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执破融合”新路径 深挖营商环境“新动能”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法院全面构建执破融合工作新格局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9-25 19:35 1

摘要:“这个案件由最初‘无产可破’的破产清算程序转入破产和解程序,到最终实现成功和解并100%清偿,切实维护了债权人和企业的利益,促进了社会稳定,也体现了‘执破融合’机制的社会价值和积极意义。”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破产清算转和解案,最终

“这个案件由最初‘无产可破’的破产清算程序转入破产和解程序,到最终实现成功和解并100%清偿,切实维护了债权人和企业的利益,促进了社会稳定,也体现了‘执破融合’机制的社会价值和积极意义。”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破产清算转和解案,最终以多方共赢的方式结案,成为该院“执破融合”工作的又一硕果。

近年来,鄂尔多斯中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及《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相关规定,对执破一体化工作机制提早谋划、统筹部署,深度融合执行程序的清偿效率价值与破产程序的公平受偿价值,积极构建上下贯通、一体履职的“执破融合”工作新格局,实现了从单一的“执转破”到“执破融合”一体推进的转变,为鄂尔多斯市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府院联动

将“僵尸资产”盘活为优质资产

“这个案件中管理人接管公司时资产仅有现金两万余元,但欠付职工、税款及普通债权高达19亿元,还有高达几千万元的罚金,且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矛盾重重,衍生诉讼繁多。同时作为煤炭企业,该企业核心资产60万吨采矿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即将到期,巨额资源价款尚未缴纳,90万吨采矿许可证无法办理,自然人股东(包括法定代表人)因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占用土地及非法采矿罪等全部涉刑……”近日,鄂尔多斯中院清算与破产案件审判合议庭负责人刘海荣向记者介绍了该院办理的一起破产清算案件。

据了解,该案中的准格尔旗某煤炭公司于2004年3月25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300万元。2018年该公司及股东因违法犯罪被责令停产,2019年4月鄂尔多斯中院执行局根据北京某公司的申请移送破产审查,因涉及执行案件较多、金额巨大,且除采矿权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被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并指定内蒙古义盟律师事务所担任债务人的管理人。

摆在法官和管理人面前的现实问题是,该企业核心资产采矿权因手续不全、资源价款未缴纳、林草植被未恢复等原因,严重影响资产的价值,经其他执行法院评估该企业的采矿权价值仅一亿元左右,职工债权及税款债权尚不足以全部清偿,上百名普通债权人近20亿元的债权更是无法清偿,如若处理不好,势必会激化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矛盾,给社会带来严重不稳定因素。

为提升该企业资产价值,鄂尔多斯中院迅速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多次组织协调市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环保局、交通局、能源局、发展改革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当地政府,整合和延续采矿许可证,陆续申请办理了《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水源地证明》《保有储量证明》《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等一系列有效手续,编制了《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的报告》《储量核实报告》等,完成植被恢复违法销号、重新核实了煤矿储量。通过法院和管理人的不懈努力,该企业的资产评估价跃升至3.2亿元。

由于该煤矿曾历经多次盗采盗挖,致使采区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植被恢复、采坑治理是办理采矿证的前置条件,直接影响采矿权的拍卖价值,管理人在缴纳了资源价款、植被恢复费后,立即组织施工队进行了植被恢复,并顺利通过了相关部门的验收。管理人还通过垫资及与第三方融资等方式筹资近5000万元资金,缴纳了资源价款、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支付了编制费、植被恢复工程费等。

此外,管理人及时根据煤炭市场行情,与大债权人沟通对接,共同向社会及业内群体广泛宣传,该公司资产以评估价在拍卖平台起拍,最终以15亿元的高价成交,保证了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实现了管理人的初衷。

“执破融合”

从“无产可破”到百分百清偿

“真没想到,我们的债权竟然能得到100%的清偿……”日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的债权人专程向该案承办法官和破产管理人表示感谢。

据了解,东胜区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现法定代表人兼股东白某系该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成立后该企业一直未建立财务账簿,财务管理工作一直由白某控制,其间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发生多次变更,但均系白某的近亲属。后债务人与康巴什区某公司因超付工程款问题发生纠纷并拒不退还超付款项,康巴什区某公司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未果。后债务人申请执行转破产清算程序,鄂尔多斯中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

经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查明其自2012年底开始一直处于经营停滞状态,无可供清偿债务的财产,如直接启动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等诉讼,可能会产生漫长的诉讼过程、执行过程。经管理人集思广益,发现唯有将本案破产清算程序转为破产和解程序才是最优的处理方式,可以最大化提高债权人的受偿比例,以实现通过破产和解程序解决执行难的目的。

随后,在鄂尔多斯中院清算与破产案件审判合议庭的监督和指导下,管理人数十次以电话或面对面的方式积极与白某进行沟通,从营商环境、名誉、法律后果等方面,逐一为其分析本案启动诉讼程序后对其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债务人同意与债权人达成和解,由其实际控制人白某出资全额清偿债务。

该案由最初“无产可破”的破产清算程序转入破产和解程序,最终实现成功和解并100%清偿,债权人纷纷为法院的“执破融合”工作机制点赞。

一体履职

探索“执破融合”新路径

近年来,为打通案件由执行向破产流动的单向通道,鄂尔多斯中院不断强化机制建设,先后印发《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工作指引》《开展执破融合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执转破移送程序、执破程序衔接进行明确规定,并成立“执破融合”工作领导小组,量化移送指标,实现案件移送常态化,建立执转破移送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实行执破法官混合编队,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破产案件。

同时,为实现执行破产程序的双向互动和优势互补,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打开“执行不能”案件出清“关口”,全市法院执行部门每月批量筛选“执行不能”案件,依法定程序移送破产审查。开启“僵尸企业”退出市场“出口”,受理执转破案件后,运用快速审理机制对无财产且没有挽救价值的债务人企业案件加速审理并及时宣告企业破产。积极运用破产审查机制、破产和解制度,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市场主体挽救和退出机制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破产审判便利化,制定快速审理机制工作指引,并运用执行查控机制服务破产审判,强化对债务人财产的查找力度。

此外,在鄂尔多斯中院的大力推动下,鄂尔多斯市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为“执破融合”机制提供多维度深层次保障。2024年,鄂尔多斯市先后举办加强金融机构对破产程序参与和支持座谈交流会、破产办理便利化联合会签仪式,以执破融合为切入点不断深化细化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制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为无产可破案件破产费用和管理人报酬提供援助资金,已累计发放援助资金96.1万元,为破产程序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据统计,“执破融合”工作开展以来,鄂尔多斯全市法院执行部门向市中院移送执转破案件74件,涉及执行终本案件近800件,涉及债权标的近50亿元,一批长期困扰执行进程的“积案”“骨头案”得以顺利出清,形成执转破常态化移送机制。执破法官“混合编队”办理破产案件,已办结执转破案件35件,运用快速审理机制审结34件,辖区相关企业和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

来源:草原古都生活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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