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但在品牌猿看来,这口 “锅” 不该由 “超级符号” 背 —— 真正出问题的,是华与华自己偏离了广告人的初心和创意的本质,把本该 “超级有效” 的方法论,用成了 “改改就用” 的偷懒模板。
最近总刷到不少人批评华与华的“超级符号”实为“超级抄袭”。确实,那些大量复制粘贴、缺乏思考、不负责任的做法,令人失望,甚至可以说是“丢人现眼”。
▲华与华作品:简单复制符号
但在品牌猿看来,这口 “锅” 不该由 “超级符号” 背 —— 真正出问题的,是华与华自己偏离了广告人的初心和创意的本质,把本该 “超级有效” 的方法论,用成了 “改改就用” 的偷懒模板。
前篇文章中我曾提过,我算是叶茂中公司的第三代弟子。在我们那个年代,“超级符号” 不是简单的符号搬运,而是能精准品牌核心、戳中用户心智的 “超级创意”:“地球人都知道” 的外星人,真功夫的李小龙形象,大红鹰的胜利之鹰,每个符号都和品牌核心与要触达的人群心境绑得死死的,没有半分违和。
▲叶茂中作品
刚进公司时,叶老师就反复跟我们强调:“每个品牌都需要一个专属的传播载体 —— 有了它,品牌传播效率才能事半功倍。但找载体绝不是‘凑数’,它要能凸显品牌的核心特质,而且,必须有创意。”
正是在这样的指导原则下,我们为很多品牌找到了他们超级符号: 361° 的 “豹子”、柒牌 的功夫、雅克的 “V9”,中华英才网的 “超人”、赶集网的毛驴、马蜂窝的 “唐僧”——这些符号没有一个是简单复制的,每一个都彰显品牌主张,并与用户认知严丝合缝,缺一不可。
▲叶茂中作品
广告大师李奥・贝纳对此曾有一句名言:“成功有效的广告秘诀,并不在于创造新的、精巧的文案和图片,而是要让熟悉的文和图片产生新的关联。
不过,必须承认,华与华将符号学与李奥·贝纳的这一理念巧妙整合,提炼出“文化母体”这一概念,确实构建了一套逻辑自洽、易于落地的理论框架 ——它把 “如何找符号” 这件事变得有章可循,单从这一点来说,“超级符号” 理论本身的价值非常值得肯定的。
可问题是,华与华把 “有章可循的理论” 当成了 “不用思考的模板”:不做创意创新,只搞简单复制;不在品牌核心上深钻,只在现成符号里 “找同款”,还拿 “审美是人性问题” 当借口搪塞—— 硬生生把 “超级符号” 的口碑,从 “高效创意工具” 一路跌入了 “抄袭” 的泥潭。(当然也有不少好作品)
▲华与华作品:格子符号被反复使用
从事品牌营销25年,手上走过太多靠 “符号” 打响品牌的案例,也看过不少因 “偷工减料” 滥用符号而栽跟头的教训。今天不扯空泛理论,也不拆解复杂方法,更想结合自己的经验、再顺着广告大师的思路,给大家提几点关于 “超级符号” 的认知建议:
回溯广告史与营销行业的发展脉络,你会发现 “超级符号” 从未缺席,反而贯穿始终。无论是代表品牌形象的LOGO、精准卡位的定位、戳中需求的 USP、让人印象深刻的广告创意、极具冲击力的视觉设计,最终都需要一个 “符号” 作为落点,才能真正扎根消费者记忆,实现有效的价值传递。
我想说什么,我想表达的是:如果能为品牌找到一个 “天命所归” 的超级符号,恭喜你,捡到宝了—— 它能帮品牌用最低的沟通成本,撬动最大的传播效果,让后续所有营销动作都事半功倍。
但必须清醒的是:千万别把超级符号当成 “万能神药”,它只是品牌建设与传播的 “第一步”,而非终点。比找到符号更重要的,是为它 “注入灵魂”:如何将符号自然融入包装、门店、广告、社交媒体等全场景触点,搭建统一且高辨识度的视觉体系?如何为符号赋予专属个性与温度,让它从冰冷的 “静态图案”,蜕变成能与用户共情的 “有个性的人格”?又如何通过内容共创、场景体验等互动设计,让用户主动喜欢上符号,进而对符号背后的品牌产生好感与认同?
