一起,走向那个叫做“幸福”的远方。
窗外的栀子花,又开了。
满屋子,都是甜甜的香气。
真好。
来源:吐司毛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