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基层治理的末梢,法治的根系如何深扎?在矛盾发生的一线,和谐的音符如何奏响?“法律明白人”不再是遥远的法律符号,而是村民身边“找得着、用得上、信得过”的法治同行者。他们凭借“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以法律为准则、以情理为方法,在田间地头、乡里邻里之间,真正实
在基层治理的末梢,法治的根系如何深扎?在矛盾发生的一线,和谐的音符如何奏响?“法律明白人”不再是遥远的法律符号,而是村民身边“找得着、用得上、信得过”的法治同行者。他们凭借“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以法律为准则、以情理为方法,在田间地头、乡里邻里之间,真正实现了法、理、情的融合贯通。他们不仅是法律法规的“讲解员”,更是矛盾纠纷的“解铃人”、社情民意的“传递者”。从一场艰难的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到耕地保护中的违建拆除难题,他们用法律知识化解纠纷,用乡土人情温暖人心,体现出“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治理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期聚焦石首市“法律明白人”典型案例。
普法精彩录
"八五"这五年
法治温暖看得见
从田间到心间:
一位“法律明白人”的播种之路
——石首市“法律明白人”典型案例
【摘要】案例聚焦石首市东升镇童子岗村“法律明白人”王勇的法治实践,系统展现基层法治队伍在普法宣传、矛盾化解、社会治理中的创新路径。通过“学法——普法——用法”的闭环机制,揭示“法律明白人”如何将法治理念转化为乡土实践,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关键词】基层普法、法治乡村、枫桥经验
一、情况介绍
王勇,男,汉族,1985年6月2日出生,现任石首市东升镇童子岗村治调主任、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宣传志愿者。他深谙“法理”更善用“情理”,以方言俚语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用田埂上的板凳会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将抽象法条转化为“接地气”的乡土智慧,通过“普法宣传+矛盾调解+民意收集”三维联动,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法治理念如春风化雨般浸润乡野,构建起新时代“无讼乡村”的治理样本。
2024年11月25日东升司法所组织开展助力共同缔造•东升镇法律明白人培训会,全镇100余名村居(社区)的“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二、主要做法及成果
(一)努力学法用法,做基层依法治理的“践行者”
王勇积极参加镇法律明白人的培训会,也是在培训会上他深刻懂得了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中农村“法律明白人”的重要性。同时他也明白:“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名法律明白人,关键在于“明白”,只有学法明白,才能确保办事更明白。为尽快进入角色,他坚持每天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他一边学一边做好笔记。学习的过程中他还向从事普法工作的老同志和村法律顾问虚心请教,直至弄懂弄通为止。他常常感叹不管是哪一种矛盾纠纷在情理之后都有法律根据可循。从学习法律到宣传法律,从调解纠纷到助残帮困,王勇同志始终保持着学无止境的上进心和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针对农耕时节特点,他组织“田间法律沙龙”,在收割机轰鸣声中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手把手教村民用手机查询耕地保护政策,使“非粮化整治”政策知晓率达100%;通过“土地流转那些坑”漫画图解《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这些创新载体使普法宣传的触达率提升65%,村民自主咨询量增长3倍。
(二)培育“法治带头人”网络,激活基层治理末梢
王勇构建“1+N”普法梯队,培育老党员、返乡青年等5名“法治宣传志愿者”,打造覆盖全村的“法律明白人”服务矩阵。他创新“网格化普法”机制,将耕地保护、赡养纠纷等高频问题编入“普法责任田”,每块田地明确普法责任人、重点内容。通过“法律明白人”积分制管理,将普法成效与评优评先挂钩,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三)打造“法治实践场域”,实现普法与调解深度融合
在处置2022年“电动车致死案”过程中,王勇突破传统调解模式,将纠纷化解过程转化为生动的法治课堂。他邀请当事双方家属旁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责任认定流程,用“保险理赔计算器”现场演示赔偿金额构成,引导群众理解“过错责任原则”与“人道主义救助”的法律边界。
针对耕地保护难题,他设计“普法——拆除——补偿”全链条法治实践。组织21户村民代表赴法治教育基地参观违法建筑拆除案例,在拆除现场召开“以案释法”,最后通过“补偿款使用规划指导会”引导村民合法经营。这种“体验式普法”使政策执行阻力下降80%。
三、体会启示
王勇的实践印证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法治内涵,通过“普法场景重构”打破法律专业壁垒,借助“乡土话语转化”弥合法理与情理鸿沟,依托“参与式治理”激活基层法治动能,生动诠释了“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深刻哲理。
来源:荆州新闻网