就拿蜜雪冰城来说,它的成功绝不是只靠雪王这个符号和 “你爱我,我爱你”那首魔改歌曲,也不是单靠统一的门店视觉——真正关键的,是它让雪王 “活” 了起来:蹭热点时让雪王调皮互动,保持新鲜感;玩跨界时让雪王贴合年轻语境,拉近距离;做公益时让雪王传递暖意,赋予温度。用户喜欢和认同的,从来不是那个手拿权杖的卡通形象,而是这个形象背后 “平价、有趣、接地气” 的品牌个性和内核。
首先要打破一个常见的认知误区:很多人总觉得伟大的艺术家必然是100%原创,没有抄袭他人。但是你真要去问,他们会坦诚相告,天下文章一大抄,模仿、借鉴、甚至挪用前人的作品是常态。
毕加索有句名言:“好的艺术家抄袭,伟大的艺术家偷窃。”乔布斯也曾直言:“我们一直在使用别人的成果。使用人类的已有经验和知识来进行发明创造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我们从不为窃取奇思妙想而感到羞耻。”
两位老大的话都点透了创意的底层逻辑 —— 真正的创作,从来不是“无中生有”,而是“有中生新”。
然而,“模仿” 与 “抄袭” 有着本质的天壤之别:前者带着 “改造” 的思考与 “超越” 的野心,后者则是毫无灵魂的复制粘贴。也正因如此,关于 “原创”,我们需要建立四个更务实、更贴近创作本质的认知:
1、原创不是 “凭空造新”,而是 “改造优化”!
没有哪个创意是从 “石头里蹦出来” 的无中生有,更多是站在他人肩膀上的 “改造与优化”。
就像打造超级符号,不是要创造一个没人见过的陌生图案,而是借鉴某类符号已有的 “认知优势”——文化母体,再深度结合品牌特性做改造 —— 或换形态、或赋新义、或搭场景,最终让它从 “通用符号” 变成只属于这个品牌的 “专属资产”。
★在别人的基础上,找到更贴合品牌、更打动用户的表达,这本身就是一种了不起的创意能力。
想更直观地理解 “改造优化”,或许能从“山寨”中找到思路 —— 这种 “在已有基础上做精准改动,进而生出新价值” 的逻辑,在不少案例里都能看到:
早年的山寨手机,没有只停留在模仿外观,而是增加了很多新功能,如检测假币、四卡四待、大功率外放、内置100种游戏等,精准击中了各类特定人群的刚需,反倒让它跳出了 “廉价仿品” 的刻板标签,拥有了原创产品才有的独特价值;再看汽车领域,这类 “从模仿到改造” 的路径更具代表性:比亚迪早期确实以借鉴成熟车型为起点,而后来小米 SU7 对保时捷Taycan 的 “致敬”,则是更鲜活的例子。大家心照不宣,却因面向不同人群、提供新的价格选择,倡导不同生活方式,反而创造了新价值。德国哲学家韩炳哲在《山寨——中国式创新》一书中这样评价:中国山寨并不只是粗制滥造的假货。就设计和功能而言,它们几乎不逊于原版;而技术或审美上的修改,反而赋予了它们自己的身份。它们能够快速适应特殊需求和情境。如果你认为山寨不过是欺诈和剽窃,就将永远无法企及山寨中所固有的创造力。
2、模仿的目的是 “找到自己”。
伟大的创作者从不会止步于 “复制粘贴” 式的浅层模仿,而是在模仿中 “消化吸收”,寻找自己的独特性,从而实现自己的差异化或个性化表达。
就像大家都用 “动物做符号”,别人用豹子传递 “速度与力量”,你却可以用熊猫传递 “温和与亲近”;别人借 “鹰” 象征 “胜利”,你却能借 “鹤” 表达 “长寿”—— 模仿只是 “入门课”,真正的 “必修课” 是在借鉴中思考:“别人的逻辑是什么?我的品牌和他的差异在哪?我能如何把‘他的方法’变成‘我的特色’?”
在这里,我们又一次可以看到华与华创意的“懒惰”:使用卡通IP作为超级符号并没有错,但是毫无新意和个性的表现手法则让“丑”实至名归!
