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庆后遗产争夺新进展香港高等法院驳回宗馥莉上诉意味着什么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27 09:39 1

摘要:形势已经渐渐明朗化了,只要原告一方(宗继昌、宗婕莉和宗继盛)被法院认可为宗庆后的子女,那宗馥莉就不太可能把什么都抓住。

香港高等法院在官网公布判决结果,驳回以宗馥莉为代表的被告人在传票中提出的上诉许可申请。

这就意味着18亿美元(141亿港元)的资产在诉讼期间不能动用了。

也就是说,宗庆后与杜建英所生的3名子女暂时保住了这笔钱,但官司还要继续打下去。

形势已经渐渐明朗化了,只要原告一方(宗继昌、宗婕莉和宗继盛)被法院认可为宗庆后的子女,那宗馥莉就不太可能把什么都抓住。

毕竟法理在于人情,否则那就是谁强谁有理了。

首先看宗馥莉提出的上诉理由是什么。

宗庆后是2024年2月25日去世的,而原告是2024年12月30日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了原诉传票,他们的主张是向宗馥莉追索140亿港元。

这说明在宗庆后去世几个月内双方的矛盾就一直在激化,最终闹到了法院。

之所以在香港起诉,是因为钱在汇丰账户里,而且宗继昌他们发现宗馥莉已经转走了108.51万美元,这意味着宗馥莉完全可以动用他们的“信托遗产”,而香港高等法院支持了他们的诉求,颁发了非正审禁制令,裁定宗馥莉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有结果前,除非法庭有其他命令,否则不得从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宗庆后设立公司)的香港汇丰银行账户提款或转账任何资产。另亦需披露该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去向及收支完整账目。

双方的主战场是杭州,宗氏三兄妹已经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发起了遗产诉讼。

而对于香港高等法院的裁决,宗馥莉提出了五项上诉理由:1、法庭此前裁决所依据的香港《高等法院条例》第21M条是否适用;2、原告应先向内地法院申请类似救济;3、原告不存在可争辩的信托或财产权益;4、香港法院无需发出禁制令来提供担保;5、香港法院的披露令范围过宽且不适当等问题。

香港高等法院驳回宗馥莉上诉意味着什么?

第一,说明法律在基于双方证据的基础上,现阶段是倾向于支持宗继昌、宗婕莉和宗继盛原告一方的,既然他们是宗庆后的子女,那他们就享有遗产分配权;

第二,宗馥莉面临法律和道义的困境;

第三,攻守易势,之前一直是宗馥莉主动进攻,关停了一些娃哈哈旗下、宗继昌等人担任董事的公司,后者处于被动,但现在则是宗馥莉需要面对原告的法律攻势了。

从双方之争的得失层面看,宗馥莉和宗继昌等人双方都有过失误,简单说就是太慢了,比如宗继昌三兄妹如果是早一点发起诉讼,或者就是宗庆后去世时候就公开矛盾,那宗馥莉后面就会很被动。

当然那时候双方还都有顾忌,宗馥莉需要完成股权等工商变更,大权还没有正式拿到手。

而这种“失误”也可以视为双方终究是顾及过宗庆后脸面的,尽管时间不长。

以宗庆后之智,为什么没有安排好身后事?

宗馥莉再怎么强势也不可能有宗庆后强势,无论娃哈哈股东、员工还是家族内部,宗庆后都有非常大的权威,可以说无人违背他的意志。

执掌娃哈哈商业帝国几十年,宗庆后熟悉上上下下所有的细节,对于关系处理也是驾轻就熟。

至于自己的子女和家庭,宗庆后也早有打算,公司交给宗馥莉,以巨额信托来补偿另外的子女,这个方案应该是跟家里商量过的,避免以后发生兄弟阋墙的情况。

而宗继昌等原告提供的证词、证据也显示宗庆后确实做了安排,问题主要是被告一方有了阻碍,双方各执一词,原告又认为被告是存有“敌意”,这是针对宗馥莉执意关停他们参与的公司、斩断了利益来源来说的,而娃哈哈一方的回应则是“为增强终端市场的响应能力,需要调整优化产销布局结构,导致部分工厂停工停产。”

至于其中的奥妙,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以宗庆后的深谋远虑,不会不考虑到子女之间的矛盾,他主要是走得太突然,导致信托资金没有完全到账,留下了一个破绽,而且既高估了子女的一部分,也低估了子女的一部分,于是悲剧就难以避免了。

宗馥莉能赢吗?

这要看如何定义“赢”了,从宗馥莉旗下公司爆出启用备用商标的动作来看,宗馥莉面临的困难很大,她靠自己是很难拿到“娃哈哈”商标的。

要想把娃哈哈完全并入宏胜饮料集团,在目前情况下基本不可能。除非宗馥莉掏出足够的钱来收购国资的股权,并且处理好家族内部的纠纷,否则利益相关方都不同意,她又怎么可能得偿所愿?

性格决定命运,她继承了父亲的强势,但没有学会父亲处世的老道。

真正的强者都是在均衡中产生的。我们看美国人那种自己优先的单边主义也注定是穷途末路的结果,何况个人呢?

利益问题都是可以谈的,总要有妥协和让步,但所谓不撞南墙不回头,有时候人的改变往往需要是在真正意识到巨大损失和痛苦的时候才有可能发生。

总有一天我们会知道,胜过别人不算什么,胜过自己才是真的赢,也才能真的“做自己”。

来源:新浪财经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