▲华与华作品:各类卡通IP
大红鹰:它没有盲目跟风用 “鹰” 的通用形象,而是用 “胜利之鹰” 精准回答了 “大红鹰究竟是怎样一只鹰”。既以 “胜利的‘V’符号” 为品牌注入积极联想,又呼应了绝对伏特加 “用强符号构建认知” 的逻辑 —— 这份致敬藏在创意底层,而非表面元素的照搬,最终让 “胜利” 成为大红鹰的专属标签。▲叶茂中作品
致敬崔健:最具力量的模仿,来自叶老师对偶像崔健的致敬。他没有简单借用崔健的形象,而是将其 “反叛、真实的摇滚精神” 注入品牌灵魂,让品牌传递出独特的态度,这正是 “在模仿中找到自己” 的高阶玩法。▲叶茂中
所谓原创,其实就是在模仿中逐步发现哪些改造更有效、哪些特质真正属于自己。而模仿的目的,也从来都不是成为 “第二个谁”,而是认清 “我是谁”,以此实现自我成长。
3、“再设计”思维:从模仿到重新定义
“从无到有”叫设计,运用自己的创意让已有事物重获新生同样也是设计。在日本与欧美,“再设计”已成为一种成熟的创作理念。
日本设计师佐藤大认为,本质上说,这是一种特别的思考方法——它需要我们重新审视旧的作品,让它变得更加符合时代的需求和生活方式的变化。这就像是一项设计上的“生物工程”,我们所做的,只是抽取那些旧作品中的优良“基因”,再按照新的方式进行重组创新。
如何区分徒有其表的“模仿”与真正的“再设计”?有两个关键:
是否从旧事物中提炼出核心价值,并运用于新设计?新设计是否吸引了新的消费群体?“模仿”仅仅是在事物的延长线上而已,用户群体不变,市场对象也不变,根本没有提炼旧事物的核心价值,只是做了简单的加工润色而已。
假如乔布斯只是把Walkman的颜色从蓝变红,那是“模仿”。但把它变成iPod,延续“外出享受专属音乐”功能的同时,不但加入了新玩法,更拓展了新用户,这也是一种“再设计”。
对品牌创新而言,“再设计” 就是 “重新定义”—— 不是颠覆过去,而是让过去的价值在当下发光。
▲华与华作品
在我看来,问题的关键在于学习的广度与积淀不足:他们的创意始终困在 “找广告业已经用过的符号板” 里,没能从艺术、文学、生活、科技等更广阔的领域汲取创意养分 —— 这种“内卷式抄袭”,自然难有创意。
而更本质的原因,可能是自我要求的松懈。遥想当年叶茂中老师那句 “没有好创意就去死吧” 的狠劲,便能明白:创意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从来都是对 “极致” 的追求。一旦放松了对 “好创意” 的标准,把 “能用” 当成 “好用”,把 “复制” 当成 “效率”,陷入同质化也就成了必然。
▲华与华作品VS叶茂中作品
对每一个品牌人、营销人来说,“持续学习” 都是刻在骨子里的必修课。但学习的核心,绝不止于盯着专业领域的知识,更要学会跨界 “破圈”—— 从看似无关的领域里,挖掘创意的可能性。
《广告狂人》男主的原型、美国广告传奇乔治・路易斯,曾分享过他的 “秘诀”:为了不断突破自己的思维壁垒,我常去博物馆,每周都去。听起来很神秘,但人类的艺术结晶,的确可以帮你突破思维壁垒,在任何领域皆可。
▲美国广告传奇乔治・路易斯
英国创意鬼才保罗・亚顿早就给出了忠告:人们不断在寻找新的创意——有时其实是寻找新的创意来抄。但如果想抄出抄出‘原创感’,那就去艺术、文学、科技、生活里找,从别人意想不到的东西里抄吧。
▲英国创意鬼才保罗・亚顿
最后想说的是,真正的 “超级符号”,从来不是 “从别人那复制来的图案”,而是为每个品牌找到 “独一份” 的符号,不偷懒、不敷衍、不将就,才是对 “超级符号” 理论最好的敬意,也是对自己这份工作最基本的尊重。
▲华与华作品:超级符号理论
再分享三个关于 “策划人品牌人” 的洞见,希望能带来一点思考:
1)、所有企业(包括我们),本质都是经营与创造知识的机构,是人类知识前沿的开拓者——请相信我们的力量。
2)、如果你自己都认为广告仅仅是欺骗,而不可能成为文化标志,那么你永远都不会明白伟大创意所具有的潜力。所以,我们应该为了筑起完美而工作,而不是利益。
3)、若你自认“原创”了某物,往往只因见识尚浅;若你自认拥有“新思想、新理论”,那只是因为阅读积淀不足。
从任何引发你共鸣、激发你想象的地方“偷”。
狂热地吸收电影、音乐、图书、绘画、诗歌、摄影、梦境、树木、路标、云朵、光与影。
专注去偷那些直接对你的心灵说话的东西。
只有这么做了,你的作品(以及你的赃物)才会显得真实。真实是无价的。
独创是不存在的。别操心你如何隐瞒你的偷窃行为——如果你喜欢,庆祝吧。
记住让吕克•戈达尔说过的话:「别在意从哪儿拿到,要在意你用在哪儿。」
——英国创意鬼才保罗・亚顿
来源:品牌猿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